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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不负如来不负卿-第66章

小说: 不负如来不负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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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寒冷的时候滴水成冰,深夜能听到城外传来濒死前的哀号。一声一声,如针扎在心尖,心房随着号叫一起颤抖。想起盘耶它罗所说的,仿佛看见周遭如野兽般闪动的眼,正等待着临死之人最后一口气落下。饥饿让人失去人性,只剩下动物的本能。这是怎样的一个黑暗时代,这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啊!
  整夜的哭嚎此起彼伏,我无法忍住颤抖,瞪着眼听到了天明。身边的他,以手臂圈住我,也在战栗。我枕着他的手臂想,能睡着便是福气。睡着了,便听不到这撕破人神经的哀号,还有自己肚子空空蠕动的声音。这样听了几宿,无眠了几宿,我终于学会了在死亡的哀号中让自己睡着。
  他把我带到屋外一条小巷子里,看看周围确定无人,将我满是冻疮的手举到嘴边呵着暖气。一会儿,放下我的手,抚摸着我的脸,痴痴流连,眼里满溢着浓重的留恋与不舍。
  我正诧异想开口问,看他深吸一口气,似乎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心:“艾晴,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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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里一惊,差点跳起来:“你,你要我回哪里去?”
  “回去你自己的时代,不要再跟着罗什挨饿。”他嘴里吐着丝丝白气,凄零一笑。
  “不,我不回去!”我大声喊,立马被他捂住嘴。他的手也是冰冷,手背上发紫的冻疮好几处肿起。
  他贴近我耳边,柔和的声音响起:“听为夫说,你先回去,等过了饥荒再回来。”
  他以为我的来去只是出门旅游一般,他怎么知道我穿越要付出的代价!泪一下子喷薄而出,嘴仍被他捂着,只能拼命摇头。手扶上他的腰,倒进他怀里大哭。
  “艾晴,又不是生离死别,为何要那么难过?”他温柔地搂住我,为我抚平鬓角的乱发。
  我埋首在他怀里,他瘦了太多,肩上的骨头磕得人心慌。“罗什,我不能走!走了,就再难回来了……”
  “为何?你不是说,有个什么器械能让你到达罗什任何一个年龄么?”
  他扶起我的双肩,两眼如电直射我内心深处:“艾晴,你是不是有什么瞒着我?”
  心中悲凉,全身血液里似乎流淌着寒冰。仍是不敢告诉他真正原因,嗫嚅着说:“这个……这个机器只是试验阶段,几千年的时间长河,都有可能让我再次的穿越与你失之交臂。”
  拉着他的手臂,热切地看他清隽的眉目,嘴角战栗:“所以我不能承担这样的风险,不能跟你分开。相信我,我们会熬过去的,一定会的。”
  他叹息一声,温软的唇吻去我的泪,将我拥入怀中。头顶传来他低低的喟叹:“罗什又怎舍得呢……”
  在他的臂弯中抬眼看天。愁云密布,雪又开始絮絮飘落。本来洁白的雪片,衬在灰色的天中,居然也呈死灰颜色,无情地洒落在他消瘦的肩上。这天底下,除了眼前的怀抱,再无处可得温暖……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看到大家写的精华评论,昨晚给了一部分给我的责任编辑,她连连叫好。说小春你真幸运,有这么多知性的读者。嘻嘻,听了她的话,真的好开心。下周一我会将全部精华评论(包括以前读者在其它章节发的好的评论)都交给编辑。她会负责遴选。所以,还有心想参加的朋友,今明两天还可以发,哈哈。
看到PEARL的长评,谢谢PEARL。有读者说,后面不如前面好看了。我想,主要是历史的厚重感吧,少了卿卿我我的小爱,多了对那个时代的感悟。写这么沉重的东西,在以快餐为主的网络文里的确是不讨喜的。但我会坚持按照自己的想法写下去,因为,这篇文是我倾力所写,呕心沥血之作,我不希望流于俗套,不论它是否符合现代人看网络文的标准。我只坚持我自己心中的那片纯真。
而且这些都是真正的罗什经历过的。他到底在那个环境里做过什么,没人知道了。但是,我相信悲悯如他,不会毫无感触与做为的,就算只能起到杯水车薪的作用。
还有读者说,艾晴既然已能知道即将发生的饥荒,怎么就不能提前做一点补救工作呢?这样比较不符合、且浪费了穿越者的预知能力。
我的回答是:大家其实并不知道这场饥荒,在史书上是多短的一句话。艾晴,她只知道这一星半点的结局,过程如何,具体什么时间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她都不可能知道,因为没有任何记载。以后我会公布史书中这句话到底是怎样的。而我很感慨的是:中国历来多少次灾荒,史书上却从不会有非常详尽的记载。连三年自然灾害,到底饿死多少人,现在都没有具体数字。
“提前从别的地方以低价购入大量粮食囤积起来”——史书并无记载是何处何时开始饥荒。还有,当时的割据情况下,所谓别的地方,都是不服吕光的地方割据势力,或者更大的国家,诸如姚秦等。怎么购入?
