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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圣约终焉-第34章

小说: 圣约终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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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哥,你怎么也来拉?……你们能来为什么我不能来,破开地层的工作由我来做,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将冰土块捏碎,和翻耕冻硬的土地,余下的整地平地的工作由其他人完成。”打断已经在田地里面幸苦半天的露西姐妹的话,我摸摸她们的小脑袋表示鼓励,一个成功的男人要勇于担当一切,一个成功的女人只需要有颗善良的心。

在已经变成小花脸的露西姐妹和扛着土制硬木撬耕作的众人面前,将灵魂力量灌输到手臂上的我,将指掌野蛮地刺入坚硬的冻土,然后大吼一声,直径一百多米的表面地层,像是被某种无法用肉眼察觉的存在撕裂掀翻,目睹这一切的所有人发出兴奋的欢呼,然后更加卖力地继续面朝黑土背朝天的春耕,此刻,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一群为秋天收获而流下汗水的劳作者,我们大家都是地位平等的悲催草根。

比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城市宅男,可能帮家里面种过地的农民阶级,与我一样更加能够体会到粮食是如何炼成的,其中需要付出多少的艰辛汗水,而连农业机械化都没有的剑与魔法世界那就更不说,因此,我毫不在意手上沾满肮脏的黑土,脚下踏着的是寒气袭人的烂泥。

作为一个悲催的草根众,我从来都很厌恶那些只知道用父母钱来炫富的N代们,不管是在穿越前的世界,还是在这个剑与魔法的空间,但更加厌恶的是,那些连本心都无法把持的男主角,前一刻还是社会底层草根,下一刻就彻头彻尾地成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要知道越是爬得高,就越不会弯下腰来关注脚下的蝼蚁,这一点我认识得很清楚。

为此,我身为这个剑与魔法世界的金字塔顶端存在,比起绝大多数的卑微蝼蚁,更有资格学着男主不是杀人抢妹子,就是四处惹祸树立强敌的绝世风采,可是,大概连自己也无法相信,依旧坚持着小人物做人原则的我,居然会如此草根化到用这股强大力量去耕种土地。

这绝对会成为穿越史上最为悲催的反面教材,引来XX哥类型男主们争相而来的嘲笑讥讽,但正因为是这样,我出自于本心的作秀,很是鼓舞了所有的人,从开始春耕到结束为止,仅花上两个多月的时间,可以保障四十万人口口粮的农用地上,都种上了易于护理的黑麦。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只属于他的成就感,游戏宅会为攻略一个个SS级别的神作关卡,欢喜雀跃地截图下历史的一刻;现实版都市流男主则会为又把上一个靓丽的妹子,叼着烟眺望总统套房外的夜景,感到股俯视苍生的优越感;网络穿越文中的主角,大概又会因为一招秒杀反派,很郁闷剧情进行得太快,又给重新寻找新的报复打击对象。

至于我的话吗?农耕地的肥沃黑土上,满目都是破土而出的黑麦新苗,与老农无异的我,继续埋头田间的劳作,但只要望着这些幼芽,就已经感到种无法比拟的成就,民以食为天,没有什么事情比亲手种植出粮食更能让我满足,这是只有饿过肚子,品尝过艰辛的人,才能酝酿出的人生黄酒,味道厚重而长远,看似苦涩却最是甘甜。

但没等我,没等四周同样处于心满意足状态的草根们,沉浸在这片祥和的世界太久,远方的地平线上,象征着统治者高贵威严的旗帜随风飘动,很快成为了一片金戈铁马的汹涌海洋,很多东西该来的时候还是会到来的,世界大和谐的梦想,远远比不上剑与血更有说服力。

在那一个个描绘着家族图纹的天鹅绒燕尾旗下,汇聚着一个个身披华丽铠甲的骑士,手持长戟方盾的重装武士,共同构建成一望无际的战争方阵,光是看过去就能激荡出热血沸腾的磅薄战意,但这种感觉只是对于那些旗帜的拥有者来说,站在我们这些可悲的草根蝼蚁位置,则是随着一路飞扬的狼烟,狠狠敲击在所有人心脏上的战鼓悲歌。

PS:我又纠结了,在自己看来写奇幻小说,就相当于写半本历史书,需要构建一个虚幻却又相对严谨的世界框架背景,不过,貌似稍微写得比较细致一点,又总会触雷,这……这真是纠结呀!嘛!总之多努力码了半章,以后改在中午发吧,万一被审核也有缓冲的时间。

