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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有信仰的魔法-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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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告
  发现不好,停写。
  想了断时间,决定重写。
  主角出场地改在沙漠
    

公告 2005…10…07
  说真的,我也想有更多时间去码字,可惜我不在家,也没有家了现在。我一直在外面飘荡,已经好多年了,一直没有个固定的地方,现今呆的地方,却又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写,我习惯了夜里的宁静,却又不能够整夜的不睡觉,往往白天的时候就算没事,也有太多的人,吵杂,心神不宁。
  静不下心来。
    

公告 回傅邪
  □ 哈!你好恶搞呀!居然还有地图!佩服!小弟甘拜下风啊!从这一点说,你引起了读者的注意,而且主角的背景也是引人注目的……不过,在西方玄幻没落的今天,你干吗还写啊?! 傅邪
  <;10…6 21:52:16>; 
  原来想写西方玄幻的,也就是在垃圾箱中的几章,后来写不下去了。想写东西结合上下分离的。可是我写了下,却写不出上。本来想写的是方孓和马帮里牵驼的老方,也就是一个典型东方特色的武侠人物。想分开来夹起来写。可这个方老头我却没处下笔。毕竟我武侠小说看的比较少,最多的就是古龙的了,可是我又写不出那种特色。我想不出这个老头的出处。  

公告 另一种方式
  我想把这本书用夹心的方式描述两个不同却又有点点关系的故事。不知道能否成功,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  

