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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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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似的,别说自己泡茶的水舍得给他用,就是宝玉忽然想要天上的星星,恐怕也会立即派人去取下来!另外,那老婆子还说了句讽刺话:“劝你走了舀去吧,那里就走大了脚!”可见那问她要滚水的丫头是缠足的。《红楼梦》是一部交融着满、汉两种文化的书,书里的女性,有的是天足,因为满族妇女是不缠足的,书里“四大家族”的女性,应该都是天足,有的丫头是满族人,也是天足,但有的女主子,却可能是汉族,缠足的,比如第六十三回写宝玉“忽见邢岫烟颤颤巍巍的迎面走来”,就是形容小脚女子的步伐;丫头里很多都是汉族,缠足,所以她们互相笑骂,有个词是“小蹄子”。而这一细节里,老婆子说“那里就走大了脚”,就是讽刺这类丫头缠了足不愿意跑路。

再说秋纹的庸俗。她那“背景意识”,在第五十五回又一次发作。当时因为府里头层主子都参与朝廷里老太妃的丧事去了,凤姐又病着,因此王夫人委托探春理家,再由李纨、宝钗襄助。几件事过去,人们就普遍感觉到,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加上文化水平高,有杀伐决断,却比凤姐更精明沉着。平儿很快就意识到,在探春面前绝不可有什么“背景仗恃”的特权心理,必须以绕指柔来应付探春的刚毅决断,这就是平儿的不俗、超俗之处。但秋纹怎么样呢?她大摇大摆去往探、纨、钗办公所在的议事厅,厅外尝到探春厉害的众媳妇马上告诉她,里头摆饭呢,劝她等撤下饭桌子再进去回话。秋纹是怎么个反应呢?她嘻笑着说:“我比不得你们,我那里等得!”她觉得自己有“背景”,应该享受“特权”,就不停步地要往厅里闯,这时候也在厅外的平儿立刻叫她:“快回来!”秋纹回头见了平儿,笑道:“你又在这里充什么外围的防护?”直到平儿把已经发生过的情况,以及大家共同面临的形势细细地告诉了她,指出这回探春理家可是“六亲不认”,而且专门要拿几家“背景”硬的来“作法子”,以树权威,秋纹才清醒过来。如果秋纹不俗,她也仍可坚持争一下“特权”,充一条“好汉”,但她是怎么个表现呢?听了,伸舌笑道:“幸而平姐姐在这里,没的碰一鼻子灰。”来时气吼吼,去时灰溜溜。庸俗者就是这样,他们并不能捍卫“光荣”而只是谋逐“虚荣”,并不能坚持“进取”而随时可以“退避”;他们随波逐流,得空隙就泄,见堤坝就退;他们欺软怕硬,崇拜“权威”,却既不能从低于自己的存在里捞到多少好处,更不能改变不入“权威”眼的卑微地位。

6

庸俗不是一种政治品质问题,甚至也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企图通过政治教育、政治批判或者道德说教、“道德法庭”来消除人们心灵中的庸俗,是不可能取得效果的。

庸俗是一种超政治的东西。三十年前,“文革”快要结束了,一次我同一位年纪比我大两轮的人士骑车路过北京西四南大街,那里有一幢旧房子忽然引出了那位人士的喟叹。后来我们在一家小饭馆喝啤酒闲聊,他说起,1948年,那幢房子是个邮政局,他去那里面寄东西,因为他说自己是“市党部”的,邮政局里的人就把他奉为上宾,请他坐,给他倒茶,赔他笑脸,向他道乏,完了事,出门还给他“叫车”(当然,不是汽车而是黄包车)。那天那回他得到的“背景礼遇”,竟令他经历过那么多的政治社会风云以后,偶一回忆,仍满心欢喜。这令我十分震惊。1948年的“市党部”,当然是国民党的机构。1949年10月以后,尤其在“文革”当中,此公因为曾加入过国民党并一度在“市党部”跑腿,不知受了多少审查,遭到多少批判甚至批斗,为此“背景”他可以说是已经付出了许多惨烈的人生代价,但那天在一起喝啤酒,酒涌上脸,他所引为得意的“人生片段”,竟依然是那回因有强势“背景”而获得的“礼遇”!当然,他能在我面前放言,是因为他信得过我,知道我绝不会把他的“怀旧”上纲上线、加以揭发。但他也绝对想不到,我心里在怎样地腹诽他。1948年,那时共产党解放军已经围住北平,那些邮局职员那样“善待”他,不过是一种敷衍,但人家以庸俗待他,他也就以庸俗为乐。现在那位对1948年的“邮局礼遇”一忆三叹的人士已经作古,不可能再看到我这篇文章。我现在要对大家说,总体而言,他那样一个“中间人物”实在算得是一个善良的、本分的、怕事的、谦卑的人,但他那天所自我曝露出的一种心态,和《红楼梦》里的秋纹一样,都如同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世间庸俗疾患的“症结”。

