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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下哥哥一般黑-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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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萱儿立刻想起他打飞强盗的恐怖场景,吓得脸都白了:“捏,捏,我捏。。。。。。”

她跪在他脚边,将他的脚抬放到自己的腿上,小心翼翼地帮他脱黑靴子。

“小兄弟,你为什么脱我的鞋子?”忽地一个憨厚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她抬头一看,哇!憨厚哥哥回来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没有一处不透着憨厚!她像见了久别的亲人似的,惊喜地扑了过去,搂住他的脖子:“哥哥,哥哥,你回来啦!太好啦!。。。。。。”

憨厚哥哥的黑脸上泛起两朵红云,憨憨望着她:“弟弟--”

“哥哥,刚才有个人欺负我!不给我水喝,不给我饭吃,还让我帮他捶背,捶腿,最后居然还让我帮他捏脚!气死我了!你要帮我出气!。。。。。。”叶萱儿生怕憨厚哥哥再次消失,搂着他的脖子不放,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委屈地望着他,向他倒着苦水。

“对不起--”憨厚哥哥十分愧疚地低下头去:“那个人是另一个我。”

“另一个你?”叶萱儿眨眨眼睛:“你是不是有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憨厚哥哥挠了挠头:“也许是吧。我天性善良,不喜欢打人,更不喜欢杀人。可是老是有人欺负我,逼我出手。这个时候,只要我喝上一点酒,就会变得很坏很坏。什么坏事都敢做--”

“这样啊?”叶萱儿歪着小脑袋,打量着他:“真够邪的。”

这个男人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就是,他长着一副厚厚的嘴唇,厚得仿佛嘴巴叼着一根香肠似的。据说厚嘴唇的男人感情丰富。这个男人的感情绝对够丰富,因为他拥有憨厚和邪恶两面!

叶萱儿打量憨厚哥哥的同时,憨厚哥哥也在很憨厚地望着她,满眼无辜。

叶萱儿放开搂他脖子的手臂:“哥哥,我饿了。”

憨厚哥哥连忙把所有的糕点和水全都推给她:“这些都给你。”

叶萱儿喜笑颜开地捧着水袋饱喝一顿,然后又吃了八块糕点,小肚子鼓鼓胀胀,变成了一面小鼓。嘻嘻。

她很喜欢这位憨厚哥哥。够憨厚够老实,对她够好!比那个邪恶哥哥强多了!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你真的是我弟弟吗?”憨厚哥哥憨厚地问道。

叶萱儿转了转眼珠,答道:“我叫叶轩。我没有哥哥,可是我一直想要一个哥哥。今天一见你就对上眼了,想认你当哥哥。你想不想认我这个弟弟啊?”

憨厚哥哥见她模样俊美,说话俏皮,甚是可爱,心里对她产生了几分喜欢,于是点点头:“我想认你当弟弟。”

第四章哥哥,你对我真好

叶萱儿问道:“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门哪派的人物?”

憨厚哥哥说道:“我叫霍不缺。是雁山派弟子。小兄弟,你是哪门那派的?为何穿得如此奇怪?”

叶萱儿在心里斟酌一下措辞,说道:“我是一个孤儿,一个人四处流浪。没有家,没有门派。没有银两买衣服。身上的衣服是我捡来的。”

霍不缺眼里现出同情的神色:“弟弟,以后为兄会好好照顾你的。为兄的家,就是你的家。为兄的银两,就是你的银两。”

叶萱儿开心地跳起来,但是下一秒她又消沉下去:“哥哥,虽然你认我做弟弟了。可是,万一另外一个你不认我做弟弟怎么办?我怕他会欺负我。”

霍不缺想了想,说道:“我俩歃血为盟,正式结拜为兄弟。只要饮过我们二人的血,另外一个我以后就会认你做弟弟了。”

“好吧。我相信哥哥。”叶萱儿郑重点头。

霍不缺拿出一把匕首,在自己左手无名指上划了一刀,将血滴到酒葫芦里。在野外没有酒碗,只好用酒葫芦代替了。

叶萱儿接过他手中的匕首,一咬牙,也在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划了一刀,将血滴到酒葫芦里。

“黄天在上,在下霍不缺,今年十八岁,今日与叶轩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霍不缺跪了下来,抱拳说道。

叶萱儿也学着他的样子,跪了下来,双手抱拳,对天发誓:“黄天在上,在下叶轩,今年十五岁,今日与霍不缺结为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从今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二人相视而笑。霍不缺举起滴过二人鲜血的酒葫芦,略微饮了一滴。不敢多喝,否则,邪恶哥哥又要出来了。

