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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的世界我的梦(姚明口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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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但明天的会议你被邀请了。”“太好了。”
  记者招待会后,我们与东方队会面解决几个细节问题,让东方队给中国篮协发传真,告知他们说与姚明的合同已经解除。东方队给我们一些吃的东西,给我们看赢得CBA锦标赛总冠军的照片。我看了看我们的律师,他面色很不好,说要走开一会,等他回来时,章明基说,“我们得送他去医院。”
  我想,“这些恶棍!他们下了毒!”其实,他是犯了肠胃的毛病,东方队没有责任。又一天过去了,我们还没拿到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关于传真也是各种借口,传真机坏了,签字的人去开会了等等。
  我的计划是来一周,但事情一直拖延着。我还负责着投资一亿两千五百万美元的芝加哥大学商学研究生院的校园建设项目,半夜里要为此事参加电话会议。一个建筑公司的人看到报纸上说约翰·海逊格在协商姚明的合同,“太巧了,我也认识一个叫约翰·海逊格的人。
  ”下次电话会议,他问我:“等等,你在哪呢?”
  “在中国,”我说。
  “你就是那个约翰·海逊格?”
  传真终于发出去了,我确信东方队站到了我们这边。我对中国篮协的担心远不如对东方队的担心。我根本不知道后面有什么事发生。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与中国篮协的谈判分几个阶段,但关键一点,是有关姚明是不是能当选状元秀。中国篮协的目标有两点:一是确保姚明当上状元秀,或者如果他没当上,不能归咎于中国篮协的责任。二是不作任何承诺,以免自己在跟火箭或是姚之队的最后协商中被束缚手脚。
  卡洛尔·道森(火箭队总经理):我们前去与东方队会面,看见他们的办公室在一座火箭形状的建筑物内,我认为那是吉兆。我们在上海停留几天,跟大家见面而已,然后就去北京,见了中国篮协的秘书长信兰诚。北京的见面比上海公事公办。姚明在国家队训练。我们问能不能去看,跟他谈话。整个北京之行最大的惊奇,是姚明向我们走过来,用完美的英语问我们,“我没像大多数NBA球员那样打过4年大学篮球,你们是不是觉得我会落后很多呢?”我们没进行太多谈判,只是告诉他们我们想要姚明。没有人作任何承诺,但跟我们谈的每个人都觉得他去NBA的时间到了。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我觉得还有一个因素在起作用:中国篮协觉得姚明什么时候去、怎样去NBA应由他们来决定。NBA在世界篮球界的影响,让中国篮协担心它会主导条款的制定。我个人认为,担心不无道理。NBA的一支球队以35万美元为上限,要买断一名外国球员的合同,这样即专横又不切实际。这会迫使外国球队把进NBA的转会费用转嫁到球员身上。比如,在职业足球界,球队可以通过向另一支球队支付转会费,以得到其合同期未满的球员。欧洲职业球队的转会费常常达到几千万英镑(或美元),这些钱无需球员支付。中国体育界的官员熟知这样的范例,因此认为35万美元的上限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戈德堡和道森过来并没有成就任何事,只是使他们了解让姚明出去多么困难。中国篮协会答应戈德堡开会,而后又取消。或者让他等很久,忽然又说,“好吧,来我们办公室。”
  戈德堡在故宫游览,他们说,“两小时之内过来。”其实就是为了让NBA看谁在管事。戈德堡一直跟我说,“作为有理智的人,他们的表现太不合逻辑了。”如果孤立看中国篮协和NBA打的交道,他说的是对的。但中国篮协不只是在谈判送一个球员去NBA,他们也不完全是自己的行为。理解他们行为的唯一办法,是看中国篮协在整个社会中的位置,他们面临的外部压力是什么。对内他们给自己施加了什么压力,而姚明的事跟这些的关联又是什么。这样你就明白他们的应对很合逻辑,因为他们还要向其他许多人有个交代。这不仅仅是允许一个球员去NBA的问题。问题是中国篮协要证明他们能处理这么大的事。


                  
