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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春日满藤-第13章

小说: 春日满藤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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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起霖说完这些话,倚在椅背上。一副极具疲惫的样子,站在屋外的赵书泉端着一杯水走进来,被子旁边,是一排药,沈俞晔的眼睛盯在这些药之上,良久没有说话。纪起霖明显不想再纠结这个话题,沈俞晔也不想再说什么。

沈俞晔起身往外走去,走到门边时,他缓缓转身:“这一次,可能要让外公您失望了。从前那么多回,我都听您说听您吩咐,但这一次。我想为我自己做一次主。方庭于你而言是世间瑰宝,于我而言,只是一家企业,一间公司。我只对您有感情,跟它很陌生。我会继续留下来帮你,但绝对不会接管方庭。”

说完这些,沈俞晔就走出了房间,赵书泉服侍纪起霖吃完药后,赶紧出去追沈俞晔。

“有些话不该我说。但我不得不说。董事长的身体每况愈下,你就当哄哄他。口头上先答应,董事长心里也好受些。你是没看到你说完刚才那番话时他的脸色有多差。至于之后你想拿方庭怎么办,是转让给纪婷,还是其他,都是你的事。董事长的日子不长了,他现在全凭一口气提着,你就当可怜可伶他,答应他这唯一的愿望吧!接管方庭是别人想都想不到的好事,为什么到了你这里,你就这样反对?”

沈俞晔停住脚步:“赵叔叔,难道你也不明白吗?小姨如此心高气傲的一个人,她要的只是外公的一句肯定,一声承认,她有多狠我,就有多爱外公。你以为我将方庭拱手相让,她就会接受吗?况且,方庭有她这么多的辛苦经营,我并未曾为方庭出过一丝力,她才是最适合方庭的人,这个道理连公司门口的保安都知道,为什么到了你和外公这里,就行不通了呢?从我外婆到我妈再到我,这几十年的怨恨,您是看在眼里的,我自己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我不想让我的堂弟易胜也经历。从小你们就教导我要有一颗感恩之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也教育我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想更不用夺。”

“您让我成全外公,那谁来成全我?这件事从一开始方向就是错的,我再掺合进去只会错上加错。我并在乎方庭最终会属于谁,我只在乎纪家的每个人。如果我的拒绝,会陷方庭于不利之地,那是我的错,可是,小姨打理方庭这些年来,成绩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是如此有能力将方庭带上更高一层楼的人。而我呢,当年转学工商管理我已是勉为其难,城东之事更突显出我的不足。外公只是执念太深,他创立方庭之初,难道不是想让它一年年壮大,养活更多的人么?方庭虽然取自外婆之名,但它早就不是一个人的梦,是千万万人的梦。我的梦除了好好照顾外公之外,还有其他,这一次,我没办法。”

赵书泉被沈俞晔一番话说得哑口无言,他默默地目送沈俞晔出门,长长叹了一口气,才转身回到纪起霖房间。

“阿泉,你也觉得我错了吗?”纪起霖看着方心辰的相框,开口问赵书泉。

“您没错,阿晔也没错。您的用心良苦阿晔他,他都懂,只是他在乎的东西跟您的不一样。他是个不容易改变主意的人,我看他这次眼神很坚定,要他真心真意地接受您的安排,可能有些困难。”赵书泉顿了顿,接着说:“刚才我跟他聊了聊,他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他说了什么有意思的话?”

“他说,方庭不该是您一个人的梦,它早就是方庭所有员工的梦。他还说,他在乎的,是纪家的人,不是方庭的股份与权力。”

纪起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又没说什么,他的手拂过方心辰的照片,心内翻过九曲回肠,最后又化为嘴边一声极碎的叹息。赵书泉只是恭敬地站在一边,看着纪起霖的疲惫,眼眶里也渐渐泛红起来。他跟在纪起霖身边这么多年,这样的落寞与神伤,只有在方心辰去世,纪娉去美国时见过。

一个英雄再伟大,也有黯然神伤的时刻。而这样的神伤,只有面对家人时,才会拼凑出平常难得一见的脆弱来,而这份脆弱,恰恰又将这些英雄们拉入万丈红尘的平凡世界里。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悲哀,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情非得已,只是有的人将伤口裸露出来,有的人藏在心底。纪起霖就是后面这一种,即使当年听闻方心辰忽然病危,日夜兼程赶回静安,迎接他们的,是方心辰强自撑住的一口气,以及她哥哥父亲的暴怒,纪起霖都没有显现出太多的悲戚。只有众人离开后,在寂静的病房,赵书泉才听到纪起霖极为哀恸的痛哭,那哭声里是一个人信念的倒塌,以及内心世界的崩盘。之后的这许多年,纪起霖都没流露出相同的脆弱,今天,赵书泉再次看到,他也不由悲从心来。

