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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黑暗塔系列之六:苏珊娜之歌-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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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必须自己一个人应付了,”罗兰终于回答,埃蒂松了一口气。“金先生。”

“是,罗兰。”

“记住——乌龟的歌声只要一响起,你必须放下手上所有的工作,提笔续写我们的故事。”

“我会的。至少会尽力。”

“很好。”

接着作家说。“那个球必须从架子上拿下来,砸碎。”

罗兰眉头一蹙。“什么球?黑十三吗?”

“要是它醒过来会变成全宇宙最大的威胁,而它正在醒来。在某个另外的地方,某个另外的时空。”

“谢谢你的提醒,金先生。”

“哒哒嘀,嘀嘀哒,把球带到双层塔。”

罗兰不明所以,一言未发地摇摇头。

埃蒂捏起拳头,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微微俯下身。“再见了,枪侠。”

金透出隐约的笑容,仿佛这个词用得非常荒唐,不过他什么都没说。

“祝你天长,夜爽,”罗兰对他说。“你不用再想那些小鸡了。”

一道几乎心碎的希望出现在斯蒂芬·金胡子拉碴的脸上。“你真的这么以为吗?”

“是的。希望我们在上天堂之前还能最后见一面。”枪侠说完转过身,迈开步子离开了金的家。

埃蒂向斜倚在厨房台子边瘦削的身影投去最后一瞥,心里不禁一片惆怅:下次再见到你,斯蒂夫——如果还能见到——你将变得胡子花白,脸上全是皱纹……可我却仍旧年轻。你的血压怎么样,先生?还能再撑二十二年吗?希望如此。你的心脏呢?家里有没有癌症病史?如果有,那么有多严重?

当然,此时没有时间——深究这些问题,甚至任何问题。很快作家将会醒来,继续他的生活,而埃蒂将跟着他的首领重新踏入渐欲黄昏的暮色,背后的门永远关闭。他开始渐渐领悟到,当卡把他们送到了这里而非纽约时,它终究还是清楚它自己的目的。

※※※※

①乾神(Gan),全世界和黑塔所有塔层的主神。即宇宙的创造力量。

12

埃蒂坐进约翰·卡伦汽车的驾驶座,瞟了一眼枪侠。“你瞧见他周围那一圈黑雾了吗?”

“死亡光环,是的,瞧见了。谢天谢地,光环还很淡。”

“死亡光环是什么?怎么让我想起隔界。”

罗兰点点头。“两个词是有点儿关联。原来的意思是尸袋。他已经被死神盯上了。”

“上帝啊,”埃蒂叹道。

“我告诉过你,还很淡。”

“但已经在那儿了。”

罗兰打开车门。“我们也无能为力。所有人的时间早已被卡标定。走吧,埃蒂。”

可当他们做好准备上路时,埃蒂突然又犹豫起来,觉得还没完全了解金先生。那圈黑雾让他的心有点儿乱。

“那龟背大道、时空闯客又怎么说?我本来想问问他——”

“我们可以自己去弄明白。”

“你肯定?因为我也觉得必须去一趟。”

“我也这么想。快,前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13

旧福特车的尾灯消失在车道尽头,斯蒂芬·金睁开了双眼,第一件事儿就是看时间。快四点了。十分钟之前就该出门去接儿子了,但是刚刚一阵小睡真是十分酣甜。他感觉棒极了,神清气爽,心旷神怡。一个念头浮出他的脑海,倘若每次小睡都能有这种效果,那真应该把它定为国家法律。

也许吧,不过贝蒂·琼斯要是在四点三刻还看不见切诺基出现在车道上肯定会非常担心。金抓起话筒正想打个电话给她,视线却落在了桌上的便笺本上。便笺纸的抬头上写着打电话给吹牛大王。他一个小姨子送的。

金神色怔忡,顺手拿起便笺本和笔,弯下腰在纸上写道:

叮叮当,当当叮,你有钥匙别担心。

他顿了顿,凝神思索片刻,又接着写下:

咚咚叮,叮叮咚,仔细瞧钥匙变红。

他又顿了顿,最后写下:

嗨哟哟,哟哟嗨,塑料钥匙给男孩。

他仔细盯着写下的几行字,心中溢满感情,几乎可以说是爱。万能的上帝啊,他的感觉好极了!这几行字什么意思都没有,可是写下来却让他感到如此满足,心神荡漾。

金把便笺纸撕下来。

卷成纸球。

塞进嘴里。

纸球卡在了喉咙口,但很快——嗝!——吞了下去。太棒了!他走到挂钥匙的木牌那儿(本身就是钥匙的形状),抓起

(叮叮当)

钥匙,走出屋子。他接到乔以后得赶快回来,收拾好行李,然后去米奇·基快餐店随便吃点儿晚饭。不对,应该是米奇·蒂。他能一个人吞下一个大汉堡,还有薯条。见鬼,他感觉好极了!

