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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新发现社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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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

幸福,首先来于可以选择。如罗素所说,“须知参差不齐乃是幸福的本源”。只有人人都可以自由抉择,人类的生活与利益才有可能从整体上达到最优。无论是上述希伯来人的“出埃及记”、圣马力诺人的“出罗马记”,还是中国乡民的“出乡村记”,背后的逻辑都莫过于——每个人都应该拥有随心所往、自由迁徙的权利。

今日中国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渐入眼帘的民工潮中看到了中国的希望。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中国知识界便已经开始关注当时的“民工潮”了。关于这一点,我在《近代中国农民进城的社会史考察》中读到不少有用的资料。根据1923年至1925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人口的离村平均数为4。61%,而进入三十年代,农民离村率有了大幅攀升。据1933年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对22省农户的调查,统计出“全家离村之农家”共有1920746户,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4。8%;“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共3525349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的8。9%。到1935年,全国22个省中举家外迁至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的户数比分别为14。2%,21。3%,15。4%,8。2%,四项合计达59。1%,到别村垦荒、务农、逃难的占36。9%。同一时期对青年男女离村之去处的调查表明,因各种目的离村进城的达64。9%,而到别村务农或垦荒的为28。5%。

和现在一样,在中国近代城市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中,农村人口流入城市者主要是男性青壮年人口,根据《独立评论》李景汉的调查,在1338位被调查者中,20岁至49岁“离村”的农民,占到71。28%。另据陈翰笙等人调查,广东、广西及河北等省的离村人口中,男性占85%以上,而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者,占四分之三以上。与此相伴的,自然是农田大量抛荒。1932年,《农业周报》刊文指出:“强健者多逃入城市,另谋糊口;而所残留于乡村者大都老弱贫病者流。农民麇集都市,都市固嫌人口过剩;但农民离乡,则农村基础根本动摇,农村经济惟有日见摧毁。”时光倒转,得见如此光景,两相对映,其与今日之中国究竟何异?

论及当年农民为何进城,理由自然繁多。比如,天灾、人祸。天灾古已有之,至于人祸,主要指胡适所谓“五蠹”之一的扰乱。据统计,仅自1927年夏至1930年夏这短短三年中间,动员10万人以上之内战已多至近30次。由于长期战乱,大批散兵游勇变为土匪,一些没有生活来源的流民也加入了土匪队伍,因此,不少地方简直成了土匪的世界。据称在河南南阳等地,有的农民外出耕田,竟还要背扛枪支以防止土匪抢劫!由于盗匪横行,一些农民只好求生于相对安定的城市。

除此之外,还有中国的城市化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上世纪三十年代,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一书中谈到,此前一二十年,上海附近的城市机缫丝业的发展极快,城市工业吸引了大量农村人口。江村周围的蚕丝厂也是遍地开花,许多女青年被吸收到工厂里做工,江村16至25岁的女青年共有106名,“80%以上现在村外的工厂或在合作工厂工作。她们就是新的挣工资的人”。

重读这些段落,难免令人想起几十年来无以数计满身力气的男男女女,因为中国城乡分治这一基本国策几十年不许外迁或打工,尽做“帝国稻草人”。从1990年代开始,民工潮像上世纪初一般在中国各地卷土重来。这种“而今迈步从头越”的景象,更给人一种光阴虚掷、今夕何夕的历史悲情。事实上,一个多世纪以来,并可以上溯到更遥远的年代,无论农民为何走出乡村,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即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动力与权利。

岁月如流,光阴荏苒,好在近二三十年来中国开始悔过自新,终于续接了人类之猿祖猿宗“出树梢,走天下”时的自由传统,使中国乡民能够在幸福的召唤下逆境求生,感受杨万里《桂源铺》一诗中的禁忌与解放:“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

