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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吴岩_老舍_杨鹏] 精神的衰亡,将使民族永无复兴的希望--猫城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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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 第10期   … 主流作家科幻系列
吴岩    老舍    杨鹏
        主持人的话:
    在中国科幻文学的历史上,鲁迅和老舍是两个响亮的名字。1903年,鲁迅先生率先译介凡尔纳的小说《月界旅行》,使国人看到了西方科幻艺术的风采。30年之后,老舍先生踏入这块土地,创作出了不朽的《猫城记》。
    老舍(1899—1966),现代著名小说家兼戏剧大师,一生著述800万言。《猫城记》是他众多类型文学作品中唯一的科幻小说,这是一部社会意味极强的寓言体作品。故事以一艘遇难飞船的主人公在火星的经历为索引,展现了猫国国民的所有卑劣本性:腐败、愚昧、崇洋媚外、自相残杀、甘为他人的奴隶……正是在这样极度黑暗的反衬下,人们渴望着新理性的黎明。
    《猫城记》是老舍作品中争议最多的一部,几乎每一类人都能从中悟出不同的哲理。作为一部科幻小说,它在尝试使科幻文学民族化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努力。而恰恰是这种民族化,使《猫城记》赢得了不朽的世界声誉。日本和西欧的出版家都已将其编入了世界科幻文学宝库。
        一
    迷迷糊糊睁开双眼,首先看见的是一片灰的天空。不是阴天,这是一种灰包的空气。从远处收回眼光,我看见一片平原,灰的!没有树,没有房子,没有田地,平,平,平得讨贿。地上有草,都擦着地皮长着,叶子很大,可是没有竖立的梗子。土脉不见得不肥美,我想,为什么不种地呢?
    离我不远,飞来几只鹰,它们几点白的尾巴给这全灰的宇宙一点变化。当它们飞近我时,我才看见离我不远两堆模糊的血肉和一架摔得形骸俱无的飞机。在这刹那间,我回忆起了一切:
    我们是坐飞机来的。目的地是火星。飞机进入火星气圈时,突然出现故障,栽了个跟头直往下坠——于是,为我开飞帆自幼和我同学的朋友提前去见了上帝,而我的脑子也被震昏了。震昏的我幸存下来……两个有本事的先死了,只留下我这个没能力的。傻子偏有福气,我只能对你说:没办法!
    鹰鸟已经在我的头上盘旋了,我感觉得出它们是越飞越低。我马上领会了它们的意图——这些混帐,正等着我朋友的肉饱餐呢!
    不及细想,我便扯下飞机的一块残片,发疯了似地乱拍,驱赶它们。可是赶走了这边的鹰鸟,那头的鹰鸟就马上飞过来,两腿落在朋友的尸体上。我使尽全身解数,甚至用脚踢,用嘴喊,可仍然无济于事。它们用一种长而尖苦的声音啼叫着,疯狂地撕扯着……
    在我精疲力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前面,离我七、八步远的地方,站着一群人。一眼我便看清,猫脸的人!
        二
    掏出手枪,还是等一等?
    我踌躇了一下。就在我犹豫的瞬间,我的双手被猫人捉住了。他们的动作迅速得让你没法想象,这时你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
    知道逃跑是没有希望了,我情不自禁落下泪来。不是怕,是想起了故乡,我大概再也没法回到老婆孩子身边共享人生了吧?
    这时,我的腿上也来了几只手。
    咯当一声,好象多少年静寂中的一个响声,我的脚腕被上了脚镣。
    手腕也锁上了。然而他们的手还在我的臂和腿上紧箍着,脖子上也宋了两只热手……
    我已完全失去自由,如象在噩梦里,受着非人的痛苦的煎熬。
    我终于忍不住了,眼睛一黑,不知人事。
    当我重新睁开眼时,发现自己靠在一间小屋的一角坐着呢;不是小屋,小洞更真实一点;没有窗户,没有门;四块似乎是墙的东西围着一块连草还没铲去的地,顶棚是一小块银色的天。我的手已自由了,可是腰中多了一根粗绳,粗绳的另一头系在黑暗中我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
    令我惊喜的是怀中的手枪还在!这大概是因为火星人不知道如何使用手枪吧?