第五章 一波三折的谈判(8)
  
  我总是相信好人最终会占上风。我不是说俱乐部或中国篮协是坏人。但从历史角度,姚明显然是英雄角色,没有中国取得的进步,他不可能担任这种角色。我觉得他走到了通向NBA遥远征程的最后一步,他已经赢得了所有重要的战役,得到了所有可能的支持,做了所有正确的选择,所以如果有人最后一分钟说,“打住”,那么我会对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非常失望。另外,中国方面如果这会儿阻止他,会显得与官方自我展示的形象背道而驰,官方说中国正变得更加开放、更加融入地球村、更加尊重个人。如果不允许最好的运动员释放他的潜 力,那会说明什么呢? 我一直试图安慰姚明,对他说,“你没有超越你的时代。我们现在不是在争论你是否该进NBA———我们是在处理进NBA的一些细节问题”。中国历史上曾有几个那样的阶段,如19世纪的改良运动,朝廷内部的革新派试图改革,让中国走进现代纪元,但他们的主张超越了他们所处的年代。如果他们运气好,只是被流放,更可能的结局是被砍头。“姚明,你跟着时代在走。”我说,我相信时代对他有利,他生逢其时———不至于掉脑袋。
  约翰·海逊格(姚之队成员):跟中国篮协的谈判,一切又像从零开始。他们不想跟我和章明基谈,只跟陆浩谈。有整整一个星期,他们说无法跟我们谈,因为在处理王治郅的事情。不用说,这令人沮丧、精神紧张,因为只有在中国篮协向FIBA(国际篮球联合会,国际篮球的管理机构)签署放行令后,姚明才能自由地与NBA签约。火箭队当然也会理所当然地小心行事,不会用首选权去挑一位不能签约球员。所以他们告诉章明基和我,如果选秀前三天,中国篮协还未向FIBA提交放行令,他们就会将首选权与别人交换了。我们明白,这样做等于表明事情出了岔子,又会使其它球队也不愿选姚明。在这种情况下,天知道姚明会在选秀中落到哪个队。中国篮协终于将注意力转向我们,但我很紧张,因为他们只是说“后天争取跟你们见面”之类的话。最后中国篮协有人告诉陆浩和姚明妈妈,准备好通知国际篮球联合会,告知姚明被放行了。那是选秀前4天,也是火箭最后期限的前一天。太好了,事成了。但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又听说中国篮协未准备好签放行令。我们从云端一下跌落,问,“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的解释是,在看了FIBA的放行表格时,他们发现了措辞上的问题。表格里的意思是,姚明没有义务在中国打职业球赛。但中国篮协非要说表格里表明,姚明没有义务打中国的任何球赛,但事实上他有义务———为国家队、东方队和中国篮协打球。他们说不能签,因为签了就意味着姚明再也不需要回中国打球了。
  第二天,我们担心得不得了。没有时间了,他们不肯签字,而且不肯签的原因很荒谬。
  那时,我经历的挫败和失望已经很多了,再多一点我也不会被打垮。我想,谈判在最后时刻进进退退,是因为虽然中国篮协很多人想帮我,但不是人人都支持。少数人没有考虑怎样对我有利、对中国篮球有利,他们只想显示手中掌握着权力,作出对自己有好处的决定。
  他们这么做是错误的,会损害自己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对中国篮协说,“好吧,算了,我们不走了。”但那些滥用权力的人也不会让事情到这一步。如果这种事情发生的话,无论他们作出怎样的解释,公众都不会接受。
  最后,篮协只拿到了我收入的很小的一部分,但我觉得他们不配得到什么。这事让我更加觉得,最后的拖延是为了显示他们手中的权力。在利益方面,中国篮协相对于东方队得到的少些,在形象方面,由于临时出台的两个规定,中国篮协得到的全是负面报道,记者们责怪他们拖时间。
  许多球员上体校,而后进青年队,再到省市一级的队,然后进入国家队。也许很多运动员并没有这样一帆风顺,而我绝不是唯一的一个。我的路和其他人一样,但我总觉得,有些事不一样,总有事情进入我的生活,改变着我,让我更快地踏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一路上,刘炜一直陪伴我左右,而王治郅在我前面,让我有追赶的目标。较早的时候,我就得到去巴黎的机会,看到篮球在国外的情形。尔后我去了美国,让自己明白我还行,需要继续进步。