正文 零 序
  人说魔法是神留给人的财富。
  人说魔法是神对人的留恋。
  人说魔法只给那些神的信徒。
  人说魔法是。。。。。。
  神是什么?神是人么?神跟我们一样么?谁见过?
  没有人知道。所以我也不知道,所以我不相信有神。
  所以我不是神的信徒。
  所以别人告诉我,你无法学习使用魔法。
  我很向往那华丽的魔法。
  我想有一天我也能够使用。
  我想有一天,我站在希玛山的最顶端,
  张开我的双臂,召唤闪电、白云、烟花,
  让风吹动,让冰雪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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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 沙丘、小镇、驼队、马贼
  一、  沙丘、小镇、驼队、马贼
  远远的已经可以看见沙丘了,在沙丘的这边就有可供歇脚的小镇了。到沙漠里的第一个补给点还有两天的脚程,在这小镇上要找驼队,因为沙漠里如果没有足够的水源,马队是走不远的。
  “天黑前可以赶到小镇吗?”马车里传来的声音。
  “是的,索里大人。我们需要在小镇停留一下,补给一下物资,顺便把马匹处理掉,再雇佣一只驼队,找一个向导。”马车旁的骑士回答道。
  “一切尽快办好,希望两天的时间够了。”
  “是,索里大人。”
  马队有五十来号人,没有太多的货物,看上去像一个小商队,然而近瞧就会发现,这像是官方的队伍,虽然有三十来个佣兵在里面,但仍然有一辆有着华丽高贵外表的马车,以及马车两边的骑士。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骑士一直以来只有官方才可以拥有且调用的。
  看为首的骑士的臂章,金黄色的在夕阳下还反着光,黄金骑士,懂的人都可以看出来。黄金骑士,那可不是一般的贵族可以调派的,最起码拥有伯爵的爵位,并且还要有皇家的调令。后面的二十来个骑士就有十个白银骑士。看来,马车里坐着的不是小人物。
  小镇不大,百户人家。黄土的三米高的城墙围着小镇,只有两个城门,南北而向。
  天黑下来,小镇上已经没有什么人在走动了。马队在南门口下马,牵着徐徐进入小镇。
  在唯一的旅店门前停下,一个佣兵上前拍门。
  “店家,住店。”
  半晌里面有了回应:“这么晚了住什么店啊,今天客满。”
  “店家,我们赶了一天的路了,镇上又没有其它的客栈。”
  “天晚了,打佯了,明天再来。”懒洋洋的声音,没睡醒的样子,或许根本就是刚迷糊的睡去。
  “这地儿,半夜的,挺冷的,行行好勒,我们给双倍的价钱,只要能在厅里住一宿就成。”
  “多少人?”
  “五十四个。”
  “人太多,不行。”
  “我们只在厅里挤一宿。不碍事。”
  吱嘎的开门声,穿着破袄的老头站在门口。“马匹自己处理,店小,没处停。”
  “好勒,谢了,老板。”
  “老大,店里客满,只能在厅里挤一宿,还得双倍钱。”佣兵回到马队,对着一个像头头的人说。
  “在厅里?挤?这破店,怎么可能客满?这破地方,一年也不见得有多少人路过,你这家伙,办事不力,扣你薪水。我去瞧瞧。”
  “老板,不论你这有多少人住,统统赶走,我们要包了这个店,给你二十分钟,我不想看到店里还有不相关的人。”
  “凭什么?你是人,别人也是人,我是开店的,顾客比一切都重要,钱算什么,在这破地方,钱算个屁。只有大厅,够你挤一宿的了,别不知足。深更半夜的不让人睡觉。”老头转过身,向后厅走去。一幅你爱住就住,不住拉倒,爱理不理的熊样。
  “老板,你不去赶,可别后悔。来人,把店里人都赶出去。”
  “算了,出门在外,能忍则忍。菲特,跟老板商量一下,要一间房,给夫人公子住。”马车里的声音。
  “是,索里大人。”
  *********************************
  “骑士大人,这位是马龙先生,专门做马匹生意的,你们细谈。”老头领着一个刀疤脸到黄金骑士菲特面前。
  “你好,马龙先生,我想,我的马你已经看过了,就是门口拴着的那些。开个价吧。”
  “骑士大人,像你们这种军马,我们可一般不大好出手啊,这样吧,三十个金币一匹,怎么样?”
  “马龙先生,这是军马,虽然你说的对,不大好出手,但是毕竟质量不一样啊,军需部培养这些马的成本可都不止啊,黑市的价格可是一百五十金币一匹啊。这个您可不能黑吃啊,我们虽然急着出手,但也不能砍我们这么多吧。一百个金币,不能少了。”
  “唉,骑士大人,近些年一直大陆都挺平静的,军马只能当一般的民马在卖啊。一匹千里马才不过三百金币,你这是强人所难啊。现在民马的市价不过四十金币,而且你这军马根本不能像民马一样在市场上卖啊。”刀疤马龙作痛苦状“最多给您四十金币了,骑士大人。”
  “您就再加一点,八十金币。”
  “四十五”
  “七十五”
  “五十五,不能再多了,实在不成啊,这么一批军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手完啊,还要喂养,这花费可是挺多的啊。”
  “六十吧,最少了,不能再少了,你给了钱,就把马牵走,我还得去找驼队。”
  “六十,可以,不过,我也做驼队生意,你们雇佣我的驼队,这批军马,我就六十金币吃下。”
  “行,驼队,十五匹驼子,不用护卫,得多少?”
  “骑士大人,这个,最近沙漠里马贼出没比较频繁,万一有个什么的,一匹驼子,价值可是比您这军马值钱啊。先付一半定金,每匹二十五金币,余下的,过了沙漠,交给我的付手。另外还得给我三佰金币的押金,过了沙漠,从剩余的雇佣金里扣除好了。您看怎么样?”
  “太多了,先总给你六百金币,剩余的到地头再付。好了,您可以牵走我的马了,哦,是您的马。马龙先生,我想,驼队明天一早我就看到他们。”
  ****************************************
  在沙漠里,碰上风暴的天气,那么整个驼队很有可能成为沙漠里的一份。然而这个驼队显然运气不错,已经走了一天多了,再有半天就可以到达第一个补给点了,在这老牌的驼队引领下,没有多走一步的冤枉路。
  太阳西落的时候,驼队已经到补给点,并开始搭帐,生火,做饭。看上去这个驼队经常跑沙漠的,整个50人的需求,半个钟头,就已经搞定了。
  大漠的夜是很冷的,守夜的佣兵冻的抖缩着,细皮的骂着。虽然不是第一次过沙漠了,以往的轻松让他们认为守夜的多余。准备转个两圈还是回到火堆边上比较舒服。说不定还可以眯一会,在梦里想想老婆。
  半夜,远处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大漠的半夜,为何会有马蹄声呢?商队?军队?马贼?两个小佣兵胡乱的猜测着。
  “嗯?马贼?不好,马贼。快,快叫醒大家,有马贼。”
  “马贼袭击,快起来,快起来,马贼袭击。”
  “什么?马贼?这半夜哪来的马贼?”
  “你听声音,马蹄的声音,大漠里的马肯定都是马贼。快起来。”
  乱哄哄的,摸黑穿衣服穿错的,骂人的,踩着脚了。也只有那些骑士,毕竟是正规的军队出身的人,在佣兵还乱乱的抢装备兵器的时候,就已经列队在营地之前了。可惜的是,他们在大漠里没有适合的马匹,无法进行所谓的骑士冲锋,只能挨着等待马贼冲过来,提着十字剑。而且冲过去也不成,听那马蹄的轰隆声,不在少数啊,冲过去只能挨撞,然后在马蹄下面躲闪,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肉饼。
  混战的结果,满地黄沙染红,火烧了所有的帐蓬,遍地的尸体。一个不留是马贼的传统,也是必须,活口就等于马贼群体的灭亡。抬走自己的兄弟,牵走骆驼,拖走货物,留下的尸体等风沙来处理。
  老方集拢着骆驼,用绳索把骆驼连起来,指挥着弟兄们把货物抬上驼背。这帮马贼中没有人知道老方是从哪儿来的,营里的老人年轻的时候,老方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只是在沙漠中遇到的一个干枯的老人罢了,因为对骆驼的熟知,就留了下来,每次行动都来处理收尾的工作,典型的东方人,黑发黑眼。老马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他的过去,只是每每默默的做着自己的事。闲的时候,就会在营地的小酒馆里要一杯酒,细细的品,一直坐到晚上,从来不跟任何人搭话,还好他会说话,否则别人会以为他是哑巴,他从不多话,只在做事的时候确认一些事才会开口。
  老方在走到最后一个帐蓬时,听到里面传来婴儿的哭声。
  那是个混血儿,黑头发,蓝眼睛,哇哇的哭着告诉别人他饿了,也许是冷了或者是害怕。老方没有考虑什么,抱着婴儿搜索完最后一间帐蓬。
  “老方,你抱着的是什么?”马贼的头头问道。
  “桑兰特,是一个婴儿,应该是那对夫妇的。”
  “杀了,留不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留下这么个婴儿就会有很大的危险。”
  “他还是个婴儿,根本就不知道发生的一切,毕竟是一个生命的开始啊,就这样把一个未萌世事的婴儿杀了,你不觉得这连沙漠里的苍狼都不如吗?我会照顾这个孩子,如果你担心什么,那我可以带这个孩子离开这里。要不以我的人头做抵押?”
  “老方,你是我们营里的元老了,我小时候还让你抱过,你这样做不是让我为难嘛。”
  “这么多年了,我没要求过什么,这一次,就当给我老人家入土前的礼物吧。我也没有后代,这小子养大了还可以给我送送终的。”
  
