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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最终镜像-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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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误了!聂喆连忙解释:“是每人都能买啊,哈哈哈,到时候我们可以做邻居啊!以后我可以经常去你那里蹭饭吃哦!”

看着聂喆的样子,盛謦露出了微笑:“聂喆,你人真好。”

聂喆的脸瞬间垮了下来,好嘛,又被发好人卡了。

不过他对盛謦倒是没什么感觉,因为这丫头似乎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的原因,身板太小了,看起来似乎就跟十四五岁的小萝莉似的,瘦巴巴的,没有安宁那种青春女孩的气息以及时冉那种熟女的风范。

聂喆突然拍拍头,盛謦奇道:“怎么了?”

“哈,没什么,我只是突然想到……似乎我们同桌那段时间说的话,还没有今天说的话多吧?”

一说起这个,盛謦也笑了:“是啊,那时候我很闷的,其实我一直都挺闷,而且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必须要好好学习,所以整体就知道看书。其实我很嫉妒你呢!”

“嗯?”

“你那时候一下课就窜出去,中午以及下午放学的时候都跑出去踢球,上课有时候也不认真听,可是你的成绩都比我好的多,我太笨了,怎么学都学不好。”

聂喆汗了一下,这是夸自己吗?不过这种情况似乎并不少见,完全说是头脑的问题也有些牵强,大概有些人天生不太适合接受那样的学习模式,而聂喆这种皮猴一般接受生存能力都挺强的——不是说嘛,喝着三聚氰胺的奶、吃着地沟油炒的菜,加上转基因的食品——还TMD是带农药的!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加上在学校里别说空调了,电扇都转的半死不活的德行,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聂喆这种人的身体素质估计都能抗辐射了。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聂喆问道:“你那时候有没有想着换个同桌啊?”

女孩不好意思的笑笑:“还真有,因为你那时候实在有些吵,上课经常跟旁边的人说话聊天,还有每次踢完球以后都浑身的汗,一股味道很重的。你呢?应该也嫌我闷,不能陪你上课的时候说话吧?”

聂喆汗了一下,他那时候疯狂踢球倒是真没想到身边女孩的感受:“我倒是也想过,的确跟你说的一样,你平时都不说话,偶尔怂恿你说几句吧你也不搭理我,实在很没趣味。我记得有一次你还被我惹哭了,于是我就怕了你了。”

“啊?我被你惹哭过?”

聂喆很不好意思的抓着头:“我也不太记得了,只是印象中有这件事,好像是因为你让我上课别说话,我反驳了你几句吧,好像你还去找老师告状了,害得我被班主任一顿痛骂。”

“啊?”女孩捂住了嘴:“真的啊?我那时候那么坏啊?!”

“是我坏不是你坏,”聂喆说着,心中也升起了异样的感觉。

对于很多中学生来说最“没品”的事情有两件,一是找老师告状,二是找家长告状。

这明显是一种“搬救兵”的行为,很多学生都决定,咱俩的事情自己解决,你喊长辈来做什么?

所以虽然当时为什么跟盛謦吵架聂喆已经记不清楚了,可是却还清楚的记得盛謦去找班主任告状的事。当时真的是恨的牙痒痒,哪里知道事隔多年以后,两人竟然这样心平气和的回想起以前的糗事呢?

而且当时那个恨的让人牙痒痒的女孩,现在却是让他从心底生出了一种要照顾她,保护她的冲动呢?

这大概就是成长吧。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关于初中时期的趣事,其实主要都还是说别人,因为那时候聂喆跟盛謦同桌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都是桌子上三八线泾渭分明——对于三八线,男生是很痛苦的。因为从体型上来说,男生本来就比女生要大要宽,三八线虽然从表面上来看是将一张桌子公平平均的分成两半,可实际上男生是很吃亏的,因为桌子实在太小,一不小心就会坐过。

如果是一般情况下,两人很可能吵起来,但是盛謦实在是太爱哭了,所以,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聂喆只能选择退让,现在想想,倒是有趣的很。这对同桌坐了半年,可彼此却没有聊些什么,如果不是那次医院的偶遇,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就会把彼此给遗忘了,因为两人的生活,完全是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两人聊天聊着,聂喆突然回想起以前很多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们上学还背着书包,现在只随便带着几本书和习题回家;

那个时候我们还在用铅笔盒,现在只是随便把笔夹在书页上;

那个时候一下课教室就会很热闹,现在下课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直接趴在桌子上睡觉;

那个时候成绩的好坏并不影响朋友的交往,现在却是出了那些老朋友以外,成绩优差的学生泾渭分明;

那个时候有特长的人会受到欢迎,现在踢个球都会被人说:都什么时候了,还踢球?