    有了手枪,我无疑抓住了一根救命草。我极快地坐起来,转过身来面向墙角,对准面前的粗绳,当,当,两枪,绳子烧糊了一块?手撕,牙咬,疯了似的,把绳子终于扯断。狂喜使我忘了脚上的锁镣,猛然起立,又跌在了地上。
    头上飞过一群鸟,简短地啼着,抬起头,天上起了一层浅桃红的霞,天仿佛高了一些。
    我开始思忖自己该干些什么,种种可行的方法象飞鸟掠过天空一般掠过我的脑子。
    主意终于有了:我先用于枪砸了脚上的镣铐,又揪着打断的粗绳往墙上爬。头过了墙,屋外一片深灰,不象是黑夜。越过墙头,跳下去,然后不顾一切地跑。
    但最后,我的力气终于耗光了,便依靠在一棵树干上,身子失去了力量,慢慢往下滑。我渴望睡一觉,可是又不敢大胆地睡去,眼睛闭了一会儿,又努力睁开,然后又闭上,又睁开……突然,一个黑影在我前面晃了一下,在我看清楚他之前就不见了。我疑心是鬼,头发根立起来了。到火星上捉鬼可绝对不是我的计划。
    但代终于看清了,那不是鬼,而是猫人。并且不是一个,象上次一样,是一大群。
    我腾地站起来,又拔腿开始跑。猫人飞快地追着,他们跑步一点声音都没有!
    又支持了一会儿,我实在不行了,心好象要由嘴里跳出来。猫人大既是急了,发出一种长而尖的嚎声。
    我用生命最后一点力量,把手枪掏出来,也不知道向哪里开了一枪。
    一个猫人倒下了,其它猫人大概被那一枪吓得跑了三天没有住脚。
    这一枪,顿时使我树起了威信,使我成了名满火星的英雄。
        三
    我放心大胆地睡了一个好觉。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林子里。树的叶子极密,阳光就是极强也不能透过。林里不凉快,潮湿蒸热,令人烦躁的热气好象裹在灰气里,没风。
    我又渴又饿,四下里看,希望找到点吃的喝的。突然,我看见一个猫人在一株树上坐着,当他发现自己被看见时,极力往树叶里躲藏。
    为了赶他下来向他讨点解饥解渴的劳什子,我不客气地爬到树上,抱住树枝用力地摇。他出了声,我不懂他的话,但是停止了摇动。我跳下来,等着他。他似乎晓得无法逃脱,抿着耳朵,象个战败的描,慢慢地下来。
    我指了指嘴,仰了仰脖,嘴唇开闭了几次,要吃要喝。他明白了,向树上指了指。我以为是叫我吃果子,可是树上什么果子也没有。他又爬上树去,极小心地揪下四五片树叶,放在嘴中一片,然后都放在地上,指指我,指指叶。
    这种喂羊的办法真让人受不了,可眼下只能这么办。我拾起一片叶子,用手擦了擦,往嘴里送。很香,汁水很多,因为没经验,汁水从嘴角流下来;那个猫人动了动,似乎要过来替我接住那点汁儿,看来这叶子很珍贵。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连吃了两片叶子,我觉得头有些发晕,有股麻劲儿通过全身,身上立刻不那么僵硬了,肚中麻酥酥地满起来。仿佛刚从一个丰盛的酒会里酒足饭饱地出来,心中有点发迷。我倚住一棵大树,闭了一会儿眼。极短的一会儿,头轻轻地晃了两晃,醉劲过去了,全身没有一个毛孔不觉得轻松得要笑,假如毛孔会笑。
    那个猫人留我住了三、四个月,成了我的朋友。我逐渐学会了猫活,知道了这位猫朋友的名字叫大蝎。我也明白了供我吃喝的树叫迷树,叶子叫迷叶。大蝎是猫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迷叫是猫人的食物。
    猫人也有文字,一些小楼小塔似的东西,很不好认,普通的猫人至多能记住十来个。他们的书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历史就写在石头上。
    通过石头,我知道了迷叶的历史:五百年前,他们只种地种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办把它带到猫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上了瘾。不列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倒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可是,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做工的不做工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定迷叶为“国良”。
    从此,迷叶意味着财富、权力、地位和一切,迷叶是万能的。
