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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无处容婚-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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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还是很不情愿戴T,还想要尝试各种各样奇怪的行为,有时候我不禁认为L是一个有洁癖的“性情中人”,不愿意接受不够安全的ISO9000服务,找个同样有探索精神的情人来满足一切好奇心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我一个眼神就能让他闭嘴:除非我想,否则休想。
  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人与人最基本的相处之道,就是相互尊重,即便是在床上,即便是情人。
  但其实我满享受L的探索精神的……那次过后,我竟然有点怀念他打我pp时忘情的姿态,看到他陶醉的神情我也很受感染似的。

☆、十四

  我和L极少一起出席公共场所,因为他十分谨慎。难得一起吃顿饭,地段偏远,我张望了一下确认四下里没有相熟的面孔,便上前大着胆子牵起他的手,羞涩地依偎上去。L心里笑话我的小女生情结,然而顺势便搂住了我的腰,趾高气昂地配合我的表演。他个子很高,和我的身高差难得的般配。我们神采奕奕地步入门厅,像一对精雕细琢的明星情侣,令门童和过客投来羡慕的目光。
  Rihanna《Diamonds》里的歌词,用来形容我和L再合适不过。此时此刻,在对方眼里熠熠生辉,全世界为之失色,不在乎天长地久。
  趁没人注意,L的手滑落到我的臀部,我吓得往旁边一蹦,回头看见他的招牌式坏笑:“喂,人家很单纯的好不好?”“公共场合,能不能别那么嚣张……”
  第五次见面,比预定的时间提早了两天。
  原因是我被忽然安排了出差,这样的话再见面就得等两周之后。我接到通知后立即打电话问L:“你今晚有没有空?”语气里带着焦急。
  得知原因后,L说:“我安排一下,你等我电话。”
  当晚见面时,下起了暴雨。我虽然打了伞,坐进L车里的时候还是浑身湿淋淋的。车内放着没有歌词的音乐,雨刮器沉闷作响,我们缓慢地行驶在映照着橘色街灯的快速路上,周围包裹着隐约的雨声。
  什么也看不真切,窗外蒙着一层水雾,车内氤氲暧昧。
  我们都没有说话,但彼此的心是相通的:想见对方,想得焦躁。L把车停在路边,抱着我的头就开始亲吻。我积极地回应着,模糊中低声呢喃着:“我觉得我是不是疯了。”“什么?”
  我不再答话。他明白了,吻得更热烈。
  这一刻时光凝固。我的眼泪在眼眶里盘旋,我几乎能听见他心里的声音:谢谢你爱我。尽管我没有说。
  一个完美的情人除了性情温和、聪明、拎得清之外,还要有趣。这种有趣并不是刻意而为之,而是要能与对象自然匹配。简言之就是红颜知己与和谐炮友的无缝结合,这也是所有男人的梦想。
  作为情人而言,我和L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欣赏互补,沟通高效,性趣和谐,轻松而愉快,偶有争执也无伤大雅。他臭屁自负,我稀里糊涂,在外出安排方面什么都听他的,乐得省事;随便聊聊天都有笑点,觉得对方太可爱,而且特别有话聊;从不为细枝末节争吵:男人成熟一点还是好很多,以前我谈恋爱时常常为了晚饭到底吃什么跟小男友怄气;肌肤相亲时刻,更是堪称完美,彼此征服的成就感深入骨髓。连他自己都说:“从没有过素质这么高的关系。”
  实际上我和L的相互了解程度甚至不如我和朋友D,但相处起来竟毫无负担,以自身最柔软的一面示人,一见如故。虽然起初人人都伪装完美来握手相识,但握手的那一刹总有人心中有电流划过,仿佛一眼千年,臭味相投的强烈吸引之余,还能看到对方的一切软肋并康慨爱怜地接纳。这就是知己与朋友的差异。
  我知道所有富于激情的关系都会日趋平静。我和L的关系很难因突然决裂而中断,因为我们已经过了互相猜忌的不确定阶段,好聚好散也许是最大的可能。
  但是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
  我认识的人之中,对L的评价毁誉参半。在生活和事业上他都是一个有局限性的人,我想主要还是因为他的格局,显得狭隘。他并不是自私,但同样也不博爱。
  我喜欢他,是在我认识了他的弱点之后。过去我从来不评价我的上司,因为我知道他能胜任必然有他的过人之处,无论他有多明显的缺陷。但现在他是我的情人,我可以很平静地看待他。
  忽然我反转了对他的印象:也许他并非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但他是一个还算好的情人。
  原先是我最愤恨与之滚床单,如今却变被动为主动。销魂蚀骨般的炽烈,各种尝试、爱抚和心动。纯粹不沾染一点其他的,男女之爱。我沉醉于每个微小的细节,以及他为我所做的每一个改变。
  清凉的夜。
  L开车时有工作电话打进来,他在教训人,语气不悦。
  我静候他通话结束,然后抚摸着他的鬓角:“最近很累吧?”
