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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映秀十年事-第90章

小说: 映秀十年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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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是如何知晓我的身份?”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秘密是可以瞒住一世的。所以你的身份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

“还记得两年前的那一天吗?”刘名缓缓道:“那一天我在景阳门前监斩,斩的是先败于红石之手,后里通北丹草埠湖的大将袁青山,那天太阳出奇的好,易家喊了城东说书先生熊凉在天香楼说书,那掌声,那呦喝……当时钟淡言和不言……”说到这位英年早逝的老二,刘名的声音不期然顿了一下,“都在我身旁,而你却不在,后来才知道,头天夜里,我门师弋中欣弋大人要你去办一件事情,要你去请个木人,而这件事情你是交给了符言办的。”

何树言挣扎了一下,身上的麻绳捆的很紧。

刘名微微一笑道:“如今你我自然知道,当天要杀的人是那位映秀传人江一草,请的木人却是江一草的仆人阿愁。这件事情两位门师一直不敢告诉旁人,藏的死死的,直到归老宁州也没有告知朝廷。”

“所以当红石方面知道了江一草的身份,在边城开始联络他,这就引了我的怀疑,他的身份是被谁泄漏出去的?”刘名微笑道:“直到后来很凑巧的,我知道泄漏他身份的人,就是红石安插在按察院的奸细,也就是当年亲手办理此事的签事。”

他冷冷看着何树言:“也就是你。”

“不可能。”何树言有些失神地摇摇头,“这些事情你不可能知道,我只和泰焱大人一人联系。”

刘名忽然觉得自己说的似乎已经够多了,这些事情自然不是凑巧知道,而是泰焱在边城那队长破落宅子里告诉了江一草,而江一草又告诉了他。

泰焱信任江一草,江一草信任刘名,从而……刘名用此设局杀了泰焱。

真是一个笑话。

……

“你的家眷我会照看着,当然,若我也死了,我也就没辄了。”

刘名斟了杯酒递到何树言干枯的唇旁,小心喂他喝了,又夹了块白肉喂他吃了,才放下筷子走到门旁,“红石那面不要想了。疯三少挟群雄往京师来之日,便是太后密旨令北大营发兵之时,如今算来,红石郡里,必然已是杀声震天,血流成河。而疯三少离了根基,单影独吊于京师,也弄不出什么大动静来。”

“红石之名,便要除了。”

说完这句话,刘名推门而出,看着扑面而来的夕阳血光,只觉胸口一热,气息一窒。他觉得头有些晕眩,仍勉力吩咐道:“淡言陪你大哥吃好喝好。”

当天晚上他没有进宫,宫里的人也没有口头上的责诫,因为他病了。高烧的刘名躺在丰儿柔软的怀里,滚烫的额头灼着女人的心窝,嘴里不时轻声唤着的梦话骇着女人的心神。

“树言,做鬼……比做人好……你说是吧?……不言啊……我不该让你回的……我错了……阿草,你要开始杀人了吧?……杀,杀……我杀人……不好看……不……不漂亮,西哥只会……这种……委琐的杀人法子……你看……不下去了吧?……你杀吧,我就等着你……等着你开杀戒……破刀……你忍心怪我吗?……老子今天也亲手杀人了……”

“我今天也杀人了……第一次杀……感觉不好……很不好……”

烧糊涂了的刘大堂官在自己的女人怀中下意识地摇着头,眼角的泪水像小孩子的鼻涕一样糊在女人胸襟的衣裳上。

※※※

〖注:

我的感觉也不好,很不好,我从来不畏惧生存的压力,我只畏惧生命本身。这半年来都在谋生,所以不觉得累,但稍有闲便想着生死这人生关口,总在想着我这三十年岁月,有什么是仅仅属于我,又足以让我真切感觉自己生命没有抛洒的印迹?我没有子女,纵有,子女也是独立的个体,所以我有些欣喜地发现,我还有映秀,而且映秀不会说话,抱着子女,子女可能还会嫌我身上的烟味,可映秀不会,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发现。如今对于我而言,写映秀是自己在享受着,只可惜中年人,享受的时间总是极少的。不过正因为是享受,所以我会坚持着我的写法了,或许有些煽,或许有些作,或许有些假,或许不是最好的,无所谓,至少我是喜欢这样面貌的映秀的,自然,更希望各位看倌也能喜欢,还是那句重复了很多次的老话,这故事不要等,有闲看一眼便成,莫在这故事上费什么时间去等,生命里值得等的东西太多了,这故事也就是我的闺女儿,诸位街上见着的女娃,我要养着她,诸位就不必费神咯。

