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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沉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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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到最后,众叛亲离,三叔离家出走,家里的人愤愤难安。

照着年纪数下来,抱养小姑的时候,三叔也不过和梧阳这个时候一般大。后来没过几年,三叔敌不过家里的安排,拉着行李就是仆仆的离家了,对谁也没有多打一声招呼。

这么一去,就是去了七年。

三叔就是这么坚毅,信念不在外头做出点名堂,誓不回叶家。家里突然便失去三叔的消息,去的哪里,没人知道,去做的什么,也没人知道。后来过了六七年,才断断续续的听说有个柏盛集团,生意做得挺大,背后的老板,渐渐浮出水面,似乎就是叶家老三。

消息这么传出来,自然不是在捕风捉影。想是三叔觉得有必要让叶家老爷子知道自己这么多年来去了哪里,又做出了成绩,这才放了风声出来。再过了几年,待得集团规模扩大,在国内排得上名号,又在国外上市后,爷爷才似乎默认了三叔的能力,让人去把他叫回来。

任谁也不会猜到,当年那个莽撞的少年离家后,居然真的干出了一番事业,没有依靠叶家的任何关系任何人脉。

这几乎成了爷爷那几年最欣慰的事情了。叶家柏字辈的人大致上都成家立业尘埃落定,父亲娶了母亲,生了姐姐梧雅和梧阳两兄妹,二叔果真走上艺术的道路,就连生的小堂弟,也是一股子浓厚的艺术气息,四叔呢,虽说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但娶了个不错的老婆,日子过得倒算富裕。

只剩下一个叶家老三,在外漂泊伶仃,最后终于回来了,还过得不赖,这叫爷爷怎么不欣喜万分。

梧阳还记得三叔回来的时候,他和小姑,也不过才七八岁,只晓得在大院里,和所有孩子一样,拿着枪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

而那个时候,三叔已经成为风度翩翩的儒商,似乎是从很久远的回忆里走出来,再度回到现实里的一位亲叔叔罢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三叔疼小姑,那是比之爷爷奶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外头的人说起三叔,总是会时不时的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叶家老三,疼自己的妹妹,就像疼自己闺女似的。

这句话倒是一点不含糊。

三叔回来叶家大宅的那天,梧阳和小姑正好在大院里,和一帮小伙伴玩着枪战的游戏。不过是一人配备了一把玩具枪,各自分配了警察和小偷的角色,警察负责打击埋伏,小偷负责逃脱反击的游戏。

在其他孩子童年忙着玩家家酒、躲猫猫、丢手绢跳格子的时候,大院里的孩子过早的摸了大人们的真枪实弹,热火朝天玩起了孩童版的真人CS野战游戏。

大院后面有宽敞的庭院,流水浮灯的花园,里面的假山巨石,蜿蜒着的小桥花亭,简直就是难得的掩护体。不过当时的设备没有那么华丽,不过是仿真的玩具枪罢了,没有无线遥控器,没有红外感应,也没有所谓游戏的裁判,大多时候发展到最后,几乎都是警察小偷的混战,有时候警察不小心击毙了自己的同僚,也有小偷把自己伙伴逼到绝路上,战到最后输赢胜负谁也讲不清楚。但大院里的孩子对于这个警察和小偷的游戏,简直就是百玩不厌。

在那个时候,脸上挂彩,摔伤了撞伤了,简直就是常事。

而且对于这个游戏,每个人对于自己的角色,似乎都有自己的喜好。梧阳自然是雷打不动的当着警察头头,姐姐梧雅本来是做小偷的,后来在一次警察把小偷围剿得干净利落的战役中弃暗投明了,带领自己几个忠心耿耿的手下投奔了警察队伍。说是手下,不过是自动充当护花使者的半大孩子,自觉在战役中保护着他们的梧雅小公主。

——每个小男孩的回忆里,果然还是有某种英雄节气在作祟的。于是梧雅在一堆小鬼头里,地位自然变得尤为特殊了,虽然也是剪着清凉短发的小孩,却在一堆孩子里呼风唤雨的,手下领了不少的小兵小卒。而那些护花使者,对梧雅也是尤为保护的,每每作战的时候,梧雅指东,他们必然不敢走向西,因此每次战役的输赢流向,很多时候都是取决于梧雅的指挥手腕。

但显然,她的手腕有的时候并不高明。所以当她做小偷的时候,常常会把警察引过来,或者糊里糊涂进入警察的包围圈,而当她好不容易当上警察之后,又会把小偷错认成自己的队友,不小心放走小偷。

