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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qy的盛宴-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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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叶妮,我真羡慕咱们的那些祖先啊!几百年前,波旁家族还没捡到王冠时,法兰西可真是贵族的天堂;每个贵族都可以在其领地上自由地行使权利,真正掌握臣民的生杀大权!”
  他说完,轻蹇眉头,叹了口气,纤长的手指又滑过琴弦,一首忧伤怀旧的歌曲流淌出琴箱……
  
  经过那个破败的小村子,我们又走了约莫一小时,直到一座森林出现在我们面前。
  侯爵从蹬上站起身,向密林深处望去。 
  男人们聚马到了一起,碰了下头。随后,侯爵的简短的命令下,五个男仆跃马向林中飞驰而去。那些早已急不可待的猎狗此时也被松开绳索,随着马儿消失在林中。 
  我后来才知道,他们早已在发现猎物的附近做好了记号,而今天就是准备展开一个包围圈进行围猎。先去的那几个人是驱赶猎物,我们剩下的人则在外围等待劫杀猎物。 
  侯爵从鞍旁的皮袋中擎出猎枪,哈斯和另一个叫约翰男仆也从马鞍下抽出猎矛。在留下两个断后的人后,我们四人开始小心翼翼地向林中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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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的树木很密,繁茂的枝叶遮住了太阳,光线只能透过树叶的缝隙星星点点洒落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腐烂的叶子,树脂的清香和烂叶的腐臭混合在一起生成一股股奇怪的味道。林中地势还算平坦,没有太多的枯木断枝。哈斯告诉我,很少有人来到这里,除了一些好冒险的猎人和烧炭人除外。
  侯爵走在最前面,他的黑色大氅一直盖到了马屁股上,宛若一个巨大的阴影漂浮在这死寂的林中。
  哈斯和约翰保护着我走在后面,我的手紧紧握住鞍桥边的短刀,涔涔的汗浸湿了皮质手套的棉衬。
  林子中除了不时传来一阵阵啄木鸟凿树的声音外,我唯一能听到的只有我越来越快的心跳声。
  “呜——呜——呜——”  
  从林子深处传来两长一短的猎号声,接着,一阵猎犬的狂吠声响彻林间。
  “哈斯!保护好小姐!”侯爵头也不回,双脚扣蹬,他跨下的那匹黑色的骏马顺势一跃,窜出了很远。一团黑雾中,只能看到它口中喷出的白沫和那暴突的双睛。 
  随后,一声凄厉的嚎叫直穿进我的耳中。 
  我看到前方不远,从一棵巨大的橡树后冲出了一头野猪,它浑身是血,弯弯的獠牙上闪烁着鬼火般惨白的光。 
  侯爵早已将猎物瞄准,就在野猪扑向他的一瞬间,“砰”的一声枪响了,白色的烟雾混杂着浓烈的火药味顿时飘浮在空气中。然而,当烟雾散尽后,那个该死的畜牲竟不见了!
  “不好!!”我听见侯爵大叫了一声。就在这时,那头野猪竟从我们身边跑过。机敏的哈斯知道机会来了,说时迟那时快,“嗖”的一声,猎矛便结结实实地插入了野猪的脊背。
  但天公不作美,由于位置太偏了,哈斯的猎矛竟没刺中野猪的要害,我亲眼见到它拖着矛奔出几米后竟然掉过头向我这边冲来。 
  我当时就傻了。 
  这个畜牲自知无路可逃,便准备做困兽之斗,它把对生的留恋转化为对人的憎恨,欲在成为我们的桌上美味前,将大自然赋予它的强悍本性充分展露。 
  哈斯和约翰在我的前方,此刻他们已看看到野猪向我袭来,但调转马头已经根本来不及了。
  我已经能够清楚地看到那畜牲火红的眼睛和口中的鲜血了,我知道,一切都完了,我唯一能做到的只是缓缓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不过,谁又知道,这会不会是我重新回到现代时刻的降临呢
受伤后借宿农家
  就在眼帘尚未遮住瞳孔时,一个巨大的阴影便从天而降,我眼前顿时一片黑暗。
  我死了吗?当然没有,野猪刺耳的尖叫和骏马的嘶鸣声又将我拉回了现实:原来侯爵和他的坐骑已经插到了我和野猪中间。 
  马儿高抬双蹄猛踏下来,而侯爵早已利剑在手。那头狡猾的野猪自知敌不过烈马的铁蹄,便骤然停身向左猛转,在马儿的前蹄落下的瞬间,它竟然张开嘴猛啃过去。侯爵反应极快,就在野猪的利齿还差一点就要切到马儿的右蹄时,他左侧猛带缰绳。他的大黑马只靠后蹄支撑就躲开了野猪的袭击。
  那负伤的畜牲还不甘心,不断向侯爵袭来。侯爵此时无法用猎枪,手中的剑由于离太近也无法奈何野猪。 
  后面的猎犬乱叫着,将野猪和侯爵包围起来,其中几只凶悍一些的已经开始从野猪后身偷袭。可那畜牲不知为什么就认准了侯爵,发狂地冲向侯爵。 
  哈斯也跳下马从后面赶了过来,他瞄准好,准备一举干掉野猪,但由它和侯爵纠缠在一起,所以无法开火。 
  我拼住了呼吸,大脑一片空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这个骇人的场面。我的小骡子已经吓得跟我差不多了,毛烘烘的身体抖个不停。多亏忠于职守的约翰一直牢牢地牵住它,不然它早魂飞魄散地将我甩在地上,独自逃之夭夭了。 
  突然,不幸的一幕发生了:大黑马的一只后蹄被野猪咬住了,马儿痛苦的嘶鸣响彻森林,它身体猛然一斜,竟将侯爵抛了下鞍去! 
