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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绅士的庄园-第5章

小说: 绅士的庄园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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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子划破了脸,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疤痕。从此破了相,虽然再没有人来找我麻烦,可是人生也毁了大半,连找份正经工作都受到歧视。

西蒙答应了,他把我塞回马车,准备带我离开这里。

一位男教师追出来问:“你怎么又把他带走了?我们怎么跟康斯坦丁先生交代,他可是已经交付了一年的学费了。”

这所学校一年的学费只要4英镑,包括吃住和生活用品,奎因特庄园光雇佣仆人每年就要花费将近50英镑,可是父亲却把我送到这种地方来读书,可见他和珍妮夫人对我殴打了伊丽莎白的怨气,这已经是在恶意报复了。

西蒙对男老师说:“他的学费你们就收着吧,我们决定换一所学校,此事就不必通知康斯坦丁先生了,我是他府上的管家。”

当天,西蒙往奎因特庄园送了个消息,他说要请假,去看望一位生病的亲戚。

实际我们驱赶马车,赶了一天的路来到伦敦。

他先带我卖掉了母亲的珠宝,珠宝商看西蒙穿着体面,办事利落,还以为他是哪位临时周转不开的绅士,虽然压低了一定的价钱,但也足足卖了350英镑。

西蒙把我送进了一所上流贵族学校,每年要交150英镑的学费,接受全方面的绅士教育,包括基础的读写算以及速记、神学、地理、历史、法律、伦理等实用知识,希腊文、拉丁文、音乐、绘画等修养技巧,以及跳舞、骑马、击剑、园艺等娱乐项目。

西蒙安顿好了我,准备离开。

他伤感的对我说:“亚当少爷,我要走了,您自己要好好保重。”

“谢谢你西蒙,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认真的说。

那天傍晚的天空特别红,晚霞像鱼鳞一样排开,我站在冷风中目送西蒙远去的车马,然后转身走进这个我即将生活很久的地方。

……

黑色学袍、燕尾服、白衬衫、圆领扣、长裤和皮鞋,虽然我们还只是一群孩子,可身上却早就是绅士的装扮了。光这套行头就要7英镑,加上配套的成打衬衫、领结等,在贵族学校上学可真是烧钱。

我上辈子没有接受过正统的绅士教育,只是小时候跟随家庭教师学过一两年礼仪而已,真正进入了这所贵族学校,才知道那些眼高于顶的绅士们都为什么这么矜持了。

洛克公学始建于上个世纪初,是一所纯碎的贵族子弟学府,可以看过进入剑桥和牛津等国王学府的预备班,所有能进入这所学校读书的学生,无一不是家境富裕之辈,甚至还有王公贵族的子嗣。

我跟50多名十来岁的男孩子站成列队,个个都身穿黑色学袍,小小年纪便高高抬起下巴,如同一位位早就功成名就的绅士。

“我代表洛克公学欢迎所有的新生。”校长发表开学贺词。

老头的演讲中规中矩,无疑是说说学校辉煌的历史,有哪些有名的校友,以及学校的教育制度等等。仅从这沉闷的开学仪式就能发现,这所学校一定是以严肃和规矩出名的,而且这所公校教会倾向分明,必定学风古板。看看参加开学典礼的这些人吧,教务长、舍监、各学科负责人以及各个年级的学生,不同式样的学袍一穿,简直犹如宫廷朝服那样等级分明。

开学典礼结束后,我们便可以回到住所休息。

像我这样单身来到学校的人非常少见,大部分人都身后跟着仆从,他们为自己家的小主人鞍前马后,照顾周全。尽管是贵族学校,但也要求学生能够培养独立精神,可以带仆人入读,但是尽量不就近照顾,毕竟在读书的时候找到志趣相投的伙伴比享受偷懒要重要的多。特别是在这种贵族学校,大家都是绅士阶层出身,学校里的同学造就了最初的关系纽带。以至于很多绅士阶层的成年人最初结识的时候,首先会谈及他们毕业的学校,如果是同窗,那么关系立即就亲密的不得了。

我住在一座三层楼高的旧校舍,校舍虽然陈旧,可是装潢十分精美。从客厅到楼道都镶有玻璃窗,楼下的大客厅有带着水晶落挂的屋顶吊灯,沙发和座椅盖有全新的丝绸座套。

我的房间在二楼靠近楼梯的地方,大约二十平米,有柔软的双人大床,镶有金边扶手的写字台,典雅的沙发座椅,以及黑色木雕花大衣柜。窗户很大,可以将整个房间都照亮,配有橘色棉纱拖地窗帘以及厚厚的毛织地毯。

我疲惫的往床上一趟,正打算睡一个午觉,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争执声。

作者有话要说:

6、第 6 章

“这简直不可理喻,我家主人是尊贵的费蒙特伯爵的儿子,你们居然安排一个商人的儿子住在隔壁!”

