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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胡适传-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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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素养好,不怕骂,但看了报纸,虽不忧心忡忡,却毕竟也不得安宁呀。
    接着,11月22日的上海《民国日报》,又登出立法院长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的讲演,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又是针对胡适而发的。其中说:
    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在他个人无论是想借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②
    这里的“所谓哲学博士”,明明是暗指胡适的;而言词如此愤激,明显是对《新月》谈人权,争言论自由的余恨未消。他们虽然后来也贡献过“五鬼乱中华”的妙论,并把共产党也归到“五鬼”里面了;但似乎还不够将功折罪,所以,胡汉民要把胡博士拿来训斥一顿,以警诫谈所谓言论自由者。
    胡汉民是留日出身,早年参加同盟会。孙中山办《建设》杂志时,他与廖仲恺、朱执信等,跟胡适讨论过“井田制度”。那时国民党尚不行时,所以“先生”长“先生”短的书信往还,煞是亲热。十年之后,胡汉民已贵为立法院长,国民党中央的“胡委员”了,岂是当年讨论井田的胡汉民可比?因此颐指气使,对胡适很不客气。受了这样一位党国要人的无端训斥,胡博士又岂能忍气吞声?他于离沪北上的前三日看到此文,便写信质问,要求胡汉民指出在哪一天的什么《伦敦泰晤士报》上登有胡适的什么长长的文章。这一下可将了胡汉民的军。他本不会英文,自然没见过《泰晤士报》,也没有见过胡适的什么文章,只不过是听了某人投其所好的挑拨言词,便率尔兴师问罪。接读了胡适的信,他怎么能答复?只好推给秘书处代答,敷衍了事。
    “胡委员随从秘书处”的代答,颇为滑稽。一方面承认胡汉民是听“友人”说的,不是自己“见到”;也不是胡适发表什么文章,而是《泰晤士报》发表社论,“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这样说来,胡委员的演说信口开河,又率尔发表于报章,至少有不察之过的;但是胡委员却硬说是“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
    官僚权势者们大约都习惯于这种蛮横态度。另一面,胡汉民的演说,明明是对着胡适,代答却又诡辩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这就使胡适明知受了诬诋,却也不好追究得了。③
    那时,胡政之写的《新都印象记(二)》,也记有胡汉民的上述谈话。胡适便写信去询问。胡政之复信说,胡汉民当日确是指名道姓,针对胡适而发。这使胡适更明白了党国要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心里自然不快;但更使胡适感到惊异的是胡政之复信中提到的另一件事——
    再者:来函受过北平公安局检查,亦殊可异。敝处每日得北平文件甚多,久未见检查图记,兹寄还函面,乞注意。④
    即是说,胡适迁居北平以后,当局对他的言论仍十分注意,往来信件也要受公安局的非法检查。这便是在中国谈人权,谈言论自由的结果!