  侯爵摔下的一瞬间,脚已从马镫子上脱了开来。他人一下子摔出了好远,野猪一看得到了机会,便撇开了马儿,向侯爵冲过来。好在反应敏捷的侯爵就算掉下马来仍剑不离手,在野猪扑向他的身体的当口,侯爵已经将利剑刺入了野猪的心脏,那畜牲一声没吭便倒了下去。 
  哈斯第一个跑向侯爵,将他从野猪的身体下拽了出来。向前的几个男仆也都到齐了,他们拽走了欲撕咬猎物的猎犬。约翰也跳下马。将我搀扶下来,我一落地,便奔向侯爵。
  不知为什么,我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一下子就冲到侯爵身边。他脸色苍白,发结早已不知道掉在哪里,金黄|色的长发上四散开来,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叶。他的大腿内侧被野猪的獠牙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殷红的血液从马裤下面汩汩冒出,将白色的马裤染成红色。 
  出于现代人对急救和人体医学的一知半解,我估计他伤的是腿部的动脉,如果不及时止血,那侯爵就会因为大出血而死亡。 
  此时,哈斯正想挪动侯爵,让他躺的平整一些。而一旁的另一个男仆则掏出一团看起来不太干净的布,折成方块,想压在伤口上止血。我连忙拦住他,伸手将自己的领带扯下,先在他的腹股沟下方紧紧缠了一圈,接着又用小刀割下一大片衬裙,厚厚地裹在了侯爵的大腿上,试图阻止伤口继续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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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爵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注视着我的脸,和手里的每一个动作。他一声不吭,要不是额上不停渗出的汗水和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几乎要以为他没有任何疼痛的感觉。 
  很快,我完成了包扎,满头是汗地望着他。 
  “……这样应该就可以了。”我自言自语地说,伸手探向侯爵的额头,想查看一下他的体温状况。
  他一手支撑着地,一手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手帕,颤颤悠悠地将我额头的汗拭干。
  我看着他,一瞬间泪水竟汪在眼眶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但他却刻意逃避了我的目光,不顾阵阵痛楚,有条不紊地指挥着仆人们把野猪捆好。
  哈斯和约翰找来两根很长但韧性极好的木头,绑上结实的帆布做成一个简易担架。一个男仆依了侯爵的命令,拿来一瓶酒,用刀尖挑开瓶塞后递给侯爵,他一连灌了好几大口,脸上这才有了些许血色。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伤者应不应该大量喝酒,不过外国电影里的男主角们似乎都是靠喝酒或在伤口上喷酒来止疼的。古代的医疗条件很落后,更何况还是在这荒郊野外?希望酒精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暂时缓解一下疼痛。 
  我望向侯爵,虽然身负重伤,但感觉他了结了心头一个大愿,所以兴致仍旧很高。他对救了我的事情只字未提,看到那头亲手干掉的野猪,脸上洋溢出孩子般的笑容,仿佛他并非为了救我而主动冲向那头狂暴的野兽的。 
  侯爵跟我说,要把野猪的头颅挂在城堡大厅上。可以看出,他对此次狩猎的成果颇为满意。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无论哪个历史时期都一样,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里想。他们永远沉迷于让自己心跳加速的惊险游戏之中,从不将自身的安危和亲人的担忧放在心上。
  说来奇怪,这次之后,我不自觉地将自己等同于了欧也妮,也开始把侯爵当作亲人;但不同的是,我对他产生的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超越亲情的情感。 
  很快,我们便收拾停当。侯爵躺在由并排的两匹马驮的担架上,我也骑上骡子,而那匹负了伤的大黑马则一瘸一拐地被约翰牵着,跟随在队伍后面。 
  
  走出森林时,日已西斜。 
