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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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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这样的理学圣贤)亦可学而至也。

三十岁前的曾国藩人生目标只是功名富贵、光宗耀祖。结识了这些良友之后,检讨自己,不觉自惭形秽,因毅然立志自新:

慨然思尽涤前日之污,以为更生之人,以为父母之肖子,以为诸弟之先导。

正是在三十岁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学作圣人”之志。



“圣人”是儒学信徒的最高生命目标。

人类最基本的一种心理倾向就是使自己变得完美。中国儒、释、道三家,对生命目标的设计都是极其超绝完美的。道家以为,人通过修炼,可以不食五谷,吸风饮露,逍遥无恃,长生久视,与天地同,成为“至人”、“真人”、“神人”。佛教则以为人皆有佛性,通过自修,都可以达到不生不灭断尽欲望的佛的境界。儒家自然也不例外。儒家的圣人理想,其完美与超绝不下于神仙或者佛陀。儒家经典说,所谓“圣人”,就是达到了完美境界的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因此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合宜,对内可以问心无愧、不逾规矩,对外可以经邦治国,造福于民。这就是所谓“内圣外王”。

超自然的夸张固然过于虚幻,不过,除去这些缥缈的因素,儒家的“圣人”理论毕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可操作性的人格理想,其中有着符合人类基本心理经验的合理内核。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第一层是食色性也,第二层次是安全的生存环境,第三层次是人际交往的需要,第四个层次是功名荣耀、出人头地,最后一个层次是自我实现。所谓自我实现,就是将自身的生命能量燃烧到最充分,把自己变成一个大写的人。

儒学的圣人理想,基本上可以类比为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确实,儒家的“圣人状态”与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后的“高峰体验”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所谓庸人,就是昏睡了一生的人,因为欲望缠绕,意志软弱,智慧不明,普通人一生只能动用上天赋予的很少一部分潜能。而英雄伟人则是醒过来的人,他们天性刚强,头脑有力,可以把自身潜能发挥得比较充分。而“圣人”,或者说达到“自我实现”状态的人,则是通过刻苦努力,穿透重重欲望缠绕,战胜种种困难,将自身潜能调动发挥到近乎极致。

儒家说,一个人修炼到了圣人状态,就会“无物,无我”,“与天地相感通”。就会“光明澄澈”,“从容中道”,达到一种极为自信、极为愉快的情感状态。而马斯洛也说,当一个人充分自我实现时,也会体验到一种难言的愉悦,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人在这时最有信心,最能把握自己、支配世界,最能发挥全部智能。在高峰体验中主客体合一,这是人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

应该说,儒家的圣人理想远比马斯洛的“自我实现”高远和超越。马斯洛给人实现自己的自然本能以充分的空间,而儒学要求以抽象的由“天理”构成的人,取代具有庸常情感的自然人。因此,儒家的圣人理想有着非理性的、反人性的一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圣人学说”也不失为一个强大的心理武器。所谓“取法乎上”,它确实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可以调动起全部潜能的奋斗目标。只不过,儒家学说所设定的自我完善目标如此高远和超越,几乎不可操作。由于目标的高远难及,手段便非同寻常。



从曾国藩身上,我们可以悟出自我完善的必经途径。

首先是立坚定不拔之志。

立志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

心理学家费约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要求三群学生举起重物,看谁坚持的时间长。他对第一群人什么都没有说。对第二群人说的是,想看看他们谁最有耐力。对第三群人,他则说,“你们举起的这些东西关系重大,因为上面的导线连着一个电网。如果你们一放下手,这个城市就要断电,为了朋友和家人们,你们一定要多举一会儿。”

结果,第一群人平均举了十分钟,第二群人竭尽全力,平均坚持了十五分钟。第三群人,却平均坚持了二十分钟。

可见,人的能力发挥多少,与对自己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或者说,精神力量直接决定着身体潜能的发挥程度。

因此,“立志”或者说确立一个终身的奋斗目标,对一个人的精神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曾国藩对这一点体认极深。他曾说过,立志譬如打地基,“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如居室然,宏大则所宅者广,托庇者众。诚信则置址甚固,结构甚牢。”只有基础广阔、结实,才能在上面盖起宏伟壮大的生命之殿。曾国藩人生第一个成功之处,就在于立了最高远的志向。

马斯洛将自我实现列为人的最后一重追求。越过从食色性也到出人头地这些层次,才能达到自我实现。

而曾国藩直接把目标锁定在了自我实现,也就是做“完人”。他认为,这一目标实现了,其他目标就自然而然能达到。他在给诸弟的信中说,不必占小便宜:“做个光明磊落、神钦鬼服之人,名声既出,信义既著,随便答言,无事不成,不必爱此小便宜也。”也就是说,如果做成了光明磊落的伟人,人生日用、建功立业自然也就不在话下。

