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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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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D。皮斯托尼、理查德·伍德雷
译者:古绪满、王文华
申明:本书由

第一章 班师奏捷

我站在证人席上,看看被告席上的5个黑手党人,看看分坐在5排的新闻记者,以及在审判室里只能站着的300多位听众。眼前的这一幕情景,我感到不可思议。这还只是对首批罪犯的首次审讯。这帮自作聪明的党徒现在已经坐到了被告席上。

勒菲蒂·甘斯·鲁吉埃诺连连摇头,布比·塞拉萨尼和尼基·桑多拉也在摇头,就连菲什·拉比托先生和布茨·托玛苏罗也是如此。这些被告对眼前发生的一切似乎也不能信以为真。勒菲蒂曾经对他的律师说:“他决不会跟我们作对。”在我没有出现在证人席上之前,他显然不相信我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不是他在黑手党的伙伴。

但是在审判以前,有另外两名被告已经服罪。勒菲蒂关在监狱的牢房里,在进进出出的审判过程中,到后来他终于相信了事实。他对牢房的伙伴说:“我只要还有一口气,非得找那个狗狼养的多尼算帐不可。”

由于我已经列入黑手党的暗杀名单之中,因此我每天24个小时都由联邦特工人员护卫。

在我走上证人席的前两天,那时我的真实姓名还没有暴露,我们得到了来自纽约州的布法罗市的情报,说这伙歹徒要袭击我的家庭。

在此案中,担任美国方面的主诉是助理检查官巴巴拉·琼斯。黑手党方面是甘比诺家族①的比格·保罗·卡斯特拉诺,他当时是黑手党委员会②的头领,是最有实力的铁腕人物。我对巴巴拉说,我要亲自去见见卡斯特拉诺,并向他表明:“要是有人碰一碰我的妻子和孩子,我要找你个人算帐,我要亲手把你干掉!”我还说,我只是在不危及此案的情况下才会那么干。她说:“能同谁谈,不能同谁谈,我无法告诉你。”

① 甘比诺(Gambino,Carlo 1902…1976):1957…1976年美国纽约市犯罪集团“五大家族”之一的首脑,号称全美犯罪辛迪加之“盟主”。他出生于西西里,1921年乘船偷渡至美国,在布鲁克林定居。其活动主要包括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绑架、贩运毒品,特别是通过对水上工会的控制,进行劳工勒索。1970年被控诉,美国最高法院下令将他驱逐出境(因为他系非法入境者),但因严重的心脏病使审判和驱逐延期。6年后死于心脏病再次发作。

② 黑手党委员会(The Mafia mission):黑手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犯罪组织,其成员大部分是意大利或西西里人,或具有其血统的人。该党于13世纪在西西里岛兴起。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黑手党残余分子从西西里和意大利移民国外,来到新的国土(主要是南美一些地区和美国),就立即着手重建他们在欧洲的那种局面。到20世纪30年代,已经成了美国黑社会网中一个完整的组织,发展成了最庞大、最雄厚的一个犯罪辛迪加组织。50年代到60年代,控制黑手党的是遍布美国的24个独立集团,叫作“家族”。在黑手党进行大规模犯罪活动的城市中,多数都只有一个“家族”;纽约市中有五个黑手党家族。势力最大的几个家族的首脑组成了一个委员会,主要起最高裁决机构的作用。每个家族的上层都有一个统管一切的“头领”,每个头领之下有一名副头领,是家族的第二负责人。

到了80年代,有些人认为黑手党在美国犯罪社会组织中的势力正在衰落下去,部分原因是家族的旧式头领们正在逐渐消亡。另一个原因是,与外部隔绝的意大利、西西里移民群众正在逐步解体。这些人正在被美国社会所同化。这就有效地限制了黑手党历来依凭的土壤,使它无法继续顺利发展下去。

她采取了克制和谅解的态度。我也怕这么干会有损此案的工作,也克制了自己。但是我提醒了一些人,叫他们保持高度的警戒。

审判室的中心,有一半已经挤满了人群。这时候,我在小意大利居民区曾经见过、但不知其名的一个叫布拿诺家族的副头领,正以手作手枪的姿势对准了我,并且用食指作想象中的扣扳机动作。到了审判间息期间,保护我的特工人员在厅道上叫住了他,和他谈了话。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在审判庭上露面。

