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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绅士的庄园-第7章

小说: 绅士的庄园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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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严厉的看向身边那位胖胖的教务长先生。

教务长满头冷汗:“大人说的是,我们完全没有要驱赶这孩子离开学校的意思。”

“最好没有,洛克公学是一百年前国王陛下宣旨筹办的,目的是给予所有求学的孩子一个教育的摇篮。我很遗憾,如今这所学校只被贵族子弟充斥,可是学校的宗旨从来没有改变过,我希望在座的人都记住这一点。”修士厉声说。

然后修士把目光转向我,他锐利的眼神柔和下来,对我招招手:“过来,孩子。”

“您好,先生。”我向他微微欠身。

“我要表扬你,好孩子,因为你今天的行为非常勇敢,你保护了你的朋友,我为你骄傲,你虽然弯下了你的膝盖,但是却直起了高贵的品格。”修士说。

这天的事情带给我非同一般的影响,院长修士亲自发给了我一枚银色徽章,这是一个奖励,可以别在披风的侧壁上向所有人炫耀。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件事我赢得了所有同学的接纳,他们不光接纳了我,还接纳了约翰,一切都往好的地方去了。

也许仍然有人不高兴吧。

爱德华阴沉着脸出没在我经过的每一条道路上,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担心,他会忽然从哪里跳出来跟我打一架。还好他只是用那双狭长的眼睛瞪我,没有采取过实际行动。

不久后我发现,这位小心眼的贵族少爷开始从早到晚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学校有很多课程是自选的,学生们的选择非常广泛,我的课程通常安排的满满的,从早到晚没有休息时间。而那位少爷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我的课表,一天到晚跟在我身后,让我不时感到身边有股阴森森的目光。

最让我无奈的是,在我试图跟他和解时,少爷却高贵冷艳不理睬我。而在我放弃跟这个小孩闹别扭,决定无视他的时候,他又通过另一种方式不断找麻烦。

比如现在。

“我认为此次《继承法》的颁布对于国家政权的安定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有助于加速各个阶层的流动,缓和底层人民和上层人民的矛盾。”我说。

“非常好,请坐。”法律课导师满意的说:“其他人有什么看法?”

立即,某个人站起来:“我的看法相反,我认为这部法律的存在是个弊端,他让上流社会的人不思进取,奢靡之气盛行,长此以往,贵族阶层会丧失锐利进取之心,更有甚者,它使人情冷漠,亲情疏远,拜金成风,重利忘义。”

法律导师看来更喜欢激进的作风和华丽的遣词,他鼓鼓掌说:“鲜明的立场,这个观点也在大学的法学院里也引起过很多争论,你小小年纪能看到这点很不容易,非常好。”

导师的评价对于学生的成绩至关重要,不过短短几天,我就从他们最喜欢的学生往后排了。不过我拼命求得导师的好感是为了奖学金,试问这位贵族少爷是为了什么?

过去爱德华几乎是很少在这些基础学科上露面的,像他这样的人,将来即使没有爵位也少不了绅士的身份和土地。所以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娱乐和社交,不像我每天刻苦学到深夜,企图靠读书搏出位。

不过他脑筋很好用,特别表现在数学上,最初还因为缺乏基础知识而跟不上,花时间研究了几本书后,他转眼就会解复杂的算式了,而且速度极快,连导师都不得不佩服。

而且作为贵族家庭出身的少爷,无论文学、绘画、音乐、击剑甚至园艺,他统统手到擒来,十分擅长,这些是我万万比不上的。

我被他逼得紧张了起来,要知道每年限免学费的人,只有在各个科目都取得优异成绩的前三名而已。要是没有奖学金,我就得滚回去读慈善学校了。从那天起,我几乎足不出户,每天闷在房间里努力读书。像文学、诗歌这样的科目,可不仅仅是熟读背诵就能取得成绩的,一般学生跟从小受到过熏陶的学生没有可比性,我得做大量的阅读来提高文学素养。

某晚,约翰敲敲门走进来,看我正在读书,他支支吾吾好一阵子,忽然问我:“亚当,你怎么整天憋在房间里?不去休息室玩玩吗?劳逸结合也很重要。”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得努力学习,想办法获得奖学金才行。”我说。

“为什么?你缺钱吗?”他问。

“看来是的,我父亲拒绝为我支付今后的生活费,如果没有奖学金我就得辍学了。”我说。

“哦……”约翰顿了顿,没有询问我父亲拒绝支付学费的原因,反而说:“如果你有困难,我家来帮你支付学费。我对父亲说了学校里的事情,他一直想让我感谢你。”

“亲爱的约翰,如果我有困难一定会对你开口的,不过我还是希望得到奖学金,这有助于我将来得到大学的推荐。”我说。

约翰眼睛亮亮的看着我:“你真厉害亚当。”

“那么,你现在还有事吗?”