我走出房门,看到走廊上站着几个人。

两个男仆带着两个少年正在对峙,而舍监被弄得焦头烂额。

“既然来洛克求学就都是学校的学生,怎么能分什么身份?”舍监说:“而且学生们都已经入住了,不好随便更换宿舍。”

“我母亲早就说过了,要离这些满身铜臭的商人远一点,如果她知道我和一个商人的儿子住隔壁,一定会吓昏的。”一个胖胖的小男孩高扬着下巴说:“听闻洛克公学是最好的贵族学校,我父亲才送我来读书的,没想到连下等人出身的商人子弟也收容,果然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与他对立的是一位有着深色头发和眼睛的少年,他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大约没有想到会遭遇这种事,他面色通红,看上去紧张的不行。

舍监为难的摇摇头:“需要另行收拾房间,今天是换不成了。”

“哦,难以置信。”胖胖的贵族少年说:“我要写信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母亲,相信她很愿意跟她的朋友们讨论这件事,到时候洛克公学可就要名声远播了。”

贵族少年金发碧眼,皮肤白皙,可惜是个小胖墩,我猜他使劲昂着脑袋大约是因为那层厚厚的双下巴的关系,但这让他看上去像个目空一切的小混蛋。而他对面的黑发少年则手足无措,一副做错了事的可怜样子。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走上前去:“下午好,先生们,我听到了你们的争执,如果不介意,我可以配合你们更换房间。”

穿着黑色校袍的舍监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架,如同被拯救了一样,弯腰对我说:“真是好孩子,感谢你愿意帮忙。”

黑发少年则夸张的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对我说了声:“多谢。”然后逃一样的吩咐仆人收拾行李去了。

胖墩少年依然高抬着下巴用眼角看人,只见他上上下下扫视了我一遍,如同恩赐般对我开口:“恕我冒昧,您贵姓?”

我被他这态度弄得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仍然礼貌的对他笑了笑:“您好,亚当·康斯坦丁,我父亲是肯特郡奎因特庄园的主人迪安康斯坦丁先生。”

我用先生二字形容我父亲,说明他只是一位地主乡绅,并非有爵位的贵族。

胖墩哼哼一声,点点头,算是承认了我的身份。

然后他把一双小手往身后一背,挺直脊梁说:“您好,在下爱德华·费蒙特,费蒙特伯爵的小儿子,今后请多多指教。”

他虽然说多多指教,可是态度依然高高在上,鼻子都要抬到天上去了,这派头真让人想抬起拳头揍他一顿。

我并不想惹麻烦,只是不忍心看那商人的孩子受欺负,所以我尽量谦卑的对这位小贵族弯了弯腰说:“这是我的荣幸。”

小胖墩似乎对我的识相很满意,他说:“今天的事情要感谢你,有时间的话,可以来我这里做客,先失陪了。”说完他气势不凡的迈着大步子走回了房间。

看着这孩子的这幅熊德行,我简直哭笑不得。他八成是跟家里的大人学的这身做派吧,只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这么做,非但没有威严,反而显得十分幼稚。

我摇摇头,刚要转身离开,忽然想起他刚才报出的名字。

“爱德华·费蒙特?该不会是那个费蒙特吧?”我疑惑的望了望他的门口。

上一世我在伦敦的一家工厂里当记录员,当时有件很轰动的事情传遍伦敦的大街小巷。

一位贵族的小儿子因为杀人罪被告上法庭,法庭宣判了30鞭鞭刑,并将他流放殖民地五年。他的父亲不知为何,非但不保护儿子,反而宣布跟儿子断绝关系。就在大家都以为这件事销声匿迹了,五年后,故事的主人公却从殖民地归来,带着新贵的身份以及万贯家财,还在新权贵的支持下进入下议院。

我对这位声势轰动的大人印象深刻原因是,有人骂我说,我跟这位费蒙特大人都像是地狱里出来的恶鬼。听说这位大人因为鞭刑的缘故,脸上也有一条长疤,而且他个性阴翳残酷,通过许多卑鄙手段进入议会。