我打进黑手党内部,秘密地度过了6个年头。在这一段时间里,外界没有几个人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在黑手党里干些什么。现在,这一切终于在新闻媒介面前曝光了。

报纸上出现了醒目大标题,其中有几家还放在头版头条:“密探操纵匪徒达6年之久”;“特工披露匪徒内幕”;“操纵匪徒的英雄”;“联邦调查局:揭露匪徒的超级特工”;“‘布拉斯柯’今日面对严厉盘问”。《新闻周刊》还作了整版整版的报道,标题是:“我是联邦调查局的匪徒”。报道还指出了种种威胁:“黑手党对大胆渗透者寻求报复”;“欺蒙布拿诺家族的联邦特工受到匪徒跟踪”。

审判前,新闻记者已经获悉:主要证人将是打入黑手党内部的一名联邦特工。他们动用一切手段,想弄清这个人究竟是谁。审判一旦开庭,记者们老是想要接近我。我从没有和他们会见,也决不让他们对我拍照或摄像。审判要在下午5点结束。为了躲避新闻记者,我们不得不闲呆到八九点,就是到了那个时候还得从狱吏的拘留所那里出门。我们中午不能出楼房吃饭,晚上也不能出旅馆用餐。

第一次审判开始前,我们得到了黑手党要对我采取暗杀的确切消息。他们的头头们已经悬赏:凡能发现并干掉我的人可以得到50万美金。他们还四处散发我的照片。我们觉得最好要采取一些防范措施。联邦起诉人员请求法庭:让我和另一名特工在作证时隐蔽真实姓名而用当时的化名,即多尼·布拉斯柯和托尼·罗西。我在黑手党的最后一年曾和那一名特工一起共事,这两个名字也为匪徒所熟悉。

执行法官罗伯特·W·斯维特是纽约州南部地区的地方法院法官,对此请求深表同情。在他行使权力期间,他写了如下报告:“……毫无疑问,这些特工过去、现在以及今后都一直处在危险之中。他们在执行政府派遣的任务中同犯罪活动进行的斗争,如同作战在战争前线的战士一样,表现了勇气、英雄气概和斗争艺术。他们完全有资格得到一切适当的保护(其中包括):对住宅区的保护、家庭成员的安全保护,以及向他们通报任何有关的以及有可能使他们陷入危险的情报。”

但是,他拒绝了我们的请求,因为被告在宪法上有权面对指控者。对此我并不感到意外,也不觉得是受到了背叛。万无一失的东西从来就不存在。

我的真实姓名直到作证的第一天才暴露出来。这天我走进了审判室,举起了右手,发誓要讲真话。接着就要求我通报姓名,我说出了自己的姓名。事隔六年,我这才第一次公开了自己的真实姓名:约瑟夫·D·皮斯托尼。

这六年来,我隐匿在黑手党匪徒中间,天天撒谎,在谎言中过日子。我说谎话,是因为我相信这样做是为了一个崇高的道德目标:帮助美国政府消灭黑手党。尽管如此,我常常清楚地意识到:我最终要走上证人席,面对辩护律师这一现实。当时你无时无刻不在说谎,现在谁能相信你会说真话呢?

以往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在内,依赖的是谎言,现在一切都得靠事实说话了。

我在隐蔽的日子里,我对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得要考虑一下:日后我在作证的时候会是什么情况?我一定要保持自己的绝对清白。钱一定要有帐可查,凡能记帐的我得记,凡不能记帐的我就记在头脑里。在陪审团面前,最终要凭我的证词。

就在这初次审判时,美国的助理检查官琼斯和露易斯·弗里赫两人不时地要我牢固树立这样的观点:“我们提出的证据无论多少,陪审团所相信的只能是你,没有你的证实,我们便一无所获。”

1981年7月26日,我结束了我的秘密生涯。从那以后,我就紧张地投入审判和证词方面的准备工作。

我忙得团团转。为了对黑手党成员进行起诉,为了对审判工作作好准备,美国检查官们不停地工作着。审判主要涉及到他们在纽约、密尔沃克、坦帕和冈萨斯等城市从事的讹诈勒索、赌场以及谋杀等罪恶活动。在首都华盛顿总部,我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准备全国各地的其他案件。这些案件并不需要我的证词,但却需要我提供情报。时间一周一周、一月一月地过去了,我和起诉人员一起,为在大型陪审团面前作证,为一切突如其来的审判作证。

