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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潘汉年在上海-第57章

小说: 潘汉年在上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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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上海解放后,被分配在市公安局任副科长。潘、扬冤案发生,他被株连入狱。出狱时已是半身不遂的老人。

潘汉年的夫人董慧的遭遇也很悲惨。她出生在香港,父亲是道亨银行的经理,曾任香港商会会长。董慧在北平求学时经受了“一二九”运动的洗礼,1937年18岁时怀着抗日救国的满腔热情奔赴延安进了“抗大”。1938年1月在延安加入共产党。丑939年由中央社会部派遣在潘汉年领导下到敌占区工作。她以道事银行的职员身份为掩护,通过她的社会联系,为潘汉年系统掌管经费,做交通、联络的掩护工作。抗战初期,她还曾动员父亲捐了一笔巨款给八路军。上海解放以后,她担任市委统战部的科长、副处长。1955年5月被捕受审,虽然夫妻两人关在同一座秦城监狱,却互不知下落。1962年,公安部给予她所谓“参与内奸活动,盗窃国家资财,但不追究刑事责任,宽大释放”的结论。1963年潘汉年假释出狱,夫妻才得相聚。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两人被再次收监,使董慧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疾病加重,在狱中又遭骨折,一时生活都无法自理。1975年原中央专案三办宣布对董“维持原结论”,让她随潘汉年安置在湖南洣江茶场。她的处境引起在港亲属的忧虑。1976年,董的弟弟曾从香港到长沙要求探望潘、董,未获同意,但转交了他给董慧带来的轮椅。潘汉年逝世后,1978年其弟又来探望,提出要将董慧接去治病,但那时董慧正陷入失去潘汉年的巨大悲痛中,她守着潘汉年洣江茶场的旧居,期待着平反昭雪的一天。后来,董弟又致信国务院负责人,要求让董迁居到广州,以便就近照顾。这封信还未有下文,董慧已含冤离世,终年61岁。董慧蒙冤20多年来,组织上从来没有宣布开除她的党籍,只说“停止”她的党籍。直到她临终,还背着“参与内奸活动”的罪名。1979年初平反决定到达时,她已去世。1980年董弟致信湖南省公安厅,要求将潘、董骨灰合葬一处,经请示未得同意。1982年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后,忠贞善良的共产党员董慧的骨灰,才和潘汉年的骨灰一起被移送到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安放。

还有一些解放前后在潘汉年、扬帆直接领导下的干部,虽然1955年未被逮捕判刑,但受到隔离审查、调离原来岗位、降级使用等不公正待遇。如赵铮、何荦等在隔离审查后,有的升级逮捕,被清理出公安部门,有的送皖南劳教农场。有些干部在以后的审干、反右斗争等政治运动中又被扣上“右派分子”帽子等,受到错误处理,如王以伟、干戈、唐路等。解放前有过贡献的王大超则被迫自杀。

这样一批经过对敌斗争长期考验、富有斗争经验的干部长期被打入另册,遭到诬陷,不受信用,且不说个人和家庭蒙冤遭难,对解放后的情报、公安、政法、统战等工作,也造成了相当重大的损失。

二、是解放后立功赎罪的来自敌特阵营中的叛徒、特务分子,即所谓潘汉年、扬帆“掩护、包庇”的反革命分子、这类株连对象人数最多,情况也复杂。本来是既往不咎,立功赎罪的投诚对象,现在却成为潘、扬“包庇”的铁证。

