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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默经年,花未开-第2章

小说: 爱默经年,花未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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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了这么多年。只因为他的一句,很好看。女人很臭美,为了追赶流行,不择手段。但是在自己所爱的男人面前,女人都是傻子。

套上香家的小礼服,拉开鞋柜,站在一大片专门定做的架子前面,又浪费了一些时间,这才拉出一双,踩上,出了门。

从车上走下来,顺手把车钥匙扔给泊车小弟,连带着一张不算小的票子。她今天又迟到了。习惯性的,她对见到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所补偿。

身穿休闲装的于书桓已经坐在他们专署的位子上,慢慢的品着一杯酒。摇晃酒杯的手指很漂亮,让作为女人的她很嫉妒。

记忆里的经年手很大。有一天中午在教室里吃饭的时候,他从身后蒙住了她的眼睛,让她猜猜他是谁。对面小四后来说,他的手基本上把她的整张小脸都遮住了,那个样子,很逗笑。她自己看不到她被遮住脸的样子。她只是记得,生物课实验的时候,他偷偷和她组里的人换了位子。在大大的课桌下面,他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紧紧地握着。她的手消失在他的掌心,很温暖,很紧张,很心动,很刺激的感觉。

他说,她们的手大小很相配。那时候,艾默以为,他们的手会一直这样握下去。直到永久。

6月27日:生活,充满了机会

书恒对艾默张开手臂,他们互相拥抱,亲吻对方的脸颊。就像六年前的西雅图,在他们每个周末相聚的那个酒吧里做的一样。他们总是选在吧台最靠右边的位子,那是他们的专署座位。书恒的怀抱与体温和那个时候没有不同。这样的熟悉感觉,让艾默在回来国内的这几个星期里,第一次真正放松了心情,靠在书恒的肩膀,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书恒和艾默做了十年的同学。从学前班开始,到初中毕业。在艾默远走他乡的日子,她几乎断了和所有老朋友老同学的联系,唯独和书恒保持联络。

那一年,书恒被公司派去西雅图的总公司培训,艾默在每个周末开车下去见他。艾默从来不让书恒上来温哥华找她。她就是想要利用这个借口暂时脱离那个自己呆了太久,开始烦躁的城市。在那个一年有208个雨天的城市,她流过太多的泪,没有工作和学习需要忙碌的时候,很容易被回忆淹没。而书恒,是她逃离的出口,一个严雨无法代替的角色。

可能是因为彼此见过对方在胸口别着手绢,流着清鼻涕,蹲在学校的后墙边玩泥巴的模样,因为一路看着对方从幼稚的孩童一天天变成青涩少年,他们陪伴彼此太多的记忆,已经宛若家人,不分彼此。艾默和他讲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故事,从未隐瞒。

“默,long time no see。How is everything?”

“书恒,不需要在这里还跟我拽英文吧。”

“你还是对英文如此深恶痛绝?”

“狗改不了吃屎。我艾默改不掉对任何语言的憎恨。当然,计算机语言除外。”

“你不是个挺红的网络写手么?居然如此不待见人类语言。难以理解。”

“你就不用讽刺我了。就我那千八百次的点击率还叫红?你是色盲吧。而且,你知道的,我写文纯粹为了发泄情绪,和语言,文学无关。”

艾默点了一杯Bloody Mary,却在酒保转身之前换成了Jack Rose。

“怎么了?有心事?”书恒心思果然敏感。

艾默摇摇头,“还好,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应该少喝点儿Vodka。”

“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要在那个鬼地方孤独终老,永远没有勇气踏上祖国的土地。”

“如果严雨听到你这么说,他会因为你如此忽略他的存在而伤心欲绝。”

艾默故意忽略了他的后半句话。笑话,被某人拿炸药的名字黑索今(单质炸药)做她的外号的艾默会是个没有勇气的人?

“我看到了杂志上的报导。那小子混得不错,真让我刮目相看。那年我去Seattle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BSM(business support manager)。你眼光够深远的,都看得出他有这个天分。”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艾默的酒好了。看着耳杯里玫瑰红的汁液,她觉得自己选择很对。Jack Rose淡淡的恰如其分,清香,酸甜。而Bloody Mary过于浓烈,酸甜苦辣混在一起,让人无所适从。

“严雨回来做他的总裁,你呢,联络了哪个实验室?”

