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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前夜-第2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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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门被撞烂,从门外一跃而入的,是一只血肉模糊的人形生物,它保持着60%的人类外部特征,有头部,有四肢,既不显得特别的巨大,也没有浑身长出变异的器官。它的身上甚至还穿着已经只剩下一些布片的衣服,如果不是在撞击中把自己弄得血肉模糊,它其实比丧尸看起来更像人类。

不过,和它的外形并不相称的是,当它从铁门上的破洞跳进房内的时候,它是四肢着地的,它的手脚保持了很完美的平衡,当它着地后弹出一只手攻击黑暗中的目标的时候,它那只手骤然增长了几倍,没有五指的手掌没有皮肉,只有一种鳞片似的附着物,看上去像一把质地特殊的剑,锋利而坚硬。

在一片碎石纷飞的响声中,那只角质的触手直接刺穿了用装修材料堆积起来的内墙。这不是一般的办公区,这是财务公司的保险库,虽然同样是装修材料堆积的内墙,但是比起一般的写字楼来,这道墙可要厚实得多了。只是在这只角质触手面前,这样的内墙就只是浮云。

就在这个人形生物很暴戾的不断刺穿内墙的同时,又有两只相似的人形生物跳了进来。比起前面那一只来,后面两只就要干净得多,它们还穿着衣服,直立行走,其中一个甚至还保留着女性特征。只是它们彼此没有语言交流,只有一种动物的鸣叫,才显示出它们和人类的区别。而当它们的角质化的上肢象之前那只一样弹射而出的时候,它们所带来的破坏力同样非常的恐怖。

然而,很快的它们彼此呼应的低鸣变成了一种高亢的嘶吼,尤其是最开始撞门进来那一只,它的声音非常的粗壮而具有穿透力,当它发出一声巨大的怒吼时,声音直接就把屋内的一些玻璃器皿震裂了。

很显然,它在愤怒。

它愤怒的原因是它猛烈的攻击没有收到任何的效果。

房间里没有人。

它们在黑暗中能通过热源寻找目标,但更重要的是,它们的嗅觉非常的灵敏。但是当它们从很远的地方辨别到被雨水稀释过的人类血腥,并尾随而来后,撞破那道坚固的铁门,它们捕捉到的只有房间中央一件沾染着很多人的血迹的衣服。这件衣服经过特殊药品的处理,使它上面的血腥味保存得更久,也更浓烈。

但,那也仅仅只是一件衣服而已。挂在一张椅子上。

那几只人形生物都愤怒了,因为它们发现自己被耍了。

那只暴怒的血肉模糊的人形生物又一次发出愤怒的嘶吼,然后弹射出它的角质触手,狠狠的将那件衣服撕裂了。就在它将衣服的碎片抛洒得四处飞溅的时候,那张椅子也未能幸免,被它狠狠的砸烂了。而就在这时,椅子后面迸射出了一团火花。

黑暗中的火花格外的耀眼,几只人形生物似乎有些疑惑,但是不等它们探讨出那团火花的意义,整个保险库就变成了一片火海。瞬间房间里的温度就上升到极限,在耀眼的火光中,几只人形生物愤怒的嘶吼被湮没了,它们的身体也迅速的在高温中变成焦炭。

……

“靠!”远远的回头看了一眼,李杰忍不住骂了一句,扭头看向穆萨,恨铁不成钢的说:“你把整层楼都给掀了,说吧,你用了多少料?妈的你知不知道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好吧你是波斯人,可你们波斯难道就不主张节约?节约啊节约啊!你不知道现在节约是主旋律吗?”

一脸大胡子的穆萨很无辜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这不是一般的炸弹,当年美国人培训本拉丹的时候就教过他怎么炸掉一栋大楼,后来他用这个办法炸毁了美国人的世贸大厦。作为一名伟大的革命卫队的军官,我只是对这种爆破方式进行了改进而已。”

“毛!”李杰鄙视的说:“世贸大厦那是用飞机撞的,跟炸弹有半毛钱的关系!”

“哼哼,”穆萨不以为然的冷笑了一下,轻蔑的说:“你以为光是一架飞机就足以把整栋大厦撞倒吗?那可是美国人的世贸大厦,美国人那么怕死,那楼可比你们中国人修得真材实料多了。”他边说边看了看鲁斯,在这个黑大个的面前讲美国人的坏话,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多么的明智。

鲁斯只是耸了耸肩,然后感叹的说:“李杰,你知道你最厉害的本领是什么吗?那就是不管是卡尔那样严谨的德国人,还是穆萨这样保守的原教旨主义者,都被你带动得很会扯淡!”

