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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2666-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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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一跳。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那是愉悦而不是痛苦的叫声。交配结束后,恩特赖斯库将军从床上下来了。汉斯和维尔克看见将军朝一张桌子走去,那上面摆放着伏特加。他的阴茎,上面还挂着大量精液,仍然处于勃起或半勃起状态;维尔克大约估量了一下,心里想,肯定有三十厘米长。

后来,维尔克告诉战友们,将军赛过公马。像公马一样不知疲倦,喝了一杯伏特加之后,他又回到床上。女男爵冯·聪佩还在打盹,将军让她换了一个姿势,再次操她,起初的动作还难以察觉,但后来猛烈的程度让迎面朝天的女男爵咬得手背流血才没尖叫出来。这时,维尔克已经解开了裤子口,靠在墙上手淫起来了。汉斯听见身边有呻吟的声音。起初以为是一只偶然来到他俩身边的老鼠做垂死挣扎呢。以为是只老鼠崽子。但是,一看见维尔克的阴茎和前后移动的手,就恶心起来,用胳膊肘杵了维尔克胸部一下。维尔克丝毫不予理睬,继续手淫。汉斯看看维尔克,觉得他表情怪异之极。那侧影像一个工人或者工匠,或者一个普通行路人的铜版画;这时,一道月光突然让那人睁不开眼了。他好像在做梦,或者确切地说,在一瞬间里打破了梦与清醒的黑色高墙。于是,不再打搅维尔克;片刻后,他自己也开始小心地摸摸裤子口,随后干脆掏出阴茎来,与将军和女男爵的动作节拍同步。这时,女男爵不再咬手(血印在床单上变大了,旁边就是她有汗水的面颊),而是哭泣,说些将军和两个士兵都不懂的话,内容超越了罗马尼亚,甚至德国和欧洲,超越了乡下人的魔鬼附体,超越了模糊的友谊概念,超越了维尔克和汉斯,也许不包括恩特赖斯库将军,所理解的爱情、欲望和性交。

后来,维尔克把精液射在墙壁上,也低声说些大兵的祈祷词。不久,汉斯·赖特尔也把精液射在墙壁上了,咬着嘴唇,没有说话。随后,将军下了床。他俩看见,或者以为看见,将军的阴茎上有血滴,有闪亮的精液和阴道分泌物。后来,女男爵要了一杯伏特加。接着,他俩看见将军和女男爵拥抱在一起,站在地上,手里举着各自的酒杯。后来,将军用罗马尼亚语朗诵了一首诗歌。女男爵虽然不懂意思,但是夸奖诗的音乐感。接着,将军闭上眼睛,装出倾听什么的样子,是天籁之声吧。然后,睁开眼睛,在桌旁坐下,让女男爵再次坐到他已经勃起的阴茎上(这三十厘米长的阴茎是罗马尼亚政府军的骄傲啊);喊叫声、呻吟声和哭泣声再次响起来了,与此同时,女男爵一下又一下地落到将军的阴茎上,或者说,是将军的阴茎一上又一上地钻入女男爵的体内;于是,将军再次高声朗诵,一面挥舞双臂(女男爵的双手紧紧搂住了将军的脖子),朗诵一首他们谁也听不懂的诗歌,但是每四句里会出现一次德拉库拉的名字;这首诗可能是军歌,可能是讽刺诗,可能是碑文,甚至可能是抗德歌曲,但节拍合适,而实际上不可能为此景而作;女男爵喜欢这首诗歌,她跨坐在将军的大腿上一前一后地摇晃着,好像亚洲辽阔草原上的热情牧羊女,她双手搂紧情人的脖子,不时地把右手流出的鲜血抹在情人的脸上,涂在情人的嘴角。将军并不因此停止朗诵。那首诗里每四句就冒出一声德拉库拉。汉斯判定(怀着无限喜悦的心情)这是一首讽刺诗。与此同时,维尔克再次手淫起来。

等一切都结束的时候(但对不知疲倦的将军和不知疲倦的女男爵来说,一切远未结束),他俩静悄悄地走出秘密通道,静悄悄地把镜子放回原处,静悄悄地回到那地下临时营房,静悄悄地躺在各自的武器和背包旁边。

第二天,两辆轿车带走了客人们,不久小分队也离开了城堡。只是那位党卫军军官留下跟士兵一起打扫卫生,整理一切。随后,这位军官觉得这活计让他完全满意,便下令出发,小分队上了那辆卡车,朝山下开去。城堡里留下了那辆轿车,党卫军的司机并没留下。这事有点奇怪。离开城堡的时候,汉斯·赖特尔看到了那位军官,此前军官已经登上了一个城垛,在注视着远去的小分队,脖子伸得老长,脚踮得老高,最后城堡和卡车双双都消失了。