“又或者教农民提前大量种植一些粮食”——种植粮食是在春夏季节,当时艾晴他们还在路上,到姑臧时已经秋天,又马上打仗。怎么教?
还有,灾荒先是旱灾,后是兵灾,综合起来的大爆发。艾晴不能阻止天旱。用渠道引水?改种耐旱的高粱?这些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做成的。艾晴更不可能阻止兵灾,因为吕光不平叛,就意味着吕氏后凉的不存在。
很多穿越文里都会让穿越女主做救世主,其实是有些YY了,真实的情况,绝对不是穿越女们纸上谈兵能改变的。我的女主,只是研究历史的,她不万能。大家如果是她,也无力凭着16个字的含糊记载,去改变任何东西的。。。 
  大年夜的交易
  公元386年的春节,是我过得最凄惨的年。姑臧城里完全没有过节的气氛,只有王宫大门前挂了几盏大红灯笼,看上去格外刺眼。街上行人稀少,人们都是愁容满面地看着地上又积到膝盖的雪。
  节前吕绍为了安定城内民心,贴出告示每户凭户籍可领粮两斗。可是等我们好不容易排到了,吕绍见是我们,不肯给粮,我气得差点用现代的话骂人。幸好李暠送来了十斗小米,可是,仍是杯水车薪,只撑得五天便告罄。
  大年夜的白天,我在邸店外犹豫再犹豫。真正意义上的当铺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只有一些店铺经营这种货物抵押的生意。终于还是咬着牙走了进去,因为到了今天,家中已是粒米也无。
  将五千文钱包好,收进怀里。如此成色纯净做工精良的玉佩和玉簪,只换得五千文,仅够买十斗杂粮。对不起,弗沙提婆,我答应过要永远保存你的礼物。等我熬过这个冬天,我一定会把它们赎回来,不管要化多少钱。走出店外,摸一摸脖子上挂的结婚戒指,这个,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卖。可是我还能坚持多久?眼角有些湿,不由重重叹口气。
  “怎么样?快撑不下去了吧?”
  眼前一张年轻方阔的脸,正带着一丝嘲讽打量我。是蒙逊!我用袖子随便抹抹脸,不想跟他有太多牵扯,欠身道个万福,便打算走人。


  “大过年的,何必受这样的苦呢?本来挺水灵的姑娘,弄得这么又黄又瘦,真叫人看了心疼。”他拦住我,一副怜花惜玉的样子,“跟着小爷我就能吃饱。考虑一下,怎样?”
  我没回答,环顾一下,居然就他一个人。
  “怎么了?看什么?”
  “看你为什么还要演戏,连个观众都没有。”我没好气地回答。
  他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起来:“艾晴,你还真是有趣啊。”
  轮我发怔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出龟兹后,除了罗什,无人叫过我的名字。
  “著作郎段业告诉我的。”他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他还说了不少关于你在龟兹的趣事。”
  段业已经跟着杜进去战场了,那说明段业是在走之前告诉蒙逊的,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在王宫里撞见我后,马上去打探我的背景,是因为那句泄露他内心的话么?这个人,心机到底有多深?他打听我,是为了什么?
  他搓搓手,用轻松的口吻说:“天这么冷,陪我去喝杯暖酒吧。”
  我抬眼看他,继续默不作声。
  “不必担心,你好歹是大法师之妻,不是可以随便抢的民女。何况我蒙逊对女人绝不用强。陪我喝杯酒,你便可吃上羊肉。很久没吃过了吧?这姑臧城内大年夜里还能吃上羊肉的,也就只几户人家了。怎么样,跟我走吧?”
