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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爱默经年,花未开-第14章

小说: 爱默经年,花未开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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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默轻笑着把手收回来,严雨跟着追过去,坐在艾默身边,“真不该让你接了这个工作。”

“我都说过接了项目总监的工作,基本上就等于前方道路再无空闲抬头看天,你还把我往外推。”艾默学着严雨的语气,“才华是上帝赐给你的礼物,你不应该埋没它。切……”

严雨给自己倒了一杯清酒,一口灌进肚子里,“后悔啊,悔得肠子都青了。要不咱不干了,回家,我养你。又不是养不起。”

“我知道你养得起。看在书恒的情分上,我暂时也不好离开。”

“那咱们就赶紧启动造人计划,你怀孕了他们不能不允许你放产假吧。”

艾默没有回答,服务生敲门,把在外面烤好的肉送进来,艾默看着盘子里浇上烤肉酱的肉片,美味多汁,让人看了食指大动。

和这烤肉似的,表面风光无限,背地里备受煎熬,她问自己,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吧。

8月17日:Ying媚,男人的专一

萧颖屡次打来电话叫艾默去店里坐坐,都被她以工作忙碌婉拒。后来萧颖可能以为艾默还在在意那天发生的事情,怕睹物思人,睹人思事,便不再强求她,只是偶尔打来电话闲聊,或者偶尔中午一起出去吃个饭。

这天,萧颖打电话来,说要在Ying媚给她自己办生日派队,让艾默一定要携伴出席。艾默也觉得自己一直推下去不太好意思,而且带着严雨一起去看看,也省了他的诸多唠叨。她看看自己的Schedule,那天刚好在项目结束的空闲时期,欣然答应。对自己这个救命恩人,她还是心存感激地。

艾默前一天去买了一幅吊坠的耳环做生日礼物。严雨却突然得知那天晚上有应酬不能同艾默一起前去。不得已,在征求了严雨同意之后,艾默叫了于书恒一同前往。萧颖见到艾默非常的开心,接过礼物之后,拉着她就是一个熊抱。艾默看了看,来的人很多,却大多都是女人,成双成对的。她很怕书恒一个大男人在里面不自在。不过她很快发现自己多虑了,书恒在女人堆里似乎比自己还如鱼得水,还找到了很多认识的朋友。想想也是,都是志同道合之人。

萧颖拉着落了单的艾默到角落,神秘兮兮的问她,“那是你的男朋友么?刚才我朋友说,他似乎是弯的耶。”

艾默笑看着不远处在人群里嘻哈说笑的书恒,摇摇头,“他不是我男朋友。我老公今天有事来不了,我就拉了他来救场。还不都是你吓唬我,说如果没有伴儿就让我在门口戳着当门童。”

萧颖似乎很好奇,趴过来问,“你结婚了啊。真没看出来。”

艾默抿了口酒,装模作样的叹道,“都快十年了,我老咯……”

“十年?”萧颖一愣,“你们认识多久了啊?初恋?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艾默侧头算计着,“怎么也有十几年了吧,在大学里认识的。”

萧颖突然沉默,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

“嗯?没事。真好,可以持续这么长时间的感情,让人嫉妒啊。他对你一定很好吧。”

艾默勾起嘴角,笑容很淡然,透着幸福的味道,“他人很好。”

“噢。”

不知为何萧颖突然没有了聊天的兴致,好在她的朋友过来把她拉走了,否则艾默真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艾默和萧颖在一起,大部分时间都是萧颖在讲话,艾默想,可能因为萧颖是个有点儿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只在乎自己想要聊什么。如果萧颖停下来,艾默就找不到可以继续的话头。因为萧颖会完全不想要投入进去。

艾默估计自己可能勾起了萧颖的某些情绪。在一个爱情不顺利的女人面前,炫耀自己的婚姻似乎不是个聪明的做法。艾默觉得自己可能在不经意间,扰乱了朋友生日的好心情。

书恒蹭了过来,原本穿戴整齐的衣服现在衣领已经不知道被谁扒开,敞开露出里面肌肉结实的胸膛,颓废而又性感。

“天哪,这群女人真是……”书恒走过来,端起艾默的酒就灌了一口。十二年的Chivas Regal威士忌,虽说不是顶贵,但让他这样当水喝,还真是暴殄天物。

“呵呵,没想到你这么受欢迎。你怎么会只喜欢男人,真是可惜了,否则多少女人排队等着你糟踏呢。”

