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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魔王进化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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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救出那个小孩……”他心里只有这个念头,而警惕心则被催眠的妖术瓦解了。

魔树垂下无数枝条,宛如拥抱柯西似的席卷过去,把他紧紧缠住。

一道电光从柯西腰间喷射出去,瞬间切断所有缠住他的枝条,顺势横扫,斩断一支树干,被缚的少女连同枝杈一起落在地上,接着,柯西也摔了下来。

魔树发出负痛的悲号,所有枝条疯狂抽打匍匐在地上的柯西,宛如无数皮鞭。

柯西无法再施展他那惊人的剑术,那是一支女人用的细剑,经不起强力斩击,已经折断,他只好在地上狼狈翻滚,躲闪鞭打。

忽然,裤脚被什么东西扯住,柯西不由自主的在地上滑行。

他匆忙望去,原来是一头幼狼正咬着它的裤脚,朝远离魔树的方向奋力拖拽。

柯西就地一滚,跳了起来。这时,他已经远离魔树的攻击范围。

幼狼昂起头,把扯落的布片吞掉,咀嚼了几下,又厌恶的吐了。

柯西望向身旁,另一只幼狼拖着一丛树枝跑过来,正是柯西砍断的。

哪有什么小女孩,是一枚火红的魔树果实制造出这些幻觉。

哪怕柯西这样铁石心肠的人,一样有弱点,他的记忆里,也有不堪回首的往事。

八年前,他还没从士官学校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被学校派遣到东方边境的哨所,开始为期四十天的实战训练。

他被编入一支边防小队,除了每天例行的巡逻查哨,还要在海关站岗,检查出入境人员的护照。

当时东方邻国威尔诺亚正逢灾难,水灾毁了一年的收成,接着又闹瘟疫,日子简直过不下去。难民大量涌向边境,想到格拉贝伦来讨口饭吃。

边防司令唯恐难民潮把瘟疫传入格拉贝伦,下令禁止入关。然而难民却不死心,在哨所外面搭起帐篷,聚集成连片的难民营。

柯西每天站岗的时候,都会看到难民营中有人死去,或死于瘟疫,或死于饥饿。成百上千的尸体在夏日阳光里暴晒,那种气味真让人想去死。

死亡带来的恐慌让人变得丧失理智,难民明知道偷渡是死罪,可是每天都有人试图越境。柯西好几次亲眼看见同僚被迫开弓射杀偷渡的难民,那些骨瘦如柴的可怜人,中箭以后还固执的向前跑,非得逼得人射中他要害,死了,才停下来。

那段日子,柯西永生难忘,每次想起来,都像落入噩梦。

他怀着士官生的天真与矜持,看不惯有些老兵,杀人好像踩死一只蟑螂,,连一点同情的意思也没有,太冷酷了。

“这些人生来缺乏同情心,而且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入伍以前就是坏痞子,是流氓,我嘛,可和这种人不一样!”不止一次,他在心里这样想,抱着独善其身的态度,盼望早一天离开边境。

然而命运仿佛在开他的玩笑,一次突发事件,完全摧毁了他幼稚的世界观。

那是他在边境服役的第五个星期,奉命随队巡逻,途中发现树丛里有人影闪动,队长立刻下令戒备,大声警告藏在树丛里的人马上“举起双手走出来”。

队长的话还没说完,那个人影就飞一般跑开了。

显然,这是一个试图越境的难民。

队长第二次警告,无效,断然下令射杀越境犯。

然而那家伙体形瘦小,动作也惊人的敏捷,借助树丛的掩护,竟然躲过了一波箭雨。

第一波射击不中,重新拉弓、搭箭、瞄准,犯人早就跑到射程以外了。

巡逻队员看到这种状况,直接丢下弓,准备上马追击。

这时候,柯西还是很镇定。因为他知道犯人逃不掉,他赖以保命的是茂密的灌木丛,然而前面不远就是“红缎带”。

那里的草木全被清掉,光秃秃的空地上洒满色泽明亮的红土,是入境者的必经之路,根本藏不住人,到了那里,他就死定了,红土地上,不知道染了多少偷渡者的血,因此边防军都叫它“红缎带”。

巡逻队要做的,就是把偷渡者撵到“红缎带”上,紧接着哨塔上箭雨如下,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偷渡者,只会用自己的血把“缎带”染得更红。