李杰哈哈大笑,很受用的接受了鲁斯的赞美,说:“那是,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啊。”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好得意的。”一边的古德里安鄙视的看了李杰一眼,说:“设计陷阱的是校花姐姐,制造诱饵的是老毛子莫洛斯,安装炸弹的是大胡子,这一切跟你有半毛钱的关系啊你还得意你!”

就在几个人说话时,天空已经渐渐的亮了起来。他们只在财务公司的保险库里呆了不到24小时,比他们真正需要的时间少了三分之二还多。他们知道他们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地方安安稳稳的度过72小时以上,不管是家园守卫者部队还是二级变异体掠食者谁先会到,总之他们一定会很快的找到他们藏身的地方。

季忆认为掠食者一类的变异生物先找到他们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些生物的感官是异常敏锐的。掠食者能闻到几公里以外的血腥,即使他们是躲在财务公司的保险库里的,也不可能完全不被发现。

24小时虽然还不足以让队伍中的重伤员恢复战斗力,但是他们的伤口基本已经愈合,可以在队友的搀扶下跟随前进。

这时候,天已经彻底亮了,但雨还在下着,淅淅沥沥的。雨水中的城市很安静,在雨中,一支人类幸存者小队步履艰难的溜过丧尸密集的街道,钻进下水道里,淌着齐腰深的浑浊雨水,行走了大约3个小时后,又钻出下水道,走进了一个公园里。刚好,当他们走进公园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了之前藏身的那栋大楼的爆炸。

路是古德里安和古瞳兄妹带的,而这个公园李杰曾经来过。这是在都市中央繁华地带寸土寸金的地方保留下来的一片主题公园。里面有一小片曾经做过租界的旧房子和遗址,有抗战时留下的一片废墟,当然,还有很多上了年岁的树。李杰当然不会白痴到和美女在这样的地方约会,可他每次看到在这些老树后面幽会的男女,就很想上去问问他们选择在这样的地方乱扔安全套的心理动机是什么。

如今公园里的植物更加的茂盛了,如果还有男女要幽会又不怕被动物吃掉的话,倒有的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荒草。

李杰的小队沿着荒草往公园深处走去,在放亮的天空中,隐隐的传来了一阵马达声。那个声音其实很细微,如果不是这个世界太过安静,如果不是这些活下来的人都太过敏锐,不管是他们的感官还是他们的精神,他们都太过敏锐,如果不是这样,几乎不会有人觉察到。

“微型无人侦察机。”

队伍里视力最好的是李杰,最先发现那玩意的也是李杰,当那东西离他们还有两公里时,李杰就已经发现它了。没有发现无人机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过来,不过李杰还是立即终止了队伍前进的步伐,而快速的藏身进了公园里的一个遗存建筑。那是上上个世纪末修建的一个教堂,虽然年代久远,建筑的质量依然比后世的房开商更靠谱。

如今那里也是一片荒凉,而且教堂的大门被人从里面堵死了的,好在,他们在教堂的侧面找到了一个出入口,也许是留在里面的幸存者精心布置的。整个小队迅速的交替掩护,重伤员在前,轻伤员在后,最终在天上的无人机扫描到异常之前,全部进入了教堂。和外面的荒凉相比,教堂内部倒显得有些整洁,似乎还有人住在里边。“我数到三,”处于高度警戒状态的李杰端着枪,一脸很装逼的样子,说:“如果你再不出来的话,就不要怪我登堂入室,反客为主了。”

第364章 敌人的敌人

哗啦啦……

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拍动翅膀的声音,一群野鸽子从教堂顶部的破窗子里飞了进来。

那一瞬,李杰情不自禁的看向季忆,从那个容颜精致的女孩会心一笑中,他知道他们想到了一块,也许这有点不应该,毕竟他们身处险境,不过,他们真的有种回到老港片,尤其是吴宇森的港片里的感觉。

教堂、鸽子、剑拔弩张……

下一秒,从角落里穿着黑风衣走出来的,会是什么人呢?

“哈!”