秋纹一类的生命确实“器小”,但我们对这些有着庸俗疾患的个体生命应该理解多于批评、怜悯多于嘲讽。秋纹器小究可哀。我们要哀其不幸感染了庸俗病毒而不自知。

什么办法能够疗治庸俗?其实回答可以非常明确,那就是由一部分文学艺术承担起这个心灵熏陶的任务。曹雪芹的《红楼梦》就具有反庸俗,或者说是疗治庸俗的潜移默化的作用。细读细品这样的文学艺术精品吧,树立起个体生命的尊严感,将自我与他人,与群体,与天地宇宙,和谐地融为一体。

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1

一位来访的年轻朋友看见我在电脑上敲出这个题目,不假思索地说:“啊,你这回是要写晴雯吧?”

我对他说,会提及晴雯,但“原是天真烂漫之人”这句考语,曹雪芹可不是写给情雯的,他就猜:“黛玉?芳官?……”

这位年轻朋友对《红楼梦》文本不熟悉,产生这样的反应是不稀奇的。我就告诉他,这个对人物的直接性评价,出现在第七十四回,是曹雪芹对王夫人秉性的一个概括。年轻朋友吃了一惊:“真的吗?怎么会呢?王夫人她‘原是天真烂漫之人’?!”

2

从1954年以后,把王夫人定位于迫害女奴的封建女主,已经成为许多论家乃至受其影响的读者的思维定势。这种以角色阶级地位为其定性的观点,应当尊重。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具有浪漫色彩,不是严格地写实,他还原是天真烂漫之人特别爱使用“烟云模糊”的艺术手法,一开篇就宣称他所讲述的故事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失落无考”,但是,通过文本细读,我们还是不难认定,他写的朝代年纪就是清代康、雍、乾三朝,而主要情节背景是在乾隆朝初期,我认为从第十六回到八十回,大体是写了乾隆朝一春、二春、三春里发生的事情,到八十回后,则“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邦国呢,就是中国,地舆呢,从第三回以后至八十回,基本上都写的是北京。因此,总体而言,《红楼梦》的文本特性,还是写实的。它的人物、事件、物件、乃至细节和某些具体的人物话语,多半是有原型的。鲁迅先生对它的评价是“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抓住了它本质的一面。请注意,我说到原型时,说“多半是有”,并没有绝对化。我对某些书中角色进行原型研究时,并不是把生活原型去跟艺术形象画等号,我的目的,只在于揭示这类写实性作品从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的奥秘。

书中有一大事件和一大空间,显然是艺术想象大大地超越了生活真实。一大事件就是元妃省亲,一大空间就是因元妃省亲而派生出的大观园。余英时先生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有《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的论述,对《红楼梦》文本的写实世界和虚构世界有严格区分,也论及其相互交融。

我现在要强调的是《红楼梦》文本的写实成分。曹雪芹生活在十八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学说,以及恩格斯关于写实性质的小说应该塑造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论断,都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的事情了,但一些论家仍能根据《红楼梦》的文本,论出书中人物的阶级特性,并将主要的一些艺术形象纳入“文学典型”的范式。当然不能据此去判定曹雪芹早于马、恩就具有了唯物史观的阶级分析能力,以及刻意要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艺术自觉,曹雪芹不可能有那样的历史观和艺术观。但他写下的文本能让二十世纪的一些论者并不特别困难地使用阶级分析和艺术典型的方法,来诠释这部作品,却也证明着曹雪芹的伟大——正因为他从自身生命体验出发,以真实为目的,因此,他就提供了后世论家对这样一部基本写实的长篇小说的开放式阅读欣赏的可能。这是写实的胜利,可谓“真实就是力量”或“真实就是魅力”。