沈俞晔又去了一次沈园,这一次,他呆了很久,直到陈鸳鸯打电话给他,他才从过去回来。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梦原小区时,柔和的灯光下,是陈鸳鸯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听到开门的声音,陈鸳鸯给了沈俞晔一个人间四月天的明媚微笑。这一抹微笑,是沈俞晔阴冷了一整天里看到地最温暖的存在,他默默走过去,轻轻抱住陈鸳鸯,头挨着她的头发,嗅着她发间的清香,只觉得这一天里的所有疲惫与悲伤都统统消失。

陈鸳鸯先是一愣,接着了然地回报住他。手轻轻在他后背拍着,那一下又一下有节奏的拍打,是最温柔的安慰。陈鸳鸯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只是在这一室安宁里轻轻与沈俞晔紧紧相拥,彼此给予彼此最需要的温暖。

良久,沈俞晔才徐徐放开陈鸳鸯,状似无意地问:“你煮了什么,好香。”

陈鸳鸯拧了拧沈俞晔的腰:“狗鼻子,才放下去一会儿,你就能闻到香味。”

沈俞晔看着陈鸳鸯的轻嗔笑骂,只觉得这样的笑靥是从未见过的俏皮与生动。他倾身向前,缓缓衔住了陈鸳鸯的唇,动作又轻又细,仿佛他吻住的,是这一辈子也不愿放手的珍宝。

陈鸳鸯明显感觉到沈俞晔的不对劲,他眉眼泄露出的点点悲伤,是她熟悉的,也曾见过的。她缓缓环上沈俞晔的脖子,微微踮着脚,努力配合着他的动作。沈俞晔动作逐渐加重,随着他的长驱直入,陈鸳鸯全身都印染着他清冷的气息,他的唇微凉,手也清凉,陈鸳鸯紧紧抱住他,用自己的还算温热的身子温暖着他,温暖着他出现裂痕的心。只有一旁不断冒出热气的电饭锅印染出阵阵米香,还有蒸锅里不断逸出的几丝蒸蛋香气,它们渐渐消散开来,也带走了沈俞晔身上的悲伤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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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蓦然回首,你成全了我的碧海蓝天

良久,沈俞晔才放开陈鸳鸯,他搂着她的腰,额头抵着她的,声音里也渐渐生出一丝生气:“我今天去见外公了,他身体又差了好多,他跟我说了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关于我爸妈的。”

“喔,然后呢。”陈鸳鸯抬眼看沈俞晔。

沈俞晔低头吻了吻她的眼睛:“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还记得我曾说过要将外公外婆的故事说给你听么?今天外公提及了一点,我自己又想了一些,如果你还有兴致,我就一点点说给你听。他们的爱情,被时光零星错开,我也是整理了很久,才拼凑出来。毕竟那些离我太过遥远,外婆过世之时,我还未出生,即使我妈妈,也还是没长大的小姑娘。倒是方庭的一些老人,很愿意提起她。”

“可以的,不过要等会儿,你先去摆碗筷,我炒几样小菜,我们边吃边聊。”陈鸳鸯推着沈俞晔出厨房。

很快,陈鸳鸯就炒了几样家常小菜。一盘青菜,一盘麻婆豆腐,一盘胡萝卜炒肉,一盅蒸蛋,外加一例排骨汤。几样小菜都是市场里最常见的食材,陈鸳鸯只拣最容易的下手。几样菜红绿搭配,卖相还不错,沈俞晔从壁橱里拿出了一瓶一看就知道年份久远又价格不菲的红酒。

陈鸳鸯先将淡黄色的蒸蛋勺给沈俞晔,让他尝尝味道。又指了指一旁的红酒:“红酒配家常菜,会不会不太协调?”