那个时候大家不在乎当不当干部,现在很多人挺把当官当回事;

那个时候喜欢你的人会对你笑,现在讨厌你的人一样会对你笑;

那个时候男生有了矛盾会打架,打完架以后还是朋友;现在男生有了矛盾会沉默,崩了以后朋友都没的做;

那个时候每天的课很多,但总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现在的课依然很多,可已经没有了时间,更没有了喜欢的事……

那个时候……

是我们成长了?还是我们变的圆滑了?

有句话说当你开始回忆的时候你就老了,但在聂喆来看,主要的原因未必是因为老,而是因为当回忆时会发现,这个世界变化的太快,我们变化的也实在太快。

这个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事。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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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缘分

更新时间2011…3…23 23:31:36  字数:6088

就在两人回忆缅怀以前那段时光的时候,外面隐约的传来了一阵嘈杂,打断了两人的思绪。

聂喆看了看表,哎呀不知不觉已经夜里三点多了,明天还要上课,再不睡觉明天就完了。而且现在哪怕是要睡觉也必须要去镜像世界补一补了。

盛謦也很善解人意的说:“你赶紧回去睡觉吧,我已经好多了,估计睡上一觉就没事了。”

“那好吧,天也很晚了,你好好休息,明天我来看你。”

“顺便接我出院吧,我真的好的差不多了,不想再在这里呆着了。”

看着女孩怯怯的表情,聂喆知道她是嫌住院费实在太贵,这个穷怕了的女孩子,很不愿意多花任何一分不必要的钱。

聂喆想了想道:“那明天问问医生,如果医生说你能出院了,我们就出院。毕竟还是身体重要。”

“好吧。”

“晚安。”

聂喆走出了病房,到门外深深吸了一口气,清爽的夏天夜晚的凉风让他觉得肺里舒服多了。医院真不是一个适合人经常来的地方,尤其是下蔡县这种医院,空气当中整个都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药味,给人的感觉非常的不舒服。

下了一层楼,手术室门口一群人正抱着头痛哭,聂喆摇头叹气,似乎又发生了不幸的事情,但是看着周边医生护士脸上麻木的表情,就让他更不舒服了——诚然在医院里经常见到生死,这些人已经习惯了,但是聂喆很讨厌这种感觉,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来医院,因为在这个地方,他感觉非常的无力。

当你发现自己对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掌控的时候,那种感觉是最无助的。

聂喆讨厌这种感觉。

走到医院大门口,才发现夏夜的凉风吹在身上竟然也稍稍有一些冷,不过应该是忙了一天的原因,夜里的温度本来就低,再加上……哎呀,似乎晚上都没有吃饭呢,现在肚子里面咕咕叫,身体没有了能量,自然会有些冷了。

所以当聂喆路过一家还在开门的大排档时,就止住了脚步。

虽然说吃的东西镜像世界里面应有尽有,但是现在这么晚了,还进镜像世界里面炒菜似乎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聂喆最讨厌的就是麻烦,其实也可以称之为懒——这家伙一贯懒散惯了,再加上兜里也还有几个小钱——虽然是借胖子的,可偶尔小腐败一下犒劳一下自己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也是聂喆的优点(自认为)之一了,虽然从小一直没什么钱,但有钱的时候聂喆也并不在意去花钱,因为钱只有拿出去花才有意义,一直放在口袋存在银行里,那跟纸有什么区别?

十块钱抄了一盘菜,米饭免费,虽然说味道一般,可也没什么好挑剔的。聂喆一顿狼吞虎咽,却发觉旁边有什么东西一直在看着自己。

转头望去,聂喆愕然,竟然是一只狗狗。

就在他不远处,一只脏不拉几的小狗正可怜巴巴的趴在那里,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狗脸十分的可怜,一双大眼睛非常传神,有委屈,有期待,又有害怕。

聂喆失笑,用筷子夹了一团米饭放在地上,示意小狗来吃。

小狗似乎看懂了他的意思,往前走了两步,但是又停下来了,好像有些害怕。

聂喆心念一动,端着剩饭走上前去,小狗吓的连忙后退了几步。聂喆也不追赶,而是将盘子里的剩饭和菜都倒在一处还算干净的地面上,然后把盘子放回原处,结了帐走人。

临走的时候,聂喆回头看到,小狗正兴高采烈的吃着剩饭,似乎是已经饿了许久了。

突然间聂喆就有一种感觉,这只可怜的小狗,跟盛謦有些像啊!

