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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教科书同人)[穿越教科书]中流-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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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怎么逃?
  易公馆没有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她可以在买菜、购杂货、扔垃圾等等等的任何时候随意外出,总之借口多得是。难点在后面——易先生迟早是会发现她开溜了的,作为一个特务头子,发现家里不明不白少了人,头一个反应是什么?当然是查!只要她还逗留在上海,就是把上海翻个顶朝天他都会把她揪出来。
  所以,苏雪倩要么不跑,要跑就要跑得远远的,非得跑到易先生的手够不到的地方,她才能安全。
  苏雪倩仔细做了考量,最终选定河北作为自己的避风港。晋察冀,那是后世有名的红色根据地,易先生管不到的地方。而且,猴子曾说起陈耀曦的地盘在冀北,那边有很多他生死之交的兄弟,“受过曦哥恩惠的人多如牛毛,只要一提小天王的名号,个个肯为他两肋插刀。”若有幸结交到一两个,对她多少也是照应。
  当务之急,是准备好足够的钱。俗话说一分钱难死英雄汉,吃饭要钱,住宿要钱,买火车票要钱,什么都要钱。苏雪倩如果身无分文,将寸步难行。
  凭心而论,易公馆的工资水平在同类岗位中算是比较高的,可是却要攒满一年才给发,苏雪倩怕自己等不起。于是她只好把主意打到王佳芝身上。
  王佳芝既然假扮富家太太,身边必然有钱防身。在小说里,暗杀失败后她马上就被易先生的手下枪毙了,中间并没有时间回易公馆收拾东西。如果苏雪倩能抓住这个空挡到王佳芝房间里搜一搜,肯定能赶在易先生安排的清理人员上门之前找到钱。
  这些钱将成为苏雪倩在河北开始新生活的原始资金。
  当然,最理想的情况是陈耀曦没被罢工牵扯到,安全服完六个月的刑期后带她一起离开,但是苏雪倩并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她得做好两手准备。万一他死了,她就得靠自己的能力跳出易公馆这个火坑。
  想到这里,苏雪倩就没赶着往裁缝店里去,而是拐进另一条巷子,闪入书报亭中猫腰翻起报纸来。
  “孙中山发表讲话,详解三民主义。”“霞飞路品美服饰店开张大吉,恭迎各方贵宾。”“周璇深夜抵沪,歌迷蠢蠢欲动。”“美国爱乐乐团交响乐门票热卖中,欲购从速。”……
  直翻过四个版面,苏雪倩才在“时政消息”里找到感兴趣的报道:
  大学生示威□□ 东洋纱厂罢工引发连锁反应
  本报讯 11日上午,上海街头爆发大规模示威□□,要求当局释放扣押的九名东洋纱厂工人。据粗略统计,大约有数千名学生走上街头,他们高喊“拯救包身工”、“反剥削反压迫”等口号,手持标语,抗议政府与纱厂迟迟不做出正面回应。上海警察局派出三十余名警力维持秩序,当场逮捕六名学生,场面一度陷入混乱。截止发稿时,仍有部分学生在市政厅门口静坐示威。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这则简讯仍旧没有点出被抓捕的工人姓名,所以苏雪倩仍旧不晓得陈耀曦他们到底怎么样了……
  她皱眉,无意识地望着报纸呆想了好久,直到老板娘的鸡毛掸子“啪”一声打到手上才惊叫回神。
  “不要脸的小瘪三,敢来蹭报纸,哼,五分一张都不肯掏么?X的,X娘又不是开善堂的!”老板娘气势汹汹地瞪她,唾沫横飞,一手叉腰,一手挥舞着鸡毛掸子在她面前点点点。
  “对不起,对不起!”苏雪倩连忙扔下报纸,撒腿就跑。
  她的确没钱买报。而且即使有钱,她也舍不得浪费在买报纸上。老板娘是小本经营,赚钱也不容易,所以,她不该还口,理应生受了这顿骂。
  一气儿跑出十米开外,苏雪倩还听到背后中气十足的臭骂声:“死丫头,以后再敢来白看,X娘打断你的狗腿!”
  苏雪倩飞一般冲出她的视野。
  因在书报亭耽搁了会儿,苏雪倩到裁缝店的时候就有点晚。冯裁缝的徒弟小凤坐在店门口洗晚间吃的菜,看到她来,惊讶道:“怎么跑地气喘吁吁,好似背后有条恶狗在追似的。”
  也差不多了……苏雪倩缓口气,笑说:“时间迟了,我就跑着过来了。明天易小姐有宴会,穿的是条蓝裙子,她想到你这里也正有一条蓝的在改,就急吼吼地催我来拿。”
  “又开宴会。”小凤嘟囔着站起身,将手在围裙上随意抹了抹,拿着笸箩领着苏雪倩往店里走,“这回又是个什么宴?”
