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哈尔罗杰历险记 >

第259章

哈尔罗杰历险记-第259章

小说: 哈尔罗杰历险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你到现在为止说出的最动听的话,”哈尔说,“祝你好运。”

他们友好地分了手。亨特兄弟带着他们的战利品一直走到山下,在那儿,一辆卡车等着把他们送往巴罗岬。

29、麋和鼠

“给我送来你们能捕获的最大的麋。”约翰·亨特给儿子们打电报说。

哈尔知道世界上最大的麋该上哪儿去找。“这意味着得往肯奈半岛跑一趟。”他说。

“我知道肯奈半岛在哪儿,”罗杰说,“但那地方离这儿太远了。我们在阿拉斯加的最北部,肯奈半岛却在南端。这一带的什么地方难道就没有麋吗?”

“阿拉斯加的很多地方都有麋,但只有肯奈麋才是真正的巨麋。为了找到那些大家伙,我们不得不去肯奈。”

第二天一早,他们登上往南的飞机。飞机将把他们从北冰洋载往一个更大的洋——太平洋。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他们都认识,为了安排把他们的动物空运回长岛,他们常到巴罗岬的机场去。

“希望你们这次飞行愉快。”驾驶员本·布尔特说,“你们什么时候想上驾驶座舱来,只管来好了。在座舱里,前面的景物看得更清楚。”

飞机前面见到的一切都非常刺激。首先,飞机得直飞往3千多米高空,以避开布鲁克斯山脉那些高山。然后,刚降低了一点儿高度又得再升上去越过恩迪科特群山。

飞过10多个湖,再次上升飞越雷山山脉。

此刻,他们身下是北美长河育空河。刚飞过育空河,他们又得再次升空飞越麋心山。

接着,就到了最激动人心的时刻。他们飞过麦克金利山国家公园。他们飞近麦克金利山,北美最高的山。但他们没有试图飞越它。飞机从国家公园其它山的上空飞过——布鲁克斯山、猎人山和福雷可山。

然后,又是湖泊,湖泊,湖泊——阿拉斯加真是水泽之乡啊!飞过一道大冰川,飞过库克湾,最后,降落在小城肯奈的机场上。

当一只大麋在跑道中央出现时,哈尔和罗杰正好在驾驶麋舱里。麋是一种傲慢的动物,而且很犟。它绝不会给任何人让路,相反,所有人都得给它让路。它统治着北方的动物王国,就像大象在非洲是最强大的动物一样。在非洲,你要是着见一头大象站在路当中,你就必须停下来等,也许要等好几个钟头,因为大象有“通行无阻的权利”。在阿拉斯加,麋有“通行无阻的权利”。

当飞机朝它冲去时,麋仍站在那儿,像石像般岿然不动。驾驶员尽了最大努力把飞机刹住,但没有用。飞机与麋相撞了,发出刺耳的骨肉碎裂的嘎吱声。飞快旋转着的螺旋桨眼看就要把麋搅成汉堡牛肉饼。这时,飞机猛地来了一个急刹车,惯性把飞机里的人全部抛向前去。麋肯定伤得厉害,但听不到它的一点动睁。因为麋不像一些小动物,它不会哭叫。

机场工人帮着把麋从螺旋桨下解救出来,然后让飞机调头慢慢驶入另一条跑道。与此同时,麋仍旧呆在它刚才站立的地方没挪半步,仿佛它不是一只活生生的动物,而是一尊花岗岩雕像似的。

“现在你们该知道一点儿了,”本说,“要是你们想要逮住麋,那将是怎样一桩活儿。”

“这只麋不够大,”哈尔说,“上哪儿能找到真正的大麋?”

“在麋关,”本说,“但首先,你们最好跟我们一起去吃午饭,我们会详细告诉你们,你们而对的是怎样一件工作。这样,也许你们会改变试图逮一只麋的主意。”

吃饭时,本把他在阿拉斯加25年所了解到的有关这种动物的情况,全都告诉给他们。

“对,正是在这儿,你们会找到世界上最大的麋。”本说,“在欧洲也有麋,但那里的人管它们叫麋鹿。它们的个子只有阿拉斯加麋的一半。肯奈的公麋重达800多公斤,比马高大得多。从它的尖角量起,足有3。6米高。”

哈尔抬头往上望。“这间房从地板到房顶大约两米半,”他说,“麋比这间房还要高出一米多!难怪它能成为阿拉斯加动物之王了。”

“麋属于鹿族,”本说,“但是,你曾见过鹿角像麋角这样宽吗?近两米宽!每天,它都要往肚子里填大约23公斤食物。”

“什么样的食物?”罗杰问。

“树木。”本说,“它不会咬死任何动物,它不吃肉,只吃树木——树叶、树枝、甚至树干。它的印第安名字是穆丝(musee),意思就是吃树木的家伙。麋(moose)这个词就是从穆丝(musee)来的。”

“你刚才提到麋关,”哈尔说,“我们飞到那儿去吗?”

