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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捡个雍正过日子-第29章

小说: 捡个雍正过日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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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见有人叫我,回头一看,吓了一跳,“鬼呀!”

高一帆顶着蓬乱的一头白毛儿,穿着一件长及膝盖的宽松黑色的长袖衫,胸口前还写了两白色的字“无常”。他脸上挂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咧嘴一笑,跟我们打招呼,“HI”。

他这个装束,再戴上个大尖儿帽子,那手电筒从下巴往上一照,那是活脱一个勾魂无常。

所以说服装设计师的衣着品味真是诡异啊……

“高先生,早。”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可以跟他说了。

“早。胤禛,今儿这身衣服还不错。领结跌份儿了,有空过来找我,我这儿有香蕉和骷髅的领结,比你这个好看。”高一帆一边说,一边摇摇晃晃地下楼去了。

我头一次见到一个正常的人,摇摇晃晃地走路的,“高先生,你没事儿吧?”他这么下楼梯肯定得摔着啊!

“胤禛,你去扶他一下吧。”我看胤禛。

胤禛没有异议,追了上去,高一帆大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拉住他的手臂,弱柳扶风,楚楚可怜地说:“我没事儿,就是昨晚赶设计图没睡好……”

是根本没睡吧?

我跟在他们之后下楼,启胜的车就停在楼门口,高一帆一看启胜跟胤禛打招呼,立刻从他身边跳开,把头一扬,“我去吃早茶了,胤禛你记得回来来找我。”说完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他根本是为了从胤禛身上揩油的吧?我坐进启胜车里,“那我邻居,搬来没多久。人有点儿怪。”

“哦。”启胜给胤禛关好门,才上车,出了小区南门,我就看见高一帆正站在一煎饼摊前打哈欠呢,“我说了,他是怪人。”我现在是完全肯定自己的对他的判断了。

启胜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活动的举办地离我家挺远,路上开了将近两个小时,等我们到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

“到底是什么活动啊,咱们不会迟到了吧?”我下车之后四处张望,眼前有一座小白楼,后面挺宽阔的一片绿地,跟高尔夫球场似的。

“企业联合会的10周年纪念典礼。”启胜把车钥匙给了门童,绕过来自然地弯了一下手臂,“前面有主题讲话,反正你肯定不爱听,晚来一会儿也没关系。”

我挽住他,笑嘻嘻地跟他说:“还是你了解我!”

“启胜文化,金启胜,我的女伴,后面那位是印先生,我请来的文玩专家。”进了白楼之后,启胜跟工作人员报名。

工作人员好像认识他,“金干事,里面的讲话还没结束,您看您几位是现在进去,还是现在这里休息一下?”

“你还是干事啊?”我小声地在他耳边问,一到这种场合,我就不自觉地开始装淑女。

“那我们先去后面看看马吧。等讲话结束你给我打电话?”启胜跟他说完,等他走开了才回答我,“挂名儿的而已。”

穿过小白楼一路往后走,我闻到有股怪味,“这边。”启胜带我和胤禛转弯,“这里空气好吧?”

“有股怪味。”我皱皱鼻子。

“养马可不就是这个味道。”胤禛在我们身后出声。

“印先生对马也了解?”启胜回头看了他一眼,“前面那个就是马厩了。”他伸手一指远处的一座跟仓库似的房子。

我们走过去,还没到门口,就有人迎过来,“您是?”

“企联的,金启胜。”启胜淡淡一笑。

“啊,金总啊!”那位大叔顿时眉开眼笑,“久仰您大名啊!自从咱们这儿开业,您还是头一次来吧?”他跟启胜握了握手,“这位是……”

“我女朋友,那位是印禛,印先生。我们来看马的。”他毫不拖泥带水地介绍完,顺带说明了我们的来意。

“哦哦,好!跟我走吧。”大叔带着我们进了马厩,“马容易受惊吓,说话得稍微小点儿声。”

“呀!”我是第一次看见真正的马,所以特别兴奋,“这么高啊!”进了马厩先看见的就是一只全身棕色的大马,目测得有两米高了。

“这马养得不错。”胤禛说着,从我身边走过去,伸出手去给马闻,“它叫什么呀?”我问大叔。

“白马王子。”大叔盯着胤禛,“小伙子,你也喜欢马?”

“它是棕色的嘢,怎么叫白马王子呢?”我看启胜,“估计是它主人给它取的名字吧。”启胜指着栏杆旁边的牌子,“你看,这匹马的主人叫王露。”

那边大叔已经和胤禛交流上了,“这马不错吧?”