汉斯·赖特尔在罗马尼亚服役期间,两次申请并获准回家探亲。回家后,白天,他背靠岩石眺望大海,但是不想游泳,更不想潜水;有时他就漫步在田野上,最后总是走到冯·聪佩男爵的别墅,如今空空落落,显得矮小了,由那位老守林人看管。他有时跟守林人谈一谈,谈话(如果可以称之为谈话)的结果常常令人失望。守林人问他:战事进行得怎么样了?汉斯无奈地耸耸肩而已。汉斯则问守林人小女男爵的情况。守林人也耸耸肩。这耸耸肩可能意味着他什么都不知道,或者实际情况越来越不清楚,越来越像做梦,或者一切都不好,最好别问,还是有点耐心吧。

他还和小妹妹洛特在一起度过许多时光。洛特那时十岁多一点,崇拜哥哥。这样的崇拜让汉斯觉得好笑,同时又感到难过,甚至有宿命的想法,这毫无意义,但是不敢下定论,因为可以肯定一颗子弹就能要了他的命。他躺在床上,耳边传来父母的鼾声,心里想:打仗时没人自杀。为什么?因为求安逸,求延长寿命,因为人类总是愿意把自己的责任交给别人管理。实际上,战争期间,自杀的人很多,但是,汉斯还年轻不懂事(但不能说他文化少)。他利用两次探亲假还去了柏林(因为顺路),打算找一找胡戈·哈尔德。

他没找到。在胡戈原来的住处,如今住着一家公务员,有四个年轻的女儿。汉斯问家长(纳粹党员)从前的房客是不是留下了新地址,那一家之主冷冰冰地回答不知道。但是,没等汉斯走下楼梯,那家的大女儿,最漂亮的姑娘追上了汉斯,说她知道哈尔德现在的住处。接着,她继续下楼。汉斯连忙跟在她后面。姑娘把他拉到一个公园。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她转过身来,好像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扑上来,亲了他嘴唇一下。汉斯推开她,问:你干吗要亲我?姑娘说:看见你我很高兴。汉斯注意看看她的眼睛:暗淡的蓝色,像盲人的眼珠,意识到自己在跟一个花痴说话。

虽说对方是花痴,他还是想打听胡戈·哈尔德的情况。姑娘说:你不让我亲嘴,我就不告诉你。二人再次接吻:起初,姑娘的舌头非常干燥。汉斯反复滋润对方后,问她:胡戈·哈尔德如今住在什么地方?姑娘微微一笑,好像汉斯是个笨孩子。她问:你猜不着吗?汉斯摇摇头。这姑娘不会超过十六岁,放声大笑起来。汉斯心里想,这样笑下去的话,警察很快会来盘查的。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让她闭嘴,只好再次用亲吻堵住她的嘴巴。

汉斯离开她的嘴唇后,她说:“我叫英格博格。”

“我叫汉斯·赖特尔。”他说。

她低头瞅瞅沙土、石子路面,脸色变得明显苍白起来,仿佛要晕倒的样子。

她再次说道:“我叫英格博格·鲍尔。希望你别忘了我。”

从这一刻起,二人轻声说话,声音越来越低了。

“不会忘的。”汉斯说。

“你发誓!”姑娘说。

“我发誓。”汉斯说。

姑娘问:“你冲谁发誓啊?母亲,父亲,上帝?”

“上帝!”汉斯说。

姑娘说:“我不信上帝。”

汉斯说:“那我冲着母亲、父亲发誓。”

姑娘说:“这种誓言不值钱。父母没意思。有人总是设法忘记自己是有父母的。”

“我不会的。”汉斯说。

“你也会的。”姑娘说,“我也会。人人都会的。”

“那你愿意我冲什么发誓,我就冲什么发誓。”汉斯说。

姑娘问:“你能冲着你的师团发誓吗?”

“我冲着我的师、团、营发誓。”汉斯说道。接着又以集团军和政府军的名义发誓。

姑娘说:“说真的。你可别告诉别人啊,我不相信军队。”

汉斯问:“你相信什么?”

姑娘想想如何回答才开口:“可信的很少。有时,我甚至忘掉了我相信的东西。能信的东西很少、很少。不信的东西很多、很多,把我相信的东西都给压住了。”

汉斯问:“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坦率地说,不信。”姑娘答道。

“相信诚实吗?”汉斯问。

姑娘呼出一口气:“更不信。”

汉斯问:“相信太阳下山吗?相信星空吗?相信拂晓吗?”

