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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爱城市猎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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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圆不是她的错,只怪哥哥英俊、挺拔得太超过,
害她这小妹好似成了“帅哥”的衬托,
甚至“好康的”也不“逗相报”,
明知偶像“犽羽獠”住隔壁却没人跟她说,
等她跌得鼻青脸肿、一身是痛,
才莫名换取第一次“昏天暗地”的邂逅,
从此,他这大名鼎鼎的“神鹰”活像小偷,
总是故意来无影、去无踪,生怕光被她看个够……







戏说馥梅 郁樊

由於某种原因,这次的序,就由我这天才帅哥来代打了?

没人比我更了解馥梅了,趁著这次难得的机会,馥梅又不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监视著,再加上很多读者都一直要求馥梅介绍一下自己,现在就由我来出卖出卖她吧!

本名:加个姓氏念起来就一样了。(你问姓啥?自己猜吧!)

性别:当然是母的。(没人以为是公的吧!)

星座:天蝎座

血型:A、AB、O。(这三种之外的那一种。)

生日:十一月六日。(馥梅不过生日的,所以不用送礼。当然啦!若有人硬要送的话,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啦!)

兴趣:看小说、漫画、沉思(其实是发呆)、听古典音乐、钢琴演奏。

嗜好:写小说、淋雨。(特别吧!)

抱负:赚大钱、书迷满天下。(这两点好像有点关联?)

梦想:开一家大型连锁小说漫画店。(这是馥梅高中时就存在的梦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可以看小说看个痛快。)

个性:迷糊、健忘、少根筋、没大脑、爱哭、爱耍赖、爱撒娇、懒惰、没耐性、还是个大路疑。。(自家隔壁条路叫啥名字都不知道,台北市跑了几百趟还是一样迷路,连东西南北都搞不清楚。)

差不多出卖光了吧!啊!漏了一点。馥梅很喜欢各类诗词,古今中外,只要她看来意境觉得不错的,她都照单全收。最近她迷上了以「死亡」为主题的诗词。像这首Christina Rosett所写的「歌」:

当我死了,亲爱的,

不要为我唱哀曲,

也不必在墓前植玫瑰,

亦无须柏树来荫覆;

由草儿青青长在上头,

承受著秋露和春雨。

要是你愿意,就记得,

要是你愿意,就忘去。

我将感觉不到雨露,

我将看不到荫影,

我将听不见夜莺,

唱著像是哀吟的歌声。

在那幽冥中我入了梦,

那薄光不明也不灭;

也许,我还记得,

也许,我忘去了一切。

还有,前几天寄了一本张小娴的书给她,她看了其中一篇「比烟花永恒」后,竟然交代说,如果她死了,就用她的骨灰代替细沙,放在沙漏里,让它慢慢从一边流到另一边,永恒的流动吧!

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

呵呵……这篇序最好是不要被她看到,要不然啊!等她回来我准吃不完兜著走。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这种出卖程度若还不满意,没关系,下次我再继续努力。可预见的,下次还是我出现在这里!

你问馥梅哪儿去了?哈!她啊!被我一脚踢到地球的另一端去了,你们要等她再出现在这里,就要有点耐心了!

好了,翻开下一页,看书了,咱们下回聊喽! 









「啊……」一声长长的尖叫自彭家老旧公寓的顶楼里传了出来。

砰!锵!两声巨响随著尖叫声之后,由卧室和厨房传出来。

彭勋因尖叫声而被吓得从上铺跌下来,抚著痛得差点开花的屁股,无奈的白眼一翻,仰天长叹。

彭珣看著地上的炒菜锅,和散落一地的美味菜肴,好……好可惜喔!只差一步,就差一步而已啊!唉!下次动作得快一点才行。他小心的将地上的「油焖香冬」一块一块的捡起来,排列在盘子里,反正地板干净得很;反正彭家的家规就是「勤俭」这两个字;反正又没人看见;最、最、最重要的……这冬瓜也只有那「罪魁祸首」彭珏才爱吃。嘻……

「阿珣!小妹又怎么了?」彭勋抚著屁股,走出房间站在厨房门口,无奈的问。

彭珣暗地里吐吐舌,幸好大哥没有看见他「勤俭」的行为,那盘「油焖香冬」已让他早一步放在桌上了。

「大哥,别理她,阿珏的周期性又精神病发作了,昨天和今早,老余已经打了好几通电话来问候了,」彭珣不在意的挥挥手,转身再去准备下一道菜。

「啊?又月底了?!早知道昨晚就和陈哥换班,帮他代班还有钱赚,真是失算。」彭勋晃回客厅,半躺进那快要寿终正寝的沙发椅上。

这间公寓只有两房两厅一卫,是他们的父母惟一留下来的遗产,兄妹三人就住在一起。

老大彭勋,是个警官,现年二十八岁,身高一八二,体格因多年来的训练,变得……啧啧,令人垂涎啊!再配上他那英俊冷漠的五官,难怪常被派去星期五餐厅当牛郎做卧底。这也是他胸口永远的痛啊!难道一个人长得英姿勃发、气宇轩昂也是一种错?