然而出乎预料,队长因为没能第一时间逮捕偷渡者大发雷霆,把气撒到柯西身上,让他立刻狙杀已经跑到一百步以外的偷渡者。

他的要求,也算合情合理。

柯西在这支巡逻队里负责火力掩护,说白了就是狙击手,专门给他配置了一张“双绞盘十字弩”。弩的射程通常比弓箭差,但是这架弩的性能很好,射程比弓箭更远,精度也好得多。

柯西二话不说,端起十字弩瞄准那个渐渐模糊的背影,心里想的是:来吧,既然当兵,总免不了杀人,第一次是杀,第一百次也是杀,没什么大不了。

他扣动绞盘,淬火钢的驽箭带着刺耳的尖啸飞射出去,将那个仍在拼命飞奔的小小身影,钉在一棵白杨树上。

“好小子,干得漂亮!”队长面带笑容拍拍他的肩膀,接着,全队催马过去收尸。

柯西不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

他听见先到的人不约而同的惊呼,有人回过头来,用一种怜悯同时又带有谴责意味的目光看他。

柯西觉得莫名其妙,急忙下马查看。

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被射死在杨树下,弩箭从背后贯穿前胸把她钉在树上,她的双手还死死抱住树干,指甲深陷进树皮里。

有人把弩箭连同她的尸体一起从树上拔下来,面朝天平放在地上。

她的脸本应该很美,长期的饥饿却让皮肤蜡黄,几乎脱了相。

她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本应生机旺盛的肉体,却只有一捧长长的秀发可以在缺乏养分的条件下尽情的生长。

柯西不敢多看尸体,径自失神的望着树,树上只有巴掌大的一小块血渍,以及弩箭留下的细孔,怎么也看不出一个活生生的女孩就死在这儿,而她,千真万确是已经死了。

被他亲手射杀了。

那时候,柯西完全傻掉了。

他无法确切回忆起目睹尸体时心情,只记得呆立了很久,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

之后队长用力推了他一下,差点把他推得跌倒。

接着队长说:“菜鸟,收队了!”

柯西愣愣看着他,问:“尸体不在这了?”

“已经收走了,难道还指望你亲自去抬吗?少爷!”队长嘲讽的问,“你是被吓傻了吧?”

“也许吧。”他苦涩的说。

“如果是别人,我会一耳光把他打醒,可是我只推了你一把,因为你是京城里来的少爷,是士官学校的高材生,你将来是要当将军的,我要是打了你,你会记恨我,将来你发达了,就要整我了。”队长愤愤的说。

“我……我……”

“得了,第一次杀人难免失魂落魄,不过现在边境的局势很紧张,没时间等你回魂儿,你明天就可以回去了,我会给你写上两句好评语,让你回到学校以后得一块银奖章。”

“我可以回去了?好吧……遵命。”柯西真觉得是死里逃生,他再也不想留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再也不想回忆起这里的一草一木了。

“回去吧,小子,你会有出息的,如果你将来当了将军,千万记得报答我啊。”

…… ……

在那之后的日子,柯西从一个青涩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士官生,成长为优秀的战士,杰出的将领,也得到“冷酷无情”、“杀人如麻”之类负面的评价。

他前半生戎马倥偬血染征衣,杀过上百人,也上百次差点被宰了,杀人时他都不会手软,遇险时他也不会退缩,仿佛他一辈子的软弱,一辈子的恐惧,都在八年前边境线的那个正午,那棵染血的白杨树下,一下子给用光了……

幻术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利用人心深处的弱点,像一面镜子,反映出你最不敢正视的东西,让你知道明知危险却无法抗拒的去靠近,去纠正从前的错误。

这,就是“心病”。

柯西甩甩头,把不快的回忆抛在脑后,一脚踩碎那带来幻觉的果实。

母狼也是受到幻觉的蛊惑,以为自己看到的是一顿美食,才会走上不归路吧……

正在思索时,一道熊熊燃烧的长虹射入树林,将吃人的魔树拦腰斩断,残叶断枝立刻燃烧起来,散发出令人头昏的强烈香气。那些能发射催眠光线的果实,也一个不剩的全被烧焦了。

恢复六翼天使英姿的奥黛丽雅降落下来,手持一口燃烧着烈焰的宝剑,这是炽天使专用的天界武器“裁之剑”。

两头幼狼被天使的威仪吓得发抖,蜷缩在柯西脚下小声悲泣着。

连柯西这样目空一切的人,也不由得低下头,不能正视炽天使的威仪。

看到柯西没事,奥黛丽雅放心了,裁之剑和六翼随即消失,变回原来的样子。

“这是一株摄心树,我以前经过的时候,它还很老实,没想到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祸害。”

