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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优女盛宴-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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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大胡回来的时候我走进洗手间,啤酒坚定了我的决定,我说过要让他后悔,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我裹着浴巾从厕所里出来,关上了客厅的灯。

坐在沙发上看球的大胡本能地转过头,看到我惊愕地张着嘴巴“妹,你。。。那个我先回屋了。”大胡慌乱地找到遥控器关了电视,起身往房间走去。

我紧紧地握着胸口浴巾接头处,心口涌出一种苦涩,呵呵,自己果然是没有吸引力啊,男人看了只会跑。

我打开大胡的房门,他坐在床上抬起头,浴巾就在那一刻掉在地上,我迈着小步轻轻地走过去,打开双手。

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的手轻轻地按在我冰凉的后背上,我听见他厚重的喘息。

我闭上眼睛躺在床上,他的肚腩贴在我平坦的小腹上,王盾,王盾,我用这个名字来麻痹自己的意识。

纯洁的身体在男人身体下缓缓打开,剧痛袭来我揪着床单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喉咙传来一丝腥涩,我尝到了血的味道。

半个小时之后,我蹲在厕所不停地用水冲洗自己,却感觉怎么也洗不掉那种肮脏,我捂着脸嚎啕大哭,哭声停止的时候我用力地揪自己的胳膊和大腿,想转移身体另一处的疼痛,想象中那个过程闭着眼时间就能顺利地度过,可是,当一切来临时,痛苦超过了我的想象,感觉身体被整个撕裂,全身的骨头都碎了。

这种疼痛让我对王盾的恨随着疼痛无限增加,若不是他,我怎会走到这一步,我曾经不顾一切地想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他却被拒绝。

既然他不要,那么我就转赠他人,我的目的只有一个,他说他喜欢我,那他就一定能体会到我这几天的感受。

我成功地报复了王盾,但是心却那么痛,甚至超越了身体的疼痛。

嘴唇高高地肿着,眼睛也被哭的像的桃子,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觉得陌生,姚初,这还是你吗?

大胡在外面敲门,紧张地问我有没有事。

我打开门,面容平静。

他啪地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力道很重,嘴里不住地骂自己混蛋。

我说,别打了,睡吧。

23.毛遂自荐

大胡在身边很快打起了呼噜,秋风吹进房间,却吹不散我心中的浓浓黑烟,轻轻地下了床,寻求酒精的帮助。

冰凉的液体冲刺着我的神经,融化在血管里,回忆在脑海中打马而过,我看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自己,干净的脸,纯粹的骄傲,没有友情,没有爱情,没有发生过那么多的事情,我在自己的城市里开心,委屈,带着完整的躯体。

王盾回来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睁着眼发呆,喝下去的酒早就醒了,或许是根本就没有醉。

我听见他朝我的房间走去,然后听见他喊我的名字“小初?小初。。”

在我答应之前,他推开了大胡的房门。

我坐起来冷冷地看着他,他的眼神在我和熟睡的大胡身上游弋,三秒后,他像一头愤怒的雄狮朝我们冲了过来,一把拎起大胡,上去就给了一拳。

大胡被他拎起的那一刻睁开了眼,刚想本能地反抗,却在看清了来者的那一刻放下了手,着实地挨了一拳。

“不管他的事,我自愿的。”我跳起来挡在大胡的面前,大胡的鼻子流出了血,用手一擦,弄得整个手背上都是。

王盾眼里的火焰将我吞没,我从他的眼珠里看见了憔悴的自己。

“姚初,你。。好自为之吧。”王盾卸下愤怒,扭头走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气他?”大胡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我要去你酒吧上班”我没有回答他,提出要求,我想用自己的身体换一个要求,他一定会答应。

“好吧,今天你跟我一起过去。”

2006年春

我穿着女仆制服游走在酒吧里,早已习惯了这里的喧闹,也早已习惯了王盾和四首的出双入对,从那天之后,王盾就搬去了四首那里,而我还是和大胡住在一起,却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