  苏雪倩摇头:“我也不晓得,好像是易太太还是易小姐朋友的宴,反正易小姐要出席。” 
  易明兰不爱读书,生活的主要乐趣就来自于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小凤同她打了两年多交道,早就见怪不怪,不在意地将她的裙子从一个塑料袋子里抖出来,说道:“好像是这条吧,你看看是不是要这样改?”
  苏雪倩仔细查验了一番,果然是易明兰要的样式。
  小凤把裙子叠好,撇嘴道:“就你们易小姐难伺候,这么点事还非要师傅出面,本来我做做足够了的。”
  苏雪倩劝慰说:“她认准了冯师傅的手艺,轻易不肯变更的。”
  小凤晓得易明兰的挑剔,把裙子往苏雪倩手里一扔,气愤道:“哼,我也不稀罕。她最擅长鸡蛋里挑骨头的,同一件东西,师傅做出来的就什么都好,我做的就是下三滥,切~我才没这么笨,才不要去招惹她的是非。”
  苏雪倩看着她爬到矮凳上,忙走过去帮她扶住,以防她摔下来:“怎么没见冯师傅,他不在店里吗?”
  “到佟家去了,就是住在洋式石库门巷堂房子里的那家。”小凤一面从大摞的材料中翻找验货收据,一面同苏雪倩闲扯,“说起来你可能也见过,佟先生跟易先生是旧识,佟太太长得……”她停下手认真想了想,挤出一个形容词,“很白。”
  苏雪倩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
  “也是,佟太太不喜欢交际,别说你,连我都没见过几次。” 苏雪倩一个多月前才到易公馆报到,小凤本也没指望她认识,只是嘴碎惯了一时刹不住车,顾自说道,“佟先生在鸿益染织厂给英国人做事,家里底子薄,惯会精打细算,也不晓得师傅为什么这么给面子,每次都亲自去给佟太太量尺寸,本来让我去做就好了么……”
  小凤碎碎叨叨地又拉一些家常,费了好大会儿工夫方找到蓝裙子的收据,叫苏雪倩看过后画了押,恭送她出门。
作者有话要说:  

☆、相亲

  第二天易明兰突然想吃牛排,于是她的好女仆苏雪倩一大清早便起了床。她到菜场买来最贵最新鲜的牛肉,只取后腰上极小一块,放到平底锅上略过下火,三成熟,血淋淋地盛到金丝雕花的小盘中,边上缀上精美的萝卜花。
  不放盐,不用糖,不淋酱汁,易明兰矜持地拿起西餐刀,小心翼翼地将它切成围棋子大小的块状,送入口中细嚼慢咽。
  牛血从切口处渗出,沿诡异的纹路缓缓蔓延,顷刻将雪白的餐盘上画出鲜红的图案,又触目又恶心,引得苏雪倩的胃不由自主地翻江倒海起来——这场景,跟野蛮人直接吃生肉也差不多了。
  很难相信易明兰会喜欢吃这种东西,而且,据说已经吃了五年。
  “牛排就是要这么吃,才能尝出真味道来!”她得意地拿西餐叉戳牛排,假装自己没有被浓重的牛膻味熏倒,颇为热心给苏雪倩上启蒙教育课:“这是英国皇室的吃法,牛排煎地越生代表越有品味!你刚来所以不懂,但是,既然做了我家的佣人,以后就要多学着点儿,可不能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一样给我丢脸。”
  苏雪倩无视从她口中飙出的血红色标点符号,规规矩矩地应了声“是”。
  什么是所谓的“血盆大口”,今天她终于见识到了。
  其实,易明兰又知道些什么呢,她甚至连大本钟是哪个国家的标志物都不清楚,更别说英式牛排的正确吃法了。“牛排越生越有味道”的论断是她从王雅媛那里听来的,至于王雅媛是从哪里听来的,就不在她考虑之列了,反正她相信王雅媛的说法没错就是。易家还在香港的时候,易明兰在寄宿女校念书,教英文的Miss White吃东西不加调料,她便也学了来,硬说成是地道的“英伦时尚”,全然不理会Miss White是个禁欲主义者的事实。
  易太太看着女儿笑,慈爱非常:“鬼灵精,就你说法儿多。”
  “妈!”易明兰撅着嘴撒了一句娇,指挥苏雪倩去衣柜里取一条束腰的银蓝短裙。易太太怪道:“怎么穿这件,银蓝的哪里有大红的惹眼?我看前天我同你一道去买的那条及膝的红裙就很好。”
  “才不要!”易明兰笑嘻嘻道,“我晓得你打什么主意,准是又惦记着把我往哪个臭男人怀里送呢!哼,我偏不让你们得逞。从来就只有我挑别人的,就不该有别人来挑我的时候!”