叶萱儿接过他手中的酒葫芦也喝了一小口。

“弟弟,为兄奉师命,到秦贤山庄给秦庄主贺五十大寿。你陪为兄一起去吧。前面不远处有一座城镇,为兄先到集市上帮你买几套衣服。”霍不缺对她说道。

“谢谢哥哥!”叶萱儿心情别提多高兴了。耶!太好了!马上就有古装新衣服穿啦!千里难寻是哥哥,哥哥多了路好走!啦啦啦。。。。。。

由于叶萱儿不会骑马,所以由霍不缺将她抱上马。

她坐在马前面,他坐在她身后,拉着缰绳,慢吞吞向前走去。

这是叶萱儿第一次骑马,不免觉得新奇,左右四顾,只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柳絮飘飞,野花招摇,风景甚是优美。她的心情愈发惬意。

日落之前,二人来到前面的城镇上。

“弟弟,这里的店铺关门甚早。我们先住店,明日为兄再给你买衣服。你看可好?”霍不缺问道。

“好吧。多谢哥哥。”叶萱儿笑着应道。

霍不缺同情叶萱儿无家可归,一直在外流浪的处境,所以住店的时候选了一家十分气派,价格很贵的客栈。

他自己本人是一个简朴的人,住店从来都住那种很普通,价格适中的客栈。但是为了弟弟,还真是舍得出钱啊。

“弟弟,我们俩住一间房好吗?”在这间气派的客栈里,定一间房已经很贵了。如果定两间房的话,估计他会肉疼。

“不行,哥哥。弟弟习惯一个人睡。”叶萱儿连忙拒绝。

霍不缺没办法了。只得定下相邻的两间上房。

他们到房间放下物品,洗过手脸后,下楼吃饭。

霍不缺一个人在外的时候,吃饭通常只点一个菜。现在为了照顾弟弟,一狠心,居然点了四个菜。

叶萱儿有了哥哥,以后是不愁吃喝了。只是可怜了她的这位节约简朴惯了的哥哥,为了照顾她,流水般地花费银子。

叶萱儿是一个聪明人,已经看出霍不缺眉宇间的纠结神情了,知道他心疼银子。

可是,她真的好想尝尝古代的菜肴是什么味嘛。点的再多,她也愿意哈。

“哥哥,你对我真好!”她对他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八颗牙齿的那种。然后轻轻在他脸上啄了一口。没别的可以报答,献上一个小小的香吻,聊表谢意好了。

“腾”地一下,霍不缺的黑脸变得通红,心疼银两的感觉立即被甜蜜羞赧的感觉代替,结结巴巴地说道:“对--对你好--是--是应该的。。。。。。”

叶萱儿见一个小小的香吻搞定哥哥,心里甚是欢喜,不再睬他,埋头大快朵颐。

古代菜肴和现代菜肴的味道不同。现代菜肴的调味料多,但是原料不够绿色,不够天然。吃起来,大半是在吃调味料的味。

古代菜肴的调味料少,但是原料够绿色,够天然。吃起来,才是真正的原汁原味,十分爽口。

比较起来,叶萱儿还是更喜欢吃古代菜肴。咦?莫非她真是适合穿越?她居然更喜欢古代的东西。

叶萱儿有点迷茫地抬起头来,看到霍不缺正傻傻地盯着她看。

“你看我作甚?难道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叶萱儿把手放到脸上,抹了几把,不解地问道。

“啊?没,没有!”霍不缺立即低下头去,拿起筷子吃起菜来。他看她,还不是因为她刚才亲了他一口嘛,闹得他的心老是怦怦乱跳。

“哥哥,我已经吃饱了。剩下的全归你了。”叶萱儿摸了摸圆鼓鼓的小肚皮对他说道。

“你放心。我肯定会吃的干干净净,一滴都不会剩的。”勤俭节约的霍不缺,端起盘子,不仅把菜全部吃光,而且把菜汤也尽数舔干净。被他吃过的盘子,如同被刷过的盘子一样,那个光洁,那个明亮!

叶萱儿看到他双手捧盘,认真舔盘底的样子,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华丽丽地飞过。这个哥哥可以去饭店做洗碗工了!