三、是潘汉年的亲属,如潘汉年的胞弟潘锡年,侄子潘可西等人。潘汉年是宜兴陆平潘家较早参加革命的。解放前,潘汉年是有名的共产党人,他的亲属在家乡被另眼看待。解放后,潘汉年成了“反革命”,他们又被无辜株连20多年。如潘可西和潘锡年,都是抗战时期入党、到过延安工作的老干部。由于是潘汉年的亲属,在反右斗争、“文革”中或被下放,或作为“反革命分子”监督劳动。他们的小辈也受影响,有的连上大学、当干部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除了以上直接受株连的以外,还有一批潘汉年的战友、挚友,如王尧山、于伶等,也曾受到过种种怀疑、诬陷和不公正的对待。潘汉年被捕后,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奉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命立即回上海安排追查潘案的工作。许一到上海先和市委秘书长王尧山研究潘在上海的工作情况以及潘的私人来往关系。柯庆施从北京返沪以后,马上召集小范围的会议研究潘案,并要王尧山谈对潘汉年的看法,提供潘的来往关系中的可疑之处。王尧山谈的主要意见是:潘汉年解放前是搞情报工作的,他的关系比较复杂,因工作关系与敌人内部曾有接触;至于他是否是内奸,王尧山始终不表示态度。后来,就要王停职检查,并追查他与潘的关系。柯庆施还决定把王的宿舍从丁香花园迁出。从此,王尧山被迫写了不少交代,但每次交代都没有说潘汉年是“内奸”、“特务”。以后又召开多次揭发批判王尧山的会议,有时会议有四、五十人参加。1959年,对王尧山宣布了市委《关于开除反党分子王尧山党籍的决议》。王尧山拒绝签字,并严正提出:“签字违反我对党忠诚的意志,我不同意市委的决议。”当年,王尧山被降职降级下放到淮海中学。他的夫人赵先写了申诉信给中央。谁知此信转到柯庆施手里,赵先即被打成“右派分子”,被撤销上海市妇联主任的职务,下放到长兴岛农场“劳动改造”。

除了上海以外,潘案的株连对象还涉及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甚至香港等地。由于潘汉年长期领导隐蔽战线的工作;这条战线上的干部受株连的情况特别严重。现年93岁的华克之(即张建良)就是其中之一。华克之在大革命时期是国民党左派,“四一二”事件后,他认清了蒋介石的反动本质,誓以反蒋救国为己任。1935年曾策划刺蒋未遂,成为国民党悬赏10万元通缉的要犯。1937年他到延安后,面聆毛主席的教导,表示决心听从共产党的调遣,万死不辞。1939年,他由廖承志和潘汉年两人介绍,由毛主席亲自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成为潘汉年的重要助手,驰骋于敌占区的隐蔽工作战线上,屡建奇功。潘案发生后,1955年5月21日他也被捕。在狱中,他实在不能接受潘是“内奸”、“反革命”的定论,犹如他不相信自己犯“反革命罪”一样。但他又不能不相信中央的决定,加上某些人对他的不实诬陷,使他极度痛苦,竟将筷子捅进自己的眼窝,眼球都掉了出来。经过抢救,眼睛虽被保住,但一目几乎失明,落下终身残疾。他被判刑11年,刑释后被押送徐州监督改造又是10年。他的夫人朱素文也是潘的下属干部,1955年被捕审查,1963年获释后下放到徐州当图书资料管理员,两人依靠她的50多元工资苦度光阴。1979年,华克之到北京找到廖承志,才得以平反。直到潘汉年平反,公安部再次复查,重新作了结论,认定他在建国前在潘汉年领导下出生入死地做革命工作,对党的事业是卓有贡献的。

在潘汉年冤案的影响下,如此众多的他的家属、亲友、战友、领导下的干部和所属的工作关系受到株连,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这个历史教训十分深刻,永远值得记取。

复查平反

1979年陈云委托刘晓等了解潘汉年解放前在上海隐蔽斗争中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为重新审查潘案做准备。后来陈云因病住院开刀,在开刀之前他语重心长地提出:虽然这次是开小刀,但人老了要防万一,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潘汉年问题得到解决。他还提出:1936年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潘汉年去进行国共谈判时,是由王明、康生和他三人决定的。现在王、康都已去世,只有他能为潘汉年作证明了。当姚依林去探望他时,他建议中央复查潘汉年的问题,姚将他的建议立即报告总书记胡耀邦。

