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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穿越之魅祸江山-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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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咎二十五年,太子即位,改号为明佑。

明佑三年,太上皇为民请命,和国师慕容青岚一起登上苍耳山,太上皇在苍耳山靠海的那块巨石上静坐三天三夜,然后紧紧握住慕容国师的手,两人相视一笑。安静的魂归离恨天。

太上皇卒,谥号元嘉帝。国师伤心过度,外出远游,不知去向。

明佑皇帝尊太上皇遗嘱,将遗体葬在苍耳山。

苍耳山的山顶,最高处,一座孤坟遥遥望着大海。传说,海的那一边是神仙居住的地方。

传说,一个白衣仙人经常在太上皇坟前徘徊伫立,鹤鸣玄风,花落飘飞,美不胜收。于是在人间流传着这皇帝一生的传奇故事。世人传的神乎其神,甚至有人说太上皇是神仙转世。他的故事一直在流传……

第三百七十一章 番外之冷无咎(爱情有毒)

假如爱有天意,我想我还是会遇见她。那个淡淡然的女子。

我叫龙在天,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淇国的五皇子。

当年那场内乱,我被陈伯伯带出皇宫,那时候我和茗儿根本不懂,我眼睁睁的看着皇奶奶在我眼前被人杀死,陈伯伯说那个人叫方辰。

方辰,我咬牙切齿的叫着这个名字。方辰,终有一天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我被陈伯伯带到望月城的首富冷啸天家里,冷啸天是忠于先皇的,陈伯伯说道。

和我一块来的还有茗儿,她是陈伯伯的女儿。我们在冷家寄人篱下。

冷锦墨,那个可恶的小孩,我狠狠地握住拳头,如果有一天你栽在我手里我会让你痛不欲生。

陈伯伯看着这样的我摇头叹息。

他说:殿下,收敛。

我点头,从此冷漠看待这个世上所有的人。

冷笑笑,那是个傻子。十足的傻子。她原名叫冷无月,很好听的名字,可惜她是个傻子。

方辰来的那天,我被陈伯伯点了穴道藏在狗洞里,茗儿不知去向。我听着方辰和陈伯伯还有冷啸天的对话,听着冷家庄上上下下一百多口人的惨叫声,那一刻,泪水充满了眼睛。我擦干眼泪,对自己说,不哭,不哭。

从那一天起,冷家庄不复存在。而我,也成了孤儿。

师父就是在这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那一天的天很冷,我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看着过往的人群,冷漠的人群,冷漠的眼,陌生的脸,我在饥寒交迫中绝望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孩子……”他伸出手,温润如玉的手。

我呆呆的看着那双手,那双美丽的手,顺着那晶莹剔透的双手往上看去,白色精致的衣衫,温润尔雅的气度,再往上,一张如同谪仙人般的面容出现在我眼前。

“跟我走吧。”他轻轻的对我说道。

“去哪里?”我不由自主的伸出手,冷漠的问道。

“去一个没有战争,没有饥饿的地方。”他依旧淡淡的说着,眼神里的温柔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好……”我脏兮兮的小手拉着他的手,两个人向着苍耳山的方向走去。

从那天之后,我就正式改名叫做冷无咎。

冷无咎,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从那天之后,龙在天这个名字就完全隐藏在这个世间,不会再有人提起。

从那天之后,我成了苍耳山的第十二位徒弟,第十三位是那个冷笑笑,当然这是我以后才知道的。

师父将那个冷笑笑抱回来的时候,她昏迷不醒。我看到师父为她每月放一碗心头血,每月都用结魂珠凝住她的魂魄,每月都用桃花灵维持她的生命……

我看到师父每次放完心头血之后那苍白的脸色,心里有些疼。但是我无法阻止,却不由自主的对那个冷笑笑很是嫉妒。

十年,十年……师父为了她放了十年的心头血。

那天,师父说去瀛岛寻找仙草,如果她醒不过来的话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师父回来的时候,遍体鳞伤。他拖着受伤的身体为冷笑笑疗伤,甚至耗费了自己半身的法力。