我睡觉的时候再也不怕黑,再也不需要开着门,我的床头柜上多了三样东西,香烟,打火机和烟灰缸。

经过几个月的磨练,我已可以将各种酒水的价钱如数家珍地报出来,成了一个称职的服务生,大胡每个月给我的工资是4000块,这笔钱我存在银行,不知道该花在哪里。

四首的歌我已经听腻,再也不会有任何惊艳,酒吧的生意还是那样的好,虽然这里的酒那么淡,可客人丝毫不介意去昂贵的价格去买。

每天,我都能看见许多的男人带着女人在这里厮混,男欢女爱纸醉金迷是这里最亮眼的风景。

王盾和我很少说话,即使在店里,没事的时候他也只当我是透明的,我没有跟他解释过自己和大胡的关系其实跟他想的不一样,我享受这种冷淡,他越冷,说明他越气,越气就表示他越喜欢我,这种心理听起来确实有些变态和扭曲。

王盾对我的冷漠和对四首的热情形成了极大的对比,每天下班后,他都会去另一个酒吧去等她,然后再一起回她们住的地方,有时她们会叫上大胡一起吃夜宵,却从不会邀请我,王盾和大胡还是铁哥们,这点让我有些失望,我以为,他会跟他从此断交,带着我去另一个地方,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离开四首。

可是,他没有。

我和大胡在家里一直相敬如宾,我们心里都明白,那一夜的事不过是用来刺激王盾的,不会再有第二次,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趁人之危,曾跟我道过几次歉,我说,如果真的觉得亏欠,就答应我再也不要提了。

有天,四首在台上唱歌下来被一个喝醉的男人拉住了胳膊,她笑着推开,又被人狠狠拉到了怀里。

“你tm的有毛病吧。”四首用力挣脱,嘴里吐出脏字,男人扬起手上去就给了她一巴掌“臭婊子敢骂老子。。”

我站在不远的地方,看见有几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保安跑了过去,王盾冲在第一个。

打人的男人身后也去了几个人,那几个人清一色的剃着光头,脖子上挂着金链子。

一场混战在酒吧的角落里展开了,我看见闪耀的射灯下挥动的拳脚,有人举起椅子砸了下去。

负伤的王盾躺在医院里,头上被缝了七针,乌黑浓密的头发被剃去了一半,盖着厚厚的纱布,头上罩了层白纱网,左边的眼睛肿的只剩一条缝,右腿打着石膏,固定悬挂着。

大胡带我去看他,我手里拎着水果站在他的病房外,四首坐在床边帮他擦拭身体,王盾的嘴巴一动一动的好像在跟她说着什么甜言蜜语,否则她怎么会笑的那样甜美。

没想到在医院还能看到这种场景,都伤成这样了都不忘哄她开心,我把手里的水果往大胡胸口一塞,转身就走了。

我恨他们的甜蜜,更恨王盾的欺骗,他说对四首只是生理上的喜爱,可却为了她奋不顾身,付出血的代价。

“四首住院了”大胡从外面回来,头发湿漉漉的。

“外面下雨了?”我掐掉香烟淡淡地问了一句。

“嗯”他应了一声,把客厅的窗帘拉开打开阳台的窗户“没事别抽那么多。”

窗户一开,我听见外面的雨声,家里的空气变得清新,不再那么浑浊,烟味散的差不多了,大胡又将窗户关上嘱咐我早点休息。

“她怎么了?”我靠在沙发上慵懒的问了一句。

“怀孕了,宫外孕”大胡叹了一口气“烦死了”

“那她不能去唱了”我用鼻子哼了一声,语气有些幸灾乐祸,那个孩子肯定是王盾的,想到这里我的心又是一阵抽痛,虽然早已知道他们住在一起,可听到“怀孕”这个词还是让我不禁联想到一些画面,这些画面令我无比心痛。

“嗯,我得赶紧找人”

“我可以试试么?”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

“你?别开玩笑了小初。”他以为我在开玩笑,扫了眼茶几。

“我没喝酒,我说真的。”

之后,我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向他毛遂自荐,我告诉他我受过专业训练,还编造了许多莫须有的战绩。

他将信将疑地看着我,他的眼神似乎在问:“你行么?”

