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重生御女-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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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丧尸眼中的光彩渐渐黯淡,但他依然牢牢抱着郑胜利的双腿,并对着他的大腿狠狠咬了下去。
由于郑胜利的裤子是一种质地极强的兽皮所做,男性丧尸那一口并没有对郑胜利的小腿造成伤害,反而将那名丧尸满口的牙齿给咯了下来。
躺在地上的男性丧尸一口鲜血,痛苦挣扎的模样极其骇人,哪怕他已经死了,叫郑胜利依然可以从丧尸的脸上看出他要留下自己的决心。
丧尸的双手依然牢牢抱着郑胜利的双腿,仿佛生了根一般。
郑胜利叹息了一声,人类是为了不受丧尸侵害,为了生存下去才杀丧尸的,但这名丧尸哪里来的这样的勇气与自己拼命呢?
他明明知道他的力量不敌自己,但他不但不逃跑,反而为了保护自己的女伴儿与自己拼命,冷血自私的丧尸难道也有感情吗?
这名男子虽然是丧尸,但为了掩护同伴牺牲了自己,也算一名汉子了,无论那名女丧尸是不是他的妻子,但他这种舍生取义的做法,还是令郑胜利心中佩服不已。
郑胜利将手中的弯刀对准了那名丧尸的两条胳膊,连劈两刀,直到斩下了那名男性丧尸的双臂,才摆脱了对方的纠缠。
回头间,他看到了那名男性丧尸的脸。
那是一张中年男人的脸,在他死去之后,脸上的尸斑渐渐散去,露出了原本慈祥的面容,但他的眼睛依然牢牢盯着女丧尸消失的方向。
郑胜利叹息了一声,如果他不是丧尸的话,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类豪杰,可惜道不同不相为谋。
随即,郑胜利直奔那名女丧尸消失的地方追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也不放过残害人类的丧尸,他要找到那名女丧尸,而后杀了她。
顺着草丛中的痕迹,郑胜利一直追到了半山腰,并在半山腰的一个茅草屋前失去了女丧尸遗留的痕迹。
郑胜利暗骂女丧尸愚蠢,刚才在追女丧尸的时候,他曾经路过了一跳几十米宽的小河。
如果那名女丧尸刚才跳入河中,顺水漂流一段路程,再找个地方藏起来,自己便没有办法找到她,但现在,她却慌慌张张的跑到了自己的栖身之地,被自己堵了个正着。
这一次,看你还能往哪里逃?
郑胜利还没有进去,一阵好听的安魂曲便从茅草屋里传了进来,叫这名铁汉心中不自觉的回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慈祥的母亲守在自己的床前,唱起好听的童谣哄自己入睡的画面来。
一股温馨感用上了心头,郑胜利的眼睛顿时湿热了,他收起了能量弯刀,推门轻轻进了只有几十平的茅草屋。
入眼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那个女人倒也长相清纯,但眉目之间,依稀有刚才在收割那名自由战士的体内鲜血时的狰狞模样。
那名年纪不大的女人守在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面前,唱着好听的歌谣,小女孩则在女人双手的轻拍之下,渐渐进入了梦想。
女人看到了郑胜利,她便知道自己的丈夫已经完了,郑胜利的力量强过了他们太多,绝不是他们夫妻能够抵抗的了的。
在回来的路上,女人曾经想跳入河中,顺流而下,那样她才有机会逃生。
但想起茅草屋内的女儿,她依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
见到郑胜利之后,女孩在经过了最初的慌张之后,脸上恢复了平静,看来她心中也知道这样的日子持续不了太长时间,早就有了面对死亡的准备。
女人的目光落在了女儿可爱的面庞上,眼中泪珠滑落,自己一生爱过,恨过,这样死了也值了。
但自己的女儿才四岁,她现在什么还不知道,还没有长大,也不知道什么叫人生,自己死了她怎么办?
女人朝不远处的郑胜利摆了摆手,示意他先不要过来。
女人这个很随意的动作,居然叫郑胜利的身体突然僵住了,仿佛那个女人挥手之间,拥有一股神秘的魔力,事实上当然不是如此。
看到桌子上的血水,郑胜利这才明白那两名丧尸当时为什么不直接喝掉那名自由战士身上的血水,而是放入了容器之中带了回来。
而那名男性丧尸为什么变得如此勇猛,并毫不在意自己的死活,原来他要保护自己的女人,保护自己的女儿,想必那名丧尸因为有了守护,才会变得不顾自己的安危而与自己拼命吧?
