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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毒伯爵-第103章

小说: 毒伯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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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教战士们擅长的是防守反击,只是面对他们防守不住的强大攻击,这些固执而死板的战士们找不到应对的方法。他们只好凭借人数的优势,试图让这个野蛮人体力耗尽,创造攻击的机会。
    让他们失望的是,赫玛鲁又砍倒了十来个护教战士,却没有一点慢下来的意思。
    “这里,一个强者都没有!”赫玛鲁瓮声瓮气的喊道,“弱小!被征服!宣告胜利!”
    这样的宣言,无疑让圣教的战士们怒不可遏。暴怒之下,这些狂热的战士们开始用两败俱伤的攻击方式,主动送向赫玛鲁的剑锋,用他们的武器,盔甲和血肉,要让赫玛鲁的攻势慢下来。
    这样的牺牲,效果相当明显。赫玛鲁的剑很快的缓了下来,他的身上也多出不少伤痕。
    毕竟赫玛鲁不是真的野蛮人。不过,明显处于劣势之下的赫玛鲁一点也没有害怕。
    护教战士们,层层叠叠的将他包围在当中,形成了一个直径十五米的圆形。
    “砰!”赫玛鲁用他本来的声音,轻轻的说道。
    这突然变化的语声让不少人感觉到了异样,他们忽然醒悟,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冲动?
    黑巫术·燥末令敌人失去理智变得暴躁易怒的巫术。
    不过,醒悟得太晚了。随着赫玛鲁轻轻一声,在战斗之初就被赫玛鲁丢在地上的虫卵,无声无息的从血泊中破壳而出。
    随即,爆开成一片浓重的绿雾,四散袭卷过整个圣殿的大厅,将紧紧包围着赫玛鲁的圣殿战士们变成一个个绿人儿。
    黑虫·坏命血蛊。这种危险的巫虫吸收了足够的人血后,就会在体内形成针对这种血液的剧毒,它会在侵入人体的同时迅速破坏体内的血液,使全身的血液变质成绿色。
    中毒者全身变绿,正是因为连皮上的毛细血管也被毒素侵染,使其中的血液变成绿色。
    这种毒素虽然猛烈凶残,但在空气中会很快变质,如果对手有了防备屏住呼吸,或是避开绿雾,只要几分钟时间毒素就会降解。因此,要使用坏命血蛊,就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
    一旦找到这个时机……所产生的巨大破坏性,就如此时,能在瞬间将数十乃至上百个敌人杀死。
    “啧,本来想来偷东西的,结果却变成了屠杀啊。”赫玛鲁挠挠头道,“不过算了,反正是敌人……”
    赫玛鲁毫无节操的安慰了下自己,拖着岩剑退出了圣殿,一剑劈碎了硬木制成的大门,转身离开。
    他很快丢下岩剑,转入圣殿墙角的巨大立柱形成的凹陷处藏了起来,重新打扮回了黑袍兜帽的形像。
    野蛮入攻入圣殿,屠杀了整队护教战士?这个劲爆的消息一定会广为传播的。
    赫玛鲁在这里插下了他的六骸阵,使用死魂葬仪收集了大量的魂石碎片。这样一来,他暂时不用为三星刚虫的“食物”发愁了。
    从这个方向看,埃格雷的部队数量众多,一时之间,他们还没能全部通过布内克镇的大门。
    赫玛鲁估计了一下时间。他在圣殿之中大闹一场用了不少时间,一会儿,等到荷莉从里面出来就……
    等一下,荷莉怎么用了这么久?
    圣殿之中,荷莉左手握着一枚水晶,右手持着晶钢长剑,平举剑身,面对着挡在她面前的四个人。
    四个人,只有一颗心。眼前一模一样的四个年轻男子面无表情,如同石像,他们的动作也仿佛是镜像一般,同时拔剑出剑,刺向荷莉。
    四胞胎同时开口道:“窃贼!”
    如果是赫玛鲁,大约会和对手说说废话,比如“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我拿回来有什么不对”之类的。但荷莉不同,她不解释。
    面前的是敌人,举剑相向,满怀敌意,那就是敌人。既然是敌人,光用言语又能有什么用?