第三十四幕 赌上各自的命运

“兄弟们!姐妹们!拿起你们的长剑,披上你们的战甲,这是我们的土地,这是我们的家园,绝不容忍别人践踏,绝不允许别人玷污,杀!杀!杀!干掉那些该死的贵族们!”沉默到极致,往往就是生命的爆发,这是草根们发出的怒吼,也是草根们发自内心的绝唱,我随手编织出的乌托邦世界,看来已经得到了所有草根们的认同与拥护。

听到回荡在空中的凄烈号角,用不着我这个反派BOSS拿出男主们收买炮灰时幼稚的物质刺激手段,就仿佛是捅到不可触及的马蜂窝,男人丢下手里的农具,女人停下做到一半的活路,老人孩子也纷纷地抓起简陋的长矛,看着一个个从我身边跑过,毫不犹豫涌向要塞方向的草根们,我仰头向天,嘴角缓缓地裂开,露出满是寒光的獠牙。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虽然不是本职专业要求去被动式拜读那一部部国内外的人物传记,但是,出于个人的爱好,或者说纯粹的是因为书荒,一天下来大概可以看两百万到两百五十万字的自己,几乎将合胃口的历史巨著吃个精光,可很搞笑的是,我的脑海里面却浮现出早就不知道丢到那里的政治课本上的某章节,历史是由谁推动的?

做个抽样的某点调查:A,历史是因为男主的脑残行为,而创造出来的巴比伦水晶花园;B,历史往往是相互抄袭的,这本小白文的发展肯定会是这样,结局绝对是那样,就像另一本同样没有新意的小白文;C,历史就是时下流行的清廷深宫记,取决于围观党的阴晴圆缺,主角吗?就是老佛爷身边的抖M;D,草根,两个字也算答案吗?

以上选择题的标准答案,很不幸我这里没有,因为每一个人看历史的角度都不同,许多人虽然心里面隐约地感觉到某种触动,但是,却下意识地对自己催眠道,你看这个英雄多么光辉伟大,那个男主角才是万人瞩目的豪杰哥,历史绝对不会是由一个又一个卑贱到总是被男主当成蝼蚁的草根们缔造的,人家刘邦是真龙化身,成吉思汗是一代天骄,朱元璋是佛祖转世,嗯,肯定是这样,历史是大人物的专利。

只是盲流之中总是或多或少地掺杂着和我一样腹黑的存在,往往我们是不容于世的独醒者,在和平的时期,我们是甘于做为路人甲的蝼蚁,只会在社会范围内卑微的散发光和热,但在混乱的时代,我们则会摇身一变成为最为危险的怪物,或许也能被别人称之为引导者和先导,所以,我很鄙视肌肉哲学的男主,授人以鱼,远不如授人以渔。

单单是从个人的价值观上去看,就已经将我与男主们区分成为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我追求的是一种没有特点,总是被人鄙视的道德,中庸之道,修身以救自己,然后才集志同道合者的力量以平天下,这是动与静,个人与群体间,苦苦寻找平衡点的艰辛过程,而男主们崇尚的无异就是暴力美学,个人的放纵,老天只能当老二,唯有老子才是东方不败,因此,才演化出的广大围观党所熟悉的各类型穿越文。

比如危难之际,开启正义光环的英雄,手持长剑冲锋在前,喊出几句漂亮的台词,挥斩出如何强大如何无敌的失传神技,随手丢出某某神祗留给私生子的BUG道具,轻松开着作弊器打出割草无双的传说连杀9999,话说这样犀利的存在,光是用高富帅三字,能够概括主角光芒万丈的造型吗?不能,绝对不能,对于如此的大婶,我们这些吹毛求疵的吐槽党,阅文无数的围观党,都只会手持三炷香来膜拜。

但不管对方是如何感动了身边配得上主角地位的美型配角们,可对于庞大的弱势群体来说,麻木的他们只会在心中庆幸又逃过一劫,毕竟神仙打架,倒霉的永远是那些卑微蝼蚁,而如此不给力不知道配合男主炫富的表现,弄得节操满满的主角,也不禁在内心吐槽,劳苦大众真是烂泥扶不上墙,还是贵族阶级好不仅很识趣,妹子的质量更是比美元还要硬通货,从此,男主四周永远只会环绕着精英们的代表。