“没有。我在某大电子工程系找了个讲师的位子。”

“不会吧。你在MIT辛苦了五年,难道就是为了回来当讲师。他们也太欺负人了吧。”

“我并没有在简历上写MIT的部分。”

书恒愣了一下,斜靠在吧台上,脸靠近过来看着艾默,又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你发烧了?”

艾默打掉他的手,用食指抵著书恒的脑门把他推开,“我好得很。”

“那你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实力?”

“我只是想随便找个工作,打发时间而已。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想再那么累了。”

“What the……你敢说自己老了?你才32岁啊,妹妹。三十而立,你要学历有学历,要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要专业有专业,你干吗要这样埋没自己?”

“因为……我很懒。”

“You are so not yourself。五年前我离开Seattle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的。”

“你怎么知道我究竟是什么样子。也许我本来就是如此懒惰的一个人。”

“艾默,你这句话对谁说都有用。唯独对我没用。我太了解你了,我认识你多少年了?二十七年。艾默,你一直都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否则当年你也不会……”

书恒发觉自己提到了不该提到的话题,硬生生闭上了嘴。他偷偷看向艾默,见她神色如常,低头抿了一口酒,黑色长发从耳边垂下,挡住了她的脸,只不过半秒的时间,又显露了出来,并未有半分不悦的表情。

“你多久没见过我了?五年。世上的一切都在改变,书恒,我也在变。五年的时间足够改变一个人了。”

沉默良久,书恒大手一挥,“Whatever。”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拍在桌子上。

“TY下面的WXHJ工程研究所,你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

艾默盯着信封看了一眼,抬手推了回去。

“谢谢,不用了。”

书恒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你……”指着她颤抖了两下,深呼吸让自己平静下来,“艾默,你在AI(Artificial Intelligent)方面的研究技术,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可是,我离开的时候有签署一份合约。”

艾默没有明说,书恒看着艾默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

“狗屁合同,美国鬼子的小破伎俩。你是不是中国人啊。祖国培养你这么多年……真是……”

艾默冲他笑了笑,“没想到你这么愤青。”

“艾默,你错过这个机会,可是很难再有了啊。不要后悔。”

“如果我真的是你口中说的那么独一无二的有才华,这种机会应该上赶着来找我啊。”

“艾默,生活对于优秀的人,的确有很多的机会。但机会并非无穷无尽的。无论是爱情,还是事业,该抓住的时候就要去抓住。不能等失去了再后悔。”

书恒把信封推给了艾默,用力在上面拍了拍。

“你留着它吧。改变了想法记得趁早联络。

6月28日:你对我的好

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与其自怨自哀,不如放下过去,随心所欲。需要平衡的东西太多,就容易让人迷茫犹豫。艾默选择了不要思考该做什么,而只在乎自己想要做什么。这是一条单行道,她强迫自己,只向前看。

“默,准备好了么?”严雨在外面催她。艾默把要带去严婷家的东西从平常背的小包里掏出来塞进大包里。书恒给她的那个信封,被带了出来,飘落在地板上。艾默坐在写字台前面,看了看那个信封,打开抽屉,随手把它丢了进去。

人生有很多个路口,无论向哪个方向前进,都是自己的选择。既然选了,就不要后悔。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选了另外一个方向之后,是否一样会后悔。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与其自怨自哀,不如放下过去,随心所欲。需要平衡的东西太多,就容易让人迷茫犹豫。艾默选择了不要思考该做什么,而只在乎自己想要做什么。这是一条单行道,她强迫自己,只向前看。

开车从西往东穿越整个城市。车外的视野渐渐开阔,远离了市区,连空气也透彻清新起来。拐离大路之前,两边是水青庭的广告牌,严雨说,不如之后就在这里买一栋小楼。距离严婷还近些,就不需要每次都要花费至少一个钟头在路上。艾默看着广告后面那一片吊车的森林,不置可否。她已经找不到记忆中的那些地点。这个城市一直在以让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扩张,不出几年,这里的沉寂也将被打破。而寻求心理宁静的人,将要向哪里逃离?