“湛湛露兮,匪阳不晞,厌厌夜饮,不醉无归。湛湛露斯,在彼丰草,厌厌夜饮,在宗载考。。。。。。”这时,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朗朗的吟诗声,人未至,声先到。

叶萱儿和霍不缺不约而同,一起向门外望去。

只见一个书生摇头晃头吟着诗,带着一个年幼的书童走进客栈。

这个书生大约二十四五岁,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书生的样子。只是他腰里却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泄漏了此人是个练家人。

“店家,我家公子要住店。”那书童背着一个大包裹,走到柜台前,大刺刺地对掌柜说道。

掌柜看起来认识这位书生,一见他,连忙拱手施礼,毕恭毕敬,但是却带着为难的语气说道:“文掌门,本店房间倒还是有。只是,您上次住店的房钱还没付呢。。。。。。”

“店家,你休得胡说!我家公子上次住店,不是给你留了一副墨宝吗?我家公子的书法天下第一,价值连城!一副墨宝够他住上一百次,一千次的了!”那书童气愤愤地辩解道。

“息怒,息怒!”掌柜不停向那书生和那书童拱手,勉强挤出一副笑脸说道:“文掌门的书法自然是天下第一,只是--当时文掌门是把那幅墨宝留在了墙上。”说到这里,掌柜扭头望了望右面墙壁上,文掌门留的墨宝。

可巧的很,那幅墨宝就在叶萱儿旁边的墙壁上。叶萱儿一时耐不住好奇,侧头看墙。

只见雪白的墙壁上写着四个龙飞凤舞的黑字。因为字体是狂草,写得甚是缭乱,叶萱儿努力辨别了良久,才猜出那四个字大概是“客似云来”。

那书生只道自己的书法好,却不晓得江湖之人喜欢书法的又能有几个?他的书法,估计只有自己或者极少数人能够欣赏,普通大众肯定是无法欣赏的。比如叶萱儿,比如霍不缺,比如客栈掌柜,这些人统统欣赏不了他的书法。

掌柜继续说道:“文掌门的字写在墙上,小人自然不能拿去换银子了。还望文掌门这次住店,能给银子。”

文掌门听了这话,轻轻哼了一声,对那书童道:“纸墨伺候。”

那书童立即从包裹中取出纸墨和砚台,摆到一张方形的空桌上。书童往砚台里倒了一点水,现场磨起墨来,动作又快又娴熟。不多时,墨已经磨好。

文掌门拔下腰里别着的判官笔,笔头上竟然缚有一束沾过墨的羊毛,恰如是一枝写字用的大笔。

他用那杆判官笔沾了沾墨,然后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五个字:“客栈会雅客。”这次写的是楷书。他这五个字方严正大,朴拙雄浑,大气磅礴,端的写得很好。

他写过之后,越看越喜欢,脸上现出自得的神情,文绉绉地说道:“妙哉,妙哉!此幅字甚佳!可谓千金难求也。且赠与你充作房钱饭资,不必谢我!”

那书童将那幅字摆到柜台上,很横地说道:“这幅字算是便宜你了!”

掌柜脸上现出苦不堪言的神色,想再出言抗辩,却又不敢,只得将房间钥匙递给书童:“玄字16号房间。”

文掌门扬着下巴,背着双手,迈着方字步,傲然向楼上走去。

在上到一半楼梯的时候,他回头打量了一下楼下吃饭的客人,视线扫到了霍不缺和叶萱儿身上,冲他们点了点下巴。

第五章伟哥是谁

“哥哥,你认识那个文掌门吗?”叶萱儿见文掌门冲他们打招呼,问霍不缺道。

霍不缺站起身来冲文掌门拱了拱手,复又坐下:“此人叫文焕之,是云遥派掌门。平生酷爱书法。江湖绰号“狂书秀才”。去年他到雁山给家师庆寿,是我接待的他。在一起相处了三日,他临走之前写了一副字送给我。”

叶萱儿感兴趣地问道:“那他的字究竟值不值钱?”

霍不缺摇摇头:“我不懂字。不知道他的字值不值钱。对我来说,字只要能让人看明白就是好字。看不明白,就不是好字。”

叶萱儿笑了笑:“咱俩英雄所见略同。虽然我不懂他的字,但是我觉得他挺有福气的,住店吃饭居然不用花银子,写几个字就可以充钱。果然耳朵大的人有福啊。”

。。。。。。

第二天早饭后,霍不缺带叶萱儿去逛集市,买衣服。

小镇上人来人往,甚是热闹。捏糖人的,蒸馒头的,卖绸缎的,做面条的,玩杂耍的。。。。。。应有尽有。叶萱儿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古代的集市,今儿算是亲身体会到那份古香古韵了。

她兴冲冲地拉着霍不缺的手,一会钻到那,一会跑到这,玩得很是开心。而且还买了两个糖人,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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