“没,没,我先出去了。”约翰摇摇头,退出了房间。

搞得我很奇怪,这家伙是干什么来了。

可是从那天起,爱德华忽然不再继续在课堂上出风头了,我猜少爷大概是腻了,我绷紧的神经也终于缓和了点。

某天我外出骑马的时候,这位少爷忽然骑着马从我身后飞快追上来,然后慢悠悠的跟在我身边。

我以为他有话要跟我说,所以一直望着他等他开口。

谁知道他憋了半天,冒出一句:“你今天能在这里轻松的读书都要感谢我。”

说完,他用力一夹马肚子,风一样跑了出去,看得我莫名其妙。

不过少爷骑马的姿势还是很漂亮的,我记得头一次见他用那肥肥的身躯爬上一匹高头大马,然后以优雅的姿势熟稔的技巧骑马跳过高高的木桩时,简直震撼的我无言以对,这胖子身上的肥肉是长来好看的吗?

日子在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中悄然而逝,虽然学校里的生活并不轻松,可是每天都过的十分充实。春去冬来,我们已经在这所学校度过了一年的时光。

14岁的少年正直生长期,我的身体抽抽拔高,圆润的脸也长开了,精致的五官凸显,镜子里,我越长越像我的父亲。父亲毫无疑问是个漂亮的男人,他仅用一张脸就骗的我那身负厚重嫁妆的母亲下嫁了。但是我却讨厌这张脸,我讨厌那个男人给与我的血脉。

不过这并不影响这张脸的吸引力,就在昨天我还喝退了一个冒冒失失企图吻我的男学生,要知道洛克公学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教会学校,教义对同性相恋持难以容忍的态度,而那个学生居然做出这样大胆的行径,果然在只有男人的地方太憋屈了吗?

所以圣诞节的到来对每一个过着修士般生活的少年来说都像梦一样美丽。

去年,约翰在听说我打算圣诞节留校后,就邀请我去他家过圣诞,我欣然前往。他们一家对我表示了热烈的欢迎,约翰的父亲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只看相貌就会发现其精明的外表和坚毅的性格,他对我表达了感激之情。在听闻我上学有困难后,不由分说为我支付了4年的学费,600英镑是很大的一笔钱,他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本以为今年约翰还会邀请我去他家,谁知他一脸尴尬的找上来,犹豫了半天说:“今年……我……我不能邀请你来我家过节了,不是我不想……是……是……”

“马丁先生,您的仆人已经在楼下等候了,您还是快点行动吧。”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忽然打断了约翰的话。

约翰缩了缩脖子,似乎吓了一跳,也不敢看我:“那……我走了……我……我……”

最后他也没‘我’出个所以然来,拖着箱子可怜兮兮的下楼了。

而那个懒洋洋的声音又开始荼毒我的耳朵:“瞧瞧我都看到了什么,原来你们标榜的珍贵友谊也不过如此,他留你一个人在这里过圣诞节吗?真是太可怜了。”

爱德华眯着眼睛看我,一副自命不凡的样子。

我觉得,他还是,那么胖。

或者也可以说很壮,他是我们整个年级个头最高最大的学生,偏偏他还总爱用下巴看人。

“不知道阁下前来有何指教。”我不太礼貌的说,看到刚才约翰的样子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爱德华这个小混蛋,肯定是威胁约翰了。

“哼哼,你生气了吗?别人不肯邀请你,你也没必要对我摆脸色啊,这可不是绅士所为。”他笑着说。

“如果你没其他事的话,我想先告辞了。”就为了讥讽我两句,害得我错过约翰家的圣诞大餐,这小子越来越惹人讨厌了。

“咳!”他忽然咳嗽了一声,眼睛移向墙角,脸也猛地涨红了,迅速说道:“看在你这么凄凉的份上,本着慷慨仁慈之心,我可以邀请你来我家过圣诞节。”

作者有话要说:

9、第 9 章

我呆滞了好久,愣愣的看着我面前这个大个子。

对方却急躁了起来,皱着眉头看向我:“您的回答呢?康斯坦丁先生。”

“呃……”他想要邀请我去他家过圣诞节,为什么?