似乎都是无依无靠的,小小的年纪就要出来自己生活——看这小狗,虽然体型也算不得小了,跟一般的中华田园犬差不多,但是看到它时的那种感觉,就让人觉得它只是一只几个月大的小狗,一只刚断奶就不得不出来觅食的小可怜。

聂喆从小就很喜欢狗的,但是家里一直没有条件养,而且爸妈也不让,这时候看到这只眼神怯怯的小不点,聂喆就动了几分心思——要不,我把这小狗带回去养着吧!

这个念头一起,就很难收的回来了。因为他一直以来就想养一只小狗陪他玩,但是这个愿望一直都没有实现,现在虽然还住在家里,很难将这条小狗带回去,但是……可以带到刚给盛謦租的那间房子里面啊!因为之前跟盛謦闲聊的时候她也说起过,小时候她也养了一只小狗,后来妈妈嫌烦无奈送人了,为此她还哭了一场。

把这只小狗带回去,也正好没事的时候可以跟盛謦做个伴!

而且,这条小狗虽然现在看起来脏兮兮的,但是眼神表情那么传神,似乎很聪明的样子,洗洗干净再喂喂,说不定就是一条懂事的好狗呢!

于是聂喆笑眯眯的走过去蹲下,说:“小狗狗,你愿意跟我回家吗?”

回到给盛謦租的房子时,聂喆身后就跟了一只脏兮兮的小狗,聂喆给它取个名字叫缘分。

说起来这真的是一场缘分。

聂喆跟它说话时,小狗听不懂人话,怯怯的往后退了几步。聂喆心中失望,又不好伸手去抓它——怕被咬,只能站起来说:“你要是愿意跟我回家,就跟着我吧。”

然后他就往前走了两步,惊喜的是,他这么一走,小狗立刻就跟在他后面了,不过还是跟他保持一段距离。

这一下可就好办多了!一人一狗就这么一前一后的,小狗虽然一直保持着距离,但是却是紧紧的跟着聂喆,甚至聂喆往前跑上两步,它也就立刻迈开四只小短腿快速的跟上。

这小狗怯生生的眼神实在是很萌,虽然瘦了点,但是镜像世界里面的东西可以随便它去吃,别说狗粮了,天天排骨猪肉也是喂的起的。

到了家里打开热水管,聂喆把小狗抱进盆里给它洗澡,而缘分也非常的懂事,在水里很乖的坐着,任由聂喆往它身上涂满香皂。

嘿,真是条懂事的好狗!

给这样的流浪狗洗澡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身上很多地方的毛都因为脏而结成了一团,洗起来很是要花一番功夫,而它本来身上就脏,自然是要好好洗上一遍的,以免有什么病菌跳蚤一类的东西。

好不容易洗完了,缘分露出了本来的面目,是一只黄毛的小狗——之所以说是小狗,因为它身上很多地方的毛都还是软软的绒毛。等彻底洗干净,再用毛巾好好的擦一擦,最后用吹风机吹干之后,聂喆看着舒服的躺在沙发上不停舔自己全身毛发的小狗,有些傻了。

这小狗的造型,似乎不是一只中华田园犬——也就是俗称的土狗。

一身漂亮的黄色绒毛,耳朵大大的,眼睛也大大的,脸型虽然没长成,但也很是可爱……这竟然是一只金毛猎犬的幼犬啊!

这下自己真的是赚大了!

金毛可是好狗啊!

聂喆虽然没养过,但也在书上看到过,金毛猎犬是一种很忠心的狗,而且智商很高,在全球狗类当中智商排在第四位,非常的温顺,也非常的依恋主人。这样一只金毛幼犬,虽然不知道品种到底有多纯,可哪怕是普通的幼犬,狗市上起码也要卖到1000块钱左右。

当然,聂喆是不会把这只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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