“你这话说的。”书恒拨乱了自己的头发,冲艾默做了个放电的动作,“排队等着我糟蹋的男人也不少哈。”

艾默假吐了两口,两人相对哈哈大笑。

“怎么样,新工作还顺利吧,我看你第一个项目做的不错,还受到上边儿表扬了。”

“只是个小项目,上边儿就是想给我俩甜枣,好继续压榨蹂躏我们。”

“比在学校做讲师好多了吧。”

“是好,好到我都没空回家陪相公了。”

书恒俯身过来,“你和严雨没事了吧。上次他对你讲的那话,也太伤人了,我恨不得揍他一顿。”

“我俩现在挺好的,都过去了。”

“那就好。那小子如果敢对你不好,我立马把你抢过来。”

艾默送到嘴边的酒杯顿了一下。

书恒用手托着自己的下巴,倾身过来看着艾默,嘴里啧啧两声,很可惜的样子,“如果你是男人,我说不定真的会爱上你。”

“开什么玩笑,我很庆幸自己是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看上你还成罪过了。”

“我可不敢跟你,走到哪里都招蜂引蝶的,我还要整天提心吊胆你被人抢了去。”

“那倒是。不过严雨的条件也不错啊。面嫩,看起来年轻,好像才二十来岁的样子。有样貌,有身段儿,有地位,又有钱,虽然脾气有点儿……还不辨是非……但他绝对算的上是小女生们追崇的那种极品男人,我看他公司上下年轻女孩子不少,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担心他被人抢了去。”

艾默沉默了一会儿,撇撇嘴,“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给我的感觉……很稳定。”

“你还是别那么自信比较好。男人啊,都是见异思迁的。尤其是成功的男人,拥有勾搭女人的本钱。以前流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现在流行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送上门儿来的,干吗不要。打从20岁开始,到入土那一刻为止,男人喜欢的女人就十分专一……那就是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女人。”

“你是男人么,又这么了解啊。”

“操,我怎么不是男人了啊。”

“我怎么都没见过你专一的喜欢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女人啊。罕见你这种八婆男人,恨不得我家那个出轨了你才开心,成心破坏人家家庭团结。”

“谁说我不专一,我向来喜欢18到24岁年轻漂亮身材好的男人。真是,你好心当成驴肝肺,我就是提醒提醒你。”

“谢谢你的提醒,于大妈。”

“你……看来我今天有必要为了证明我的男性雄风吃点儿亏……”

“好啦好啦,我信啦,不要闹了,我怕长针眼……”

萧颖的朋友来的太多,她一直也没抽出时间来和艾默说话。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艾默也不想多坐,匆匆告别。回到家,看见门厅里歪着的一双皮鞋,。电子书严雨居然已经回家。

“雨,你不是说今天有应酬么?怎么这么早回来?”艾默一边儿脱鞋,一边儿问。

“严总身体不太舒服,提前退席了。”是个女人的声音。

艾默这才发现客厅沙发里站起来一个女人,穿着一身妥帖的职业套装,长发披散在肩头,有些零乱。艾默似乎见过她,严雨的秘书,叫……

严雨靠在沙发上,手里握着一杯水,脸色有些发白。艾默忙坐过去,摸摸他的脸,很是担心,“雨,怎么了?”

“没事,就是胃不太舒服。”

“那用不用去医院?”

“没事,吃两片儿药就好了。”

“真是的,酒又喝多了吧。来,惜惜。明天乖乖给我去医院检查检查。”

严雨略坐起身子,对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的女人说,“Evelyn,太晚了,你先回家吧,谢谢你送我回来。”

艾默送Evelyn出门,这个模样文秀气质出众的女人走到门口停住,回头冲靠在沙发上的严雨毕恭毕敬地说,“严总,您明天上午的事情不是很重要,我可以帮您调开。您还是听嫂子的话,去医院看看吧。”

不知道是不是书恒的话起了莫名的化学作用,艾默似乎感觉到Evelyn看着严雨的眼神中带着一点儿恋恋不舍。

艾默和Evelyn颇为礼貌的互道感谢后告别。电梯门关了起来,艾默歪着头想想,自己的老公的确是很优秀,应该真的有不少仰慕者,为什么自己就从来没有注意过呢。

8月18日:晚安,北京

经年走进宾馆的房间,把自己扔进床里。晚上吃饭的时候酒喝多了,头晕晕乎乎的,看着天花板上的灯都在摇晃。

淡紫暗花的墙纸有一个角翘了起来,经年总觉得有什么躲在那后面窥视着他。空调的出风口掉了一条,绑在上面的红色塑料绳无助的颤抖着,像是要逃跑却挣脱不掉的奴隶。他抓过床头的遥控器,想要把风调凉一点儿,但不知道是空调坏掉了,还是遥控器被人为定了程序。风吹过来,弱得像中国男足的射门一样不靠谱。

