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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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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放大为全体的罪恶。在张献忠之前,有朱元璋出于一己之私,大肆屠杀功臣,而几乎所有功臣都老老实实地引颈受戮。

至于张献忠部那些手持刀刃,整日像切瓜砍菜一样砍杀无辜居民的普通士兵,他们执行这些任务时,内心究竟是什么心理状态呢?

在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里,对参加屠杀的日军的采访,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几百年前的张军:

因为经常在战场上置身于大批的尸体和血腥中,神经都处于麻木状态了。还不能不承认,每当看见那些大批倒下的日军战死者,就会引起一种一心想对敌报复的复仇心,就会闪出嗜虐心理。

那时我们驻下关。我们用铁丝网上的铁丝把抓到的俘虏每十人捆成一捆,推入井中,然后浇上油烧死。有种杀法叫“勒草包”,杀时有种像杀猪一样的感觉。干着这些,对杀人就会变得无动于衷。因为这对我们来说,太司空见惯了……再者因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那些农民出身的张军,当然明白他们所杀的人完全无辜。他们不是在报复心的驱使下举刀的,所以杀人时,他们内心所有的,只是麻木,司空见惯,“因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中国农民存在于世上的全部任务是做提供剩余产品的“顺民”。如鲁迅所说,历朝统治者只恨没有如细腰蜂一样的毒针,否则,他们绝不惮于把农民们变成没有大脑只会劳动的青虫。长久被自然、宗族、政权和意识形态捆缚,农民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农民的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主体意识都处于沉睡状态,他们即使团结起来,也只能成为别人的工具。

在后面将看到,张军在听到命令把刀锋对准自己朝夕相处的战友时,也一样的不折不扣。这些因为天翻地覆而从任人宰割的羊一变而成为凶恶无比的狼的农民,骨子里还是充满着“顺从权威,避免思考,永远随大流”的羊性。即使在张献忠辞世,他的继承人改弦易辙,不再滥杀无辜之后,他们依然奉张献忠为故主,一口一个“老万岁”。

第三十七节 恐怖的一夜

在读有关张献忠的史料时,我始终怀着高度的警惕性。起初,对关于张献忠残暴的记载,我大多不敢相信,因为那些作为,实在是承平时代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不敢相信人类能做出这样的事。毕竟,史书之中,郢(yǐng)书燕说,夸大其词之处太常见了。然而,随着相互印证的资料越来越多,我不得不改变对人性可能性的看法。

在剿洗成都前后,各地的洗城工作也在进行。看一看简州的洗城是如何进行的。

本来,简州久已安定,并没有人起兵反对。地方秩序如此之好,以致弃学经商的傅迪吉甚至受了两个堂弟的鼓动,在附近乡村购买了一批绸缎,运到简州城里,准备贩卖给驻扎在州城的起义军,赚一笔钱。也该他倒霉,十一月初三,刚刚入城,就赶上张献忠从成都发兵,把简州城四面围住,然后进城搜检人口。在《五马先生纪年》中,傅迪吉详细地记载了他惊心动魄的遭遇。

看到张军入城,傅迪吉和几个亲友急忙藏了几来。“少顷,贼兵全部涌入城中,无分男女,见人就锁。诸母姑辈匿于床下,余一人仅有茅草二捆遮身。”

傅迪吉惊恐无措,事后总结经验教训,告诫后人不要住在城里:“可怜城中遇难,与乡间大不同。若在乡间,纵逃不出,犹能东奔西走也,有须臾之缓;城中寸步难移,唯束手待毙而已。从来一治一乱,天道之常,后之人当以此为鉴,乱世切莫居住城池。”

然而,张军都是搜查的好手,这些承平已久的百姓如何能躲过张军的眼睛。“少顷,无数贼兵将我诸母姑辈于床下搜去。又不一会儿,有一兵进屋,将我的两个仆人搜出锁去。可怜这两个人,张军进来时,我在茅草丛中看见他们在墙角隐蔽处彼此推藏,争着把对方往出推,最终还是不免都被抓走。”

“后来陆续有兵来,从门外探脑袋进来一看,就大声说没人了,竟不进门。如是者十数次。街头稍静,约有两个时辰。我蜷缩在草堆里,暗暗祈祷鬼神保佑,倘得侥幸躲到黑天,又有生路。”