“比起普通的马来壮实,不知道跑起来怎么样。”胤禛已经跟白马王子混熟了,现在正摸着它的鼻子。

他的动作很轻,像是在跟许久不见的老朋友打招呼一样。

“他可是赛马呢,全国都是有名次的。”大叔转过来,“除了白马王子,咱们这儿还有四五匹赛马在比赛里拿过好名次,上个月还来了一匹阿哈尔捷金马,那才叫漂亮呢!”他冲我眨眨眼,“想不想去看看啊?”

“它在哪儿呢?”我双眼放光,金马啊!还是漂亮的金马!眼前这匹白雪王子就够帅气的了,能让大叔动用到到漂亮这个形容词,这匹马得长得多好看啊?

启胜也搭腔,“能带我们去看看么?”

大叔故意吊着我们,“按规定呢,这马还在熟悉环境,除了饲养员,都不能看,可是……”他拖长了声音,“金总当然不一样,走吧,它在最里头呢。”

我对启胜一笑,“你还挺吃得开啊?”

启胜配合着我做出得意洋洋的样子来,“那当然。”

走到马厩最里面,大叔开了侧面的一扇门,我终于见到了他口中“漂亮”的阿哈尔捷金马。

“哇!”我除了感叹之外,已经没有办法用其他词汇来形容这匹马有多好看了。

即便是胤禛,也给了这样的评价,“宝马良驹,难得一见。”

作者有话要说:阿尔哈捷金马是真的超级漂亮,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端午节放假中……求收求评求包养~

☆、仅此一次的人生大事

这匹马是银灰色的,不是那种黯淡的银灰色,而是那种每一根毛都涂了油一样,闪闪发亮的银灰色,“自带×图秀秀啊!太不科学了这个!”我觉得眼前这匹马都不像是活生生的动物。

“别吓着它!”胤禛比管理员大叔还早出声,“放低声音。”

“它是不是特别好看?”我才懒得理胤禛呢,直接问身边的启胜。

“是啊。我也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马。”启胜笑笑,“这马还没名字么?”

管理员大叔回答,“上个星期才运到,还没找到合适的骑师呢,名字也没取。别看他长得这么漂亮,脾气可是不小,咱们马场的骑师想接近都困难。”

“美人嘛,脾气当然大了,可以理解。”我仰头看着它,它略歪了歪头,似乎对我们一行人的到来并不在乎。

胤禛往前走了两步,把手往前伸出去,嘴里发出了奇怪的声音,管理员大叔给我们解惑,“这是招呼马过来的时候声儿,没想到这小伙子还是位行家。”

不待他再说什么,启胜忽然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前面来电话了,咱们得过去。”他看了一眼吱吱震动着的手机,对我说。

“哦。”我有些可惜,本来还想继续跟这里的马玩一会儿呢,“你们去吧,我就在在这里。”还有一个更不愿意走的,胤禛头也不回,继续跟漂亮的银马交流感情。

启胜拜托管理员大叔看着胤禛之后,我们俩就出了马厩。

“哎,等等,你穿这衣服去会场里面不太合适,”快到白楼门口了,启胜看了我一眼,“哟!你们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了好久了!”宋剑双手插在口袋里,吊儿郎当地从白楼里晃出来,“启胜,下面一个主题演讲就是你了啊,还不进去?”

“你怎么也来了?”我瞬间进入戒备状态。

“你管呢?”宋剑白了我一眼,拉了启胜一把,“你赶紧去准备吧,贝妙翕有我看着,死不了!”

“你怎么说话呢!”我立即来了气。

启胜看了一眼时间,颇为不放心地嘱咐我,“别跟表哥吵架啊,你也是,别逗她了。”他还不忘了说宋剑一句。

宋剑挥挥手,让他快走,等他进了白楼,才朝我呲牙道,“啧啧,瞧瞧你穿的这叫什么呀?怪不得启胜不愿意带你进去呢!晚礼服你知道是什么不?多大的人了,还不会看场合穿衣服?”

我瞪着他,“我今儿跟启胜来就是为了看马的,一会儿我还要去骑马呢,也就你,穿着晚礼服还能上马,有本事你穿着高跟鞋骑啊,再找人给你照下来,那就活脱儿一人妖!”