“不信,不信,不信!不信任何可笑的东西。”姑娘露出明显厌恶的神情。

“有道理。”他又问,“相信书本吗?”

姑娘说:“尤其不信。再说了,我家里只有关于纳粹的图书,纳粹的政治,纳粹的历史,纳粹的经济,纳粹的神话,纳粹诗歌,纳粹小说,纳粹戏剧。”

汉斯说:“真没想到纳粹分子居然写了这么多作品。”

姑娘说:“汉斯,我看你除去亲嘴,对事情很少有看法。”

“的确如此。”汉斯说道。他一向准备承认自己是无知的。

于是,二人手挽手在公园里散步。英格博格不时地停下来,亲亲汉斯的嘴唇。任何一个看见此情此景的人都会以为,这是一个年轻的士兵跟自己的未婚妻,没钱去别的地方,又爱得如胶似漆,有很多事情要互相倾诉。但是,如果这假设的看客能走到他和她身边并且注意她的眼睛,那就会发现,姑娘是花痴,年轻的士兵心里明白,但不在乎。实际上,面对这样的相逢,汉斯不但不在乎姑娘是花痴,更不在乎他朋友胡戈·哈尔德的住址,而是干脆在想到底有什么寥寥的事情值得发誓。于是,他问呀,问呀,有意点出姑娘的妹妹们、柏林城、世界和平、世界上的孩子们、鸟类、歌剧、欧洲的河流、过去的情人、英格博格的生活、友谊、幽默、一切他能够想到的事情;他听见的回答是一连串的否定。最后,终于走遍了公园的每个角落后,姑娘才提出有两样事她认为值得以它们的名义发誓。

“想知道吗?”

“当然想知道啦!”汉斯说。

“我要说出来你可别笑话我啊!”

“我不会的。”汉斯说。

“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不会笑话我吗?”

“不会的!”汉斯说。

姑娘说:“头一件是暴风雨。”

“暴风雨?”汉斯万分惊奇地问道。

“只有狂风暴雨,当乌云密布,天空漆黑,雷鸣闪电划过长空,农民们穿过牧场倒地而死的时候。”

“我能理解。”汉斯说。凭心而论,他不喜欢暴风雨。“第二件是什么?”

姑娘说:“是阿兹特克人。”

“阿兹特克人?”汉斯问。这比暴风雨更令人困惑。

“对,对,是阿兹特克人。”姑娘说,“他们在西班牙征服者科尔特斯到达之前就已经居住在墨西哥了,是他们修建了金字塔神庙。”

汉斯说:“这么说是阿兹特克人,阿兹特克人啊!”

姑娘说:“只有阿兹特克人居住在提特诺奇提特兰和特拉特洛科,用活人祭祀神灵,住在两座湖上城市里。”

汉斯说:“这么说是居住在两座湖上城市里啊。”

“对。”姑娘说。

有一阵工夫,二人默默地散步。后来,姑娘说:我能想像出来那两座城市就像日内瓦和蒙特勒。有一次,我和家里人在瑞士度假。我们乘船从日内瓦前往蒙特勒。夏天的莱芒湖美妙无比,虽然蚊虫太多。我们是在蒙特勒一家客栈过夜的。第二天,换另外一艘船返回日内瓦。你到过莱芒湖吗?

汉斯说:“没有。”

“那里很美。不仅有那两座城市,沿湖还有许多城镇,比如洛桑,它比蒙特勒大很多,还有沃韦,还有韦尔涅。实际上有二十多个城镇,有些很小。能有个概念吗?”

汉斯说:“模模糊糊吧。”

姑娘用鞋尖在地面上画了一个湖泊的形状,说道:“这里是日内瓦。在另外一头,这里是蒙特勒。其他地方是别的城镇。现在有概念了吗?”

汉斯说:“有了。”

姑娘一面用鞋子擦掉地图,一面说道:“我就这样想像着阿兹特克人那片湖水。只不过它更美罢了。没有蚊虫。常年气候宜人。有大量金字塔神庙,又多又大,多得数不过来。那些金字塔神庙层层叠叠,互相遮掩,都用每天献祭的人血涂成红色。接着,我又想像阿兹特克人的情形。也许你没兴趣了吧。”

“有,有兴趣。”汉斯说。此前,从来没想到过阿兹特克人。

姑娘说:“他们是些怪人。你如果注意观察他们的眼睛,很快会发现他们有疯病。但是不关在疯人院里。或许也关。但表面上不关。阿兹特克人穿着非常华丽。每天穿衣时非常仔细地挑选服饰。有人说,他们在更衣室要待上几个小时,挑出最合适的衣裳;然后,带上昂贵的羽毛帽,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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