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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挚爱郭敬明-第4章

小说: 挚爱郭敬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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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记得有人说过:写文章是需要天赋的,以前我还不太愿承认,现在我认了,郭敬明便是文字的天才,他对文字的敏感和把握无人能出其左右。 
  五年前是这样,五年后,依然如此。 
  文字上,他始终一骑绝尘,非常孤独。 
  郭敬明在“榕树下”发表的文章几乎每一篇都能上推荐,都会有上万的点击率,溢美之词自然不计其数: 
  网友路盲小鱼在回复《我们都是好孩子》说: 
  和你一样,我常常称自己为孩子,拥有着不斐的成绩和不羁的个性,喜欢看天空,但我害怕阳光,在多数人面前我会沉默,我相信我前世会是一只小羊,有着清澈的眸子和温暖的笑容,一脸温顺无辜的表情,你是除了安妮以外最令我心痛的人,每次读你的文章总会触到心中最柔软的部分,任忧伤肆意流淌,你的忧愁我全懂。 
  网友少年樱花回复《2000,我的泱泱四季》说: 
  看你的第一篇文章是《阴天》,只看了个开头,便想接着读下去了。因为你的文字看了有说不出的感觉,干净而落拓。接着,是想读你的所有文章。于是把你在“榕树下”的文章全看了,确切地说是每篇都看了很多遍。你的文字让我想到安妮,但不是纯粹的模仿。不敢相信你居然也是高二的学生,但因为是学生,所以感觉你的文字比较温和而贴近。但不知道为什么会一直感觉你和安妮有如此相似的灵魂。安妮说过我们一直都在流离失所。我也喜欢安妮,她的书我都买。我看你的文章的时候一直在想,有一天,你也出书,我一定会买的。今天晚自习之前,我像祥林嫂说她的阿毛那样,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对我的同学说:“榕树下”里第四维的文字很感性。于是他们确定我是疯了。但很期待看到你更多的文字。 
  我坚信,郭敬明一定会在“榕树下”红起来的,我觉得这顶多只需要一年时间。 
  但是,做到这点,他才花了两个月,因为他的那篇音乐评论《六个梦》。 
  在这篇6000字的文章中,郭敬明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他过人的才华及对文字的精湛运用技能,整篇文章犹如一首长诗般优美,观点却犀利无比。文章发表后,很快被推荐到首页,然后又以点击率第一名的身份入选每周精选。要知道,当时 “榕树下”每天发表文章是3000篇,每周就是两万篇。要想在两万篇中脱颖而出,难度可想而知。   
  文字天才郭敬明,“榕树下”一鸣惊人(2)   
  《六个梦》让很多人目瞪口呆。哇!原来音乐评论还可以这样写。 
  网友魔幻蓝天留言: 
  有梦就是好孩子,我总是过着没音乐的日子,我的朋友们也是。曾经的鼓手在电话里说我和音乐远了,远了,我们都惦记着钱,我们活得挣扎呀孩子,我们喜欢过的那些音乐那些被颠覆的快乐都远了,没人来给我唱歌了,没有人。 你重复了我的梦好孩子。希望你活得精彩。 
  有人赞美,自然就有人辱骂。网友啸歌很快发表如下评论: 
  这样充满常识错误与肆意卖弄可怜学识的文章也可以排进排行榜,“榕树下”真的是没救了。一个无知少年对音乐的痴迷与膜拜,最终使其无可避免地落入伪另类如王菲、朴树之流的另类商业化怀抱,还有朱哲琴,老天,那个在没有出路之后毅然裹上裹尸布唱一些SB歌曲的老女人——这位孩子始终强调自己的另类,非主流,不为商业所同化……但事实上,他做的这六个梦大多可以算是近几年来流行音乐(注意,是流行音乐)界的几个成功的企划个案。成功地以最商业的方式拉拢那些自诩不喜商业化的孩子,哦,上帝,搅尽脑汁的策划人有福了! 最后劝你,孩子,多看点书,而且不要看卫慧、棉棉那些SB的流行小说,甚至不必看《麦田》和《挪威的森林》。读一些没什么炒作的书,那里也许会离商业化稍远一点。这样的话,应该可以使你不再犯诸如“刘震云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样令人笑掉大牙的常识错误。 你的文字很好。但没必要卖弄。比如开头的几段“名人名言”,比如在最不恰当的时候引用北岛的诗句……而且,在你笔下作者还变成了刘震云。这样的东西骗骗高中女生或许绰绰有余了;但这样的东西挂在排行榜里是不是有点拿“榕树下”网友不识数了?呵呵。或者,这里本来就太多不识数的人。 