    

正文 二、 马刀、魔杖、信仰、传说
  二、  马刀、魔杖、信仰、传说
  他腰畔挂着马刀,嘴唇有些干裂,小脸上有着同他年纪不一样的风霜。黑色长发乱糟糟的散在脑后,右眉中间断了一点,蓝色的眼睛深中有点血气,久经沙场,刀丛中求生的经历可以让人看出来。
  这里是沙漠,大陆两大沙漠之一,位于雪莱帝国和法拉公国之间的塔里沙漠,奥斯马帮就在这塔里沙漠最大的绿州边。不过外人都叫他们马贼。
  他是奥斯马帮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他是个孤儿,从懂事起就没见过爹娘,一直跟着爷爷过活。生活在马帮里的每一个成年男子都得在外找活,也就是抢劫过路的驼队。他的武艺是跟爷爷学的,爷爷多大年纪谁也不知道,整个营地里最老的哈伯老爹也不知道,大家都知道五十年前他爷爷就已经是现在的模样了。好像岁月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不存在的,时间没有在他身上流逝。
  只要闲下来的时候,他每天都会到营地的酒馆中,弄一壶酒,带回去,那是爷爷要的。他从十岁出工以来就没受过伤,死在他刀下的人他自己不知道,桑伯也不清楚,虽然每次回来都会有统计,只有他的谁也没有算清过。
  酒馆不是谁开的,而是营地所有,是集体的。这里所有的营业场所,都是集体的,但东西还是要钱的,这些钱也是集体的,是大家的,是用来养活那是不能上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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