“我知道我们之前有点误会,我虽然不认为我有错,可是作为一名绅士,我的教养要求我宽大为怀,所以我可以不计较你对我的冒犯,并且愿意邀请你来我家,与我的家人们一起度过节日。你不必感到惶恐,你虽然只是个乡绅之子,但我代表我的家人接纳你,费蒙特伯爵一家都出了名的热情好客。”他高高在上的宣布道。

这个小子啰嗦了半天,但他的意思我大概听懂了。大约是本少爷不计前嫌原谅你了,还大人大量邀请你来我家,你还不诚惶诚恐的接受恩赐。

这个孩子,小小年纪,怎么这么别扭,我禁不住脸皮抽搐。

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这对爱德华而言已经称得上放下矜持,低下高贵头颅的郑重道歉了,这次道歉也不知道被他酝酿了多久,一番话说得语速极快。

“请原谅,恐怕我不能接受您的邀请。”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他。

“哦!”他高仰着下巴面对我,紧紧抿着嘴角,过了半天才开口:“我可以冒昧问一下为什么吗?你讨厌我?”

不知为何,我觉得他发出的声音有点委屈。

“我不讨厌您,我只是对擅自前往贵府度假感到惶恐不安。”我说。

他急了起来:“你不必紧张,我的家人都很亲切,你是我的朋友,他们会欢迎你的。”

“很抱歉,我已经做了决定。”

他失望的垂下头,半天没说话。

我觉得他这样有点可怜,于是说:“等圣诞回来,我会给你准备礼物的。”

他猛地抬起头看向我。

“你刚才说我是你的朋友,希望我没有会错意。”我对他露出了笑容。

“当然,当然。”他兴奋的望着我,可似乎觉得失仪,于是迅速收敛了笑容,板起脸说:“我很高兴能够跟您化解前嫌,并且获得了您的友谊,我会记住今天这个重要的日子,您的深明大义与礼貌风度令我印象深刻。”

我很想回他一句,您的咬文嚼字和装模作样也令我印象深刻,不过话到嘴边却成了:“这也是我的荣幸。”

“没有友人的陪伴,您独自度过圣诞一定会倍感寂寞,不过不必太担心,我会尽早回来与您共度时光。”他向我微微欠身说。

我本以为他只是说了两句场面上的话,谁知道他回家待了三天,度过节日后就匆匆回来了。一进门就跑来找我,因此他身上还穿着厚重的黑披风,披风上沾了一层雪花。

“如您所见,我信守若言,尽早来陪伴我的朋友,希望您独自一人的日子没有太寂寞。”他一脸漫不经心的说,但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他连披风都没来得及脱下的事实。

“呵呵,欢迎您费蒙特先生,一路辛苦了,外面很冷吧。”我笑着说。

他却皱皱眉头说:“你应该叫我爱德华,而且我允许你不用‘您’来称呼我。”

似乎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十分亲密的关系,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但仍然感到高兴。孩子之间纯真的友情非常可贵,这位贵族少年也许高傲了点,不过并不虚伪,光这点就值得我珍惜。

圣诞节过后,天空洋洋洒洒下起了雪,昨天夜里甚至下了场难得一遇的大雪,门外厚厚的一层,可以把人的小腿淹没。

我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外面雪花纷飞,学校尖尖的宝塔屋顶都披上了白棉纱,树杈光秃秃的,每一根枝桠都黑白分明,显出一种难得的神韵,富有别样的美丽。

我不喜欢冬天,更不喜欢下雪。

雪对于富人来说也许能带来难得的美景和欢愉,可对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穷人而言,却是残忍的催命符。寒冷的冬季,没有薪柴取暖,没有食物果腹,低贱的人们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等待死神的传谕。曾在血汗工厂里工作的我,不知见过多少个在贫民窟里冻死的流浪汉和老人孩子,我怜悯他们,可是我无能为力。

“你看上去心情不好,在想些什么?”坐在我对面的爱德华问我。

我们坐在生着壁炉的小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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