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

第5章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第5章

小说: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今天来找我的人还真不少,我暗咐。

“你好,我是华瑞酒店的,我姓高,高兴的高,单名一个玲,玲珑的玲,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名片,上面写着:高玲,职务:经理.

“我叫舒清杨,舒适的舒,清水的清,悠扬的扬。”

“我知道了,刚才已经在前台得了你的名片。客套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事实上我们酒店下个月要举行一个发布会,需要一批优质鲜花,花篮做装饰。”

这个女人,穿着得体的深蓝色套装,并不是工作服,头发盘的高高的,身材保持的还不错,在她们这个年龄算是不错的了,脸上画着淡淡的妆,五官算不上美人,但是透露着一种冷冷的清高。

我猜不出她的实际年龄,看上去大约才三十出头。

我们聊了一会,多半是关于发布会会场的要求和布置,很久没有接这种定单了,原因是最近发生了很多事,精力不足以应付。

我以为我和她只会有业务上的纠葛,只是没想到命运喜欢让所有错综复杂却又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以各种形式聚到一块,然后挑一个良辰吉日一起厮杀个痛快。

“橙子,今天早点关门,我们去三七的酒吧坐坐。”

三七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间酒吧,名字叫做“森林里的兔子”。我开始一直以为这样充满浪漫主义的店名应该是专营儿童用品什么的。

没想到被他用在了酒吧上,最没想到的还是这间酒吧经营的还相当成功。

关玫西说,我们都是一群森林里迷路的兔子,在这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幻想着那根不可能出现的红萝卜。除了那点渺小的梦想有点温度,一切都是虚幻而冰冷的。

我和关玫西是在这个酒吧认识的,她总是带着她那部惠普的笔记本徜徉在不同的城市。听说她现在凤凰,位于湖南湘西的一个边陲小镇。

她就象一个风样的女子,她说她停不下。



第九章 森林里的兔子(下)

第九章 森林里的兔子(下)

作者有话要说:

^_^谢谢大大们的支持,持续更新,稳定更新,是偶的标准~,坚决不弃坑是偶的原则~,不要吝啬留言啊~我想重新开个坑怎么样哩?想写古代或穿越的- -#~神话的似乎有点冷门.

在酒吧里待了一会,和三七聊了一些近况,我们聊了关玫西这半年来断断续续发来的Email还有那些明信片和短信。她的东西总是写的支离破碎,像她钟爱的满天星的花语一样。

最后我们知道,她不会再回来了。她对每一个城市都毫不留恋,对每一个人都永远保持着淡淡的距离。

三七说关玫西是所有女人中最野性最浪漫的那一部分的代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给三七说着她的三生三世的情人,她用很好听的嗓音低声倾诉着:

我从没有见过他,那个男人经常出现在我梦里,他常很沉默的看着我,有时会说些语意模糊的字,什么生生死死,什么前世今生,我梦到跟他做爱,梦到他很忧伤的眼眸,最重要的是我梦到他对我说,这辈子我只爱他,除了他,我爱不了别的男人。