他觉得憋闷,伸手把领子扯开。一时间他还不习惯自己这样西装笔挺的样子,身体似乎不是自己的了,举手投足,都在装模作样。

这套人模狗样的衣服是离开前的那个周末刘艺陪他去买的。在商场里转了一大圈儿,好不容易找到一身看得过去的。他的身材似乎很难买到合适的成衣,不是裤子短一截儿,就是袖子绷在身上。他都觉得奇怪,中国男人什么时候都那么秀蜜了。

经年翻了个身,呼吸间是床单上消毒水的味道。身体很累,头很晕,却丝毫没有睡意。他发现自己有点儿认床。

已经过了提供热水的时间,经年用冷水洗了把脸,头脑略清醒了些。镜子里映着自己的脸,眼中有血丝,眼角有刚刚长出来的鱼尾纹,眉心是已经抹不平的沟壑,带着习惯了严肃而显得不易接近的表情。他觉得这不是衰老的表现,这是男人成熟的性感。镜子里的男人嘴角自嘲的勾起,还真是自恋啊。男人成熟的性感,也要搭配上奢侈到针脚的行头,黝黑铮亮的大头车,动辄多少多少亿的身价才撑头啊。

经年靠在床头,点了一根烟,从窗帘的缝隙看外面的路灯。不是什么高级的宾馆,看不到多美的夜景。一盏又一盏昏黄的路灯,沿着道路的走向延伸下去,通向他所不了解的某处。

他坐起身,伸手把窗子推开,生锈的合页发出刺耳的声响。闷热的空气冲进来,让人有一时的憋气。已经八月了。她回来两个月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隐约的音乐,一个低沉的男声,唱着有点儿走调的《一生守候》。

等待着你 

等待你轻轻拉我的手

陪着我长长的路慢慢走

一直到天长地久

等待着你

等待你紧紧拥抱着我

告诉我你的心里只有我

除了我别无选择

那个男人的歌声是在不敢恭维,丝丝缕缕钻进耳朵里,让人很不舒服。经年听见自己也哼起歌来,“晚安北京,晚安所有未眠的人们……晚安北京,晚安所有孤独的人们……”似乎并不比那个男人的歌声更好。缺少了音乐伴奏,干巴巴的。但是却成功的让耳朵屏蔽了那句“……告诉我你的未来属于我,除了我别无所求,你知道这一生,我只为你执着……”

“……我沉得越来越有些疲倦,听着隔壁提琴的抽泣,喝着世事煮沸的肉汤,越来越有些疲倦……”

经年哼着歌,把烟深深地吸进肺里,莫名的有些亢奋,就像是回到了和一群哥们儿半夜在大马路上唱着《晚安,北京》的那些个日子。

总有一些歌在你的脑海里深深驻扎,像一支生命力顽强的植物。在你的记忆力慢慢退却,有时候连领导的电话也记不清楚的时候,你却记得每一句歌词。当你将它连根拔起,那些紧密粘连在根须上的记忆和感触就会蜂拥而至。他闭上耳朵,隔绝那个男人的声音,越来越大声地唱,“……我曾在许多的夜晚失眠,倒在城市梦幻的空间,倒在自我虚设的洞里,倒在疯狂的边缘失眠……”

“神经病啊,大半夜抽风,*(%*#(*&;#……”

经年把窗子关起,大笑着躺回床上。他发现自己一到北京整个人的心情就有点儿颓废,有点儿神经,有点儿不正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空太昏暗,空气太污浊,人群太熙攘。

每个城市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既定的印象。他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个城市中怀抱着和他类似的心情。

这个城市和其它的城市都不同。每天都在变化的脸,遮不住留在城市灵魂中的沧海桑田。躲在玻璃幕墙和奇形怪状莫名其妙的建筑之后,有着慢慢消逝的故去。道路,一环又一环禁锢在无形灵魂之上,它的胸怀,它的沉稳与庄严,它的保守与自大,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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