难道丧尸心中也有爱情,也有亲情吗?
郑胜利并没有过去,这个茅草屋并不大,也只有一扇小木门是出口,他并不怕对方趁机逃跑。
“爸爸,妈妈,我不要喝血水,你们不要逼我这样做……好不好……”
睡梦中,女孩说出了一句呓语,显然她在睡梦中遇到了一些事才有感而发,说出那句话。
年轻女人一脸恋爱的看着床上的小女孩……好女儿,妈妈必需离开你了,虽然我也不想走。
女人又唱了一小会的童谣,小女孩才昏昏睡去,没有再次发出呓语声。
女人把小女孩身上的被子向上拉了拉,又抓着小女孩的小手温柔的放进了被子中,并看到桌子上那半坛子的血水一眼,女儿才四岁,她的饭量并不大,这些血水,足够她食用一周的了。
至于她一周之后又会怎样,便不是自己更管的事情了。
女孩起身,走出了茅草屋,身上带着电视剧中革命党人英勇就义的气魄。
她不指望郑胜利能放过她,人类与丧尸势不两立,对方怎么会放过她,说到底,大家都是为了生存。
郑胜利刚才没在茅草屋内,在她女儿面前将她一刀砍死,她依旧很承对方的情了,走出了茅草屋一百多米,女人停下了脚步,而后问道:“你杀了他。”
虽然女人并没有点名道性,但郑胜利还是听出女人问的是那名被自己砍死的丧尸男人,他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郑胜利本来以为女人会破口大骂,或者不顾一切的扑过来与他拼命,但女人只是忧伤的点了点头,她心中也明白,自己能够杀死人类,人类就能杀死她与她的亲人。
末世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强者杀死弱者。
女孩缓缓闭上了眼睛说道:“请你放过我的女儿,她才四岁,没有杀过一个人……至于我……则任你处置,动手吧……”
想起茅草屋内一无所依的小女孩,郑胜利心中有了一霎那的犹豫。
但是想起自己死去的妻子,心肠又硬了起来,而后将手中的弯刀祭出,化作一道寒光,狠狠斩向女人白皙修长的颈部。
第300章 准备进攻
郑胜利手中的弯刀脱手而出,化成道道银光,在女人白皙修长的美颈上转了好几圈,但那道银光却并没有斩下去。
整个过程,那名还算标致的女人虽然一定也未动,但她的身体还是发出了一阵轻轻的颤抖,显然她心中也在害怕。
面对死亡没有人不怕,刚才女人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由于女人一定也没动,她的脑袋最终才没有被砍下来。
能量弯刀回到了郑胜利的手上,并在缩小之后,变成了一只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
郑胜利威严的声音在女人耳旁响起:“只要你能向我保证以后不再残杀人类,我今天便可以饶你不死。”
女人早就做好了死去的准备,虽然她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世间,但她却知道自己不是这名人类强者的对手。
对方没在茅草屋中杀了自己,已经很给自己面子了,自己也不能得寸进尺,所有她心甘情愿的接受郑胜利的处置。
但没想到,那人还会饶了她。
脸上泪珠滑落,忙不迭的点头道:“我愿意,我愿意……”
这一家三口在这一代生活了大半年了,一直以猎杀山区中小型的变异怪兽,并以那些变异怪兽的血肉为食。
但在半个月之前,暗黑之城五十万丧尸大军围攻北京城,所过之处,把这一代的变异怪兽都给吓跑了。
由于食物与鲜血极度缺乏,这一家人的处境也越来越艰难,女人与她的丈夫还能坚持几天,但他们的女儿的体质却是越来越弱,如果在没有鲜血补充能量的话,便会危及生命。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夫妻便袭击了一名路过的人类战士,结果却遭遇了郑胜利,女人的丈夫被杀死,随后又被郑胜利追到了他们的家里来。
如今,女人本来以为必死,但郑胜利却有放过她的意思,女人顿时喜极而泣,虽然这一代已经没有变异怪兽了,但她可以进深山中,去那里猎杀小型的变异怪兽。
虽然深山中狩猎危机四伏,但她如果小心一点,只袭杀变异老鼠一类的小心怪兽,她们母女还是有活下去的机会的,于是她连连点头。
郑胜利叹了一口气,转身朝山下走去,女人看着那个貌似凶恶,内心却并不如此的男人的背影,整个人陷入了沉思之中。
“妈妈……”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女人的背后响起,女人回过头来,看到了自己可爱的女儿瞪着大眼睛站着小木门前,一脸的不解之色,难道她看到了刚才的一切?