  他点点头,没说话,只是用右手握住了我的手。
  到了酒店,我先去洗澡,他在外面接电话。
  忽然我听见他在压低声音喝斥什么,跟教训下属的口气完全不一样,我吓得关上水阀。
  “你就不能带你妈先回去?你舅都病成那样了。”
  家庭电话。空气瞬间沉寂了下去。
  “嗯,知道了,我下周回去。”L低声说,稍显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脾气真大呢。
  我继续默默冲水,过了几分钟他也进来了,从后面抱住我。
  “嗳……”
  我不一会儿就连莲蓬头都抓不稳了,关了水把它放到地上。L又轻轻拽起它,打开水阀,轻柔地帮我冲洗着脊背。
  我转过身去看他。
  我一直羞涩于在光线明亮的地方与L正面相对,马上就低下了头。L用手托起我的下巴,看了我一眼,然后深深地吻下去。L的吻总是很强硬,吻得我透不过气,但是我很喜欢。
  细碎的白色泡沫在L胸前拉出起伏的线条,酷似吴彦祖的欧莱雅广告。
  我不知道自己在L眼里是什么样子。
  他把脸埋在我的肩上,我轻轻抚摸着他的后脑勺。这一刻我是他逃避烦恼生活的唯一港湾。
  有时我也能理解那种公司和家都不想回的感觉。
  还好有你。

☆、十五

  我在日历上画圈圈:这是和L的第五次。 每次分开才两天就如隔三秋般想再见,他也很想要,几乎每周都设法见面。
  据称男女欢爱十五次之后激情就会逐渐减退,假使那便是结束之日——我边画圈圈边想,如果一月一次的话,我和L到厌倦彼此还有十个月的时间。但现在我们的频率太高了,根本撑不到十个月:如果双方不出差,恨不得一周见两次,这中间还有若干次未得逞的没算。
  有一次是在L的办公室。
  我要搭晚班的飞机出差,走之前路过L的公司,他说他在上面等我。公司前台已经下班,L悄悄出来帮我开了门禁。仍有不少部门亮着灯,我们一前一后避开加班的人们,然后他锁上了他办公室的门。
  这是我第一次参观L的办公室,独立在门廊尽头,很大,还有个观景阳台,落地窗外是这座城市璀璨的夜景。
  他猛地将我推倚在窗玻璃上。
  “昨天不是刚……”我讶异地问。
  “可我还是想,”L亲吻着我的后脖颈,“要半个月见不到你了。”
  他的手摩挲着我的背部,忽然间响起敲门声。
  我俩都屏息凝神。
  “L总您还在吗?”是一个男声。
  L伏在我耳边悄声说:“部门经理来送报告。”
  “那我怎么办!”我急切地低声问道。
  他把我拉到阳台上,然后拉上落地窗帘。
  我躲在深红色的绒布后面,听见门开了,他们在交谈,心都快跳出来了。
  当然L很快打发他走人了。
  窗帘被拽开那一刻,L坏笑着看着我的窘样,我冲他竖起中指,飞也似地逃了。
  我以为情人之间只需要在见面时温存。所以我生病或倒霉的时候从来不向L诉说或抱怨。那天飞机晚点很多,我在凌晨一点接到L的电话:“查到你的飞机延误了,现在怎样,还没起飞?”我吃惊地压低嗓子问:“你还没回去吗?你现在在哪儿?”他说:“刚从家里出来买点东西。”“这么晚了买什么?”“买下次跟你用的装备。”“去死!没正经。”
  “多穿点,别着凉了。”
  “哦。”
  停顿片刻不知讲什么好。
  “好那就这样吧。”L有点气鼓鼓地挂了电话。
  L永远不会甜言蜜语讨女孩子开心,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追到他太太的。
  我也是个慢性子,这会儿才想起来偷偷对着手机给他一个吻。
  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小感动吧。
  在讲述D和S的事情前,我再插一段这个时期对L的感觉。
  L是这部故事的主线,牵引着我不知走到了哪个神秘花园,但有时候我对他也会产生厌恶感。
  是的,就是前一分钟还想得要死,后一分钟就忽然觉得恶心厌烦。