  早已饥肠辘辘的我只能在骡子上草草吃点东西,本来准备好的野餐,也因为侯爵的意外负伤泡了汤。
  一路上侯爵谈笑风生,不时地向我们说起起过去他参军时的种种冒险经历。我知道他的动脉没事,血也已经止住了,尽管如此,那么重的伤口也是很痛的,不停地说话。只不过是用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估计这也是他在战争中学会的方法吧。 
  没过多久,他开始不说话了。我以为他是累了,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然而,一段不正常的沉默过后,我发现他额头开始冒出豆大的汗珠,脸色也愈发苍白了。我急忙到他身边,发现他额头烫得厉害。 
  就在刚出树林时,我们已经派了一个人先回去通知洛奈小姐。但由于侯爵的伤势,我们无法走得太快,在伤口的撕痛和灼热的体温的双重煎熬下,侯爵昏厥了。 
  他必须卧床休息,等烧退后才能赶路。因此,我跟哈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来时经过的小村子中留宿一晚。
  我们走得很慢,一路上歇歇停停,直到月挂枝头方看到村子升起的袅袅炊烟。
  接待我们的仍旧是那个“问号”老头。哈斯告诉我,他是本村的村长,我们今晚要在他家留宿。
  一进院门,“问号”老头便跪在担架前,捧起侯爵的手不停地吻着,在一旁的我甚至听得到老头嘴里发出的“吧唧吧唧”亲吻声。侯爵皱着眉头,将手抽了回来。然后,老头开始向他的领主嘘寒问暖说个不停,直到侯爵的仆人拽着领子将他拖走,方才住口。 
  我看得出来他这些都是虚情假意的作戏,老头刚见到我们时,瞬间露出惊讶和恐惧的神情。当我们将一包包食物从马上抱下来时,他又偷偷地长出了一口气。我猜他开始是怕我们白吃白喝,当看到我们自带食物时,又放了心。 
  哈斯和约翰将侯爵抬进屋。 
  “问号”老头把一个看样子是他老婆的胖婆娘从里面的一间屋子中赶了出来,胖婆娘用围裙擦着由于日夜劳作而红肿的双手,口中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老头又开始骂骂咧咧,催促她去给灶里填些柴火。 
  接着,他又换了张面孔似的对我说:“小姐,只能让您屈尊住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的破屋子里了,您需要什么,尽情吩咐。”他边说,边不停撮弄着骨节粗大的双手,一双小而明亮的眼睛在我腰间不停地打着转悠。 
  “滚!你这贪得无厌的老狗!”哈斯突然出现在我身后,他挥舞着拳头,摆出了一副要揍老头的模样。老头眼中的光芒一下子暗了下来,如丧家之犬般溜了出去。 
   我不明白他对老头为何那样粗暴,但又不好多问,于是我只得转身回到屋子里去看望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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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哈斯不但是个好马倌,还是个很不错的厨师。没过多久,一锅香气扑鼻的野猪肉炖土豆便给我和侯爵端了上来。 
  我一直陪坐在侯爵身边。侯爵的体温仍然很高,不过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强健,所以虽然不能起身,但看起来情况还不错。 
  香喷喷的饭菜一端上来,他灵敏的鼻子就将他从闭目养神中唤了出来。在美食面前,他浑然忘却了一切病痛,竟吃下了一小盆,还喝了一瓶香槟。我在旁边看着,不由得对他的胃口和恢复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对我说,一个战士是对抗伤痛最好的办法就是吃,古时的骑士贵族们在餐桌上得凶猛一点不亚于在战场上。可我总觉得,一个高烧的病人是不可能有胃口大吃大喝的,他其实是在拿食物当药,从军的经验告诉他,只有靠吃才能补充体力,战胜病痛。说句题外话,侯爵都三十多岁了,天大吃大喝,可体型却保持的那么好,一点也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真是不可思议。 
  酒足饭饱之后,侯爵趁着酒兴,给我讲述起布里萨家族历代祖先的故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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