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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迷城-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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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她问道。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其它的人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只需要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澳大利亚的土著人、美拉尼西亚人、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爱斯基摩人。

她忍受不住这种沉闷,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山。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山顶,但要走到峰顶却需要好几天,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用了三天时间,终于独自抵达了顶峰。

这里是被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草原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

“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接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调查。她们有澳大利亚土著、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非洲人。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之间的线粒体DNA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DNA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什么?”

“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是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当时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为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著、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所以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为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但是,至少还可以看清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象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观察着她的脸。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也许,在你的身上,埋藏着某个关于人类起源的秘密。”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她明白了,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千万不能泄露给别人。”

“好的。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他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们,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侯塞因

〖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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