说这话的时候,她有些忧伤,喝着玛格丽特,然后盯着酒柜后面那些成排的琳琅满目的玻璃酒杯。

所以她现在依然单身,依然守护着那个梦境,她由不屑一顾到不断寻找。这是她对我说的。

她说她相信在某个角落,一定会有这么一个男人在等她。

我和三七自然不信,说她疯了,像个小孩一样沉溺在自己的童话里。

她很诡异的对我们笑了笑,黑色的头发,和明亮的眼睛,握着酒杯的手指上一层淡淡的紫色丹蔻,因为酒吧灯光的关系反射出异样的光华。

她说:你们不信?看那边,那个杯塔要倒了。

我们有一瞬间受引诱般看过去,那个亲手由三七搭成金字塔的水晶杯,但是它并没有倒,依然在灯光下流光溢彩。

她也发现了,于是无趣的不说话,专心的喝着酒。

只是过后不久,一片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惊动了所有酒吧的客人。

那个从来没有倒过的水晶杯塔全砸在了地上,大理石地板上,是一地的碎玻璃和酒水参杂在一起。

原来是一个女客人喝醉了,不小心撞倒了那些杯子,直到杯子全碎了,那个客人才呆若木鸡的战在那,一时不知所措,此时她大约是清醒了。

服务员上去清理。而关玫西像个孩子一样拍手笑了起来。

这一切不过是个巧到不能再巧的巧合而已。

但是那一刻,我们觉得关玫西是个怪异到极点的女人,即使我不相信她的三生三世情人论,但是我也不再怀疑它。

如果是其他人,我断不可能相信这么荒谬的言论,但是如果是关玫西,一切似乎都不显得荒唐,有一种理所当然,因为本身她就是一个神秘的女子。

三七说自从她走后,很少有女客人来这喝他调的玛格丽特了。

我说:

“以后你也会想念我的,想念没有女人再来喝你调的天堂鸟了。”

“是啊,以后我会想念所有女人的,因为没有女人再来光顾我这家酒店了。”他笑着说。

“对,以后兔子只有雄性,没有雌性了。”

“渐渐的就不会有兔子了,男人不可能会喜欢光顾没有女人的地方。”

“所以原来我是你们的台柱啊,我都一直没收钱,真冤。”

“你是台下的柱子,我没收你占地方的钱就不错了。”

“就是台下的柱子才撑的起你们这酒吧啊,不然你指望台上的柱子?”

“行了,行了,你是台柱,我永远说不赢女人,我认命。”

我们相视大笑。

喝了两杯三七调的天堂鸟,和三分之二的扎啤。这些对于我来说并不构成威胁,只是心有些漂浮。

成渝说我一喝酒,就会走S行的路线,像一条行动迟缓的蛇。

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边换衣服,边听着电话里的留言,朋友一般都不习惯留言,除了母亲,她总喜欢一个人对着机器唠叨,对她而言,机器是要比她的女儿贴心的,因为我总是会打断她的话,不习惯母亲过于关爱的语言,那会让我不知所措,进而发现原来我只是一个心里没有安全感的女人。

听完了母亲的两条留言后,大学同学程亚的留言,他说他刚从新加坡回国,现在住在华瑞酒店,并留下了电话号码。

很意外他突然回国,毕业时,他是对着全班同学说死也不会回国的;然后他走了,前一年还有联系,我展转了几次后,我失去了大部分同学的联络方式。

后来就渐渐的忘记了这个在读书时候一直很照顾我的班长,我以为这生倘若他遵守他的诺言,而我坚持我的生活方式,那我们是断不可能再有相见的机会。

我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看着手中写有号码的字条,犹豫着是否现在拨打过去。

如果不是我预先知道他是程亚,我肯定是猜不出他的声音的。

“我没想到你会回国,当时以为你是铁了心不会回来的。”

“我也没想到,只是最近我们公司最近在这里要举行一个发布会,而这又有很多同学,所以我就想回来看看。”

“你怎么找到我的花店的?我还奇怪怎么会有陌生男人找我,并主动留下了联系方法。我以为艳遇终于来找我了。”

“难道我不可以算是艳遇?”他的笑容依然爽朗:

“这里还有多少以前的同学?难得回来一次,我想搞个聚会。以前的同学几年不见了,可以聚一聚,不然哪天在其他地方碰到都不认识了。”

“待在这里的少,但是如果搞聚会,大约都是愿意回来的。一直缺少一个提议的人啊。没想到这个主角让你抢了去。”我笑。

他约我在他下榻的酒店的附属咖啡厅见面,晚上十一点,我洗了一个澡然后又匆匆赶去见这个阔别四年多未见的班长。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第十章 凝重的晨曦

到达华瑞的时候,已经半个小时后的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他非要见我一面,而我一向如此有主见这次却没有拒绝。

也许是许多年没见,所以我们都很好奇对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当年的程亚是一个喜欢穿着休闲衣,一米八个头,长相清秀,生性害羞,并且内向的大男生;一大清早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寂静的足球场大声读英语,每次我出去吃早饭的时候都能碰到他,他会对我露出一个腼腆的笑,然后又继续读他的书,背他的单词。