老二彭珣,是一家素食餐厅的主厨,现年二十六岁,身高一七八,体格瘦削斯文,俊朗的五官刻画出温文儒雅的气质,虽没有彭勋那股夺人的气势,完全是一副书生模样,但偶尔在他那温和的星眸一闪而过的精锐眼神,证明他并非如外表般的斯文。而不认识他的人,光看他的外表,是绝对猜不到他的职业竟是厨师。

老三彭珏,只有一首歌能形容,就是「圆圆的,圆圆的,月亮的脸……」虽然她的五官脸蛋算是还能看,但是她的身材……唉!不提也罢。虽然彭家老大、老二常常安慰她,说她的身材比例很好,是个标准的葫芦形,但她清楚得很,就算如此,那也是个超大型的葫芦。她以前是会在乎,不过,这两三年来,她已处之泰然,不再在意自己与兄长的不同。

彭家三兄妹都有一份很好的收入,熟识他们的老朋友常会疑惑的问他们,为何不换一间较大的房子?他们明明有这种能力的呀!但,他们都只是微笑不语。

只因这房子是父母遗留下来的,里头有他们对父母的思念和他们点点滴滴的成长回忆,他们不想遗忘,也不愿割舍。要他们搬离,除非兄妹各自成家才有可能了。

「大哥,先吃饭吧!」彭珣弄好饭菜,走到客厅叫彭勋吃饭。

「小妹呢?不等她吗?」彭勋站起来往厨房走去,却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停下来问。

「别等她了,她正在发病中,等一下我再送进去给她。」彭珣温和的笑说。

「小妹也真是奇怪,平常不认真赶稿,一定要等到月底老余催三请四之后才发神经似的没日没夜的赶,遇到灵感失踪就来声尖叫,真教人受不了。」彭勋望向彭珏的房门口,无奈又带点宠爱的摇头。

他们都知道小妹的自卑情结,她认为自己长得一点都不像他们,甚至有一段时间还怀疑自己不是他们的亲妹妹。

唉!其实他们一点都不认为她长得丑,他们觉得她长得很可爱啊!圆圆润润的,人见人爱。圆圆的苹果脸上,有对圆而亮的大眼,秀气俏挺的鼻子,丰润的红唇,怎么看就怎么惹人爱,她的身材很丰满,和时下流行的瘦骨嶙峋、营养不良的模样不同,但是他们并不觉得她胖呀!

可是她就是觉得自己其貌不扬,这都得怪那些她求学阶段的好同学和好朋友,尤其是利用她来接近他们兄弟的多嘴女人,从来不曾想过她们无意间(或有意)说出来的话,对身为她们「好同学」的她造成多大的伤害……说什么她为什么和两个哥哥长得完全不像!她父母偏心,把她生成这个模样!她是不是彭家的养女?她的哥哥们走在路上会不会不认她?

各种幼稚、荒唐、无知、令人生气的话从她们嘴里不断的吐出来,该死的她们!

自从那次彭勋气得拿枪将她们赶出门,并且威胁她们不准再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后,小妹就似乎变了一个人似的,好像不再对自己的外貌耿耿於怀了,他真希望她是真的释怀了才好。

「哇!好香、好香、好香!我的肚子饿死了!」彭珏突然打开房门,闻香而来。

「咦!阿珏,你出关了?」彭珣仍然温和的笑著,起身帮她添了一碗饭递给她。

彭珏胡乱的点点头,狼吞虎咽的扫著桌上的美食。

「吃慢一点,又没人和你抢。」彭勋宠爱的看著她,叮咛著。

彭珏直到肚子差不多有七分饱之后,才缓下速度。「哥!老余有没有又打电话来?」她问他们。

「当然有,昨晚半夜十二点半一通、三点四十分一通,早上六点十分一通、八点一通、九点一通、十点一通,刚刚十一点一通,现在差三分十二点,可能待会儿又会来一通。」彭珣仍是一号表情,温和的笑著。