  结果,这篇颇带攻击性的帖子立即引起郭敬明的奋起反抗: 
  啸歌:我要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骂人很厉害,看到了最后我昏了,然后自己掐自己的人中醒的(这是徐敏霞的话)。我的思想是很浅薄也很不对你的胃口,我从来都没有否认过,我开篇说了,这篇文章在某些人眼里就只是个屁,这“某些人”当然包括你。不过你为了一篇连屁也不如的文章而发1202个字节,真是累到你了。我为此向你道歉,至于累出了什么病你可以把药单开给我。同时奉劝你,对自己看不起的文字可以不理睬的,因为看不起啊。我就是这样的。但为了让你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只好对你的文字稍微做出一点回应,算是我牺牲原则帮你。 还有,关于北岛诗句我的引用错误我向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道歉。百分之九十九的原因是我的浅薄与无知,百分之一的原因是刘震云写文章用别人的话不用引号。还有,你骂人的时候不必用SB这样的词语,这除了显示你的苍白与无力之外别无好处。 还有,我始终都没有说自己是个什么非主流的孩子,相反我的外形很商业化,你可以在我的身上看到最流行的元素。我之所以喜欢那些歌是因为我喜欢,仅仅如此。至于骗高中女生那我没兴趣,还好老兄你替我代劳了。还有,我从来就没说过我喜欢卫慧什么的,我只是什么书都爱蜻蜓点水一下,免得别人问到的时候自己像个白痴。还有,我的文章上榜又不是我叫它上的,你在我这里来闹什么,怪事。 还有,老兄,你的文笔那么好不写文章可惜了,别把自己弄成个愤世厌俗的人,那样就是你说的伪另类。还有,榕树没救了你还来砸我干什么啊,你进榕树干吗,想当救世主?你省点力吧! 最后,你可以骂我但不要骂朱哲琴,因为那样做很没有教养。 
  这次事件,让我认识了郭敬明纯净、单纯外表下的另一种性格——凶狠。这么几年来,看着郭敬明一直反抗这、反抗那,丝毫不肯让步,永远不肯认输,战斗的人伤痕累累,观战的人同样心力憔悴,大家都很累,但不得不继续。 
  突然想到《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混的,迟早有一天要还。” 
  成也萧合,败也萧合,你一定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总之,凭借这篇文章,郭敬明一鸣惊人,很快在“榕树下”红了起来,红得有点匪夷所思,红得有点矫枉过正,但他确实红了。     
  第二章 兄弟情深   
  以文字的名义,我们惺惺相惜(1)   
  自打那个平凡无奇的11月傍晚,郭敬明于我生命中出现后,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臭味相投”。 
  他嘻嘻哈哈地给我讲小蓓和小杰子的糗事,我就说石涛这个混蛋多么可爱又可恨。 
  他说高中生活太枯燥,我说大学生活太无聊。 
  他说他的学校很美学校里有一个很大很大的湖,我说我的学校很乏味连条像样的小溪都没有从前门走到后门十分钟都不需要。 
  他说他身边女同学都很丑,丑到大庆油田不产油,我说我身边的女同学更丑,丑到哈雷彗星撞地球。 
  他说从小被爸妈捧在手心里长大,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上小学时是他选择老师而不是老师选他,我说我从小被父母当傻瓜养大,一天到晚挨骂又挨打,一度痛苦得想出家。 
  他说最喜欢小王子和彼德·潘并且希望自己永远都不要长大,我说我喜欢变形金钢和星矢,练会天马流星拳曾经是我最大的梦想。 
  他说他一想到马上要上高三了就很害怕,我说我一想到快毕业了就觉得头皮发麻。 
  …… 
  我知道我会和郭敬明成为朋友,但没想到那么快就会和他成为好朋友,更没想到会和他成为那么好的朋友。 
  总之,发了第一封mail后我们便一发不可收拾,基本上每天都要互发一封mail,收不到对方电邮,便觉得一天过得不完整。 
  一开始,我们还都挺尊敬对方,语气颇为客气,交往次数多了,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有一天,郭敬明突然发来一封信,说:“根据可靠消息,你没有我漂亮。” 
  我看了有点儿犯晕,两个大男人,比什么不好,要比谁漂亮。 
  我回信问:“难道你很漂亮吗?” 