“乖女儿,你怎么出来了?”
女儿嫩玉般的脸蛋,看起来娇艳欲滴,与同龄的人类女孩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在女儿清澈的目光中,女人终于落下泪来。
女儿虽然也感染了尸毒,但她哪怕在体质最弱的时候,身上也不会发生溃烂,只是身体弱一点罢了。
远远望去,如今的她与末世前幼稚园中的小丫头们,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是为了女儿,她才与自己的丈夫在末世中挣扎了这么久。
女儿成了他们一家活下去的希望,但今天,自己的丈夫却死在了外面。
女人并不恨杀死他丈夫的那名强大男人,丧尸与人类之间本来就是死敌,那名男人追杀了自己一路,并尾随到自己的家里来,但他最后却没有下手,这已经叫她心中很感激了。
想必他也是看在自己女儿的份上,才没有忍心动手吧?
“妈妈,刚才那个叔叔好凶呀,他手上拿着一把亮晶晶的东西在你的头顶乱转,我好害怕……”
女人心中一惊,想不到女儿早就醒了,还躲在茅草屋内,看着自己与刚才那名强大的男人发生过的对峙,如果在女儿眼前被那个男人杀死,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会不会突然疯掉。
女人揽住小女孩说道:“女儿,我们走。”
“妈妈,我们去哪里,这里不就是我们的家吗?”
“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的家了,我们去深山中再建一个家。”
“不……我要等爸爸一起回来,那时我再走。”
“傻孩子,你的爸爸不会再回来了,他已经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杀戮的地方了……”
郑胜利一边朝山下走,一边想着自己与林枫曾经发生过的矛盾,心中也渐渐理解了林枫的所作所为。
末世以来,林枫所做的哪件事,不是为了全人类着想?
他说花解语与珍珍代表不了丧尸国度,这句话倒也不假,自己今天遇上的这几命丧尸,他们就不能算坏人。
他们杀人,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如果他们能够猎杀到足够的变异怪兽,想必也不会袭击人类吧?
且不说那些丧尸们,就算人类与人类之间,有时候饿极了,也会发生相互残杀,拿对方的肉充饥的事情。
自己身上的皮甲,自己的能力兵器,自己越来越强的力量与战技,这其中的那一样,是离开了林枫的帮助了。
自己之所以如此怨恨林枫,只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的妻子变成了丧尸,而自己又亲手杀死了她。
因此自己才对丧尸有一种天然的仇恨,而自己又把这种仇恨毫无道理的延续到了花解语与珍珍身上,这才与林枫发生了如此严重的冲突。
如今,城外的丧尸大军就要展开全面攻城了,而自己这个时候不管不顾的离开了所有人,自己的义气哪里去了?
想到这里,郑胜利脸上闪过了一丝坚定的表情,他要回北京城,回到北京城林枫与所有的兄弟身边,与他们并肩作战。
哪怕死,大家也要死在一起。
郑胜利刚走了不远,突然听到对面一阵脚步声传来,并夹带着阵阵对话。
“老弟,你真看清楚了,这里是北京城的大后方,离北京希望之城城有五十多里,怎么会有人类的踪迹呢?”
“我不会看错,刚才附近不是有好几名兄弟被杀了吗,一定是那名路过的人类做的?”
“不错,我也闻到了附近有人类的气息,只要抓住那人,我们兄弟又可以包餐一顿了。”
郑胜利心中暗骂,还想包餐一顿,该杀自己送你们这些丧尸一起上路才对?
但当他一冒头,便发现对方居然有二百多名丧尸士兵,其中还有不少丧尸是力量达到了二十万到二十五万的强者。
哪怕有个十个八个力量在二十万到二十五万点的丧尸强者,他心中也丝毫不惧。
但遇上几百名丧尸强者,郑胜利心中便没有击败对方的把握了。
大哥还在北京城等着自己,看来自己还是绕开这些丧尸,回去帮自己的大哥才是王道。
郑胜利往后走了一段路,但又返了回来,因为他发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