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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圣约终焉-第2章

小说: 圣约终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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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无恙,护理人员的素质和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从战场上被抬下来的你,能不能幸运的活下去,这样一来,就是白痴也不会蠢到去得罪他们。

看看原来世界医院中,屡禁不止的送红包送礼物就知道,患者和他们家属,生怕得罪医护或者医生的无奈心思,这样一来万一对方动手术的时候,手那么一抖,不小心多切点东西下来,怎么办?即使不是这样,打针的时候多扎你几下,相信这也不是正常人能够忍受的。

征召农民的阵亡频率非常高的,许多时候很难保证让素质残差不齐的每一个炮灰懂得规矩,但利用这样本应该是社会陋俗的事情,我顺利将其变成了保护弱者的不得已手段,如此一番布置下来,就是那些喜欢欺负新人弱者为乐的刁民,也在亲眼目睹教训后收敛不少。

当然,作为一名负责六百名炮灰的指挥官,我也同样不允许有人在照料病患上打马虎,营门上那几具随风晃动的瘦小尸骸,就是疏忽者的下场,我给予了他们足够宽大的生存条件,并不是给予了他们肆意妄为的权利,因为我所要负责是营地里;所有人的利益均衡。

说我凶残也好,伪善也罢,我只是个微不住道的小人物,造型可能是许多网络小说中,那种作为恶人小头目的猥琐配角,看到的只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了群体的利益,可以面不改色地宰掉不听话、不合群的人,而这样的存在,往往是作为主角杀人立威的最佳选择。

“常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怀着有朝一日被人一刀做掉的觉悟,我做了整整十七年的恶人,只是应验的却是另一句谚语,“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狠下心肠当坏人的我,反而越发地受到拥戴,弄得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也稍微在征召农民中有了点王霸之气。

于是很可惜,直到现在还没有网文中,那种生猛的主角,来一刀秒杀我,然后,领着长年被压迫被奴役的农民,东征西讨打下偌大的疆土,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最后,用贵族傲娇少女,清纯精灵公主,邪恶一点的,再加上敌人的美艳妻子,来构建伟大和谐的水晶宫。

“去,汉克,把营地后面的羊宰了,明天又是场不知道能够有多少人活下来的恶战,虽然不能吃饱,但是,至少每个出征的人都能尝口荤腥。”我看着早已不足四百名的手下,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伤口的,脸色苍白,面容焦悴,不增加点士气的话,很可能就崩溃了。

“头儿,我们就只剩下最后的一只羊,而且粮食也不多,如果按照以往土豆管饱的话,余下的食物已经支持不了一周。”虽然是个瘦小的流浪儿,但是,不知道有什么过去的汉克却精通着很多的东西,因为不是穿越众的话,农民出生的孤儿别说管账,就连数数也困难。

“那就减量,总不能没死在战场上,却饿死在营地里。”精打细算是很有必要的,我不是那样车到山前必有路的乐观派,也没有那种作为大贵族后裔走上战场的穿越者排场,吃的是山珍海味,玩的是美女贵妇,十余年的战场生涯,死亡与饥饿几乎永远伴随在我身边。

时间就在众人愁眉苦脸地抽签中缓慢地度过,距离集结的清晨时分还有两个半小时,准备走上战场的征召农民,脸上难得露出丝笑容,拍拍满肚子凉水依旧饿得发慌的胃,从各自休息的简陋帐篷中爬起来,因为空气中传来淡淡的烤羊肉香气,以及土豆煮熟的味道。

用半个小时的时间用餐,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来充分消化食物,然后再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去往指定集结地,我利用原来世界的知识,严格地卡住了人体营养需求的极限,最大限度地让本就不多的食物,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只是即使这样,眼前的餐盘上依旧非常的悲哀。

小得可怜的五个土豆没有半点油盐,一碗的苦涩野菜汤中甚至没有多少绿意,但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已经是最为丰盛的一餐,我也想按照某些小说出战前的场景那样,大碗酒大块肉,可现实总是残酷无情的,除开亲身体会,谁也无法知晓小人物的苦楚。

“盾牌手,分大拇指大小的肉,长枪手,分小拇指大小的肉,剃下肉后,剩余的骨头留来熬汤,给重伤员补充点营养。”作为营地头领,我依照惯例用腰间短剑,砍下最为肥美的一只羊后腿,然后,示意手脚麻利的汉克给余下的人分羊肉,自己则拿起野菜汤喝了一口。