  很快收到他回信:“还好啦!反正你没见过比我更漂亮的男生就是了,我一天要换两套衣服呢。” 
  联想到我两个星期才换一套衣服的事实,我立即决定放弃和他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并且甘拜下风。 
  11月底,郭敬明突然给我写了封长长的mail,让我如实交待自己是怎样一个人,郭敬明在mail中说:“我都和你交往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你姓甚名甚,不知道你是不是坏人哦,万一等我到上海,你把我卖了怎么办?” 
  真奇怪,你又不是女人,我干吗要卖你?其实我知道这小子在调侃我,他鬼主意多得很呢!不过为了表示尊重这个朋友,我还是酝酿了好一会儿情绪,写了封情真意切的mail: 
  第四维,你好! 
  你来信让我好好招我是个怎么样的人,对这个问题我早有心理准备,只是以前都是对一些MM说的,现在对一个大男人讲,多少还是很紧张,毕竟不能太夸张,对兄弟你,我肯定是有一说一。只是请你不要在认清阿拉(上海话,意思是我们,但我们这些外地人却习惯用之代替我)的真面目后,对我有所忌惮才是。 
  对我身边的人而言,我是那种生活上绝对放荡不羁的主,当然不是那些性格孤僻、看什么都看不惯的家伙。我有自己的想法,对人生、对爱情、对社会、对共产党、对中东问题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只是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因为他们听了后会用嘲笑表示回应。所以我一直闭口不谈,只和知心人才一言以明志。不是太明白生存之道,所以难免会对现实表示失望,有时对自己也会很失望。我崇尚精神反思,认同人生是应该痛苦的,理想是做一个最伟大的导演。只是知道这辈子都不可能实现了。于是痛苦的时候会大于快乐的时候,只是外人没有体察。对于爱情我比较轻浮,理想中的女孩至今未寻,所以现在世界上有几个女孩对我痛恨入骨。对于自身前途比较乐观,相信自己的能力,自信也好,自狂也罢,总算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最喜欢的歌手是王菲,爱好的是写点文字和打篮球。身高175cm,体重70公斤,左眼平光,右眼近视400,故看人看物似以一眼视人,人见不悦。而我正好有一个安慰的理由。 
  好了,要期中考试了,你好好学习,我想除了文学之外,有机会我也可以和你探讨一些社会现象的,相信你会是同道中人。 
  一草 
  2000年11月29日 
  和往常一样,当天便收到他的回信,说看了我这封mail很开心,感觉很温暖,有种被人信任的感觉。此外,让他高兴的是,他也很喜欢王菲,看来我们俩的确很有缘。 
  我问他多重。 
  他说很瘦很瘦。 
  我问他多高。 
  他死活不说。   
  以文字的名义,我们惺惺相惜(2)   
  我曾尝试过和郭敬明打电话,结果我说江苏普通话,他说四川普通话,基本上跟两个外国人(当然不是同一个国家的人啦)交流没什么区别。说了半天也没听懂几句,最后只得悻然放弃,且产生后遗症,从此以后,若无重大事件,两人绝对不打电话。 
  而一旦我们在QQ上不期而遇,便会神侃一顿: 
  “我说,一草,你怎么会是个男的呢?” 
  “奇怪了,我为什么不能是男的呀?我本来就是男人。” 
  “我还以为你是女人呢,你的那篇文章,也太像了点吧。” 
  “嗯……我……我比较喜欢装女人。” 
  “真变态,装什么不好,要装女人?喂,你真的有胸毛吗?” 
  “没有呀。” 
  “还好没有,否则太可怕了。” 
  “什么话这是?” 
  “没什么,你最近看什么书了吗?推荐一下嘛。”这家伙的思维转变可真快啊! 
  “嗯,看了棉棉的《糖》,不过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还有苏童的《米》,感觉前面很精彩,后面显得有点力不从心,再就是张贤亮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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