乳房与民主

没有国王,人民照常生活;没有人民,国王可一天也过不下去。国王与人民,谁比谁重要,大家早已心知肚明了。需要说明的是,尽管生活在世界各地的臣民们很早便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奋起反抗,但是,民主的大树从破土而出到枝繁叶茂,却足足花了二十五个世纪。

【那时花开,民主的起源】

人类文明史,同样是部民主发展史。民主是人类的发明创造,却不是一次性的发明创造,甚至也不限于某一个地方。不过,每当谈到民主的起源,人们仍会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雅典和罗马。

古希腊由包括雅典、斯巴达在内的数百个独立城邦组成,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每个城邦都有自己的疆域和自治权。大约在公元前507年,雅典采用了一种民选政府的制度,尽管两个世纪后雅典被马其顿征服,但是雅典创造的民主却留传了下来。

与此同时,在古罗马也出现了与雅典相似的民选政府。罗马最初也只是个小城邦,当它征服了周边许多地方后,罗马政府甚至也将公民权赏赐给那些位于边远地区的臣服者。然而,由于传播和制度设计的缺陷,当中绝大多数人并不能真正以公民的身份参与管理——因为作为权力中心的公民大会在罗马广场上,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对于那些居住在帝国圆周上的公民来说,亲自到罗马广场议政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简单说,这里涉及“权力半径”和“民主半径”的问题。一方面,帝国的战车可以轻易抵达边境,画出统治者的权力半径;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发明建立在民主选举之上的代议制政府体制,也没有便捷的交通和足够大的广场,民主半径则只能紧紧围绕着罗马城,处于一种萎缩状态。在此意义上,一党制国家从党内民主走向全民民主的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仍是权力半径与民主半径如何辐合的难题。

显而易见,无论古希腊还是古罗马,当时的民主只具雏形。雅典政府的核心部门是公民大会,每个公民都可以参与其中选举重要的官员;至于其他的公职人员的遴选,则是通过抽签产生。据说,按人口密度计算,理论上每位公民一生都会有一次机会当官,有点“村长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味道。

有人或许会问:中国有没有民主传统?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即使许多人不愿承认中国有民主的制度传统,但是民主的思想传统还是有的。在中国还没有长成秦朝这个大一统的怪物以前,曾经空前繁盛的民本思想或可成为民主的起源。只可惜星火不曾燎原。甚至,那时花开于尧舜禹时代的禅让制度——如果它是真的,何尝不是民主早夭的雏形?只不过因缘际会、历史弄人,在各种合力的作用下,这些民主的种子终于被飞鸟衔走,变成历史的有机肥,却始终没有长出民主制度的大树。至专制既出,往日光辉的思想无奈流落于江湖,消失于草莽。

所幸,东边不亮西边亮,人类终究要在黑暗中寻找光明,而此时的雅典,生机勃勃,已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了。

【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

必须承认,民主的发展同样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毕其功于一役的民主,在人类历史上闻所未闻。即使是那些今日看来玉树临风的民主国家,其公民权的普及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拉拉扯扯。

如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就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但事实上这里的“人”并不包括黑人和印第安人,甚至未包括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美国废奴运动持续了近九十年,最终还是通过内战,黑奴才成为自由人。直到三四十年前《民权法》通过,黑人的公民资格才得到真正的承认。

同样,公民权的普及在人权与人道主义故乡的法国也有着相同的坎坷。1791年法国宪法仅赋予450万人以选举权,不到当时法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尽管该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名义上取消了等级,却又采取政治隔离政策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凡不符合财产规定的消极公民都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几百年后我们在中国看到了类似的逻辑——2004年湖南人事厅对女公务员提出“双乳对称”的要求,何尝不是将妇女的天乳分成了“消极乳房”和“积极乳房”,并在此基础上“有奶才是公务员”?