  她的眉神气地上挑着,虽不算好看,却画满了这些年被男人们宠出来的自信。
  易太太噗嗤笑出声来:“只是介绍你认识认识,我又没说什么,值得你这般跟我对着干?”
  易明兰摇头晃脑,站到镜子前将那条银蓝短裙比着身体打量,笑吟吟地说:“那你说说,这回是谁?是姓张家的公子还是王家的少爷?”她已经到了可以订婚甚至结婚的年纪,近段时间半推半就地被易太太带去见过几个男人,初时觉得好玩,新鲜感一过,就提不起兴致了。
  易太太告诉她:“是程武洲,他家从清朝手里就是皇商……”
  “我不要。”易明兰不屑道,“一个商户家的儿子,门楣还没我高,我才不要呢。” 
  易太太欣慰地看着容光焕发的女儿,笑容满面。她是信奉“女人把自己摆地越高越有男人爱”的开明妈妈,很赞成女儿傲娇一些。可是,程武洲的条件这么好,放弃实在可惜。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犹豫了片刻,易太太决定还是劝一劝易明兰,“程武洲家现在是卖军火的,不是官,胜似官,经营地极其红火……”
  “反正我不稀罕。”易明兰下巴微抬,对着镜子转身一百八十度,扭过头来从背后看裙子的效果,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再横也能有俞浪澎横吗,俞浪澎上礼拜可说……”
  “他说什么?”易太太眼睛一亮,抓住女儿的手着急上火地追问。俞浪澎她听说过,生了一副好样貌。他留过洋,父亲俞德贵是警察局局长,舅公在商务部任部长,有钱又有势。女儿若能跟了他,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归宿。至于坊间风传的那些以他为主角的风流韵事,同易先生周旋了一辈子的易太太是不会放在心上的,男人么,有哪只猫儿不偷腥呢?
  但她越好奇,易明兰越要把话留着半截,卖关子道:“哼哼,我就不告诉你!”
  易明兰同俞浪澎处得极好,因对方是个浪荡公子哥,两人可谓是臭味相投,目前正打得火热。比起无趣的男同学们,阅女无数的俞浪澎更懂得讨她的欢心。
  易太太观察了一段女儿的神情,心知有戏,就松口道:“好好好,我不问,总行了吧?那就随你,你要真能把俞浪澎弄到手,我是举双手双脚赞同的!”
  “切~妈,我说了,从来只有我挑男人的,就没有男人不要我的时候!”
  这话引得易太太一阵开怀大笑,哼着轻快的流行歌曲下楼去了。
  民国时期有个不成文的习俗,社交名媛如果在宴会上早到,就会显得不够矜持,属于自贬身价的行为。深谙此道的易明兰当然不会做这种蠢事。她将身上的衣服穿戴妥当了,看时间还早,就临时决定再做个头发。
  易公馆里有专门的卷发机,只是用起来有些费事。它不像现代的改良版那样可以把整个头伸进罩子里加热,而是必须将头发绞成一缕一缕地才能塞进冒热气的小孔里。苏雪倩花了老大的劲才把易明兰那头乱蓬蓬的头发伺候妥帖了,刚按下电源开关,就听见电话铃响。
  “哎哎,怎么这时候打来,我动不了,不能接电话啊!”易明兰大声抱怨王雅媛的电话来的不是时候。不过她转念一想,反正做头发时也干不了别的事,正好有王雅媛陪着解闷,于是又吩咐苏雪倩说:“你在那头拿着听筒,先把王雅媛的话传过来,然后再把我的话传过去。”
  这是以前就干过的事,王雅媛与苏雪倩都熟门熟路,三个人就这样打起电话来。
  王雅媛先起话头:“明兰,你同李子涵还在一起吗?”
  “什么叫还在一起,我们就没在一起过。”易明兰不满地纠正。
  王雅媛带笑的声线从听筒里传来:“到手就不认了吗?李子涵可不是俞浪澎俞大少,他从来没谈过恋爱呢,遇上你这个情场高手,注定是要伤透心了。”
  “你心疼他?你要的话给你好了。”易明兰也笑,掰着指头数,“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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