    设法保护迷林是大蝎和其它地主的首要工作。他们虽有兵,但不替他们做事,起作用的是外国人。每个地主必须弄几个外国人做保护者。
    猫人敬畏外国人是天性中的一个特点。他们自己人总是自相残杀,但和外国人打仗,却是不可能的事。
    在古代他们也与外国打过仗,而且打胜过。可是最近几百年,自相残杀的结果叫他们完全把打外国人的观念忘掉,而一致对内。因此也就非常地怕外国人,不经外国人主持,他们皇帝连迷叶也吃不到嘴。
    我对于他们来说理所当然成了外国人。于是大蝎毕恭毕敬地请我当他的保护者。
        四
    早晨到河里去洗澡是火星上的第一件美事。我总是在太阳出来以前便由迷林走到沙滩,相隔不过有一里多地,恰好足以出点汗,使四肢都活软过来。在沙上,水只刚漫过脚面,我一边踩水,一边等着日出。太阳出来,我才往河中去,走过沙滩,水越来越深,走过半里多地便没了胸,我就在那里痛快地游泳一回。
    但是有一天,我一边仰泳一边享受着清晨日出美景,偶一转脸,嗬!离河岸十来丈远,猫人站成了一大队,来参观我洗澡——我始终摸不清我洗澡到底有什么好看?我还看见大蝎在众人面前指手划脚。
    第二天,我仍旧若无其事地去游泳,竟发现参观我洗澡的人更多了,黑糊糊的一群,有几百人。大蝎双手捧着一大堆迷叶,堆得顶住下巴。他顺着队伍走,迷叶渐渐减少——我明白了,大蝎借着机会卖迷叶,乘机捞一把。
    我受不了这帮家伙莫名其妙地看人洗澡的行为,也为大蝎的行动大为光火,愤怒地冲上岸。顿时,岸上传来杀猪一般的号叫,眼前就如同地震一般,那群猫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处挤,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爬起来的,同时并举;一展眼,全没了,好象风吹散的一些落叶,这里一小团,那里一小团,东边一个,西边两个,一边跑,一边喊,好象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码跑完,地上只躺着几个了,我捉了一个,一看,眼已闭上,没气了!我的后悔比闯了祸的恐怖大得多。我不应当这么利用自己的优越而杀了人——虽然在法律上吓死人与杀死人是有分别的。
    事后,我问大蝎我将如何被处置。
    “没事!”大蝎摇摇头,“法律不过是几行刻在石头上的字;迷叶是一切,有迷叶,打死人也不算一回事。你打死人,没人管,猫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我打死人还得损失一些迷叶,你却可以连‘一’片迷叶也不用破费;我自恨不是外国人。你要是在乡下打死人,放在那儿不用管,给那白尾巴鹰一些点心;要是在城里打死人,只须到法庭报告一声,法官还要客气地向你道谢。”
    迷叶收获的日子,大蝎调集了五百名兵保护迷林。猫国的兵常常哗变,然而这次却很规矩,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我——我是外国人。“外国人咳嗽一声,吓倒猫国五百兵”是这里的谚浯。
    有一次,大蝎拿着棍子打一个猫兵,我实在看不下去,过去制止他,可是等我跑过去,那猫兵已被大蝎打死了。我一把抓住大蝎,责问他:“为什么打死人?”
    “因为他偷吃了一节叶梗。”大蝎一点不觉得打死猫兵有什么不对。
    “为吃一节叶梗就可以……”我没往下说,和猫人辩理有会么用呢!我指着四围的兵说:“捆起他来。”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把大蝎捆起来!”我更清晰地说。还是没人上前,我的心冷了。他们不敢上前,并不是出于爱护大蝎,而是因为死的不是他们自己,这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犯不着得罪人。
    我的内心泛起一种难言的悲衰。
    突然,我灵机一动问大蝎:“你是愿意叫我捆在树上,眼看着兵们把迷叶都抢走呢?还是愿意认罚?”
    兵们听到我说叫他们抢,全精神起来,立刻就有动手的。我一手抓着大蝎,一脚踢翻了两个,大家又不动了。
    大蝎的眼已闭成了一道线,我知道他心中怎样地恨我。他同意让步,但决不是因为一节叶梗杀了人而认错。
    他答应了我的一些惩罚措施。对于那个死去的兵,我叫大蝎赔他家小一百个国魂(猫国货币),大蝎也答应了。但是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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