尽管政治平等的原则在1789年已经被法国的“公民们”接受,然而事实上,包括卢梭本人在内,没有哪位启蒙思想家赞同一人一票。显然,此时的权利更多是面向经济意义上的有产者,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公民。专事普选史研究的法国着名学者罗桑瓦龙在《公民的加冕礼》里写到:此时的社会更像个大企业,积极公民就是社会大企业的股东,他们具有投票权,而消极公民则是那些被排除在政治权利之外的人。

大革命前后占法国人口1/12的家仆是没有选举权的。在许多人看来,他们没有主见,而且,既然主人已经去投票了,他们的投票就只能是重复票,仿佛他们是不知权利与思想为何物的“鹦鹉公民”。当然,有一点似乎是“公平”的,既然没有选举权,他们也不必纳税。梭罗因为抗税而引起的那些麻烦事倒也免了。

此外,“流放家中”的妇女同样没有选举权。甚至像卢梭这样自称被人类抛弃了的平等派,依旧认为妇女不过是“有缺陷的男人”,解放妇女只会使妇女堕落。

如罗桑瓦龙所指出,此时“就妇女的地位本身而言,在人类学上没有完成;就家庭的认识而言,在社会学上没有完成”。在这个“情欲放纵悖论也放纵”的世界,一方面男人们热烈地追求女人的爱戴,并自称是爱女人的,另一方面却又让她们手无寸权。直到1801年,法国甚至还出现了禁止妇女读书的法案。“理性希望每种性别各在其位……理性希望妇女保持礼仪方面的优势,不要向往政治方面的优势。”

英国也不例外。十七世纪中叶,英国“平等派”战士为了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甘愿牢底坐穿,然而即使到了十九世纪,平等逻辑仍只是对少数人才有效。一则来自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资料表明,平等派运动结束近两百年后的1831年,英国20岁以上投票人数的比例仍只占到了总人口数的4。4%,直到1931年,这个比例才扩大到了97%。从平等派起义到97%的投票率,英国足足花了三百年时间。

眼镜蛇与鸽子为什么实行民主?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经历无数历史的磨难之后,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出许多理由。比如,民主可以避免暴政,可以保障国民基本权利、普遍自由、独立思想,可以让人性在宽阔舒展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可以让社会在政治平等的条件下走向和平与繁荣等等。不民主的恶果同样显而易见。在极端的年代,“意识形态屠杀”和“种族屠杀”一起将人类推到了苦难的极致,使人类文明濒临破产。

从1789年美国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到今天全世界60%以上的国家实现民主化,民主的大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世界上不乏民主国家,同样不乏“冒牌民主”国家。

遥想萨达姆先生当年手握枪杆、威风凛凛,甚至要为美国穷人捐款时,伊拉克是何等的民主与团结!伊拉克民众不但可以参加选举,而且还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万众一心地投独裁者的赞成票。全票当选?!真可谓“给民主一个机会,还领袖一个奇迹”!然而,谁都知道,此时的投票不过是枪杆子指挥笔杆子交朝廷作业。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在美军压境时,这位全民拥护的总统先生,竟无人救驾,甚至忠心耿耿的共和国卫队也都用脚投票——跑光了。

对于这种冒牌民主国家,罗伯特·达尔在《论民主》中这样评价:“一只眼镜蛇不会因为它的主人说它是鸽子它就成了鸽子。无论一个国家的领袖们和宣传家们说得多么动听,只有当它具备了民主所必需的全部政治制度,这个国家才有资格被称为民主国家。”

【宪政,一场“蝴蝶梦”?】

没有民主的推动,就不会有真正的宪政;没有宪政的坚守,也不会有可持续的民主。今天我们不难理解民主与宪政之间有着怎样紧密的联系,宪政约束但不反对民主,它巩固和加强民主体制。然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包括卢梭、潘恩和杰斐逊在内的时代风云人物都认为民主与宪政水火不容——因为宪政强调现在对过去的某个静止状态的遵循,而民主则更多是着眼于未来,关系到变化与进步,具有一个动态的视角。

反对宪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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