严婷在莫?买了一套将近三百平米的town house,上下三层,装修得颇费心思。一楼的餐厅客厅墙上挂着液晶的电视,楼梯角弄了一个鱼池养着十几条锦鲤,二楼客卧整洁舒适,书房一面墙顶到天花板的书架宛若图书馆,三楼的主卧壁橱之内,曲径通幽,隐藏着一个视听室。夫妻俩人工作都很忙碌,几乎很少在家开火,厨房干净得饿死蟑螂。冰箱里经常可以找到过期超过一年的真空包装的卤肉或者长满绿毛的馒头,只有放饮料的小室整齐的摆满了啤酒。

艾默和严雨到达的时候,是钟点工开的门。严婷夫妻两个前一夜加班到很晚,还在补眠。严雨在客厅的沙发上摆开了龙门阵,抱着笔记本忙碌非常,手机铃声不断。艾默喂了一阵子鱼,轻手轻脚的上了二楼书房,从书架上找了一本数独,靠着书架旁拿书的梯子,开始跟九宫格较劲。不知为何,今天她总是塌不下心来。填满了十几个就再也做不下去。

天气很闷,开着窗子也未见一丝风,她长叹一口气,把数独塞回书架上。刚好看到摆在那里的一张照片,是严婷还有她老公洛和平高中时期与一帮同学出去游玩时候的拍的。都有二十多年了吧,照片上的严婷和洛和平还是非常稚嫩的模样,穿着八十年代流行的喇叭裤。这种学生时期早恋开出的花朵能有多少在几十年后还如此芳香诱人,真是让人嫉妒。

十几岁的女孩子,心中多少都有一两个追随的身影。大多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绩优秀,活跃于运动场,调皮,幽默,又或者身披各种比赛的荣誉。那时候的男生,还不太在乎外表。在一群平头小子之中,整齐划一的宽大校服包裹之下,除非真正天生丽质,否则都是一样的满脸青春痘的残绿少年。

任经年算不上是一个人物。他成绩中上,并不突出,体质很好却在运动会中没有特别过人的项目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他家境不算好,穿着用度也毫不出彩。五官不清秀,脸上甚至还有小时候淘气留下的伤疤,让他偶尔显得面目狰狞。只是他人缘颇好,幽默而又活跃,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艾默和他初中就同班了三年,却并没有特别注意到他。直到高中又在同一班之后,才在经年的提醒下,记起初中时候艾默和任经年一起在联欢会上唱过一首英文歌,甚至他们的座位也有一个月曾经紧挨着。经年,就是这样一个男生,在艾默还未发觉的时候,就已经渐渐走进了她的生命。

重点高中的学习压力颇为沉重,老同学这样的身份很容易让她在他迷茫无助的时候被经年找去谈心。艾默识字很早,从小看过很多的书,千奇百怪,无所不包,她总能无意间说出让经年佩服得五体投地,讶异非常的话语。在有意无意之间,多了一道目光追随在艾默的身上,而她却像个小男生一样的神经大条,视而不见。

艾默想起刚出国的时候住的那间门厅。她靠在窗前看着外面乱糟糟看不到头的草地。电台播着伊能静的《你对我的好》:

你对我的好,我竟然都不知道。

全都是我的朋友告诉我,我才知道你付出了多少。

关于爱,我实在懂得太少。

如果你不说,我真的不知道。

你对我的好。

我想我还太小,和你比起来过于浪漫无聊。

你像空气给我拥抱,但我看不到,所以以为不重要。

闹钟的收音机音响效果很差,让伊能静的声音颤抖分叉得更添凄惨。艾默背靠着窗框,默默的流泪。不过,艾默不会回头。永远都不会。

严婷从楼上下来,靠在书房的门口和艾默打招呼。白底印着小熊的睡衣让她看起来像个孩子。严婷已经三十八了,注定了要做丁克一族。和平是家里的独子,最初竟是他选择了这条二人同行的道路。爱情似乎就应该存在于两个人之间,所谓家庭,孩子,世俗规范,一切都只是负累。艾默看不懂他们,在艾默心中,和自己所爱的男人孕育生命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虽然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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