师父晕倒在我身边,我问他为什么。师父说,欠别人的总要还的。我不懂,很不懂师父这话是什么意思。师父只是摇摇头,虚弱的模样让我心里很疼很疼。

冷笑笑醒来之后突然不傻了,她说自己叫沙落。风起沙落。

我冷漠的看着,冷漠的对待着,对那个灵魂移位的人没有半点的好感,但是师父很喜欢她。我很羡慕她和师父在斗嘴,很嫉妒。

天麟师兄来的时候,我看到师父凝重的表情,当他发狂的时候,我预感中那种强烈的感觉出现了。

“师父……”我大叫一声,他还是接住了天麟道士那一掌。那一刻我突然好恨,恨自己无能,恨师父偏心。他为了沙落去死,可是他从来没想过我……

我学着师父的样子,一碗一碗的放着心头血,只是那美丽的容颜只剩下冷冰冰的雕刻,没有一丝生气。

我将桃花灵,将心头血,将结魂珠全都用上,只是……没用,全都没用……

我哭泣着跪倒在师父面前,突然明白了我爱他,很爱很爱。那个绝美的男子,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时候就注定了我一生的爱恋。

师父死了,我的心也死了。我强行占有了他喜欢的那个女子,然后全当成发泄。

发泄……

可笑的是那女子竟然爱上了我。沙落,爱上了我。花飞雪也爱上了我。只是,心死了,爱还在吗?不,没有了……

当我走进碧萝城的时候,无意间闯进了禁地。在生命一线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眼前,美丽的面容,只是那眸子太过清澈。

“慕容……”我听到自己轻轻的叫,不能他反应我就将唇覆上他的,那么柔,那么软。我们沉溺在那个吻中,渐渐的脱去衣服,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男人的身体比女子的还美,我这是怎么了?

激情过后,我看到慕容那张脸,他轻轻的告诉我说,他不是什么慕容,他叫御青岚。

我颓然倒地,青岚,御青岚……

他不是慕容,不是我的慕容……

我的慕容呢?真的烟消云散了吗?

沙落来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并不是太过讨厌她了。相反,甚至还带了丝丝情意。这情意是从我们的激情之夜开始的,我第一次感觉到那件事那么美妙,美妙的我不想出来。

只是,我不知道为何,总觉得门外有一双眼睛看着我,那双眼睛里带着清澈见底的光芒。

是你吗?青岚,亦或者慕容?我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花飞雪传消息来说武林大会迫在眉睫,让我和蓝凌三师兄联系。那边的一切她都打点好了,武林盟主势在必得。

我按照原定的计划成功的当上武林盟主,这时候茗儿也重新出现在我生命里,我按照以前的部署,和茗儿收集来的情报,淇国大部分的情报线竟然都在我们手中了。

联系到那些忠于先皇的臣子,花飞雪和寒夜又夺到边城的虎符,大战迫在眉睫。可是,我没有十足的把握。这时候有琴烟上找到我,她送给我十万大军,这真是雪中送炭,但炭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我娶她。

我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不管怎么说都是我赢,这买卖我只赚不赔。可是我忽略了沙落,沙落看到我和茗儿激情的场面离家出走,我不知道她那时候已经怀孕了,我以为……那……那是百里流云的孩子……

从我知道她怀孕的那一刻起,心里竟然柔软了许多。但是令我吃惊的是,她竟然和我同一天成亲。她嫁给百里流云,而我则娶了有琴烟上。

那天晚上,我在有琴烟上身上发泄,驰骋。想到沙落和百里流云也这样的场景,心里突然很难受,很难受。

我这是怎么了?同时爱上了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么?

淇国毫无悬念的被我夺了回来,但是淇国早已经不是那个富庶的国家,这十几年被那两个不成器的哥哥折腾的千疮百孔。我为了顺应天意,来到望月城,用了最卑鄙发的手段伤害了花飞雪,花飞雪将桃月找来,我又将沙落劫持过来。

我如愿以偿的成为正统的圣君,但是整个淇国百废待兴,什么事都要钱。

百里流云说他拿出三分之二的家产来助我。

三分之二,风国和淇国的财力总和。我被这个数字深深震撼了。百里流云说,放沙落离开。

我看着眼前这个男子,突然有大笑的冲动。

“好……”我对百里流云说。

百里流云微笑着离开,沙落也是这个时候被我放走的,这个傻丫头还真以为凭着自己三脚猫的轻功能逃过望月皇宫的暗卫呢,呵呵……

他们出海的那一天,我突然接到暗卫的通知,原来我并不是圣君,圣君是那个小娃娃,我的儿子,好像叫乾乾……

该死……

百里流云……

我追过去的时候看到他们渐行渐远的船只,那上面竟然有御青岚,我看着沙落和御青岚离去的身影,心里突然疼得要命……

不……为什么都离我而去?为什么?