区区五个的土豆几口就可以吃完,可是都有饿肚子经验的大家,吃得很慢,都是嚼得快化到嘴里才依依不舍地咽下去,只有充分进行了咀嚼,才能让胃吸收得更加彻底,也能多欺骗下感官,让胃部多有点饱的感觉,但即使吃得再慢,小得可怜的土豆依旧很快没有了。

接着,分到大家手上的羊肉,象征意义大过于实际意义,所有的人都是一口吞下,然后,像死人一般的靠坐在地上,静静地消化着食物的同时,也在默默地调整各自的心态,让他们的心情变得坚定麻木,要想在战场上活下去,一颗冷漠到无视性命的心比什么都重要。

“嘟!嘟!嘟!”清晨的微光让漆黑的夜明亮起来,适时睁开假眠眼睛的我,小心地将依旧没有动半口的羊腿装好,然后提起牛角吹起集结的角号声,营地的空旷中央,烙铁的山寨装备,劣质长枪,以及纯粹用硬木片串成的甲胄,已经全部搬出,等候着即将到来的杀戮。

“着装!”人靠衣装,马靠鞍,原先非洲难民一般的农民,默默穿戴上装备后,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只中世纪韵味的古代军团,最强壮的人披上烙铁半身甲,裤裙甲,以及护手护膝,接着戴上头盔拉下面具,手提起一米高的长盾,放眼望去,构成片杀气腾腾的重装方阵。

相对瘦弱的农民,披上用硬木片串成的甲胄,头盔,肩膀上挂着具有防箭效果的硬木臂盾,紧跟在长盾方阵的后面,他们扛着铁质枪头的长枪,悄然无声的列成纵队,而他们就是我引以为自豪的手下,也是那些贵族老爷眼中,远远超越炮灰范围的炮灰部队。

就这样,一个由六十名盾牌手,五列共计二百四十名的长枪手,组成的军队集结完毕,浩浩荡荡地开出了营地,率领着这支部队的我,除开腰间挂着短剑,背后带着铁质标枪,穿戴与长枪手一般无二,因为在战场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包括是否膝盖中了一箭。

太阳还没有升起,天空灰蒙蒙一片,大批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征召农民,吵吵嚷嚷地聚集在一起,他们手中持着破烂的木枪盾牌,只有少数健壮的人,才配有皮甲和短剑,这些家伙,无一例外都是管理每个营地的头领,从上面丢下的稀少军饷,几乎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反观如同鹤立鸡群,默默驻扎在角落,休养生息的我所率领的人马,四周的农民,不禁露出极为羡慕的眼光,烙铁的山寨货装备,即使比起正规军,连杂碎都不如,但也不是他们这些比难民好不了多少的民兵,可以比拟的,越来越炽热的眼光,让人不觉难受起来。

“如果有这些装备,从战场上活下去的几率,不知道大了多少倍。”四周的征召农民,酸溜溜地小声议论,可上来搭讪的人却没有半个,因为我手下的人马不仅对敌人狠,对背后下黑手的自己人更狠,狠到我曾经领着他们,连着做掉了数十个打坏主意的营地头目。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距离那些贵族老爷最后集结时限还有几分钟,一个全身穿戴着实心铁质板甲的巨汉,拖着他的巨型链锤,以及不足十人的手下姗姗来迟,布瑞·哈比,则是这个家伙的名字,传闻是个纵横数个大领地的强盗,具有着常人无法比拟勇力的怪物。

“林,林……林柏……狗屎,你的名字可真难发声,我情愿砸扁十个人的脑袋,也不愿念这个憋足的名字,不过,对于你这个人,我认可你,兄弟。”径直走到我的面前,这名凶名赫赫的大贼,拉起面甲,露出张足以让小儿啼哭的刀疤脸,友好的秀了秀他雪亮的牙齿。

我与布瑞·哈比的友谊,不,确切的说是瓜葛,则是源于一不小心救下刚上战场的对方性命,对方则是属于那种恩怨分明的个性,对自己的敌人灭他全家,对自己的恩人,则是放下身段来结交,恰好我圆滑的个性,也与布瑞这种粗人谈得来,不知不觉就成为了朋友。

“给,羊腿,老规矩,我雇佣你来当打手。”烤羊肉的香味在集结地,又是引起一阵羡慕的骚动,暗自忍着口中的口水,我毫不犹豫地将藏在身上的羊腿递给布瑞,用口舌之欲换取战场上保命的几率,这是一件十分划算的买卖,虽然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荤腥。