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他说: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至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于为天地之完人。

这就是他为自己立定的“终身大规模”。

以“完人”为人生目标,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取法乎上”了。曾国藩一生成功的第一个要诀,就是立志高远。这一志向,驱动他一生不在小诱惑、小目标面前止步。促使他在多大的困难面前都不苟且,不退缩。促使他“洗除旧日昧卑污之见,矫然直趋广大光明之域,视人世之浮荣微利,若蝇蚋之触于目而不留”。



有了志向,接下来需要的就是实行力。

古往今来,立志之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实行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曾国藩的真正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脚踏实地地实践了自己的志向。

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对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办法是“日课”。他每天从起床到睡觉,吃喝拉撒睡,都进行自我监督。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监督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回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要甄别出来,记载下来,深刻反省。

这个方法当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理学家们常用的修身之方。比如当时京师著名的理学家蒙古人倭仁就以日课认真严肃闻名。曾国藩曾这样描述倭仁的日课,“每日有日课册,一日之中,一念之差,一事之失,一言一默,皆笔之于书。书皆楷字,三月则订一本,自乙未起,今三十本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起,曾国藩开始学着倭仁开始日课。他在给弟弟们的信中介绍说:

余自十月初一日起,亦照艮峰样,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亦写楷书。……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

上一节我们提到,青年曾国藩身上有三大缺点:性情浮躁,坐不住;傲慢自大,修养不佳;与人交往虚伪不实,容易言不由衷。他的自我改造,当然首先就从这三端入手。

既然自我完善,首先当然就要抓紧时间,不能再“闲游荒业”,“闲谈荒功”,“溺情于奕”。从十月二日起,曾国藩给自己规定了以下基本学习日程: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这是必须完成的课程下限,除此之外,他还每日读《易经》,练习作文,整个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一个人想一下子改变久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曾国藩为人交游广阔,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虽然立下志向,也难免有因为交游影响学习的事发生。比如当年十月十七日,曾国藩早起读完《易经》,出门拜客,又到杜兰溪家参加了他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后,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于是又顺便到何家庆生,饭后又在何子敬的热情挽留下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对自己下午没能回家用功而是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进行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实可以不去,但还是去了。这就说明自己立志不坚,行动不能斩钉截铁。“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决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陈岱云处给陈母拜寿。饭后本打算回家学习,结果在朋友的劝说下一起到何子贞家去玩,在那里和人下了一局围棋,接着又旁观了一局。在看别人下棋时,他内心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是想放纵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却是不断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种种诺言。终于,一盘观战未了,他战胜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读兑卦”。

曾国藩在日记里曾经深入分析过自己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交游往来。他发现,有一些社交活动当然是必需的,但是另一些,则是可去可不去。问题就出在这些可去可不去的活动他多半都参加了。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因为想建立“为人周到”、“好交好为”的名声,也就是“好名”,“希别人说自己好”。另一个,则是因为自己性好热闹,在家里坐不住。

分析之后,他下决心缩小社交圈子,改变在朋友中的形象,以节约社交时间用于学习和自修。但因为以前交游太广,不可能一下子切断许多社会关系,所以必须采取渐进方式:“凡往日游戏随和之处,不能遽立崖岸,唯当往还渐稀,相见必敬,渐改征逐之习。”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曾国藩既然以“圣人”自期,也不自觉地以圣人标准要求朋友,经常说话过于直接,不留余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与朋友发生冲突。这个缺点,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记:“岱云……言予于朋友,每相持过深,不知量而后入,随处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龃龉,大者凶隙,不可不慎。”

陈岱云的这番话,显然是针对他与郑小珊打架一事而发。郑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乡,同为京官,年长曾国藩近十岁。他精通医术,常为曾国藩家人诊病,如此与曾国藩往来十分密切,因为一件小事,郑小珊对曾国藩口出“慢言”。曾国藩与这样一个同乡而兼前辈口角起来,破口大骂,并且用语极脏,这无论如何都有应反省之处。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条分缕析地自省:

小珊前与予有隙,细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见信?苟我素能礼人以敬,何至人有慢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若此!此事余有三大过: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此时一语不合,忿恨无礼,二也;龃龉之后,人反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此之不知,遑问其他?谨记于此,以为切戒。

儒家说改过要勇,更要速。反省到了这一点,曾国藩马上上门认错。在给弟弟的信中他说:

余自十月一日起记日课,念念欲改过自新。思从前与小珊有隙,实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门谢罪。恰好初九日小珊来拜寿,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谈。十三日与岱云合伙请小珊吃饭,从此欢笑如故,前嫌尽释矣!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与之谈诗,倾筐倒,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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