  当我几乎和王治郅一样好的时候,我打了第一次奥运会,见到许多比他还好的球员。当他去了美国之后,我赢得了一个锦标赛冠军。
  人有一个目标,就会尽全力跑向那个目标。如果没有,他会慢一些。看别的球员,可以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拥有我所有的,王治郅就没有。总是有特别的事情发生,推动我攀登更高的水准。我不知道把它称作什么———巧合、运气,它总是在那儿等我。我想是命运,与其它因素一道,造就了我今天的成绩。中国其他项目的运动员也有出国的,也有艰难地为自己做决定的,但没有人经历我走的路。在我和王治郅之前,中国那些闻名世界的运动员从事的都是中国体育的强项———跳水、体操、羽毛球、乒乓球。但篮球不是这样,篮球是西方的运动,我们从不擅长。所以对中国来说,有一个篮球明星意义重大,因为这说明,至少在一个方面,我们可以跟西方竞争。中国已经很久没有这种信念了。在我之前,有些杰出的中国运动员出国,在国外获得成功,但国内的人对此并不高兴。何智丽是乒乓球世界冠军,由于对国家队对待自己的方式感到不满,移居日本,入了日本籍。她成为巨星,打败了一个中国选手,获得了亚运会冠军。但许多人还是恨她,说她是叛徒。


                  
第五章 一波三折的谈判(9)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一切取决于最后的几天,我重复火箭选姚明的条件,中国篮协保证放行的条件。选秀前两天,戈德堡还在说,“照目前情况,我们不能选姚明。”那可是选秀的前两天! 白天我跟中国篮协解释火箭队的立场,晚上帮火箭理解中国篮协的言论。我帮戈德堡起草他发给中国篮协的信。我也给中国篮协提建议,怎样告诉火箭队姚明能去NBA,让对方安心。他们无法承担由于自己的原因,导致姚明当不了状元秀的责任,但作为政府机构,他们也不能对一个外国机构说“好”。他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起草一份声明,让火 箭放心地选姚明,同时,又保护他们在进一步谈判中的利益。休斯顿也有两个需要———保证如果他们选姚明的话,他能打这个赛季;同时不能让步太多,以免赛季中姚明被召回国。
  迈克尔·戈德堡(火箭队法律顾问):我去见前国务卿、我的法律合伙人詹姆斯·贝克,这一切就开始了。他的办公室里摆满了各国总统、首相的照片,给人深刻的印象。“你已经看过报纸了,”我说,“我现在要和中国人谈判了,给我些建议吧。”
  “他们很强硬,”他说,他给了我些一般性的建议。然后说,“读读我这本书。”那是一本《外交政治学》。詹姆斯对此事的参与也仅止于此。老布什更只是写了封推荐信而已。
  我把与这些领导人的关系总是放在幕后,虽然我某些时候会考虑利用一下,但我从不需要把这些全抖出来。
  离选秀只有几天时间了,我们明白,与东方队和中国篮协的谈判都无法如期结束。不知道姚明能不能被放行,我们能不能首选他。因此,选秀的前一天,我们送了一份声明请中国篮协签署,以取得国际篮联的批准。其中一句是这么说的:“在此确认:姚明没有受到任何当前的、具有有效约束力的球员合同的制约,无须在上海东方队及中国篮协其它球队打球。”
  我得到这样的回复:“收到你们要求签署FIBA放行令的信件后,我们立刻把你们的信转给了上海东方队并请他们尽快回复。我们得老实地告诉你们,东方队仍然与姚明有当前的、具有有效约束力的合同。NBA选秀将近,我们仍然希望姚明能被火箭队选中。我们此前关于姚明的讨论是有效的、建设性的并富有诚意的。”
  我又发了一封信给主席说,“得不到放行令,别指望姚明成为选秀状元。”我很快得到白李的回信:如果休斯顿火箭队首选姚明的话,我会跟陈主席商量,就不需要谈判新的条款了。选秀当天凌晨两点,我接到了陈主席的传真。马上我就给章明基打了电话。“上面说什么?”章明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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