他开车转进堪萨斯路,向镇上开过去,顺手打开了收音机。广播里面在播放麦考伊乐队的成名曲《撑住,单桅帆船》——总是那么动听。和平时听广播时一样,他的思绪不知道飘到了什么地方,《黑暗塔》里面的人物又一个个从脑际划过。剩下来的已经不多了,他想起来大多数已经被他杀死,包括那个孩子。大概是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排他。这就是通常你把人物角色抛弃的原因,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处理方法。他叫什么来着,杰基?不对,那是《闪灵》里面鬼魂缠身的父亲。《黑暗塔》里的那个孩子叫做杰克。这种带有西部主题的小说,取这个名字真是绝妙的选择,活脱脱韦恩·D·沃弗侯瑟或者雷·霍根小说里的人物。有没有可能让杰克重新回来,兴许可以变成鬼?当然可以。创作这类超自然小说最妙的地方,金意识到,就是没有人会真正死去,他们永远能再回来,就像电视剧《黑暗阴影》里面的巴拿巴,巴拿巴·柯林斯变成了吸血鬼。

“兴许能让那孩子变成吸血鬼回来,”金自言自语,接着大笑起来。“罗兰,你可得小心了,你就要变成盘中餐!”但感觉又有些不对。下面该怎么写?想不出来。不过没关系,灵感总会来的,也许就在最没想到的一刹那,喂猫的时候、给婴儿换尿布的时候、或者在无聊散步的时候。奥登在他那首关于折磨的诗里就这么写过。

今天没有折磨,今天感觉棒极了。

是啊,你叫我小老虎托尼也成。

广播里麦考伊换成了特洛伊·商戴尔,《这一次》的旋律缓缓响起。

老实说,《黑暗塔》还挺有意思的,金暗忖,也许等从北部回来我该重新把它挖出来,再好好看看。

这主意还真不赖。

唱:考玛辣——来——电话

问候创造我们的人。

创造了男人和女人.

创造了伟人和小人。

和:考玛辣——来——电话!

他创造了伟人和小人!

可命运之手多强大

操纵了我们所有人。

第十二章 杰克与卡拉汉

1

唐·卡拉汉无数次梦回故土,通常他的梦境总以自己在飘满被棒球手称做“天使”的棉絮似的云朵、天高气爽的沙漠晴空下醒来开头,偶尔场景会换做缅因州耶路撒冷之地教区住所里的床上。但是无论地点在哪儿,几乎每次他都感到异常宽慰,第一反应就是祈祷。噢,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一切只是一场梦,我终于醒过来了。

现在他的确醒了过来,毫无疑问。

他在空中翻滚了一整圈儿,掉了一只凉鞋,同时看见杰克在他前面连翻了几个筋斗。接着他听见奥伊狺狺狂吠、埃蒂怒声抗议、出租车叭叭鸣笛、纽约街头隐约的音乐,还混杂着传教士布道的话语。各种各样的声音萦绕在他周围,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在空中嗖嗖穿过,速度快了至少三档,甚至可以说是超速行驶。

卡拉汉一只脚踝狠狠撞上了找不到的门,钻心的痛登时蹿了上来,很快就变得麻木。震耳欲聋的隔界钟声在耳边响得一阵比一阵急,好似转速加快的唱片。一阵湍急的气流迎面扑来,猛然间,汽车尾气的浓烈味道取代了刚才门口洞穴的污浊空气,直钻进他的鼻子。先是街头音乐;现在又来街头尾气。

一瞬间他仿佛听见两个传教士在叫喊。身后的是韩契克,嘶声吼道“看,门打开了!”,另一个则在身前,大叫“来,一起赞美上帝,兄弟们,很好,一起在第二大道上赞关上帝!”