“不。你们最好租一辆旺尼根。”

“我的天,旺尼根是什么?”

“是一种大篷车,通常用拖拉机拖着。在雪地上用时,车上装有滑行装置。但这儿没有雪,所以,旺尼根装的是轮子。它自己有一部发动机。你们要是把麋运回来——如果你们真逮到一只的话——就得有一辆旺尼根。我带你们到一家旺尼根车库去。”

兄弟俩租了一辆旺尼根,跟他们的飞行员朋友道别,然后,就踏上去麋关的路。

半路上,他们碰到一只麋。当然,它还是站在路当中。哈尔牢记着麋有权通行无阻这一规矩,他刹住了旺尼根。他们等了半个钟头。一些人正在路旁边干活儿。其中一个人喊道:“我来替你们把它撵走。”

他捡起一块石子扔过去。石子打中麋的鼻子。麋的鼻子跟世上任何鼻子都不一样。它长约30多厘米,非常软。麋把它的鼻子当作手使用,用鼻子从树上摘下树叶塞进嘴里。鼻子是麋的欢乐和骄傲,任何妨碍它的行为都会引起麋的强烈忿恨。

眼前这只麋以为石子是从旺尼根扔去的,它刻不容缓地行动起来,喷着鼻子,像一部蒸汽机车似的,怒吼着朝旺尼根扑过来。

哈尔赶紧沿着来路把旺尼根朝后退,但那只愤怒的麋以极高的速度追上大篷车。很难想象一只体型如此巨大的动物行动起来会这样迅速。为了咬高处的树枝,麋习惯用后脚站起来。这一次,它用后脚站起来,用它那对强有力的前脚把旺尼根翻到沟里去。旺尼根四轮朝天躺在那里,发动机还在拚命转。摔了个倒栽葱的兄弟俩从车里爬出来,撤退到野地里去。惩罚了那两个被认定是折磨它的人以后,麋不慌不忙地走开,它的大鼻子仍然气愤地抖动着。

修路工人是爱斯基摩人,出于真诚的本性,他们立即过去帮忙。他们和兄弟俩一起把旺尼根翻过来,推回公路上。孩子们只是受了一点儿惊,他们谢过修路工人,就又踏上旅途。

最后,他们来到一个铁路和公路的交叉点,离那里不远有一个小火车站。他们走进车站,打算从站长那儿了解一些情况。他们看见墙上有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如因麋而导致火车晚点,铁路当局概不负责。”

“小伙子,你们买票吗?”站长问。

“不买。”哈尔说,“我们只是来了解一点儿有关麋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墙上那块告示牌。显然,麋常常走上铁轨,给你们惹很多麻烦。”

“是的。”老站长说,“我们撞死过很多麋。要了解麋的情况,你们算是找对人了。我几乎知道麋的一切。麋是一种非常厉害的动物,要是吃了麋肉,你就会很有力气。麋的左后脚可以治癫痛。麋角里的骨头能止头痛。用麋角磨成粉可以解蛇毒。麋蹄可以治600种病。”

一个年轻人听了这番话,哈哈大笑:“这怪老头儿真迷信。”

哈尔说:“不过麋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动物。”

“对。它一生下来眼睛就张得老大的。出生7天以后,它就跑得比人快。成年雌麋的体重是400-500公斤,雄麋的体重几乎是雌麋的两倍、它的犄角非常独特,模样像大汤盘。它那对可怕的前脚能踩死熊、狼、美洲狮、郊狼还有狼獾。它只吃紫菀、蕨类、百合、浮萍等各种树木。你绝想不到,麋吃这些东西竟有这么大的力气。它也吃白杨、香油树、白桦、枫树和山梨树的枝叶。它个子那么大,样子又那么笨拙,但却能悄无声息地穿过树林。尽管它吃的只是百合一类的食物,它却会变得非常危险。它会用头朝车辆撞。昨天,一只麋就去撞火车头。这一下,它陛下可是受不了啦。”

“它撞死了?”

“是的,撞死了。不过,麋还多的是。你们只是对麋特别感兴趣吗?”

“目前是的,”哈尔说,“我们想活捉一只给动物园。”

“捉一只死的倒还容易一点儿。”

哈尔哈哈大笑。“我想我不至于沿着铁路去捡麋的骨头吧?什么地方有活的麋?”