倘若成渝早上不来接我一起去吃早餐,有时候我会和他站在台阶上聊会,如果成渝来,我也会路过的时候提醒他该吃饭了。

记得读大学那几年,他总是读着英语就忘了吃早饭,直到我出现,提醒他,他才恍然大悟,他为此还没少请我吃过早饭。

那时他虽然是班长,但是他在系里并不活跃,也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交生活,很多时候只是看着他一个人埋头看书,甚至有女生和他说话,他的表情也是很不自然的,最后搞的两人都很尴尬。

毕业晚会时,我们抽签表演节目,结果我和他分到了一起,我们还合唱了一曲《水晶》,那一晚,全班同学包括我才发现原来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反观我倒是从头到尾的跑调,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敢去KTV了,以前在公寓里唱的时候,室友都说严重跑调,我以为是我们的“私人恩怨”以至她们以这种方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那一晚才知道原来她们对待这事一直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

而现在的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穿着得体的西服,俨然一副社会精英打扮。我差点以为认错人了。

他为我拉开椅子,我坐下来,正前方,我看到了张启帆,我微愣。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对我微笑。

我拉回自己的视线,却没办法再镇定自若的想着读书时代。

我是有些对张启帆心动吧?我不确定的在心里问自己。不敢要答案,怕一旦逼自己做出了决定就会让感情杀个措手不及。

“怎么了?要喝什么?”

“没事,蓝山就可以了。你在国外这几年过的还好吗?”

“刚开始很不习惯,现在还好。除了说英语以外,没有感觉到什么特别大的不同,可能是我这个人一向反应迟钝。你呢?”

我说了一些琐碎的事,包括宁丹结婚了,小翠去渡假了近期内会回来,韩珠将要嫁到加拿大去,还有一些人在读研,一些人已经和我一样成了社会平凡的一分子,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他聊着在国外的生活,说着陌生的国家和朋友,原来时间真会改变一个人,以前那个见着女生说话都会害羞的人,现在却可以在我面前连绵不绝的一如一个演说家一般收放自如。

是什么样的生活使他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程亚这几年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际遇?坐在我对面的他仿佛另外一个人一样。

他给我介绍新加坡当地的肉骨茶,他说那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新加坡式早餐及宵夜:以猪肉骨熬汤,加入特殊香料加酱油,在左以一小碟酱泡红辣椒。

我的视线微微侧过他,看到张启帆和背对着我的那个女人正在很沉默的喝着咖啡。

我低头看看手腕上的表,11:56。

他向那女人说了什么,然后转身离开了座位,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然后将视线收回来。

“听说你和成渝分手了。”他话题一转,令我不知所措。

我笑笑,然后沉默的喝了口蓝山。

“我以为我这次回来,你们会已经结婚了。我记得你当时跟我们说,倘若你不是毕业两年后结婚就是28岁结婚去了。”

“这话你还记着呢。”我笑:“你怎么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走到现在这样的处境,但是其实现在我很轻松。”

看着他不相信的表情,我强调:“真的。别一副我很可怜的模样。我现在过的挺好,你呢?你比我大一岁。看你现在应该是事业美人双丰收吧?”

“我没有可怜你,我这几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事业略有小成,美人还不知道在哪。”

“小提琴奏鸣曲”想了起来,竟然是张启帆打来的电话。我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向酒店大厅接电话。

那个女人依然在那坐着,大约是在等张启帆。

我在大厅右侧被他迅速拉进电梯。高跟鞋绊到地毯,还来不及惊呼,他搂住我的腰,然后扶住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我们在狭小的电梯内,他随意按了一个楼层的数字键。

“你干什么?”我怒瞪着他。

“这么晚了,还出来约会?我刚还以为我看错了。”

“彼此彼此。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夜生活,不仅仅只有你。”我嘲讽回去。

“我以为你才和男朋友分手,怎么,又找到了新的了?”

“你很无聊,如果没事,我要回去了。”

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则不驯的回望着他,好象在进行一场无形的拉力赛,谁要逃避了谁的眼睛就算失败。

久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