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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穿越之市井田园-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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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忙着办丧事,能把钱给他就算不错了,自然没心思管礼物的事情,况且人家办丧事,出于礼数他也不能去买,再退一步,他也没心思。

唐妙扑上去,景枫把她抱起来,她窝在他胸口上,笑嘻嘻地道:“哥哥回家就好了!”

实际景枫并没有说得很透彻,柳家因为丧事,老爷这一枝的都不能参加考试,连同伴读的也禁止科考,并且这两年也不需要再伴读,就算需要也是两年零一个月孝期满了之后的事情。

转眼四叔娶亲的日子,家中里里外外很是喜庆,大家知道了景枫的事情很是可惜,但是非人力所能变,也无能无力,况且景枫一直那么优秀,他们觉得这是运气,没什么好难过的。

因为是小儿子成亲,家里亲戚来得很多,贺喜的不断,大姑父也来了,听了景枫的事情,觉得柳家这样做也对,大家也都没话好说。而且这个时候自己家要是想办法去参加考试,就是得罪了柳家,只怕就算成绩到了,也未必能被录取。大姑父还让景枫等四叔的亲事过后,要记得去柳家参加他们的头七、三七这些丧事,景枫答应了,他本来也是过了葬礼才回家的。

老四豪气地拍着景枫地肩膀,“景枫,我觉得咱在家种地也没什么不好,看看他们当官的,个个勾心斗角,要想着怎么巴结上司,怎么左右都顺流,还要考虑一大堆烂事,就是没功夫做好本分的事情。”

景枫点了点头,却笑道:“可是如果有机会,我想做个能做本分事情的官,哪怕是小县令也行!”

“好,有志气,四叔支持你,你放心,家里的事情你不用操心,你安心读书!”

四媳妇荆秋娥模样干净,声音也细细的,说话很是有礼,文文静静的。不像村里其他青年最近娶的媳妇,个个竟然大嗓门,一说话一个比一个声高,让人听来像吵架一样。

老四媳妇娘家陪送的东西不少,比起其他媳妇的陪嫁要时兴的多,是一对方角大柜,两只手箱子,还有一张梳妆台,一对五斗橱。老唐家本来准备的便有些放不下。

老四便让人把自己家的先搬去母亲屋里,反正到时候东里间也是自己的,放那里现在给母亲用也正好。王氏去看了看,想要那张五斗橱,被老四一瞪也不系的说话,就走出去了。

夜里闹新房的人多,老唐头怕人家闺女害羞,便让唐文清几个把那些不规矩地男人都赶出去,特别是唐文汕家的三儿,还有村里几个平日里喜欢闹洞房占便宜的男人都劝出去,给孩子们撒了几圈糖果就让他们歇了。

新房里的龙凤烛跳跃着,大红绸子花在烛光里越发红艳,映在新娘子白净的脸庞上,两分姿色便也十分好看。老四嘿嘿笑了笑,挠了挠头,手有点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荆秋娥抬眼瞅他,见他英俊的脸上挂着憨憨的笑,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不禁“噗嗤”笑出声来。

老四不好意思,又嘿嘿笑了两声,荆秋娥起身靠近他,想要帮他更衣,老四吓得躲开,“你干嘛呢!”

荆秋娥恼得蹙眉头,“怎么,害怕俺吃了你不成!”

老四随即意识到自己这样不好,笑了笑,顺从地让媳妇服侍他,被人解开腰带,扯开衣襟,松了里面的衣带,然后只剩下里衣。

荆秋娥见他穿了件崭新的里衣,一看就是自家纺纱织出来的布。

老四疑惑道:“你瞅我衣服干什么?这可是娘为了成亲让大嫂特意给我做的新的。当年大哥三哥成亲可都没新的穿呢。”

荆秋娥笑了笑,走到墙边开了柜子,找出一件雪白的丝绢里衣,让老四换上。

老四不解:“干嘛?要睡觉还让我换衣服?”

荆秋娥脸颊红艳艳的,嗔了他一眼,“呆子!”

老四不乐意了,“你嫌我衣服不好,可我家就这样,以后也没得这绢丝的穿。”

荆秋娥见他沉了脸,叹了口气,轻轻地解开他的里衣,抬手在他额头戳了一下,“你这个木头!”

趴在后窗缝上看的唐妙忍不住了,几乎要教训自己的四叔,呆子呆子,别这么没情趣,你娶了个懂情趣的女人,她喜欢丝绢的柔滑感觉呀!

萧朗津津有味地看着,嘻嘻地笑。

老四被媳妇戳了一下,她温软的身体偎进怀里,不禁心神荡漾的,颤抖着手去脱她的衣服。笨拙的动作弄疼了新娘子,还差点拉破人家衣服。荆秋娥按住他的手,只要自己解开,“这会又猴急了!”