大院里的女孩子不多,除了梧雅,就只有小姑了。但是小姑和梧雅的行事作风又很不同。小姑不喜欢有手下,甚至不喜欢有队友,她觉得无论做警察或者做小偷,自己一个人就可以轻而易举搞定了。于是,每当其他孩子为自己的角色争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小姑总是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然后默默的有了主意。

小姑从不在乎自己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反正只要她拿着枪,她就一副唯吾独尊的样子。她不是孩子堆里体格最强健的,但她在游戏里,从来没吃过亏。

她就喜欢单打独斗,独立作战,不爱和别人瞎搅合,甚至有的时候,别人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哪队的队员,常常有误打误伤的情况,但小姑就真的能够淡定从容的从危险中撤出去,毫发不伤。

在这点上,梧阳是很佩服小姑的。他和小姑不一样,他喜欢当孩子王,喜欢呼朋引伴。大院里的孩子,有一半以上是他号召起来的。而他的这种个性,往往造就了在游戏里的杯具。常常是在进攻或者撤退的时候,有人掉队的情况下,他就会回头或者向前把人掩护回来,经常被人打得脑袋开花。如果那个时候有CS战队的话,他那种情况,就叫做被人爆头。

三叔回来的那天,他们刚好玩到了某个很重要的节骨眼上,众人们正玩到兴头上,哪里理会家里头来了一位很重要的客人,重要得连爷爷奶奶都彻夜不眠的程度呢。

梧阳投入游戏的时候,自然没有理会家里前厅闹哄哄的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隐隐才想起父亲似乎提起过今天有这么一个人来,想来想去,也发觉和游戏相比,实在太没趣味性。就在他想东西的这个时段里,他又给自己的警察队伍里立下了战功:缴获了对方三名队员。

形势一下子变得十分复杂。今天玩的共有十六个人,两方各八人。梧阳和姐姐梧雅一组,加上姐姐的手下们,配合得十分默契。可能是因为今天姐姐指挥得特别好,一开始就拿下了对方两个人,接下来又长驱直入,捣破了小偷的老穴,虽然警察队伍也有折损,但丝毫不影响他们彪悍的战绩。

梧阳再用手指点了点人头数,似乎小偷队伍就只剩下一个人在苦苦作战了,而警察队伍,还剩下五个人。

这场战役的输赢,简直就是不言自明了嘛。

虽然如此,梧阳还是打了手势,根据剩下五个人的站位,分配了各自的任务。眼见那小偷的包围圈越缩越小,似乎警察队已经胜利在望。

然而,那天梧阳怎么想也没想到,这剩下的一个小偷,居然会是小姑。

小姑自然不像其他孩子,剩下一个人就举手投降,即便她的身子掩在大池塘下,梧阳仍旧可以猜想出她那负隅顽抗的样子。

想想又觉得很好笑。

作为警察小分队里的指挥员,梧阳本来可以大手一挥,几个人直接将小姑围在包围圈里,只等着瓮中捉鳖。但梧阳太过骄傲,他觉得这样太小儿科了。

他想要让这个游戏更加有趣一点……或者说,更公平一点。他想要和小姑,1 VS 1的战斗。

他把同队几个队员都截住了,作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自己举着枪,单枪匹马接近小姑藏身的地方。

正午太阳耀眼,梧阳站着的地方,正对着太阳。他有点不适应转身之后的亮光,在前进的时候,拿手挡了一下。却不想叫小姑捉住了这个空挡,直接拿枪扫射他。

梧阳直接卧倒在草丛中,很快翻身并且找到一块大石头作掩护。

想来小姑一早已经发现他的站位了,只等着一击即中。

梧阳丝毫不敢怠慢,正想着要怎么指挥,没想到那边砰砰两声枪响,同队队员应声倒下。梧阳拿余光扫了扫,同队里只剩下了三个“存活着的”。

小姑的身手果然利索,梧阳瞄了瞄池塘后方,那里距离他现在的地点有点远,五米开外的地方,也不算开阔,但如果能够绕到小姑的身后给她致命一击的话……

梧阳打了个手势,让剩下的两名队员给他打掩护,自己咻的一声朝小姑的身后扑了过去。

梧阳跑得很快,再翻了个身,又将身子钻到假山旁,耳边又响起砰的一声,已经是小姑单枪匹马解决掉的第三个人了。同队里,只剩下了他和姐姐梧雅。

本来是三人胶着的时刻,梧阳已经迅速绕到了小姑身后,举枪瞄准。

本来是开阔的视野,梧阳转身后,却被一个巨大的阴影遮住。因为视线受阻,他的枪失了准头,子弹嗖的一声飞出去,竟然撞在水塘旁呆愣着不知所措的姐姐梧雅身上。梧阳居然打中了自己的队员,这使他大为窝火。