    与此同时,留在上海的《新月》杂志,也不时遭国民党当局的扣留与查禁。主要撰稿人罗隆基曾被拘捕,经保释后,他作了《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载在《新月》第3卷3期上。当局又认为该文“挟忿诋毁”,要求光华大学撤销罗隆基的教授职务,敲破他的饭碗。自然这也是当局对他们谈人权的事,余恨未消的缘故。1931年初,胡适去上海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第五次常会,便极力为罗君和《新月》的事奔走。1月18日,他托人带《新月》杂志两份,送给蒋介石和他的侍从室主任陈布雷,并写信表明心迹,说:
    鄙意“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必须建筑在“互相认识”之上。故托井羊先生带上《新月》2卷全部及3卷已出之3期各两份,一份赠与先生,一份乞先生转赠介石先生。《新月》谈政治起于2卷4期,甚盼先生们能腾出一部分时间,稍稍流览这几期的言论。该“没收焚毁”(中宣部密令中语),或该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但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⑤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人权”余波(2)
    罗隆基的事终于无可挽回,他只好以译文卖稿为生。但胡适既送杂志,又表心迹,希望“互相认识”,还是有作用的。
    这年10月,胡适又要到上海参加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前,他与丁文江曾奉召去南京晋见蒋介石。10月14日的《申报》,登载“南京专电”称:丁文江,胡适,来京谒蒋。此来系奉蒋召,对大局有所垂询。国府以丁、胡卓识硕学,拟聘为立法委员,俾展其所长,效力党国。将提14日中政会简任。
    蒋介石特别召见胡适、丁文江,“垂询”大局,可见在蒋氏那一面,对胡适是有了相当的认识,也相当的器重了。这是胡适第一次晋见蒋介石。谒蒋以后,他便迅速去上海开会,会毕又迅即北上。后来“简任”没有,不得其详。至少大约开始建立起“一个初步的共同认识”罢。当时,有位“敬”先生给胡适写信说:
    太平洋学会,公速北还,绝无痕迹之好机会,可以保留独立发言之地位。爱公或无如弟者,唯形迹稍疏耳。在君(按,即丁文江)请其一个月之犹豫亦可打消,不如再来为要。⑥
    据此可知,胡适、丁文江与蒋介石当局之间,大约达成了某种谅解,但又都希望“绝无痕迹”;而此后,蒋介石肯定要借重胡适、丁文江,以其“独立发言”之地位,来为党国效力了。这年11月11日,蒋介石便致电胡适:“财政委员会业经组织成立,兹定于本月15日上午九时在国民政府开第一次会议,即希届时出席为荷。委员长蒋中正。真(十一日)”报上也公布了该委组织大纲及委员名单,胡适以“学者”身份与蒋中正、林森、宋子文等“政府”首脑同列委员。胡适自己也觉得财政委员会的发表,“可谓‘神速’”,只是因为“北归后即病”,未能出席会议。⑦
    ①见1930年11月15日《申报》;并参看1930年11至12月间杨亮工、高一涵、蔡元培、傅东华等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5月1版,中册,第30~33、36~37页。
    ②转引自胡适1930年11月25日致胡汉民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32~33页。
    ③1930年12月9日胡汉民随从秘书处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4页。
    ④胡政之1930年12月25日致胡适信,见同上书,中册,第36~37页。
    ⑤胡适1931年1月18日致陈布雷信(稿),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40页。
    ⑥“敬”1931年11月1日致胡适信,见《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第85页。写信人署名“敬”。耿云志先生据中国近代史所藏胡适档案,1930年9月17日陈叔通寄所作《季常死状》一文给胡适,该文署陈叔通,而信末署“敬”;又将档案中信件笔迹对勘,考定此信系陈叔通所写。(见耿著《胡适年谱》,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页)陈叔通,名敬第,后以字行。长期任上海商务印书馆董事和浙江兴业银行董事。
    ⑦参看《胡适的日记》手稿本,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版,第10册,1931年11月11日。(三版注)

第十部分:〃独立〃的诤臣 1930…1937《独立评论》的“独立精神”(1)
    1932年5月,胡适邀集丁文江、蒋廷黻、傅斯年、翁文灏等几个朋友,发起成立“独立评论”社,创办了一个专门谈政治的周刊《独立评论》。第1期刊登胡适所作的《引言》,便标榜所谓“独立精神”,说:
    我们叫这个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①
    后来,胡适还多次反复强调、宣扬这个“独立精神”,并指责别人不独立。他说:
    现今有许多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不能用思考与事实去打破他们的成见;又有一种人所以不能独立,只是因为他们不能抵御时髦的引诱。……我们不说时髦话,不唱时髦的调子,只要人撇开成见,看看事实,因为我们深信只有事实能给我们真理,只有真理能使我们独立。②
    他们强调事实和真理,强调“独立精神”,显然是不错的。他们社办的刊物,不要任何党派津贴,也不要什么老板问津;而是社员各捐自己薪俸的百分之五作为基金,社员作文不取报酬,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③那么,《独立评论》是怎样讲事实,讲真理,怎样贯彻“独立精神”的呢?