刘晓1978年在上海休养时,陈云即想找刘了解潘汉年的历史材料。1979年刘晓回北京住进医院,陈云到医院看望刘晓,并要求他在一二个月内写出报告,用实际材料回答潘汉年究竟是为我党搞情报,还是为国民党或日本人搞情报的问题。刘晓当时虽然半身不遂、记亿衰退、言语困难,而且自己的问题还没有结论,但仍然在夫人张毅的协助下,与有关同志联系。当时,在两个“凡是”的影响下,复查潘汉年案的阻力还很大,陈云交代的任务只能悄悄地进行。刘晓、张毅找了夏衍和史水等向中央写信要求对潘案进行复查,并以历史材料证明潘汉年确是为党出生人死地搞情报工作的。还找了上海的刘人寿夫妇自费到北京,名义上是探亲访友,实际上是为复查潘汉年问题提供材料。刘晓自己也提供了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凡是潘汉年掌握的上海地下党的人和事、联络机关,都没有遭到破坏的有力证明。

1980年廖承志最早公开对潘案表示疑问。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提出潘汉年的问题是个冤案,潘汉年不是“内奸”、“叛徒”;因为潘汉年解放前对上海、广州、香港等地地下党的情况是很清楚的,这些地方的地下党没有一个机关是因潘而遭破坏的,建议中央对潘案要重新审查,廖承志的意见引起许多同志的共鸣。胡立教于1981年同样对潘汉年“内奸”问题提出反证,他在材料中写道,潘熟知我们党通讯密码的规律和方法,如果他系“内奸”,就不可能不向敌人透露,而确凿的事实是直到全国解放,无论国民党和日伪系统,始终不知我们的这一机密。

潘汉年的亲属20多年来受到株连,但对潘案一无所知,连潘汉年是否还在人间也不敢打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以后,潘的弟弟潘锡年、侄儿潘可西等才积极给中纪委写信,要求对潘案进行复查。

1981年初,中共中央根据各方面的意见,责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潘案正式复查。在中纪委和陈云的督促下,中央公安部采取了积极态度,于1月16日向中纪委提出了处理潘案过程的报告。3月,中纪委的复查工作全面展开。为此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与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同志作了调查。20多年前李克农关于潘汉年案件的报告引起人们重视,成为复查、平反的有力线索和重要证据。经过一年零五个月的努力,终于以确凿的材料证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特务”、“反革命”的结论根本不能成立,应予否定。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中纪委的复查结果,正式作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中发'1982'37号文)。《通知》对潘汉年的一生作了高度评价:“潘汉年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政治上对党忠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宣布中央决定: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判决;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他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二、凡因“潘案”而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切实处理好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宣布潘汉年无罪,宣布撤销1963年的原判。

上海因“潘案”而遭到株连的人数最多,影响最深,为此受到胡耀邦、陈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胡耀邦曾亲自对潘案复查落实政策和善后工作作了三次批示。中共上海市委成立了以王尧山为组长的市委潘案落实政策清理小组,由市委第二书记胡立教分管。自1982年开始到1985年,清理复查和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1983年2月28日,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举行各界人士座谈会,深切怀念潘汉年同志,号召全市人民学习他的优良品德。4月15日,中共上海市委和市政府派人专程赴长沙将潘汉年和董慧的骨灰移送到北京八宝山公墓安放。

至此,沉冤27年的“潘案”终于得到了彻底的纠正。

颠倒的历史被颠倒了过来。以史为鉴,酿成潘汉年冤案的教训是发人深省的。“潘案”的发生,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而“左”的指导思想和决策则是导致潘汉年沉冤难伸的主要原因。

第08章 情谊永存

8。1 陈云与潘汉年

迟爱萍

从现在掌握的历史资料来看,陈云与潘汉年的直接交往不多,在党的历史上他们仅两度并肩工作过,时间都很短暂。但这两度交往在党的历史上都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都发生在中国革命处于危急关头。关于这两段交往,无论是陈云还是潘汉年都未详细叙述过,后人只能沿着他们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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