梧阳想也不想的,又朝着原来的方位补射了一枪。

砰——

玩具子弹精确无误的打在人身上,梧阳却听见同组人扼腕的声音。直到他抬起头,看见站着的那魁梧身形的男人,和躲在男人背后小姑站得挺拔的身影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次战役,警察一队输了。

梧阳那时还不知道,遮住他视线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那天恰好归家的三叔叶柏笙。

叶柏笙也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直到听见一边的小孩子连声欢呼雀跃,另一边的撅嘴跺脚闷闷不乐的样子,才反应过来。再看看他们手上那一把把仿真玩具枪,拿在手里竟然是有模有样的,叶柏笙自然明白这些毛头小子在玩什么把戏。他不过嫌前厅人声鼎沸,又一派热火朝天的仗势,吵得受不了,才到小庭院里透透气,没想到竟就遭到了小子们的毒手,差点没被玩具子弹打得呕血。

叶柏笙低下头,看着矮自己一截的戴着军帽的短发小子,笑容更深了,再看看她撇着嘴不以为意的样子,他才伸手刮了她的鼻子,有气又好笑道:“叶胜岚,好小子,竟晓得拿三哥来作人墙了。”

这半大的孩子,就是他的五妹胜岚,如果不是刚才母亲拿了一大家子的照片让他辨认,或许他还认不出来。当时他离家的时候,五妹才刚刚被人接回来,只不过抱在手里那么大,现在看着,竟是枪法奇准的假小子了。

没想到胜岚没说话,倒是旁边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像是不服,嘴里嘟嘟囔囔说着:“无缘无故扯出来一个大人作掩护,这算哪门子的英雄。”

小偷一队本来还沉浸在胜利的欢愉中,被那胖小子一说,老大不乐意了,却又说不上来什么话。其实说得也是,本来么,玩游戏的都是年纪相差不多的孩子,突然跑出来一个大叔,这根本就是捣乱嘛,就是破坏游戏规则。

梧阳本来已经打算接受这次失败了,没想到被小伙伴这么一说,顿时来了精神。

没想到小姑听了这句话,脸上却是淡淡的,身形不大,把抢搁在肩膀上抡着走,只似漫不经心说:“不过是人形的掩护体,没劲。”

“小鬼头。居然敢把你的三哥看成掩护体?”三叔直接把小姑扛上了肩头,语气含怒,却藏不住脸上满满的笑意:“人小鬼大啊,不怕我收拾你?”

小姑被三叔扛在肩膀上,却吭也没吭过一声,只一双桀骜的眸子,湛明湛明的,又向外透着些不驯。好像连阳光,都要碎在她的眸子里。

…………

似乎从那个时候开始,三叔就把小姑捧在了手心里,疼她疼得要命,小姑生病,三叔比谁都要着急。小姑说买什么,三叔肯定二话不说第一时间让人买了来;虽然姐姐梧雅的成绩也很好,但三叔却只对小姑的学习成绩感兴趣;三叔有几条心爱的金鱼,命专人养着,小姑一不小心弄死了,三叔眉头都没皱过一下,只连夸小姑“有能耐”。

三叔是个十分自傲的人,但小姑比他更骄傲,于是他更加疼爱自己的这个五妹了,简直到了上哪儿都要带上五妹的程度……

其实三叔对梧阳和梧雅也很好,但那层好,却始终不及他对小姑那么亲。所以有人在说,也不知道小姑是不是三叔在外头的私生女,但按着年纪算,也不像啊。

小姑就在家里人无穷无尽的溺爱里,渐渐骄横跋扈无法无天起来,最后形成了越来越让人头疼的性格,但她身上就是有着某种魔力,叫人恨得牙痒痒,又喜欢得不得了。

后来梧阳不止一次做着这个枪战的梦,似乎在很久很久之前,在他和小姑之间,永远都隔着阴影,当他抬起头看的时候,才发觉那层阴影是自己的三叔。

正文 第十四章

梧阳从小姑房里拿回来腕表,倒是像无头苍蝇一样六神无主,不知道飞到哪里去好。家里的每个角落都让他心里惶惶不安,脑袋里停不下来,最后想到了一个落脚的好地方——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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