  我实在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因为想起张东健在《无极》里那句经典的“跟着你,有肉吃”。越想越好笑,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冬天,好久没笑过了。笑完了,对着一脸莫名的蒙逊做了个请的手势。我当然不担心他会使什么坏,就像他自己说的,没这个必要。直觉上他应该想跟我说什么。如果他跟段业一样相信谶纬,说不定我还可以忽悠一下,骗点吃的出来。
  所以我便这样深一脚浅一脚踏着及膝的雪,来到他豪华的宅院。
  “如何?我这宅邸还可入眼吧?”他自己环顾一下,得意地笑,“是世子赏赐的。我一族之人如今都在随凉王出征,小爷我乐得在家偷闲,多爽适!”
  看不惯他老是带着面具演戏,嗤笑一声:“是你伯父不想让你抢了堂兄头筹立功,故意不带上你吧。”
  他迅速转头,收敛起嬉笑,思量的眼光闪烁。有点懊恼自己太过嘴快,讪笑一下,突然闻到一股几乎都已经被遗忘了的味道:红焖羊肉!天哪,有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了?从仆人摆放好碗筷,将羊肉搁在几案中间后,眼光就没转移过。眼前香气扑鼻的肉,味蕾被强烈刺激,不由自主分泌着唾液。为免被蒙逊看轻,我强行将头扭开,竭力做出无所谓的样子。
  蒙逊心知肚明地笑了笑,将羊肉推到我面前。我克制内心叫嚣的食欲,重重吞一下口水,对蒙逊说:“沮渠小将军,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带回去吃。”
  “别那么生分,叫我蒙逊便可。看你饿成这样,先吃吧。等会儿我让人再做一盘给你带走。”
  一个猜不透心思的人突然而至的慷慨大方,并不会让我开心。拿人嘴短,我还是先搞清楚他的条件比较好。“沮渠小将军,应该不是只为了找人陪喝酒,便送给妾身如此贵重的羊肉。小将军可否直言?”
  他呵呵笑了起来,仰头喝下一杯酒:“要我再提醒你叫我蒙逊么?不过,倒是没想到,跟你讲话居然那么有趣。好,我就喜欢这样直截了当。我的确在找你,目的么,很简单——”
  他把酒杯重重一放,直直盯着我,眼里流出猎人对猎物渴望的神情:“我要你做我的女人!”
  我正在喝茶,企图用水把饥饿感压制住。听他这么一说,差点喷出来。呛到气管了,连忙拍着胸顺气,一边转着眼珠思量。我绝对不相信他因为那仅有的几次见面便对我一见钟情,这样的枭雄,野心永远比女人重要。便直白地问:“你为什么要我?”
  他豪气地大笑一阵,然后收敛笑容,正色道:“因为你不简单。第一次见你,被马撞了也毫无惧色。行事大方不扭捏,与我所识的女子皆不同。在王宫第二次见你,我初时的确想虏走你,却被那句话惊住。你只见我一次,是如何看出我在街上作戏?然后才知你居然是僧人之妻。是怎样的女子,才敢公然嫁与一位有名望的高僧?我辗转打探,花了不少心思,才从段业口中得知你们在龟兹之事。段业对你推崇之至,那时我便起了好奇心。”
  “流民日多,你赈灾救民。本来你僧人之妻身份尴尬,却因这善举,反而得来百姓敬佩。这样笼络人心便不是一般女子能做到的。这暂且不说,你还居然有本事让李暠掏钱。李暠不是蠢人,到底是如何被你说服?”
  他停顿住,哼哼一笑,仔细探究着我的双眼:“艾晴,你可知你一双眼睛,似能洞察人心。每次只是对我看上一眼,我便觉得心中所思皆被你看透。说出的话,又能一语中的。李暠,怕也是这样被你劝服。所以我知道,你正是我一直在找寻,能助我成大业的女子!”
  他再倒满酒杯,一饮而尽,犀利的目光炯炯有神:“我蒙逊绝不会是凡夫俗子,生逢乱世,便是大丈夫建立功业的良机。假以时日,凭我蒙逊的本领,必当有一番作为。我如今只有几房妾室,尚未娶正妻。你若愿与我一起笑傲天下,我可以正室之位待你。至于你与罗什法师的婚姻,本不被世人认同。你离开他,反而利于他修行。我们匈奴人不比汉人,你之前就算嫁过几个男人,我都不会在意。”
  他说完后便一直紧盯着我的反应。我叹口气,拿起筷子夹了块羊肉。炖得烂烂的羊肉入口,好吃得让我闭眼赞叹。不理会他期许的眼神,先填饱我的肚子。无论要怎么回应他,我都得吃饱了,才能有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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