24.新宠

第二天中午,我们早早地去了酒吧,大胡提前打电话叫来了调音师。

“你唱什么歌?”调音师带着大大的耳麦问我。

“王菲,莫文蔚,别的也可以”

最终我唱了一首莫文蔚的“爱”,唱完之后,我从大胡和调音师的脸上找到了不可思议的惊喜。

大胡随即打开了表演台上的那盏大大的射灯,我记得第一次看见四首的时候,她就是站在那道光线之下,像个神秘而又狂野的西方女郎。

简单的宽松衬衣,紧身的小脚裤,平底帆布鞋外加一头发梢微微开叉的凌乱长发,我以这样的形象站在台上,大胡说,你找找感觉,今天晚上就唱吧。

光线下,我看见自己灰黄的睫毛,原来站在这里的感觉是这样的好,仿佛世界只有这么大,台下漆黑的一片,只有音乐和自己的声音存在,银色的麦克风握在手里很沉,我知道着一定是高档货,调音师把我的声音调的更加的完美,连自己都被迷住了。

我的歌里有淡淡的忧伤,大胡说,这种声音更值得寻味。

四首的歌像燃烧的火焰,我的歌像天边的一抹云彩,她的高音我无法比拟,但我的胸腔也有自己的力量。

一切就绪,我选了两首最熟的歌,站在台上唱歌和在ktv里飙歌是不同的,k歌对着的是大屏幕,而且还有歌词,而演唱面对的是台下的观众,歌词必须全部记在脑子里,台风更是重要。

虽然我没有什么登台的经验,但我曾无数次偷偷地对着镜子练习过,没想到那幼稚的举动现在竟派上了用场。

练完之后,我说,要出去一下,大胡要我好好准备,九点之前必须回来。

一直存在银行里的钱终于有了用处,我去理发店将头发修理了一下,剪去分叉,修了刘海,还做了焗油,钱花了自然有效果,出了理发店,我感觉死气沉沉的头发好像学会了跳舞,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它垂垂的摆动。

晚上十点,我化着淡妆穿着黑色的长纱裙走上了表演台,右手腕上挂着宽宽的大红色相思豆穿成的手链,在恰当的时机我缓缓举起手握在面前支起的立麦上,闭着眼等待张嘴的那一刻。

当我唱完第一句的时候,台下有人兴奋地拍手和欢呼,这是我预料的结果,我睁开双眼看了眼第一次来坐着的位置,如果,当初王盾看到的那个是我,会不会也有那般惊艳。

四首的一首歌值500块,我唱了两首大胡给了我八百,我说,为什么比她少,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过段时间咱再涨上去,最开始,四首也只有这个数。

不过两首歌就将下午花出去的钱又赚了回来,原来钱是这样的好挣。

四首住院后,大胡找了个护工照顾王盾,四首跟王盾住在一栋楼里,却没办法见面。

我选了一个下午去看王盾,护工正在洗漱间里搓毛巾,我把水果放在桌上,问他好些了没。

他说,小伤,问题不大,始终没有正视我。

我坐在他的旁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的脸色有点憔悴,表情一如既往的冷漠,他已经很久没有跟我开玩笑,我感觉回忆里的他已经离我越来越远。

我怀疑眼前的男人是不是被另一个灵魂附体了,否则为什么会变得这样的陌生。

病房里开了暖气,可我却感觉很冷,我把手覆在他的手上,他立刻将手缩进了被子里。

我说,我很怀念从前,他冷哼了一下,把脸看向窗外。

护工出来的时候,我站起来说,我走了,他没有任何反应。

四首比王盾先出的院,她端着酒杯坐在台下,**发现了她。

她静静地看着我,我把眼光从她的脸上收回,投在别处。

“没想到,你唱的这么好”她在化妆室找到了我。

“谢谢”我对着镜子里的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大胡说,四首想回来唱歌,但被他婉拒了,我的表演很受欢迎,成了酒吧的新宠,而且她唱了那么久,很多熟客也跟我一样听腻了。

这一行就是这样现实,甭管你唱的多好,时间久了,也会被淘汰,这就是男人的心理,老婆再漂亮,天天看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想,她应该也会讨厌我,因为我抢了她的饭碗,我成了她的后浪,钻了她生病的空子。

可是,她的语气很平静,眼神也很和善,她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我的旁边,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这个工作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钱来的快,但付出的东西也很多。”

“没有付出哪有收获?做什么不要付出呢?”我歪过头,皱着眉反问她。

“好吧,那祝你好运吧,我走了”她无奈地笑了笑把椅子还原到原来的地方,离开时她说:“我和他分了”

我从镜子里看着她的离去的背影突然觉得她有点可怜,放下卸妆棉,追了过去。

四首被我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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