3

小说中王夫人的原型,应该就是康熙朝后期至雍正朝初期江宁织造曹的正妻。当然,从原型到艺术形象,曹雪芹有许多的变通之处。曹和其正妻本是过继给康熙宠臣曹寅未亡人李氏的,李氏哥哥苏州职造李煦也是康熙的宠臣,李氏这个原型到了小说里,化为了贾母。小说里回避了原型人物间的过继关系,甚至把本没有一起过继到李氏这边的曹的一位哥哥,也虚构为贾母的儿子,而且是大房长子,袭了爵位——但在具体的情境描写上,曹雪芹还是忠于生活的真实,他宁愿有悖那个宗法社会的伦理常规,把贾赦安排到与荣国府隔开的另房别院里住,让贾母那并未袭爵(只当了个员外郎)的二儿子贾政和王夫人住在荣国府中轴线的主建筑群里,溪流汇江再奔腾入海般展开着小说里的生活流程。

曹雪芹笔下的王夫人,和其他许多艺术形象一样,显得非常真实。这真实的魅力源于什么?我以为,他是进入了人物的内心,把握住了人性的真实。这是小说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功力。说王夫人是一个封建礼教的推行者,戕害了若干丫头,有人命案,最后更扼杀了儿子宝玉的爱情,使他活得无趣,终于悬崖撒手,那是近半个世纪一些论者的论说。这样的论说当然有一定道理,但曹雪芹绝对不是心存这样的道理来刻画王夫人这个角色的。从道理出发,即从概念出发,是绝对写不好小说,塑造不了生动的艺术形象的。

《红楼梦》前八十回里除了某些片段有比较激烈的冲突呈现,在大多数篇章里,其实是一派平静,无非是晚辈对长辈的晨昏定省,吃了这顿吃下顿,或者再在饭前饭后饮茶吃点心,要么就是红白喜事,过节摆宴唱戏,老一辈的多半在那里客气来客气去,小一辈的吟诗填词,人们互相说一些话,而且多半是“因笑说”、“遂笑道”。王夫人除了在一次午睡时突然起身打骂金钏,以及后来抄检大观园前后怒斥晴雯、芳官、四儿等人,算是偶尔露峥嵘,在更多的情节流动中,她基本上是安静的,甚至还显得有些木讷。一般论家、读者因此也就多从撵金钏、逐晴雯等“大动作”来认知她。

其实,曹雪芹是着力来写荣国府的家族政治的。所谓政治,就是权力与财富的配置。在荣国府里,最重要的家族政治,就是宝玉的婚姻。从王夫人的立场来考虑这个问题,不消说,最理想的方案就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这还不仅是因为宝钗符合封建道德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宝钗的母亲薛姨妈是她妹妹,这桩婚事成功,也就意味着她们王氏姐妹牢牢地控制住了荣国府的内部权力。第八回第一次写到“金玉姻缘”之说,还只是借莺儿发端,表达得比较含蓄,但是到第二十八回,就通过宝钗自己的心理活动,挑明了写:“因往日母亲同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可见王氏姐妹联手大造“金玉姻缘”的舆论,对她们来说,那是势在必得的。按说,宝玉的婚事,决定权在贾政手上。但书里写得很清楚,贾政中年以后几乎完全不理家务,凡事都交给王夫人去处理,对于处理结果,往往以一句“知道了”打住。曹雪芹笔下的贾政,从典型论的角度分析,确实也很典型。这是一个那个时代常见的,把政务、家务、性事截然分开的官僚。关于这一点,我在本书中《薛宝钗雪洞之谜》中已作过说明,在此不再复述。因此,娶宝钗为宝玉正妻,只要王夫人择时提出,贾政绝对不会阻挠。

宝玉虽然跟所有的青春女性都愿意亲近、非常友好,但是,他爱的是黛玉而不是宝钗,这一点王氏姐妹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中的。但那个时代,青年公子和千金小姐的婚事,都得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宝玉笃信“木石姻缘”而排拒“金玉姻缘”固然是个麻烦,但对于王氏姐妹来说,也还不是什么难以克服的麻烦。

那么,王氏姐妹所遇到的难以逾越和排除的障碍是什么呢?是贾母。

不少读者因为读的《红楼梦》都是包括高鹗续写的四十回在内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因此,深受高续中“调包计”情节的影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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