来,打个笑脸吧,因为发现了写东西的乐趣了,而且在从头看过后,很有些骄傲地发现,我写的东西,还真是不赖哩:P

厚脸皮的老鼠敬上。〗

作品相关

映秀自述

映秀十年事,是俺的女儿。

只可惜写文之始,却是起于恶趣。只因当年在爬爬里潜的实在有些久了,有些受不了深渊的压力,便想着浮上水面吐个泡泡。除此这外,还有一个极难出口的原因,便是很喜欢看论坛上那长长的帖子里密密的字所带给发贴人的快感——于是将很多年前自己心中瞎想的一个故事,舍了它的具体历史背景,加了些当时流行的什么大魔神王之类的流行词汇,一夜匆匆而就,编三国,逞恶趣,凑了万余字丢在原创——便是如今映秀的序章。

然后便乐滋滋地等着入库,只是当时并不知道入库是需要申请的,是需要五章以上的,自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好几天没有下文。于是又丢到幻剑,结果仍是如此。

并不灰心,只是觉得自己有些好笑,怎么又动了打字的念头了。

如此一丢便是数月。

数月之后,小泻已不再是潜水的小泻了,已经是爬爬上腰缠万贯的富翁了,成日周游于北洋诸地,见着那些人可爱模样,不知怎地又动了提笔的心思。这次动笔已非菜鸟,自然知道捷径之所在,将数月前的那些文字分作了五章,然后老老实实地写上申请入库的字样。只是考虑到那些文字实在有些滑脱不堪,所以弄了一个说书人,以他的口吻道了出来。小冷经常笑骂我为老鼠,又常在北洋那处厮混,所以作者的名字干脆叫北洋鼠。

就此事初初观之,也能知道我对此事其实并无太多的认真,仍是玩乐成分居多,就如第一章中春风笑语纳财那节其实并无太多必要,只是当时写着写着忽地就想起此事来了。

那是从何时开始认真起来的呢?如此往前想着,其实从第一章开始就认真起来了。因为是有故事的,所以要写故事就要想想结构方面的问题,也就不能再像最初那般任指尖如鸡啄米一般毫无意识地在键盘上胡乱打着,所以觉得写的有些辛苦。人皆如此,只有一件事情让你累着了,乏着了,你才会觉得这是件极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

我也是如此。

从第一个夜晚的四千字开始,就觉得有些厌了,因而当打完之后续到原贴后面,发现密密麻麻地有好长一截,真的有些感叹于自己的伟大,笑。

后来入了库,然后找绛雪要了书库的权限,开始自己一面写一面贴之后,更是给自己强压了许多的压力。因为虽然以前从没有在网上贴过文,但毕竟各种经验都是相通的,知道起始这一段最为难熬。于是叼着烟,啜着茶,作田横义士模样,于聊天之后,深夜之中,写上几千字,放入库中,便有若完成了一天的工作,长叹一口气,睡去……好象不大可能,还要接着聊……写文之事,当时除了那位正在学西班牙语的小女生,不曾有别的人知道,于是有一种小时偷吃蛋糕般的快乐,偷偷地写着,偷偷地贴着,偷偷地自我欣赏着,并且一日欣赏三遍,呵呵。

写作不外乎娱人娱己,这一个阶段,我主要是冲着后者去的。

※※※

再后来,阿愁来了,我就有些怕了。

其实那时与阿愁算不上认识,哪怕时至今日,二人也难称熟络无间。是以以她为书中女主人公,在别人眼中,本就是件极奇怪的事情。只有我自己清楚,全是因为这小女子是我在爬爬认识的第一人,还不是在坛子里,那是在红猪的书评区淡淡说过两句,六七月间的事情。

因为是菜鸟,所以很想看看这女子行事究竟是什么模样,这才一头扎进了大陆。潜水围观良久,却发现此人似乎颇不喜抛头露面,只有多情一处存着些极清新的诗词小曲随笔之类。

不大会和这种性情的女子搭腔,更不像如今这般油嘴滑舌。好不容易想了一招,好象是一位叫冥河的朋友在资料区发了一个关于酒的资料,我假意询他可有酒令方面的资料,第二日便有回音。然后便借此之事,向阿愁发去了短信,大肆表扬了他一番,言道望资料区版主予以奖励之类的废话……本以为能搭通天地线,谁知音信一去沓然……痛哉。