“娘的,烤羊腿,好东西,不愧是我的好兄弟,真有一套,你不知道我啃狗屎一般的土豆,吃得都快吐了,差点没有给憋死。”伸手抢过烤羊腿,布瑞张开他的血盆大口,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羊肉,咀嚼几下就咽到了肚子里面,三下五除二就将一只羊腿啃了个精光。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打仗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地利我无法掌控,那么至少人和要牢牢掌握在手中,装备,纪律,我手下已经达到了炮灰的极限,在加上布瑞这样具有着常人无法比拟勇力的怪物,这样的组合,还不能从战场全身而退的话,那也只能任命了。

“起来……起来,你们这些杂碎,废物,都站起来,摆列好阵列。”昏暗的天色中,凶神恶煞的贵族私兵,提着松油火把到来,坚韧的皮革轻甲外面,穿着做工精良链甲,以及精钢护手和护膝,再加上身印有家族章纹外套,颇有非洲土著对比欧洲近代步兵的视觉反差。

贵族私兵无论是武技,还是气势都无可挑剔,小说中主角鼓动几十个愚民,就能联合起来吓跑这些狗腿子的桥段,在我看来只是笑话,不说他们每一个,都实打实具备二阶的精锐士兵实力,光是从小被骑士精神洗脑培养起来的忠诚,就足以让他们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苛捐重税的贵族领地,永远不缺乏叛乱与起义,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谁获得成功,反倒是让作为走狗的私兵们,在贱民无谓的挣扎中,让刀剑痛饮了无数的鲜血,于是,在私兵往日时不时上演的血腥教训下,素来纪律散漫的征召农民很长记性,以罕见效率完成了列队。

至于我则熟练地用一直攒下的三枚银币,塞入某个人的怀中,顺利地换取了左下角一个相对安逸的位置,避开因为贵族们习性,总喜欢作为主攻点的正面战场,然后,嘴角浮现丝自信的我,握紧拳头,跟随着大军开始迈动脚步,“好了,努力一把,接下来就可以回家了。”

只是,就如先贤所说,命运永远无法预料,战场的另一端,象征着勇武与光辉的长旗随风飘舞,无数冰冷的反光孕育在晨雾中,那是传奇家族凯撒大公的部队,而最为让人胆战心惊的是,在肃杀军阵的前方,站立着的十二个高大身影,诡异的金色灵魂之火,燃烧在这些怪物重盔下的眼眶处,这也说明他们不是生灵,而是非人的存在。

第三幕 贵族永远是贵族

清晨的薄雾没有完全的散去,战场上已经热闹起来,连绵六百多米,厚度有四十列的征召农民方阵,在皮鞭与刀剑的铁血管制下,维持着罕见的纪律,在不是战场初哥的营地头目吆喝声中,手持木盾的人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后面紧跟着的是手持价廉物美长木枪的农民。

当然,作为争夺正义与光荣的战场,这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征召农民,始终还是配菜中的配菜,就连衬托鲜花的绿叶资格都没有,在他们的身后,是身穿坚韧的皮革轻甲,外套精良链甲的贵族私兵,依照家族章纹外套的不同,各自肃立成阵,充当防止农民混乱的作用。

只是在这种大规模的战役中,在征召农民看上去威猛无比的贵族私兵,具备二阶的精锐士兵实力的轻型步兵单位,在当权者的眼中依旧也还是陪衬,差别就是从杂碎提升到绿叶的水准,勉强能够成为一道可靠的防线,为后面真正的主战部队,争取到必要的准备时间。

“布莱尔重装步兵团,列阵完毕!杰西卡重装步兵团,列阵完毕!长弓手检查箭矢数量,跟随重装方阵推进!”传令骑兵大嗓门的声音回荡在战场上,平均身材两米二的重装步兵,穿戴着全覆式轻钢铠甲,左手厚实的沉重塔盾,右手两米长的大剑,随着命令迈开步伐。

完全由五到六阶的武士等级或者精锐武士等级组成,重装步兵团即使是在帝国疆土没有崩溃的全盛时期,依旧是绝对不可替代的主力,再加上拥有射箭天赋,阶位在精锐战士左右的长弓手,围绕就此诞生的无脑平推战术,这就是战争游戏中全力开动起来的绞肉机。

此刻大家可能又会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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