  如果L是一个适婚的男人,我估计我也未必选他当老公。对他的性情等各项弱点,我只不过是因为和他是情人关系才予以不计较的包容。就像你租来一个房子,要求地段好就不要要求小区环境幽静了,要求配家私就不要嫌租金略贵了——这跟买房子又不同,买房子你得精挑细选,争取各方面都称心如意的完美。
  女人有的时候也可以很理智。
  我想我也总有一天会厌倦L,就像他电话那头对他一肚子怨气的太太。了解得更深入,获得的正负面信息都越多,然而作为不能朝夕相处的情人,能够转化成亲情的正面信息必然比不上促使疏远分手的负面信息多,所以情人跟妻子永远没有可比性,愿赌服输是大势所趋。这一点我欣然接受,所以我从来不会嫉妒L的太太。但如果L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我是会跟他一刀两断的,这牵扯到自尊心的问题。
  我对L的莫名厌烦,有时候是因为他阴晴不定的脾气、捉摸不定的习性,但更多的时候是因为我对我们不耻关系的痛恶——在我身体冷静的时候,就觉得这样动物性的关系没啥意思,一切的爱慕和体贴铺垫,都是为了床上那一晌贪欢。
  我想可能有时候L也会嫌我烦人。
  可是这个阶段,动物本能支配一切,双方都欲罢不能。所以过了一会儿,我又开始想见L的热度了,想念他为了跟我上床而变得温存的模样。我何尝不是为与之共度良宵而装出贤良淑德的小样儿来?在这个阶段,心知肚明要相互讨好才行,我俩彼此彼此。我猜L是情圣,此类经验自然无比老道;而我则是……呃,名师出高徒?
  相比L,单身时期的钻石王老五S才是货真价实的情圣,而且有恃无恐。我们大家都知道他的女朋友换得跟走马灯似的,但最后结婚的这个我们从未得知太多信息。
  S这个人,单从长相方面来说,和L不分仲伯。但气质方面两人就天壤之别了,我喜欢L这样无理取闹的臭屁型的,而更多的mm认为我是脑子进水——她们都更痴迷与S的绕指柔情。S是另一种风格的美男子,若说L是闷骚那他就是风流倜傥,随便能给你吟诗作赋的那种才子。
  S非常会琢磨女人的心思,且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把式,总会让你觉得自然如行云流水,又十分舒适惬意。S是那种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这种天赋好像与生俱来,随便一句话或一个眼神,从前台到老板娘都笑逐颜开。但谁也没见过他的真心长什么样。
  也许除了我。
  其实我也不敢这么说,因为我从没给过他机会。
  自从他胜任总监后,我就很少跟他因公见面了,吃过寥寥几次饭,也都是他主动邀请,中规中矩中结束。在男女交往方面,新婚期的S似乎变得低调了很多,我们再也没听见过花边新闻。
  所以当我出差时巧遇他,又受邀一起吃晚饭时,我也没有多想。
  他挺兴奋地跟我聊天,身体似乎也刻意比礼节性用餐时靠得更近一些。
  “好久不见你了,越发漂亮了啊。”S笑着客套。
  我心想,L就打死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他为我布菜,给我倒茶,吃到一半还主动夹了一筷子肉到我碗里来:“你是不是肠胃吸收有问题,怎么干吃不胖。”
  我客气地欠身道:“谢谢谢谢,自己来,自己来。”
  转念想到,在外人眼里S的举动挺暧昧的了,更何况他现在级别比我高得多。除了跟L在一起吃饭,这样的“优待”总让我感觉别扭。
  无法否认的是,S也变得更帅了。
  金钱和权利,从来是男人最好的化妆品。
  如果在过去,当他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或许我还会装模做样地扮无辜。但是今天,我的脸刷地就白了,我触电般地抽回了手,“不能做什么对不起L的事”这样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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