    所以,荷莉用剑说话。
    晶莹之心,晶钢为刃,白玉为柄,从头至尾没有多余的修饰,只是一柄单纯的长剑。
    她的剑,没有赫玛鲁那繁复的变化。虽然同样修习的心剑·罪歌,但在荷莉手中,这种剑术远比在赫玛鲁手中简单明快。
    但,看似直来直去横砍竖劈的简单动作中,仍然体现着心剑·罪歌最大的特点:“技”。
    只是,荷莉更注重用力使劲的技巧,她将高明的“技”隐藏在简单的动作中。一剑直刺,却在同时,让四胞胎剑士的四柄长剑同时停在半空。
    荷莉眯起眼,猛的睁开,她的双眼中放出若成实质的金色光芒,飞快的在四胞胎身上扫了一下。
    白巫术·先读。
    下一秒,荷莉手中那晶莹的长剑幻化成一片洁白的网,铺天盖地一般将四柄长剑尽数束缚着,令其无法动弹,仿佛陷入蛛网中的蜜蜂一般。空有锋利的毒针,却无法触及到荷莉的哪怕是一根发丝。
    荷莉也从不给自己的剑式起什么名字,在她看来,剑就是剑,剑术就是剑术,有没有名字,根本无关紧要。
    即使……这是漂亮的足以一击击败数名强大对手的剑术也是一样。
    转眼间,四胞胎的右腕中剑,再也握不住手中长剑,软软的垂下手来。荷莉也不多说,自顾自的收剑,回头,拿着水晶转身离开。
    直到她走到圣殿,都没有人来拦下她了。
    走出圣殿,荷莉没有理会赫玛鲁,她随手把水晶扔给赫玛鲁。赫玛鲁接过水晶,半闭着眼动也不动。过了一会,赫玛鲁将水晶扔进饿鬼罗窍虫巢中,示意荷莉离开。
    荷莉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杀死所有护教战士?”
    “你觉得我会在意这些小角色吗?”赫玛鲁反问道,“干掉他们,对我有多大的益处吗?”
    荷莉摇摇头。
    “所以我要做的事很简单,有敌人向我攻击,就击碎他。”赫玛鲁答道,“直到没人妨碍我为止。”
    荷莉轻轻叹了一口气。她虽然不喜,却没有再批评赫玛鲁。
    他们终究不是一类人。
    ……
    埃格雷和克玛特大战了一场。结果,以克玛特的退却告终。
    克玛特手下的野蛮人的确实力强大,他们的人数虽然少,攻坚破障的能力却很强,硬顶着埃格雷名下商会的反击冲杀上前,硬生生撕破了商会的防线,将商会拖入混战中。
    混战,商会的士兵远不如野蛮人和刺客组织。若不是埃格雷反应迅速,手下的士兵训练有素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集结和行军到达战场,只是这场战会是克玛特的全胜而告终。
    然而当埃格雷的士兵踏入战场时,克玛特就没有了反手之力。
    埃格雷很富有,他的士兵全都是从各地雇佣而来的职业战士,装备着精良的全套护甲和武器。头戴罩盔,身穿护胸甲,手持大盾和长枪的重步兵当先压上,后排的大量轻装士兵随时寻找机会从重步兵们的盾阵中冲出攻击,进可攻,退可守。队伍中,还有数量不少的射手进行援护射击。士兵们纪律森严,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既然放在边境部队中,也称得上是一支精锐。
    这样的精锐,数量还占了上风。当埃格雷的士兵们结成阵型缓慢推进的时候,克玛特果断的带着手下撤退了。
    双方互有死伤,克玛特的损失更大一些,但他成功的抢劫了埃格雷名下商会,带走他们刚刚采买到的珍珠,金沙和兽皮,并把来不及运走的部分付之一炬。
    这样的打击,埃格雷当然不会乖乖忍下来。在他看来,克玛特这样的对手,并不具备对等的地位,他完全有实力,从军事上和经济上摧毁克玛特的抵抗之心。
    但是埃格雷也没敢全力报复,毕竟,竞争者不止一人。埃格雷不想主动露出破绽。
    在埃格雷苦恼的时候,他发现,代表赫玛鲁的崔因格镇立商会,送来了礼物。
    以及混在礼物当中的一封信。
    这封信代表了赫玛鲁的意志,他愿意为埃格雷做点事,并要求了一个不算过份的报酬:崔因格镇出人替埃格雷“护送商队”,出卖武力换取粮食。
    
   

第143章 崔因格镇与图尔斯镇的恶性竞争
    030620:30:59143。第143章崔因格镇与图尔斯镇的恶性竞争
    护送商队是一个隐语,埃格雷和赫玛鲁都明白,那代表着赫玛鲁愿意帮埃格雷找克玛特的麻烦。