唐妙心道:“这四婶倒是挺现代的,洞房之夜一点都不害羞,可千万别掏出跟鞭子来玩什么SM才好!”

老四看着媳妇脱掉了大红的新衣,露出里面柔软水滑的丝绢里衣,突然下腹有一种灼热地冲动,抱起她便上了炕。

荆秋娥娇喘着,“喂,又这么猴急,别把我衣服撕破,我也就这一件,为了成亲花了好多私房钱做的。”

后面便是激烈的儿童不宜,唐妙忙拽着萧朗慢慢地从梯子爬下去,免得教坏了他。

老唐头不许家里人偷听新人的墙角,免得新媳妇害羞,唐妙可不管,恰好东边房子空着,墙角下有个狗洞,她就钻了进去。萧朗一直跟着她,见她如此,自然也不肯落后。好不好的那家人走的时候又把梯子放在西墙边上,爬上去正好是老四家炕上的后窗。

唐妙庆幸不是在西厢,否则可没好看的了,这以后可以用来取笑四叔威胁他了!

第二日一大早荆秋娥便起了床,恰好李氏也起来,笑了笑,“娘,我来做饭,让大嫂他们都来吃吧!”

李氏笑了笑,“也行,辛苦你!”然后小声道:“老四那愣小子憨憨的,媳妇你得自己教他,我们说他才不系的听呢!”

荆秋娥脸颊红了起来,羞涩道:“娘,他才不憨呢,鬼精鬼精的!”

李氏喜滋滋地去井边水盆照了照,然后捡了捡身上的头发,又去东厢外面叫道:“他四叔,你媳妇起来了,你怎么还不起!”

现在孩子成亲了,她就不能在混叫什么小四子,愣小子之类的话了。

李氏进了屋,老四忙爬起来,又发现自己光溜溜地臊得满脸通红,抗议道:“娘,我没穿衣裳呢!”

李氏啐了一口,“臭小子,娘从小看你光腚看到大!”

老四忙穿上衣服,慌忙下了炕。

李氏因为成亲前老头子教儿子洞房之事他烦躁躁得不肯听,生怕洞房之夜两人不美满,看这样子倒像是明白得紧,便喜滋滋地出去了。

老唐头从外面进来看见,“你去他们屋干嘛?人家小夫妻儿的。”

李氏笑了笑凑近老头子,“你不让听墙角,愣小子又不虚心,谁知道他办不办得成事儿!”

38  两年之后 。。。

老唐头烦恶地摇了摇头,“嘿,你们这些娘们,就是瞎操心!”

李氏不管,依然乐呵呵的,寻思来年春天家里就能添口人了。

老四起来洗漱了,进门见媳妇做饭,目光撞了个正着,脸唰得红了,一转身就往外走,“我去叫大哥他们一起来吃饭!”

大哥家已经开了门,老四一进屋便喊:“大嫂,别做饭了啊,秋娥今天做饭给你们吃呢!”

高氏给唐妙和萧朗穿好了衣服,笑道:“好啊,”然后对老四说恭喜。

老四脸红红的,“大嫂,你们都取笑我呢!”

萧朗看到四叔进来,又想起纠结自己的那个问题,他一直问唐妙,她不肯说甚至威胁再问就不理他了。他只好问四叔:“婶婶为什么要你换衣服?你换了吗?”

老四开始没听懂,后来一下子回过味来,敢情儿大人没听墙角的,这小子……

他本来古铜色的脸一下涨成了紫茄子,想着昨夜的事情被个孩子偷听偷看去,不活了!转身风一样冲了出去,把从西间出来的杏儿和景椿差点撞倒。

杏儿疑惑道:“四叔怎么啦?娶媳妇高兴得疯了!”

高氏愣了一下,便知道是唐妙和萧朗去听墙角了,瞪了唐妙一眼,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小屁股,“你个鬼丫头,昨天晚上怪不得找不到你!”

唐妙低着头,狠狠地瞪着萧朗,他知道自己惹祸了,低着头摆弄自己脖子上的金锁,嘟着嘴一句话也不说。

洞房之夜换衣风情,就被萧朗一句童言无忌给问了出来,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老四羞得那个见不得人,倒是他媳妇笑眯眯的虽然脸颊红扑扑的倒也没怎么样。

唐妙几个去奶奶家,荆秋娥见了欢喜地挨个又给他们糖果吃,唐妙把大人教的吉祥话嘎嘣脆地说出来,听得荆秋娥眉开眼笑。杏儿每次跟急着起火了一样,突突两声就把话说完了,荆秋娥根本没听懂,还以为小孩子没礼貌。景森又嘟嘟囔囔,说也说不清,她以为他要糖,刘小玉躲着根本不敢靠近她。没想到困扰了自己一夜的事情就被唐妙这么给解决了,原来是句祝琴瑟和谐,吉祥如意,白头偕老,早生贵子之类的话。