「奇怪,我怎么都没听到电话声?」彭勋疑惑的问。

「电话铃声我把它转小了,怕吵了你们。」彭珣说道。

「勋哥,我们换个电话号码吧!」彭珏思考了三秒钟,决定道。

「你想害老余急得心脏病发作吗?」彭勋送了一个白眼给小妹。

「喔!对喔!」彭珏可爱的抓抓头,俏皮的吐吐舌。

「铃……铃……」电话铃声又响起,三兄妹默契十足的看一眼墙上的时钟,十二点整。

相视一笑,彭珣淡道:「自己去接吧!记住,别再捉弄老余了,他负责你的稿子已经很可怜了。」

「知道啦!」彭珏做了个鬼脸,放下碗筷,起身到客厅接电话。

「喂?老余啊……好了、好了,你可以过来拿了……什么?!要我送去?你吃错药啦……我不……我才不管你的死活咧,要我送去干脆让我封笔算了。少来了,我的心是黑的!没错,我的良心早八百年前就失踪了,我还四处寻找过,但没找到,最后干脆登报作废了……什么?!你老婆要生了?那你为什么不早说?笑?有什么好笑的,谁规定女人四十三岁不能生孩子的,这代表你老当益壮啊!谁敢笑,我替你好好的揍他一顿……」

「好啦、好啦!看在余嫂生孩子的份上,我会想办法把稿子送到的啦,你好好替余嫂加油吧!嘿嘿!老余,你也有五十一岁了吧!这算不算是老来得子啊?我才不是笑你呢,我是在恭喜你……」

「好啦,我一定会送去的,放心好了。我知道、我知道,别那么婆婆妈妈行不行?就跟你说我一定会送去的啦……好……好……拜拜!」

彭珏挂上电话,嘴角的笑意愈来愈明显,坐回餐桌上继续吃饭,

「怎么从没听说余嫂怀孕了?」彭珣好奇的问。

「嘻嘻……他觉得丢脸,年纪一大把还不小心让余嫂怀了孕,出版社没一个人知道,他保密得很,要不是不得已,刚刚也不会告诉我。」彭珏笑嘻嘻的说。

「难怪,这六、七个月没见过余嫂一面。」彭勋了解的点点头,转问彭珏,「阿珏,那你等一下要怎么去?需要我送你吗?」

「不用了,我骑机车就行了。」

「好吧!记得戴安全帽,否则不准骑车,还要……」彭勋叮咛著。

「还要罚五百块钱!知道了啦!『警察仔』。」彭珏用闽南语戏称大哥的职业。

「哼!那是很久以前的职位了,我现在可是你口中那些『警察仔』的长官,是大队长,了解吗?」

「Yes,Sir。」彭珏俏皮的回个举手礼,大声的应道。随后又开玩笑的说:「勋哥,你为什么不辞了这工作,投入我的偶像的工作行列?很刺激的哦!」

「你的偶像?!又是城市猎人!你要我去当杀手?」彭勋惊讶的问。

「他才不是那种不入流的杀手,他可是顶顶大名的城市猎人,是社会败类的清道夫,是伟大的,而且……」

「而且啊,他只是个漫画人物,现实中不会有这种人的。」彭珣打断小妹疑迷的叙述,真搞不懂她,只不过是个画出来的人物,也值得她迷恋到这种地步。

「难说。」意外的,反驳的人并不是彭珏,而是彭勋。

彭珣眼中光芒快速的一闪,嘴角漾起一抹高深莫测的笑,但并没多说什么?

「什么意思?」反倒是彭珏好奇的问。她当然知道漫画人物不会成真,而她之所以迷上城市猎人这部漫画,并不是因为男主角犽羽獠那神乎其技的枪法和头脑,而是他对阿香那似有若无、似深情似无情的感情。

「没什么,只是认为世界几十亿人口,难保不会出现一个神似城市猎人的人。」彭勋避重就轻的答。他知道小妹那几近病态的迷恋,他才不会自讨苦吃的告诉她,两天前他的身边就出现了一个城市猎人,名为史尔杰·罗兹,由美国调派来协助办案,也是他的拍档……暂时的。

见到史尔杰·罗兹的第一眼,彭勋可说是吓了一大跳,因为他除了金发蓝眼之外,几乎长得和那名漫画人物犽羽疗一个模样。而昨天在练习场目睹了他的枪法后,彭勋更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让小妹见到他。因为这个史尔杰·罗兹就是现实社会里的城市猎人,而小妹一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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