更多的成对映射,这个词倏地划过卡拉汉的脑际——电光火石之间——紧接着身后门砰地关上,只剩下在第二大道上大喊上帝的家伙。卡拉汉心下暗说,欢迎回家,狗娘养的,欢迎回到美国。接着,他跌了下去。

2

他整个身子跌了下去,手和膝盖着地。牛仔裤撕破了,不过幸好对膝盖起了一定的保护作用。手掌感觉好像被人行道擦伤了。就在这时,他听见了玫瑰雄浑的歌声,宁静安详。

卡拉汉翻了个身,仰面朝天,不禁疼得大吼起来,连忙抬起流血的手掌仔细查看。左手的鲜血溅在了他的脸上,仿佛一滴红色的泪。

“见鬼你这又是打哪儿冒出来的,老兄?”一个身穿灰色工作服的黑人一脸吃惊,看来只有他一个注意到唐·卡拉汉重归故土的戏剧性登陆。他双眼圆睁,目不转睛地盯着躺在人行道上的卡拉汉。

“我从奥兹国来,”卡拉汉坐起身。

阵阵刺痛从手掌传来,脚踝也恢复了知觉,一波一波的疼痛随着心跳刺激着他的感官。“没事儿,哥们儿,你快走吧。我没事儿,别管我。”

“随便你,再会。”

裹在一身灰色工作服里的黑人兄弟——大概是下班的看门人,卡拉汉心猜——迈开步子。他最后瞥了卡拉汉一眼——惊讶尚未褪去,不过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绕过聚在街头聆听布道的人群。片刻之后,消失在人海中。

卡拉汉站起身,踏上通向哈马舍尔德广场的台阶,四处搜寻杰克的身影。一无所获。转过头想找找不到的门,结果门也杳无踪影。

“现在听好了,朋友们!听我说,上帝,上帝之爱,大家一起高唱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声,可好像还不够投入。

“阿门,谢谢兄弟们!现在再听我说,美国正在经受考验,而且失败即将到来!这个国家需要一颗炸弹,当然不是核弹,而是一颗上帝炸弹,能一起高唱哈利路亚吗?”

“杰克!”卡拉汉大声唤道。“杰克,你在哪儿?杰克!”

“奥伊!”那是杰克在尖叫。“奥伊!当心!”

接着一阵狂吠,卡拉汉一下子就辨认出来。嘶……尖锐的刹车声。

嘀嘀叭叭。

砰。

3

刹那间,红肿的脚踝、刺痛的手掌全被抛至脑后,卡拉汉飞奔绕过聆听布道的人群(所有人齐刷刷向马路中心转过去,牧师也中途打住),只见杰克站在第二大道中央,一辆黄色的出租车车头稍偏,就在距离他双腿不足一英寸的地方急刹车,车后轮胎还冒着蓝烟。司机脸色苍白,被吓得嘴巴大张,脖子伸得很长。奥伊伏在杰克的脚上,看起来除了被吓坏了以外没什么其他问题。

砰,接着又砰地一声。是杰克。他挥着拳头使劲地砸出租车的车盖。“混蛋!”杰克冲着坐在车里目瞪口呆的司机大骂。砰!“你怎么不——”砰!“——看清楚——”砰!“——他妈的前面的路!”砰——砰!

“给他点儿颜色看看,小伙子!”马路对面一个人大喊道。大概三十多个人停下脚步,聚在街头看热闹。

车门打开,车子里出来一个大块头。他身穿一件花哨的西非风格的短袖衬衫,牛仔裤,脚蹬一双滑稽的大号运动鞋,鞋两侧还挂着金属链。头上扣着一顶穆斯林毡帽,大概因为这顶帽子他显得尤其高。不过当然他本来就很高,卡拉汉揣测,至少有六英尺五英寸。司机满脸络腮胡子,怒气冲冲地盯着杰克。卡拉汉心一沉,压根儿忘记自己还光着一只脚、每走一步就噼啪作响。眼看火药味越来越浓,街头的牧师也走了过去。出租车后面又开来一辆车。司机什么都不关心,一心只记挂着别误了晚上的约会,两只手狂摁汽车喇叭——嘀嘀叭叭!!!——身子探出窗外大声抱怨道“快点儿,阿卜杜拉,别堵在路中间!”

杰克权当没听见,他简直气疯了。这回他抡起双拳,朝车盖狠命砸过去,那模样活脱脱就像《午夜牛郎》里面的骗子雷索——砰!“你几乎撞到我的朋友,你这个混蛋,难道你没长眼睛——”砰!“——不会看路吗?”

还没等杰克的拳头砸下去——明显他打算这么继续下去,直到满意为止——司机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住手,你这个小流氓!”他愤怒地大叫,声音尖锐得奇怪。“我跟你说——”

杰克向后退一步,用力甩脱司机。卡拉汉还没反应过来,那孩子迅雷不及掩耳地从胳膊下的枪带里掏出鲁格枪,抵在对方的鼻子上。

“跟我说什么?”杰克冲他大吼道。“啊?跟我说什么?说你开得太快差点儿撞死我的朋友?说你不想脑袋上多个枪眼儿当场死在大街上?跟我说什么?”

远处一位妇女要么是看见了手枪,要么是听见杰克杀气腾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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