李杰忍不住笑了出来,真心的笑,毕竟在这样的末世里要遇见熟人是很不容易的事,尽管这个熟人从来都只是敌人。

李杰失笑之后感叹的说:“境,你丫的真命大啊,那么多人都死了,你竟然又出现了!”

从角落里走出来的,真的是一个穿着黑衣的人,不管是他,还是李杰,彼此对于对方真的都很熟悉了。那个叫做境的少年似乎又长高了一些,完全是一个挺拔的青年了,他看上去依然那么帅,而他脸上那种标志性的不可一世和故作深沉都变成了一种淡然。

“李杰,彼此彼此啊。”

从他们说话的语气来看,他们真的是多年未见的老熟人,甚至,是老朋友了。

一时间,李杰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灾难爆发的最初,第一次遇见还带领着一群末日骑士的飞车少年,又想到他们后来的几次相遇,每次都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每次他们身边都有人死去,而他们竟然还能活着站在这里看着对方。虽然是敌人,可李杰还是无限唏嘘的说:“想着下一秒我们就要拔刀相向,还真有些让人忧伤啊。”

境微微一笑,点头表示对李杰的感慨的认可,说:“也可以说,这就是你我的宿命了。”

“宿命什么的啊?虽然我很讨厌你这种日式动漫的口吻,不过你我能在此时此地相遇,确实是很不寻常,好吧,就算是命吧。”李杰一边漫不经心的说着话,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用嗅觉观察着教堂里的动静。而他的同伴也没有闲着,轻伤员在外,重伤员在内,错落有致的组成了一个防御阵型。

“呵呵……”境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摇着头说:“没想到你这样的渎神者不但能活到现在,而且看来混得也还不错了,人虽然不多,但一个个都是精英呢。”

以境这种目空一切的轻狂少年能说出这样的话,李杰一点也没有觉得自己瞬间很有面子,相反,他更加的提高了警觉,其实他还希望境依旧是过去那么狂妄自大目空一切的好,一个傲慢的对手,总比一个看似谦虚的对手要好对付一些。他的嗅觉很灵敏,有时候季忆都开玩笑说他现在简直就是丧尸的鼻子,所以,虽然没看到人,但是他能闻得到,教堂里除了境,至少还有三个敌人。他们隐藏得很好,但李杰也有足够的把握如果他们要发起袭击的,即使他这边损失会更惨重一些,对方也绝对讨不了好。

李杰不知道境接下来会说什么,但总不会只是叙旧的。

“过奖了。”李杰也很难得的没有和这个小孩恶语相向,而是很心平气和的说:“大家都是老熟人,就不要来什么虚的了。要打就痛快一点,大家也不用讲什么规矩,反正谁那边活下来的人多,自然就赢了。”

境微微的摇了摇头,说:“如果我想打,你们刚进来的时候是最好的时机。我知道你很有信心,我也知道结局真的会和你想的那样,你会损失惨重,我会团灭,不过,其实这也未必就一定是我们想要的,对吧?”

李杰呵呵一笑,反问:“难道我们还有谈判的余地?该不会是你又想诏安我去当什么男爵吧?老实说,给个公爵的话,也许我会考虑的。”

季忆在旁边哼了一声,说:“给个公爵?小样!”

李杰赶紧说:“我是女人说了算,那至少也要亲王吧,还有我们不穿你们的难看的土袍子,不信你们的神。”

境摇了摇头,李杰眼睛的余光看到,那三个隐藏在暗处的人都现了身,两个在教堂内部的墙角,几乎是他们的射击死角,还有一个在教堂顶部的吊灯上,那是一个女人。李杰从来都是先观察女人,如果女人乏善可陈,他才会去观察男人。吊灯上荡秋千一般站着的女人,是一个披着一头长到了腰际的宝石般红头发的白种女人,应该还可以称之为女孩,虽然是白种人,但是长相有种东方人的清秀,类似于奥黛丽赫本,正是李杰喜欢的一款。长得当然比不上赫本那么精致,但皮肤真的很白,看着就让人觉得手感很棒,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虽然胸部并不算很大,但总体来看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李杰以前看教育片一般只看岛国的,不看欧美的,因为他总觉得欧美的女人太粗壮,一个个叫得跟牲口似的,偶尔也会有例外,眼前这个女人就可以算他愿意接受的类型。所以,他毫不客气的就冲着吊灯上的白种女人吹了一声口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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