看刚才那小胖子二缺的德行,大概不是同一个人吧,我心想。

我跟那个商人的儿子交换房间时,知道了他叫约翰·马丁,真是个朴素到极点的名字。

约翰因为我刚才出手帮忙对我的印象极好,他看上去是个很胆小的人,可是如今却鼓起勇气跟我套近乎。

“我……我是不是得罪了他?”约翰紧张的问我。

“别理他,他只是伯爵的儿子,又不是伯爵本人,你怕什么?”我说。

“可是我来的时候,我父亲吩咐我要好好跟这里的同学相处,如果他知道我惹贵族家的少爷生气了,一定会教训我的。”约翰害怕的说。

约翰来自那种典型的暴发户家族,听说他父亲找了某个议员的关系,在牛津郡开了一家纺织厂,赚了很多钱,于是就学那些上流绅士们买豪宅,雇仆人,生活的十分奢侈。可在他想要跟一些地方绅士打交道时,却发现除了借钱的,根本没有人理睬他,甚至整个郡的上流社会都在耻笑他。

约翰父亲明白了始末,知道人们耻笑他是因为他的商人身份,为了改变这一点,他尽了全部力量,四处托人,把他的儿子送来这所贵族学校,企图谋求地位上的根本改变。约翰了解这点,可惜他在来上学前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男孩,跟这些出身绅士阶层地位高高在上的孩子们根本融不到一块儿,这也注定了他一来就会被人看不起。

如果没有经历过上一世,我也许会像其他孩子那样对待约翰,可我不是。众神在上,让一个经历了死亡的人重回现世,慈悲的神怜悯我,我当珍惜的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不使仁慈的主失望。

学校开学了,生活异常繁忙。

别以为贵族学校的学习生活很轻松,让我这个上过慈善学校的人来告诉你,上流学校的的学习生活才更加辛苦。

我们几乎是从睁开眼睛就忙个不停,学习、运动、娱乐、社交安排的满满的,累的你晚上一上床就立即呼呼大睡。当然前提是你认真对待学业的话,作为一个上流社会的公子哥,如果你不学习,也没人管你。因为贵族绅士阶层对于享受生活有很高的要求,为此你可以完全不用去读书,只要有土地继承,你永远都是绅士。

我可不是为了享受而来的,我的目的是能够进入大学,得到一个真正的绅士身份,所以我必须勤勉。350英镑看上去很多,可我在这所学校一年的花费就将近200英镑,除非取得奖学金,否则我无法坚持到毕业。

作为一个心理上的成年人,基础的实用知识自然难不倒我,难就难在那些花边课程上,文学、绘画、音乐、击剑什么的,可我又不是闺阁里等待出嫁的小姐们,击剑、骑马这样的事情也就算了,画画、弹琴实在太要命了。

其他学生在这些学科上都能表现良好,因为出身关系,他们从小就受到这方面的熏陶。我虽然也是绅士的儿子,可惜我父亲压根就不理睬我,珍妮夫人整天光想着跟威廉哥哥斗法,自然也把我这个小孩子当隐形人,我几乎是放任自流的度过了童年,跟外面那些野孩子一样,整天在荒原上疯疯癫癫的玩。别说什么画画、弹琴,我没天天爬到树上掏鸟蛋就不错了。

所以绘画课上,我的绘画老师简直一脸惨不忍睹的望着我,他遗憾的摇头说:“康斯坦丁先生,我必须遗憾的说,您完全没有绘画上的天赋,必须要更加努力才行。不过马丁先生做得很好,很有灵气。”

我看了看自己画布上的一坨东西,尴尬的笑了笑。又看看约翰,他在画画上的确很有天赋,虽然都是新手,但他比我好太多倍了。

作为一个商人家的孩子,他来学校之前根本连阅读和拼写都还不流利,所以他的课业非常糟糕,不仅学生们看不起他,连老师都不喜欢他。我似乎成了他惟一的朋友,他整天都跟着我。

一个学生看了眼约翰的画,跟身边的人嘀咕道:“我猜他毕业后可以去当画师,抬着画架子到街上卖画。”

说是嘀咕,声音大到所有人都听到了,周围响起学生们的哄笑声,约翰的脸变得通红。

绘画老师生气的斥责道:“都保持安静!安静!”

下课后,那个学生还不放过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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