接下去呢?男主们的手段无非是今天又用空头理想收买了多少打手,明天又用个人魅力让多少妹子和粉丝拜倒在石榴裙下,可实际上,草根们的价值道德很低俗也很卑微,庸俗到连成为衬托主角光辉的绿叶资格都没有,他们盲目短视,只会关切为可以触及的利益,也会因为蝇头小利,而爆发出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力量,现在就是如此。

仓库的大门敞开,强壮的男人们将一件件不久前刚从敌人尸体上拔下的重装铠甲披上,手里生疏地抓起五花八门的兵器,相比那些树立在燕尾旗下的专业贵族走狗,精良的精美铠甲,娴熟的武技,钢铁一般的意志,我这边的泥腿子一项优势都没有,早被男主钉上蝼蚁标签的草根,看起来永远是那么的垃圾,那么的可笑,那么的不自量力。

可是,当看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汉,也毫不犹豫地用轻盔掩盖住稀疏的白发,十多岁的小毛孩子,用力紧握住一把锋利的匕首时,打起仗来不是领着数万重装骑士冲锋,就是一个人玩单机游戏的男主角,此刻内心会如何想呢?引用天~朝太祖的话,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足以用汪洋的人民战争大海,淹没一切的敌人,当然这不包括男主角。

远方要塞前的空地上,飘扬着的无数燕尾旗帜停止了前行,训练有素的贵族大军,开始了有条有序的安营扎寨,而为了这一战,爱德华家族也将所有的潜力全部释放出来,甚至连驻守城堡要塞的兵力也一起抽空,战场上除开两千名打杂的贵族私兵,余下整整四万六千人,都是货真价实的主战军团,这是赌上贵族名誉,以及生存的战争。

爱德华家族的族长,布兰特步入垂暮之年的舅父,身披华丽精良的骑士装甲,用力地将手中的大剑钉进地面,虽然不是以勇力问鼎了权利,但是,这位老贵族依旧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骑士,这剑与魔法世界的高端武力,“布兰特,这些天来,你处理得很不错,借用这些有着教会背景的贱民之手,为我们爱德华家族抹杀了不少碍事的家伙。”

“这是您的教导有方,尊敬的舅父大人!对了,这是收获的清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面对其他人,布兰特的心中永远优先考虑的是利益得失,可面对他的舅父大人,一生致力于家族复兴的老人,这名满身都是主角光环的白马王子,难得一见的表现了谦虚美德,浑然没有深冬时节,领着私兵们灭杀一个个贵族同胞时的冷酷与高傲。

“不用,你先前也损失了不少的随从,正需要这些东西来恢复实力,爱德华家族的未来终究是你的天下。”没有看半眼布兰特送上的清单,爱德华家族的族长,慈爱地拍了拍继承者的肩膀,他很满意这个原本和贱民一样卑微的私生子,能够一步步地摆脱草根的天真愚昧,学习到无可挑剔的贵族品质,也就是成为啃食同类活下去的强者。

“我,我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尊敬的舅父大人!”向慈爱威严的老者行了一个庄严古朴的骑士剑礼,布兰特接过随从送上来的雄鹰头盔,将战盔戴在头上后,他用力地拉下面甲,虽然舅父没有责难上一次的惨烈失败,但是,布兰特很明白,如果这次不能够表现出过人的功绩,时刻试图反咬一口的表兄们,肯定会弄出不少的小动作。

隐藏在头盔里的双眼燃烧着恐怖的冷焰,全身关节发出爆响的布拉特一下子高大不少,没有再继续隐藏实力下去的他,发挥出了真正的力量,战争领主,无冕的骑士王,除开身为扭曲怪物的灵栖者,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存在之一,而仿佛就是王者的桂冠降临,如同火炎的斗气散华,从铠甲内部蔓延到外表,让主角变身为山口山火焰熊猫人。

站到要塞城墙上之前,我先是花上了不少的时间,洗去手脚上的泥泞,这才重新穿好那身充满神秘元素的刺客套装登场,可是一看到对面人型火炬的汹涌燃烧,自己有点弱爆了的感觉,因为被一大群盾骑士护卫的布兰特,实在太耀眼了,问鼎山口山最佳创意造型奖无压力,就差盖上猥琐水印君,上书此物男主是之,低调,低调,要低调。

这时候,我真的有点想,干脆就用先前充满草根元素的造型,来比拼反差萌,可是,谁叫自己终归是出生在天朝,应该爱惜面子的时刻,我还是很会装样子的,毕竟自己不是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某现实版男主,打扮成为超级农民来勾引围观党的眼球,以谋取不和谐的经济效益,话说,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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