“正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兵进屋,其形极其丑恶,右手提刀,几步上前来,将茅草踢开,大呼:‘起来!’我起身哀求。随叫我将自己布袜脱下,裹脚解下,一头自锁其颈,一头与渠牵着飞跑。至北门,将余安在所掳众人之中,渠不知何往。”

所有城内居民都被押解到城门外的河边空地上,在这里,他们度过了恐怖的一夜:

“我遂入众人中,站立空坝。其时天色已晚,墙上河边塘火齐起,胜如白日。都督驻扎城楼。起更之时,我才随众人坐下。人挤太紧,果然无容足之地。幸喜我正在人群当中,四面围得千层,得免受张军的苦楚。那些离张军近的人,张军将棒乱打,犹不致死。后面坐在城墙下者,被墙上的张军推倒城墙垛子打烂而死,众恶贼遂拍掌大笑,以为取乐。伤哉伤哉,此日之天道安在哉?”

“二更时,张军困倦睡去,这样的惨剧才停止。每塘火止有三四人暂守,不见吵闹,只闻张军歌唱之声。鸡鸣时,始唧唧有人语,细听之,乃吾州中老人与少者言:‘你们年少,或有人选上,或还有生路。我们年老,天明即死!’其词极其哀惨。凡年少者俱有此想,只是不好答应。”

第二天一早,起义军在北门外众人中选人。“初四日黎明,众兵果来选人。众人争先求售,亦不中用也。”傅迪吉幸运地被选中参加了张献忠军。

“选我的人又言:‘看你是细行人,我还要拿两个蛮才使用。’随去随得大汉两人,遂将头发各剪半边。”

选过人之后,剩下诸人,对起义军来说没有用了。于是大开杀戒。“复闻举号三声毕,大叫各营传兵杀人。登时只闻刀响,大杀逾时,与昨日不同,久之,尸满大坝,无人可杀,住刀。随拖死人下河,河面不知堆积几层。及视墙下,所存甚多,犹难计数。”

杀完人后,“起营回州,将前留妇女尽杀,上成都去了,谓之卷塘”。

第三十八节 一千七百双手掌

张献忠控制区内的各地城民剿灭净尽,他又从郊区强迫村民们入城。毕竟,城里还需要有人为军队服务。

虽然花了如许兵力人力来剿城迁人,四川各地也不见平定。在清军、明军、各地再起义军的攻势下,张献忠屡战屡败,接连几个月没有打过一个胜仗。张献忠挺不住了,他无比怀念当日的流寇生涯。放弃四川,到他处重新开始,念头越来越强烈。

然而,又不甘心这样走,因为实在是太恨四川人了。好,你们不是反对我吗?把你们都消灭了,变成一片赤土。张献忠决定屠蜀,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灭之,无使他人得”。在撤离四川前尽量把四川人杀光,留给敌人一个空壳。

这是古往今来最宏伟的屠杀计划,执行得也相当坚决。

距剿灭城民不久,张献忠又发出了“除城尽剿”令,令军队出城,消灭农村人口。深入穷山大岭,一个也不放过。“立搜山、望烟等头目,踪迹高山大谷有匿崖洞者,举火薰之。”

从荣县、洪雅等县县志所引资料看,张献忠在四川许多地方无可争辩地实行了“除城尽剿”的政策。他认为:“居山野者俱叛逆,将悉行剿灭;城内俱良民,乃免死。”具体做法是:

凡剿一处,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并乡导人送领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环围,次日开剿,四下齐向中央搜杀,如围场合龙口之状。

结果是:“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要这样仔细是因为:“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其领兵官。”前面提到的小秀才欧阳直,他在为张献忠部服务时,“尝见郫县解来一个逃民,审讯之后,发现系峨眉人,于是负责查剿峨眉的官员洪都督被剥皮。”

在这样严厉的政策下,各地官兵当然不敢不尽职。仅川中各县,就有十四万多人死在屠刀之下。

作为一项军事命令,当然要有验功标准。那就是手掌。欧阳直办理文案时,曾经见到以用手掌记功的记载。他说:

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掌一双准一功。凡有军官衙门所在,手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人掌,则更几于假山之万叠千峰矣。尝见一札付,自副将升总兵。其札头空白处,用朱笔细字备注功级,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傅迪吉被掳入张军之后不久,寻找一个机会,开了小差,逃回家乡。然而,他的家乡也逃不过“除城尽剿”之令。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正月,傅迪吉听说有兵来杀人,只好上山逃命。“正月十六,半夜时,闻村后林子边有许多人说话。我马上起床去问怎么回事。原来他们是早先躲在附近大山里的人,也有自山外逃来者,约数千人,他们说:‘将黑时,流贼突至杀人,我们走脱,不知后面。’”

“我速叫家人,收拾造饭。天刚亮,还没做好饭,那些逃来的人又逃到别处去了,我只得罢饭而行。我逃到郭家沟山上,即听到有人传信说:‘张军到内官寺了,将傅某人房子烧起。’原来我家已经被烧了。这个时候,幸有此班传信之人,他在山顶一呼,接连相传,登(顿)时可闻数十里。贼在东,即走西;在西,即走东。赖此以全活者,不可计数。”

“是夜,暂宿杨梅河。见号火连天,相绩(续)不断,数十里之遥,数十营之多,都是张军,所过之地,全无生路。我不敢少留,在此一饭即行,至老龙场寺上。天明,流贼即赶到。我岳母、小姨俱被害,伤哉,伤哉……相依住了二十余日,贼退方回。”

“及回至地方,荡然一空,止见尸横遍野,河下不见一人。湾中止有一两手俱剁者,(因没有手,无法砍去验功,故)流贼不杀,这个人说:‘大营去了好几日。前日又有四个马兵来,问我过大河之路,我指去了。’至家,房屋尽烧,和尚尽杀,吾家众人即在寺庐共居矣。”

第三十九节 人肉为粮

人已经杀得差不多了,张献忠开始撤退。穷途末路之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眷恋家乡。他对部下说:“弃蜀出秦,一得长安,则是中原首领自我而据,且关中为我故乡,诸将兵多系秦人。自来强兵战马皆产于秦,要图大事,还是陕西。”

然而,这时又遇到了供应问题。人口消灭净尽,自然粮食就越来越难找。数十万军队,没吃没喝,如何行军?张献忠想到了屠杀自己的部下。当然,要杀必先杀那些掳来的四川人,他们虽然被征入伍,心却不附,经常有人开小差。

《蜀碧》载:

“献忠欲此行入陕,恶其党太多,欲止只(留)发难时旧人。”他和汪兆龄等密议如何实行。“兆龄怂恿之曰:‘恐兵知而先噪奈何?不若先立法,责之各将军都督等,多置逻者,以伺察营伍中行偶语者及微过,皆置文法并连坐,如此则杀之令名,无觉者矣。’密议已定,辄收治。”

密议结果,在义军中要“收治”的有三种人:

其一系四川人,有在四川入伍者,有系四川人而在他省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四川入伍者。其三系明朝官兵投降过来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各地方上的土匪入伙的,俱当尽诛。

其中尤其是四川义军,张献忠认为都是些“剽悍亡命,叵测不轨之徒”,故“恨入骨髓”,必欲除之而后快。

屠杀的办法与杀士子时类似。据《蜀警录》载:

先谎称要从士兵中挑出精干者,成立水师营。因此命令部队在张献忠等军官面前列队而过,过去者生,被‘挑中’者即待死。先在江边建造了一个木栅城,挑出来的数万军人都关进城内,开杀之时,先用枪炮向内轰攻,死伤大半,然后方挥兵入内砍杀。

结果在军中共杀“男妇二十万有奇”,占全军半数,张献忠在自己军中制造的屠杀恐怖,使得幸存者恐为张献忠所屠,大批逃奔“摇黄十三家”起义军。

张献忠还认为,随营妇女是自己行军作战的累赘,在杀过自己士兵以后,把屠刀探向军中妇女。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他离开成都时,首先将自己的三百嫔妃杀掉二百八十名,只留了二十名侍候自己。并命令:

“各营所有妇女,齐集一处,由兵围绕,献忠另选兵人一队为刀斧手。号令一声,乱砍乱杀,叫冤哭惨之声,展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

还有史料记载,由于缺乏军粮,张军曾经把这些死亡者的尸体“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收拾干净之后,张献忠率部启程。开国时的一千多文官,此时被杀剩二十五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边。士兵人数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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