纽约是黑手党几个主要家族的大本营。仅仅就这个城市有时同时对黑手党的审判多达五六处。根据我们的调查而进行的这些审判名声大振,比如对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皮扎饼联络”一案的审判,以及对全体黑手党的统治组织“黑手党委员会”一案的审判等。由于我在黑手党内部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我能对所有审判提供相关的情报,并且能全部作证。而且,我还要对6个城市的一二十个审判作证,这些审判的时间跨度在5年以上。

联邦调查局起诉的案件最终将多达100件以上,这些案件也都要审判定罪。到了1987年,隐蔽特工、执勤特工、警察、美国检查官以及情报人员这支联合大军炸毁了“科萨·诺斯特拉”的心脏①黑手党局面的改变将会一蹶不振。每一个单个的黑手党家族的头领要么被控、要么坐牢、要么在审判结束之前就死亡。我们追捕的黑手党党徒几乎无一漏网。

① 科萨·诺斯特拉(LaCosaNostra),意为“我们的事业”,是美国黑手党犯罪集团的秘密代号,1962年被揭露。

但是,那些年的成绩毕竟不能和隔了多年的情况相比。由于多年的隐蔽生涯和“直截了当”的调查,我们在1982年8月份就发动了审判攻势。当时我们既无暇、也无意要搞些什么庆祝活动。我们刺痛了黑手党,使他们处于难堪的境地。正因为如此,黑手党就像马蜂窝一样混乱一团。匪徒们在自相残杀。匪徒内部凡过去相信我的人现在要么已经死亡,要么我们已确定了目标叫他必死无疑。我在隐蔽期间熟悉的十几个匪徒已经被暗杀,至少那两个特别因为和我有联系的家伙肯定已被干掉。一名被控受贿赂的警察已经自杀。

对我来说还有作证的任务,我不得不回避歹徒。

在密尔沃克市,我在作证指控密尔沃克黑手党头领弗兰克·巴里斯特艾里的时候,一位辩护律师问我:我在隐蔽期间,我和我一家实际上住在什么地方。原告及其律师都表示反对回答。美国地方法官泰伦斯·T·艾文斯指示要我回答。强行要我回答这样的问题根本不可能。我说:“阁下,我不打算回答这样的问题。”法官说,他对我可以不屑一顾。不过,在和律师们协商以后,他作出了决定:匪徒认为我当时住在什么地方,我只回答与此有关的问题。这样我才回答说:“加利弗尼亚。”

我的家庭住址以及我家居住的户名属于严密保护的秘密,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对外透露。联邦调查局在整个房子里安装了特别警报装置,电线直通联邦调查局办公室。

我的真实姓名一在报界公布以后,一位检查官朋友就传递消息说:新泽西州有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家伙,现在属于吉诺维斯家族①,跑到该家族的头领法特·托尼·萨莱诺那里对他说,他知道我是哪里人,那个地方我还有亲戚。因此,他们可能以那样的线索对我袭击。

① 吉诺维斯(Genovese,Vito,1897…1969):又名唐·维托恩。20世纪30…50年代美国势力最大的犯罪辛迪加老板之一。1937年,美国政府指控他犯有杀人罪,他逃往意大利。在意大利,他一面从事对美国的毒品走私,一面资助法西斯,成为墨索里尼的好友。50年代,他在纽约谋杀数名对手,逐步重建他在纽约市的势力,成为该地区黑帮的实际盟主。1958年,美国政府指控他犯有毒品走私和贩运罪。1959年判刑15年。1969年因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于囚犯医疗中心。

我和我女儿通了电话,她们都哭了。我父亲不敢出门,早上也不敢驾车。

联邦调查局想再次迁移我的家庭,我没有同意,他们也就不再坚持。我不想度过我的余生了,这帮狗崽子并不要我或我的家庭永无止境地生活在恐惧之中。他们会发现我吗?我采取了正常的保护措施。我每到一个地方,总感到有人尾随着我。我旅游,身上带着各种各样名字的信用卡。我尽管作出全力以赴的努力,但他们肯定会发现我。任何人都有不测。他们要是发现我,一定会跟我算帐。对我袭击的家伙得胜过我。

第一次审判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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