    《独立评论》创刊的时候,正是“九一八”和“一?二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中国的严重时刻。蒋介石国民党政府却坚持对日不抵抗,对内加紧“剿共”的政策,提出“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在对共产党领导的苏区接连三次“围剿”失败之后,又积极策划发动第四次“围剿”,到1934年更倾全力发动第五次“围剿”。那时的中国,“边地”上是日本兵打进来,日本飞机炸进来;
    在“腹地”,是中国兵打进去,中国飞机炸进去。真是炮火连天,哀鸿遍野啊!
    那么,聚集在《独立评论》周围的这一群自由派知识分子,怎样看待当时中国的这些基本事实呢?其实他们的思想和政见也并非完全一致。他们中间也有真诚地向往“独立”的,有的则是不能不装一点“独立”的门面。例如胡适与丁文江的文章,也在国民党与共产党之间说点“公平”话,不承认共产党是“匪”。他们说:
    大家都知道国民政府所谓匪,就是武装的共产党。自从国民党反共以来,对于反共的名词,经过了几次的变迁。最初的时候是“清共”,以后是“讨共”,到了最近是“剿匪”。但是共产党并没有因为国民党对于他们改变了称呼,就丧失了他们政党的资格;更没有因为由“清”而“讨”而“剿”,减少了武装的势力。
    ……事实上是长江流域产生了第二个政府。④
    这说的确乎是事实。他们甚至呼吁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共产党不是匪,是政党”,并“停止一切武力剿匪的计划和行动”。这也确乎有一点“公平”。然而,他们又说“国民政府为自卫计,想用兵力铲除这样迫胁它自身存在的政敌,这种心理是一个政府不能没有的”。这自然是为国民党政权着想,“剿共”还是必要的。他们毕竟是以第三者的面目出现,有一点“独立”的色彩。
    有的文章作者,不赞成共产党用兵力来革命,却也利用回乡机会,到处查访共军的情形,向与共产党确无关系的老同学打听“剿共”的消息,偶尔也向读者报告某些实际情形,如国民党地方政府如何“借口剿共防匪可以无限制的加征”钱粮;国民党官军如何“骚扰或叨扰”百姓;以及“剿共军队愈多,共军势力必日大一日”,“因为向来政府派往剿匪的军队把枪械卖给他们”;共产主义对贫苦老百姓,“真所谓暗室明灯”,“势必如燎原之火”。⑤这些情形反映得比较客观,也确有一点“独立”的色彩。
    胡适的有些文章,在赞扬近代中国为了各种革命慷慨杀身的志士时,甚至也一并赞扬那些为“共产革命而死的无数青年”,认为“他们慷慨献身去经营的目标,比起东林诸君子的目标来,其伟大真不可比例了”,他们为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个国家的自由平等,或他们所梦想的全人类社会的自由平等”。⑥胡适也并不讳言“苏俄的进步是日新月异的”,并说“苏俄的伟大的试验,在这两年之中,也逐渐得着了世人的承认与了解”,⑦这些也都显出一点“独立”的色彩。
    但是,这种“独立”的招牌挂不多久,刊物上就逐渐地常有“清共剿匪”,“先剿匪,后抗日”一类的词语。⑧1932年9月,丁文江发表一篇政论,题目就叫“抗日剿匪与中央政局”,文章说:
    9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了一篇《告全国人民书》。其中可以分做三段……是抗日,剿匪,与异党合作(按,指追随国民党的一些小党),以谋根本的建设三件事体。以原则而论,国内的多数人大概可以赞成。……“国未有心腹之患未除而能抵御外侮者”,这当然是常识,任何人不能否认的。⑨
    这些言论显然是为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作辩解与阐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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