沈俞晔将嫩滑的蒸蛋一口吃掉,给陈鸳鸯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飘洒出来,惹得陈鸳鸯酒瘾大动。

沈俞晔笑笑:“喝酒不是看酒有多贵,也不是看适不适合,应该看主人们的心情及环境。高兴时可以喝。伤心时也可以喝,两个人可以喝,一个人也可以喝。这才是喝酒的境界。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wanabar里,第一次见你。你就是一副酒鬼模样。盛瞳调的酒度数都不低,他也经常用调酒这个手段来搭讪陌生女孩。估计是你对酒的品味很合他的胃口,他才没怎么难为你,你们倒真有一点以酒会友的味道。wanabar后来我又去了几次,盛瞳已经不再调制‘沉醉’了,他说他的‘沉醉‘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主人,沉醉沉醉,沉醉一回已经足够。”

沈俞晔一语双关。陈鸳鸯自然知道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她摇晃着红酒杯,又吃了一口麻辣麻辣的豆腐,也回想起了那夜里的疯狂。然后微微抿了口,脸上荡漾出神采:“不准笑话我。那是我第一次泡吧,你不知道,我跟杨柳她们回去的路上一路唱歌,从《青藏高原》到《梦里水乡》,我们曲不成调的歌声击碎了深夜里的迷雾,连司机师傅也被我们的光芒感染,一直感慨年轻真好。第二天我就在课堂睡了一天。还被课任老师抓了典型,罚站了一整节课呢!不过,现在想想。那样的经历即使再来几回,我也觉得值得。哦,就是那一次杨柳记恨上程皓然的,不过现在她处在与师兄的绝对**期,早不知道程皓然是哪根葱了。哈哈!”

“要是皓然知道了,他一定会伤心的。他每次都‘小辣椒’‘小辣椒’地叫杨柳,明明是一副嫌弃模样,实际上我看来也没那么讨厌嘛。虽然他一副花花公子模样,万花丛中过。但我也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有特别印象,即使那些所谓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他也不太记得女孩子的性格。好似杨柳是个特殊,皓然他一般不跟女孩子一般见识。可我瞧他倒是挺愿意跟杨柳一般见识的。你没发现么,皓然和杨柳其实挺般配,我是说性格,都是直肠子,眼里揉不进沙子,皓然是1。0,杨柳绝对是2。0。”

“不要乱点鸳鸯谱哦,杨柳最瞧不上的就是程皓然这种痞子气十足的公子哥,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看到这种吊儿郎当的男人恨不得用高跟鞋踩上去再跺两脚也不解气。程皓然恰好又是她最讨厌的那种:长着一副祸水样,眉眼微微上挑,就是一副轻浮相,还自以为自己很帅很酷。这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杨柳的原话,程皓然是你发小,我这么当着你的面说他坏话好像不好。他们不对头又不是一天两天,每次见面不是吵就是打,又有哪一次和谐过。如果他们真在一起,还不把天掀了。”

“这不就是所谓的‘欢喜冤家’么。每个人进入社会,都或多或少戴着一副面具,皓然用玩世不恭的面具对抗着这个世界,这只是不熟悉他的人才会这么认为。这样的人一旦动情,就是一辈子,只是要他动情,比一般人要难得多。我哪有闲心乱点鸳鸯谱,不是刚好说到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么?你那次的酒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准确点说,那晚我、皓然,阿森都被你的海量震惊,不过跟你回了曲离,我也明白你的酒量到底从哪里来。有一个以生产酒为主业的家乡,有一个以酿酒为生的父亲,自然从小把酒当水喝。肖冰还跟我说,曲离的孩子一生下来,父母都会将酒蘸着喂他们,所谓酒量从娃娃抓起,见着你,我倒是相信这个传言了。”

陈鸳鸯抿着嘴:“就当你是在夸我了。其实也没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只是我们曲离爱酒也惜酒,酒也成为我们生活里的一部分。古代有些民族会将鹰,狼这些动物当作本民族的图腾,我们曲离偏安一隅,就把酒当作文化标识,我们对它的热爱,并不亚于古老民族对骁勇的鹰,聪明的狼。当然,还是我外婆,我爸爸这一代的这种情节稍微深些,到了我这一代及以下,生活里已经有了红酒,啤酒,葡萄酒这些外来酒,自家酿制的米酒出现在生活里的次数大大缩减,这种感情的累积也越发稀薄。”陈鸳鸯话锋一转:“你觉不觉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wanabar之前,我总觉得应该在更早以前见过你。可能我们没有像wanabar里那么正式,或许我们自己都没发现,早在以前,我们就曾擦身而过,那会儿我们没有目光相视,我不知道你叫沈俞晔,你也不清楚我叫陈鸳鸯。”

陈鸳鸯嘴角遗漏着一丝红酒痕迹,她正想拿纸巾擦拭,沈俞晔已经凑过唇,当了一回纸巾。他的唇在陈鸳鸯面颊上稍作停留,陈鸳鸯只觉得脸红心跳,举着纸的手停在半空,最终又缓缓落下。

沈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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