    埃格雷觉得这件事可行,因为他也有所耳闻,据说克玛特曾在西南地区吃过赫玛鲁的亏。至于粮食……领地位于蜜湖附近的布内克镇,周边有的是肥沃的土地和优良的灌溉,所以埃格雷手中有的是粮食,他只是在想要开一个怎样的价码才合适。
    商人逐利,埃格雷考虑良久,他觉得赫玛鲁应该相当缺粮,但又听说,赫玛鲁和几个子爵领主有了协议,互相通商交换领地内富余的粮食和药材、金沙等货物,这样说来,赫玛鲁的粮食危机不会太严重。所以,埃格雷打算以市价加三成的价格抵价,雇佣赫玛鲁的手下“护送商队”。
    所谓的“护送商队”,是由崔因格镇的士兵把埃格雷手下一队名义上是“商队”的队伍“护送”到图尔斯镇。如果克玛特阻拦的话,护送队就有了理由动手。而如果克玛特不阻拦的话……
    这只商队也会找机会闹点事,直到打起来为止。
    几天以后,赫玛鲁手下的部队在布内克镇的边缘与埃格雷的商队会合了。
    埃格雷的光辉之秤商会如约带来了二十余吨的粗粮,只要赫玛鲁做到他所允诺的,这批粗粮就会顺利送到崔因格。对付一个屡遭噩运的克玛特,赫玛鲁还是很有信心的。
    这一次,他派来的部队是新组建的,以平民为主加以训练而成的新军。因为作为一镇的领主,赫玛鲁并不适合掌握太多的部队,所以,他将其中一部分军队以商队护卫、打猎队之类的名义分了出去。这次来的这一支一百余人的步兵部队,就是“商会护卫”。
    他们还是新兵,自然在武技和军事技能上还有很多的不足,但同时,这群新兵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让赫玛鲁寄予厚望。于是,这一次强度不大的战斗,就是他们成长的契机。
    赫玛鲁打算再这么来上几次,把所有新兵都找机会拉出来到战场上走一圈,熟悉一下真正的杀场。
    一百多余步兵之中,也混有二十名狼蛛勇士,十名精锐轻骑,和荷莉训练的圣剑士。赫玛鲁还没有狂妄到全部用新兵去和克玛特挑战。
    这只是一场“冲突”,所以,赫玛鲁已经做好了计划。他的目的是打痛克玛特,让埃格雷消气,但并不是真正的把克玛特干掉。
    这样的事,还不用赫玛鲁亲自出马。指挥整个部队的是荷莉。作为圣教曾经的队长,荷莉有足够的能力指挥这样一支规模不大的部队,更何况,队伍中的二十名圣剑士,是荷莉一手带出来的。
    嗯,圣剑士的规模,也比原来扩大了。对于这一点,荷莉也有些奇怪,她不太明白明明自己并不算是赫玛鲁的亲信,为什么赫玛鲁总是让自己最优先挑选合适的人选,他就不怕自己培植私人势力吗?
    但不管怎么样,荷莉还是很敬业的。既然接受了这个任务,她便一丝不苟的执行下去。
    这时候,赫玛鲁在做什么?
    他在种田。
    大量的难民涌入为崔因格镇带来了大量的劳动力,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粮食问题不解决,赫玛鲁就不能真正享受到劳动力带来的利益,而要始终提心吊胆于这个巨大的定时炸弹。
    但崔因格镇并不是一个适合种植大麦的地方,这里的土地贫瘠气候偏冷不适合大麦生长,灌溉也很不方便。崔因格镇周围没有河流,居民的饮水只能靠镇上的两眼深井,而两口井水,显然不足以灌溉大片的农田。
    一直以来,赫玛鲁都在雇人将大湿地沼泽中的腐泥拉出来填埋土地用以改善土质,这么长的时间下来,他的确有了一片还算适宜种地的农田。但赫玛鲁并没有种植大麦,而是选择了一些在难民们看来相当奇怪的东西。
    在从崔因格镇到狮鬃山脉之间新开的荒地间,赫玛鲁种上了大量的稞麦。这种大麦的近亲更适合崔因格镇较为贫瘠气温偏低的地区。一年一熟,产量虽然比不上优质大麦,但胜在管理容易,一个农夫轻松就能种上一大片地。
    而除了稞麦,赫玛鲁也在镇子边缘种了一些红薯。这种东西比稞麦种植起来复杂一些,不过有足够的劳动力的话,红薯的经济价值远胜过稞麦。
    赫玛鲁还让难民中的老弱去养殖家禽家畜。牲畜与人不同,它们的食物更容易获取,一个未成年人或是老年人,都能从沼泽边缘采到大量的嫩草,稍作加工,就能作为饲料喂饱这些牲畜。崔因格镇上共有生猪三百口,耕牛五十头,鸡鸭数千,作为镇民们额外的收入和肉食来源。
    赫玛鲁的目标,是在一年内将这个数字翻倍。
    考虑到养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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