有些不忿,写映秀之始,便将她安排做了女主角,让她一面杀人,一面做饭……忙死她。心中也隐隐有些盼望,想着若映秀能为人所知,只怕她倒会来找我吧?摇头中……果然是猥琐男的心思啊。

不期死冷在北洋发贴后,阿愁果然来了,淡淡丢下句什么马甲多多什么多多之类的话,便转身而走,留下我一脸愕然,满脸紧张。

为何害怕?因为青梅一炉火,乃至以后的松落子,琴乱弹,都是这女子辞句,我未经她的同意便用了,很是怕被痛斥一通,此为一惧;知道阿愁看书多,眼界高,生怕她会因映秀顽劣之文用上了她的大名而生出恚意来,此二惧;更怕她会自这些蛛丝马迹里寻出些我皮袍下的小来,此三惧。

不过也有好处,因为知道她在看,而当时一直以为她是所谓高人(偷笑……),写的自然格外认真些,而且因为发现她那时一般是在上午来爬爬,所以都是赶在八点钟之前更新一章,看看她有什么意见没。

……

晕死,好象走题了。

嘿嘿,另说一件事情蛮好笑的,有一次阿愁在语聊唱歌,那时候爬上蛮多朋友都知道我在写映秀了,于是本来是漆黑无人的Q上,忽然一下子众多头像狂闪不停,消息蹦的俺的Q差点挂了。

老老实实地按序点开,然后发现都是一行字:“快来语聊,阿愁在唱歌儿。”

抓狂!!!他们根本不知道我和这小女子当时根本就还没说过什么话。

※※※

嗯,回到正题。

映秀错字多,已经成了一大特色了,对于我这执笔人来说,是有极好的催汗治感冒作用的。

但这事情说良心话,有一大半责任,要放在某人身上。因为那些夜晚叫一个累啊,要赶着打字,打完后吃早饭,然后赶着回来,陪某人嘻嘻哈哈,根本就没有时间看第二遍,就要丢到书库里面。

汗……这是在推卸责任,我承认。

前面提到后来的写作态度还是比较认真的,更前面甚至讲过我是将此文当作自己女儿看待的,自然也很想抽出些时间为映秀打扮打扮,只是天生懒惰,总提不起那兴致来。只是这对于读者而言,却是极大的不负责任,所以在此道歉。

※※※

先前说道,映秀一文,始于恶趣,后为娱己,再后却是成了一种夜晚排遣时辰的良好习惯。可当字数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之后,问题出现了,开始有些膨胀……此等膨胀倒并非有多少人叫好助阵,实际上到今天为止,这也只是一本隐于一隅的小玩意儿……但仍然膨胀,因为有古狗,而我很爱用古狗,所以查到了些对映秀赞扬的片言只语。

膨胀的结果,便是开始关注点击和推荐。

自然便想到了广告。

可惜俺确实在这些夜晚中,对映秀生出几分亲生女儿的感觉来了,自然不肯随便插根草标,四处换着马甲叫嚷:“好书啊……”

但一点虚荣之心总是难以尽抛,加之一向是在各大网站的评区潜水,于是也动过请人写评的念头,但后来一想到自己的毛燥,小心眼,虚荣心又强,若评者以为我此文颇佳,我当然高兴,若评者稍稍点出文中随处可见的粗劣不堪处,我虽然心服,只怕心中也不舒服……没办法,性情问题。加之看多了写手与评者之间的论战,某咬的郁闷,某人的摧花辣笔,心想这又何苦?只得怏怏作罢。

但朋友不在此限,于是逼着阿愁写评,还曾想过要逼春风写一篇才好,不过那小丫太过厉害,所以不敢像对阿愁那般,十二道金牌从上海追到成都……

再简单说一下阿愁的评的问题,其实大部分具体的回复,在新年时已经草草说了,这处也就不再重复。

只是对她表示一下同情,看着那小狗体的评论,我都能感受到她的无奈,嘿嘿,指定作文,强制要求,果然是极让人伤神的事情。想到此间,不由要为评论团的朋友月复一月的类似工作掬一把同情之泪啊。

……

※※※

说了半天废话,总得稍稍讲讲文章本身吧。

首先要说明的是,映秀绝对不是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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