她解释了心理的疑惑,很是开心,又逗萧朗说了几句话,萧朗跟别人虽然很乖巧懂礼,却又淡淡的并不怎么热情,荆秋娥随即就发现他不过是只对桃花好,不是针对自己,便也释然。

荆秋娥在家里没下过地,一直绣花做饭纺纱织布之类,做得一手好菜,大家说比高氏做的还好吃。

老四吧嗒了两口,道:“哪里好吃,就是放油多,咱娘那油罐子可不敢让你多碰!咱家,还是大嫂做饭最好吃了!”

荆秋娥笑眯眯地附和:“是了,我早就听说大嫂为人和气,热情,女红也好,做饭更是没得挑。你们还别说,我还知道几家以前也跟嫂子家提亲的呢。不过大娘和大爷肯定是看中了咱大哥的人品,把大嫂就嫁这里了!也是我们的缘分!”

大家笑起来,说是。

王氏问道:“大嫂,以前是不是前西旺老陈家也想的?听说他们家在前西旺可是大户,地多还开着铺子!”

李氏脸沉了沉,“就算他再有钱,你大嫂也稀罕咱家,你大嫂不是那种贪财的人,否则也不会有这一大家子人了!”

高氏被人说起年轻时候的那些事,不禁也脸红了红,“快别说了,陈谷子烂芝麻,哪个女儿出嫁不是左挑右选,挑个舒心的!”

王氏笑了笑,“也是,你看咱娘给文沁挑的!”

荆秋娥刚嫁过来,老唐头就让她在家做饭,中午送送饭就好,这一阵子过得和和气气的。过了两日,萧家照常把萧朗接回去。

高氏从娘家要了些葫芦种吊瓜种,村里相熟的人还给了一棵葡萄枝子。她回家插在西边的空地里,要是打理得好,过两年就能吃葡萄了。又种了葫芦,结了果能做瓢,嫩的时候还可以炒了吃。每年冬天老高家也给女儿好几个大吊瓜,一个有十几二十斤,黑绿的皮,金黄的瓤,还能把籽抠出来干炒了给孩子做零嘴儿吃。瓤既可以炒,又能熬汤,还可以加入面疙瘩做疙瘩汤喝,既管饱又甜美,大人孩子都喜欢。如今自己有地方种了来也方便。

景枫在家里除了下地干活,空闲也去拜访陈先生,读读书。唐妙怕哥哥难过,每日一有空就缠着他念书,免得他表面不想,可心里却抑郁着憋出病来就不好了。景枫没想到唐妙能认这么多字,很是惊讶,除了给家里帮忙,闲空里便教弟弟妹妹认字,王氏便也让景森跟着,这样不用去私塾也能认几个字。

几个孩子里,杏花学得嘴快,小脑瓜好使,很快就能记住,但是她囫囵吞枣不求甚解,没多久又忘记,所以虽学的快,却也忘得快,认字的时候看个大概就以为自己知道了,殊不知大部分都是想当然的。景枫知道各人性子,且杏儿也没必要学的太好,便由她去。景枫寻思着大梅以后要是嫁人,怎么也要识几个字,至少要会算账,便专心教她唐妙跟着学。萧朗恋着唐妙习字,便更加常来,惹得老太太说要不他们也搬到唐家堡住得了。

除了跟着哥哥识字,跟着姐姐学绣花女红,唐妙最喜欢的就是让爷爷他们带她去下地,认识当下社会的农具,劳作方式,一一记下来,看看有什么可以改进吸取的。她用不习惯毛笔又怕自己习惯的方式被人怀疑,便学小孩子拿筷子的姿势,用柳树枝蘸了墨汁在纸上画,把农具的模样,还有其他的一些自己理解都画上去。

因为手软力道不均衡,跟鬼画符也差不多,大人也不怀疑什么,景枫反而很是好奇,只不过她这习惯不好,带得家里几个孩子都拿柳条写,只好慢慢给她纠正。

日子就在大人的忙碌孩子的笑声中一去不返,转眼两年过去。又到了地气浮生,春来草嫩如酥的季节。

这两年景枫白日下地晚上念书,有他的带领,家里的弟弟妹妹在忙活之余也识了不少字,特别是唐妙和萧朗,两个人比赛一样。唐妙因为自己怎么都是大人,有着二十六年的阅历,断然不能输给萧朗那么个七岁的孩子,而萧朗见花花桃桃那么努力的读书自然也不肯放松。

景枫评判他们算是术业有专攻,除了农,唐妙是一塌糊涂,四书五经之类简直乱七八糟,萧朗虽然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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