我是自私的,我一直明白,可是……可是……

你们为什么都要离我而去?

不如怜取眼前人。沙落如是说。

我愕然,站在那块巨石上,那里有太多的印记。那里有属于我们的回忆……

回到皇宫里,普天同庆。我看着那兴高采烈的人们,看着窗外的烟花,突然有种别样的孤独。

是的,孤独。从未有过的孤独。

我向着竹泾走去,竟然有琴声传来,我浑身一震,看到那白衣男子,只觉得连呼吸也停止了。

“我以为你走了……”我轻轻地说道。

御青岚淡淡的一笑,“我想,我爱你……”

我紧紧拥着他,心里全是幸福的感觉。这一刻,仿佛是永远。

第三百七十一章 前世之因,后世之果

远古时代,混沌初开。

上古大神在开天辟地之后渐渐沉寂。从此有了天上和地下,也有了神仙和凡人。

我叫枫,枫树的枫。那时候并没有枫树,这只是我那母亲随便取得一个名字。

那一年我十八岁,已经出落成族里的美人。我们部落位于大海的旁边。中央的地方有一座望月台,那望月台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可以看到桃花雨。

又一年的桃花雨。我独自站在望月台上,漫天的桃花雨飘然降落,我在桃花雨中一边跳舞,一边唱歌。

等我我停止的时候,身后多了一个人。一个白衣翩翩的男子,他说他叫风。

我莞尔,默默的对上他的眼睛说道:“我也叫枫。”

我看到那温润的一笑,霎时间觉得心融化掉了。

从此之后我们每天都在望月台上相约,渐渐相恋,相爱。

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了他不是凡人,而是神。风神,那一天他原本是来下界执行任务。无意间看到跳舞的我,竟然觉得动了凡心。

我不怪他骗我,因为我是族人的圣女,传说能动用大地母亲的力量。这些我也没有告诉他。

在一个满月的时候,他轻轻的吻住我的唇,我感觉到身体融化。那一刻,他告诉我,我们相爱了。

他不再去天界,我也不愿意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家。就这样,我们在离着望月台遥远的地方建造了一座小屋,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最平凡的生活。

可惜好景不长,在人神不能相爱的制度下,我们一边躲避着天界的追杀,一边躲避着我们族人的追捕,整天过着四处逃亡,心惊胆战的日子。

风看着我憔悴的脸,有些不忍心。有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手中多了些种子。我笑着问这是什么,风说自己有一位朋友叫山神,隐藏在十万大山之中,他向山神讨来七七四十九颗种子。

如果把这些种子种在他们的房子周围,这些种子会吸收天地灵气,将他的仙气掩盖住,这样不会被发现。这四十九颗种子还能组成一座大阵,这座阵对凡人没什么作用,但是对神仙,就像是诛仙阵。见神杀神,见佛挡佛。

我和风种下那些种子,那种子像是有了灵魂一样,一眨眼的功夫便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在四十九颗种子组成的大阵中得以安定。我们在树林里过着美满幸福的小日子。

他弹琴,我跳舞唱歌。在安静的树林里夫唱妇随,安静的让人觉得天地也是宁静的。

那一年下雪,我在树林里救下一直小狐狸。在人间,有凡人有妖类,他们一直不合,但是我对人和妖没有什么概念。将那小狐狸救起的时候,才发现他漂亮的惊人。

“雪夜。我的名字叫雪夜。”那只白白的小狐狸说道。

我和风莞尔一笑,将他留在这里。风传授他法力,而我则做他们最爱吃的菜。

好景依然不长,我们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继续下去。可是……

那时很晴朗的一天,一直爱慕风神的天界女子花仙子落樱在人间采花时无意间发现了我们。

落樱来的时候,我和风正坐在院子里弹琴作画。正是秋天时候,风扬起衣袖,一阵微风吹来,树叶一片一片的落下,我倚在风怀里。这样浪漫温馨的场景落在落樱眼里,嫉妒心蒙蔽了她的眼睛,落樱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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