“它也只是想填饱肚子,从前这儿附近很多魔兽出没,它很容易就能捕到食物,可是现在,林子里的魔兽都离开了,树是没有脚的,只好千方百计的用幻术诱惑猎物送上门来才能免遭饿死,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你好像一点也不害怕。”

“刚才很怕,现在安全了,为什么还要怕?谢谢你出手相救。”

“我想要的不是你的感谢啊。”奥黛丽雅担心的说,“假如我离开魔山,谁来保护你呢?今后千万要当心点,不要一个人来这种危险的地方。”

“我会当心,但是不需要谁的保护,”柯西对这一点很坚持,“我在这里,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必须服从大自然的法则──想活下去,就得成为最强的野兽。”

树林里一时寂静,不久,一只小狼怯生生的呜咽,似乎提醒他们该走了。

“没打到猎物,倒有两只小猎犬送上门来,得把他们养大一点才能派上用场,现在只会跟我抢饭吃。”

“别对小动物那么凶,它刚才冒险救了你呢。”

柯西盯着一只幼狼,久久出神。

它无辜的眼神,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

“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小家伙把我拖出来,是为了救我的命,还是为了从摄魂树那里抢一块肉吃。”

奥黛丽雅打了个寒颤。

“你……你怎么会这样想,他们看上去没有恶意啊。”

“我这么想也许不够光明磊落,但为了保命,不得不这么想,你说是不是,小东西?”柯西笑着在幼狼鼻尖上弹了一下。幼狼呜呜鸣叫,似乎在表示赞同,接着在地上打了个滚,贴着孪生兄弟坐下,楚楚可怜的注视着他。

柯西继续向密林深处走,两只小鳞甲狼忠心耿耿的跟在后面,对奥黛丽雅却毫不理睬。

“小家伙真可怜,明知道你不是个好脾气的主人,偏要讨好你,跟着你,真是的!”被小动物无视的天使小姐,发出愤愤之声。

“他们跟着我,是相信我有力量保护他们,分给他们食物,带他们去安全的地方睡觉。”

“这些我也能做到。”

“你能做到,甚至比我做的更好,但是他们不喜欢你,因为你身上全是圣洁的气味,是一种让他们感到拘束和无聊的气味,他们是鳞甲狼,是嗜血的魔兽,怎会傻到投奔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柯西冷淡的说。

“可是你呢,你比我好在什么地方了!”

“我嘛,是一头人形的野兽。”柯西咬着一根细树叶,仰望渐渐昏黄的天幕,“小东西闻到我身上的血腥味,闻到我的杀气,知道我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跟着我,他们不需要束缚天性。”

“可是……你也不该教他们学坏啊。”

“我让他们学着去做一条好猎犬,这要求不过分吧?”柯西仍然咬着树叶,冲她一笑,牙齿白洁漂亮,无疑是食肉动物的特征。

“我不指望它们变成乖巧的哈巴狗,但也不会要求他们每咬死一只兔子或者山雀之后就念经祷告,这样不是很好吗。”

奥黛丽雅一阵发窘,无力的说:“可是,你也得给它们取个名字啊。”

“我想好了,一只叫大王,一只叫小王。”

“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扑克牌中的大王和小王,没有特别的意义,只是取个好彩头。”柯西轻描淡写的说,“希望它们能给我带来好运气,不管是在牌桌上还是战场上。”

奥黛丽雅没有反对的机会,两只小鳞甲狼的名字就这样决定了。

柯西在树林里转悠了两个小时,没有任何收获。

这里真的已经变成一块死地了,除了没人想吃的地沟鼠,什么动物也没留下。

“前代魔王准是个暴君,他对待魔兽尤其残忍。”

柯西坐在树桩上休息,喝着水发牢骚。

“你怎么能这样说法尔斯……”奥黛丽雅小声辩驳。

“你看,她一死,奥特洛的居民立刻作鸟兽散,唯恐死掉的法尔斯再还魂,那时候就跑不掉了。你想,法尔斯这样让人害怕,她还不是暴君?”

奥黛丽雅深深的垂着头,感伤的说:“法尔斯是我的朋友,我不说她的坏话,也不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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