宋剑哼了一声,“你啊!唉,让我说你什么好啊!快别给我丢人了!走走走,进去,我可不想跟你一块儿站在这儿当广告牌。”说完,他率先往白楼里面走去。

我虽然不情愿,但也还是跟着他进去了,毕竟周边没有其他的建筑物了,现在又快到中午了,

太阳晒着呢。

宋剑没有进会场,反而是打开了一间屋子的门,带我进去,我警惕地看着他,“宋剑!咱俩可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你趁早别有什么非分之想……”

宋剑没等我说完就冷笑起来,“谁看你这样的能有非分之想啊!这世界上也就一个傻子金启胜了!那谁!去,给她找件适合今天活动的衣服穿!”他对跟进来,要给我们俩倒茶的服务人员命令道。

靠!胤禛都没他这么大谱!

服务人员也真听他的,没几分钟就抱着数件裙子,还拎着高跟鞋过来了,“宋先生,我们替小姐准备的衣服和鞋子,因为不知道尺码,所以鞋子多拿了几双。”

“我姓贝。”我本来挺不乐意的被服务人员这么“尊称”,可是一看见他手上漂亮的小礼服,我就忘记了这点儿不愉快,“你们这儿什么都还准备的挺齐全啊?”

宋剑起身,“嗯,就这件吧,你赶紧把这身儿糟心的衣服换了去!她鞋号三十六号半。”他从一堆衣服里挑出白色的吊带裙来,扔给我。

我接住衣服,“这衣服要是坏了都是他的错啊!这我穿的了么?”其实我不想换衣服,反正待会儿还要去跟马玩呢。

“赶紧赶紧!”宋剑推着我进了隔间里,“女孩子就得有点儿女孩子样,放着好好的裙子不穿……”他嘟囔着要退出去,临了还不忘威胁我一句,“快点儿换啊,不然下个月我涨房租!”

“你也就能拿这个威胁我!”我朝他挥了一下拳,十分不忿。

不过……

宋剑的眼光还算不错,这件吊带裙上绣了山茶花,下摆还是略带蓬蓬裙效果的圆弧状,穿在身上应该不会太难看。

我对这裙子有点儿心动,把启胜送的骑马服换下来,然后套上裙子,想了想,又把盘起来的头发放了下来,“我换好了。”我从隔间里走出来,宋剑双手插在胸前,一扬脖子,“把鞋给她!”

他话音还没落,就有一个女服务人员捧着一双淡紫色的高跟鞋走到我面前,她蹲下,看样子是要给我穿鞋,我吓了一跳,急忙跳开,“别别别,我自己来吧!”

“你呀!也就是个丫头的命!”宋剑大摇其头。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自己把高跟鞋换上了。

“启胜那边演讲应该快完了,走吧,去看看。”宋剑整理了一下他的西服,迈步走到我跟前,抓起我的胳膊,塞进他臂弯里,“看什么看?我是怕你走不稳,摔着!”

“你这么扥着我我才更容易摔呢!”我抓紧了他的袖子,他要是敢出阴招绊我,我就拽着他一起往地上摔,拿宋剑当人肉垫子我可一点儿都不心疼。

从侧门进了一层的会场,里面的启胜正站在主席台上面,对着话筒认真地做演讲呢!我看见他,不由就笑了起来,宋剑把手松开,“真没出息,我去拿喝的了。”他说完就奔着酒水台去了。

“切,吃货!”我小小地鄙视了他一下,然后继续看启胜。

都说专注于一件事儿的男人最帅,今天可算让我见识到了,启胜现在也跟那匹马似的,自带×图秀秀的效果。

嗯……

也可能是我近视的程度又加深了,从远处看不太清楚他,不过这都不叫事儿,模糊的美也是美嘛!

我欣赏着台上的男朋友,心情十分地愉快。

启胜的讲话结束了,底下的全部人都开始鼓掌,我也跟着随大流儿,他向台下致意的时候,我还跟他挥了一下手,他看见我,也轻轻点了一下头。

等鼓掌完了,我本来以为他是要走到台下来找我的,没想到他回到了话筒前面。

他是准备再返个场么?

“我的演讲是上午的最后一个主题发言了,马上就是午饭时间。不过在去享用午饭之前,我想借用诸位几分钟的时间。”启胜微笑着开口了。

可能有什么募捐活动吧?启胜一向挺热心这些事儿的。

这时候,会场里面响起了钢琴和小提琴的声音,这曲子我听着特别耳熟,但是就是想不起来它叫什么名字,是在哪儿听过。

“我想借今天这个场合,完成一件人生大事。”音乐响了之后,启胜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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