“肯奈湖一带是寻找麋的好地方。你们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

“好极了。我名叫哈尔。这是罗杰,我的弟弟。”

“我是艾华克——半个爱斯基摩,半个蒙大拿人。”

旺尼根颠簸着驶过一条景色优美的路,奔向肯奈湖。确实,这儿有好几只大公麋,有些在岸边,有些在水里。有几只母麋跟它们在一起。它们比公麋小,而且没有角。也有小麋仔,还没有长出角来,机灵活泼,而且健壮。

“你们注意,”艾华克说,“那儿有一大圈草被踩倒了,麋几乎全在那个大圈内。那个圈就叫做麋场。在麋成群的地方,总有这样的麋场。那是麋的聚会场所,它们在那里集合,共度相会的好时光。它们不喜欢其它动物进入加入它们的俱乐部。”

“它们的角真是漂亮非凡!”哈尔说,“那角不像鹿角那样只朝上伸,它们从头顶朝两旁伸展——一副伸向右上方,一副伸向左上方。从上面看,每一副都像一只大鱼盘,或者说像只大汤碗。你怎样形容它们?”

艾华克说:“依我看,它们的样子像大铁铲。那对巨大的铲子可以盛东西。”

“盛什么东西?”罗杰问。

“灌木呀,树呀,草呀——所有它们想留着以后吃的东西。你们注意到没有,那个铲子四周有一道篱笆,可以把东西围住。”

“你是指那一圈刺吗?它们着上去很锋利很危险。”

“它们是麋的武器。一旦遇到敌人,麋就会低下头用那些刺把敌人刺死。你看,有些麋角上只有几根刺,也许是十来根,而另一些则会有40根,全都像钢针一样锋利。”

“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罗杰问。

“这是大自然玩的把戏。”艾华克说,“两只麋不会长得完全一模一样,这就像人一样,两个人绝不完全相像。也就像女士会梳不同的发型,麋会有不同样式的角。”

“那些麋在湖里面干什么?”

“留神,你会看见它们在水面上消失,它们潜下去找水下的植物,然后用角把那些植物挖上来。那边有一只刚刚出水。它的两只盘子里装满了植物呢。等它要吃的时候,它会把植物抖到地上,再用长鼻子塞进嘴里。

“瞧!”罗杰说,“一只灰熊,正朝麋场里走。”

“这可太无礼了。”艾华克说,“任何其它动物都不该闯进这个只属于麋的领地。该这家伙倒霉了。”

一只巨大的公麋遭到灰熊的袭击。灰熊是自以为是的家伙,总是想要制服那些对它有所不恭的动物。这灰熊用后脚立起来去咬麋的脖子,但它咬住的只是垂在麋喉头下的胡子。它啐了一口把胡子吐出来,又去咬麋脖子。

灰熊能用后脚站起来,麋也能。麋站得笔直,用它的前脚连续狠揍灰熊的脸,就像一位拳击手挥动拳头一样。不过,麋那对硬得像石头的蹄子,比拳击手带着手套的拳头要厉害得多。

浸犯麋私人领地的灰熊受到严厉的惩罚,它的脸顿时开了花,血肉模糊的。但它还要坚持。显然,得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来惩罚这坏蛋。麋低下头,用它角上那些致命的刺把它的敌人扎得遍体鳞伤。

那只冒失的灰熊也许还从来没有遇上过它征服不了的敌人,它狼狈地退却了,从麋场里爬了出来。

“我想,这正是我们想要的麋。”哈尔说,“它是所有的麋中最大的一只。”

艾华克咧嘴笑了:“你以为你能比那只灰熊干得好些吗?”

“是的,”哈尔说,“不过,用不着跟它搏斗。”

“这我倒想见识见识。”艾华克说,“也许你打算用你的套索吧?”

“不。”哈尔说,“在这种情况下,套索没有用,麋会把它挣断的。”

“那么,你是打算用耐心和温和去说服它了?用那样的办法也好不了多少。”

“咱们走着瞧。”哈尔说,“罗杰,好好干。我也会尽力。”他走到那神秘圈子附近的一个地方,他在那儿见过一个田鼠洞。他把脚步放得很轻,不想惊动可能呆在窝里的老鼠。他在那个洞旁躺下来等着。

与此同时,罗杰也在干着他的工作。他慢慢地走近那巨人似的麋。那麋早懂得枪是可怕的,但这位来访者没带枪。他手里没拿枪,也没有棍子,没有刀。这位群山的主人、伟大的麋,是不会从任何人或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