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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匪后风流,八劫压寨夫君-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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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领头的将一碗酒递给车中之人,一丈红心中雀跃,真想立即看看是不是萧逸?

她心中默念着数字,当数到十的时候,果然,一个个的都倒下了,而且不敢置信的看了她最后一眼。

她拍了拍领头的大汉道:“对不住了,兄弟,风云变幻很难预料,这次的失利,以后长点儿记性,千万别中了美人计,呃,日后没地方混,可以来找我,我收留你们!”

这是领头大汉临昏迷时,听到的一丈红的肺腑之言。

“霸天!成了!你招呼弟兄,将货物运回去,我看看是不是萧逸?”

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错了,再错,可就真得嫁给那个狗屁皇帝了。

她一下子跳上马车,那长长的罗裙,险些将她绊倒,也顾不上收拾,一把便掀开车帘,果然一个白衣男子,倒在马车上,她兴奋的翻过来一看,果然是萧逸!那绝美略带忧伤的容颜,她打死都不会忘!

“成了,劫了四次,错了三次,这次终于抓到你了!哈哈哈——”一丈红仰天大笑。

“红儿,这次对不对?”霸天出现在她的身后。

“哈哈,霸天!我终于找到我的白马王子了!”一丈红搂着霸天的脖子转了一圈。

“呵呵,红儿,劫到了就好,可是红儿,我总觉得今日的事情好像太过顺利了呢?”

一丈红也点头,可是最后道:“货物查看了么?有多少?可有金银财宝?”

“查了,都是上等的玉器和金银,数量数不过来!人也对,到底哪里不对劲儿呢?”霸天还是有些不放心。

“哎呀!霸天,管他呢,人对哪里都对!我们运气好喽!”

☆、第三十六章 错,风云起兮再失利

于是,在夜色红尘中,一行十几辆四挂大马车,浩浩荡荡的奔向了玲珑山寨。

当到达山寨时,天已泛白。

一晚上没睡,一丈红丝毫不感觉疲倦,一心惦记着车里的萧逸。

那些押镖的,一丈红给了他们活路,都扔到了原地,想必几个时辰后,他们就都能走了。

“大当家的,发财了,你知道么?这里足足有几万两黄金,百万两白银,还有玉器上千件,这简直就是抢劫啊?”百事通提着算盘,点完数目,吓得几乎尿了裤子。

“废话!这就是抢劫!”一丈红翻白眼,没见过大世面!“等等,多,多少?”

百事通又哆哆嗦嗦的重复了一遍,一丈红顿时一口气没上来,便往后仰。

“大当家的——”百事通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声吼叫,抱住了后仰未遂的一丈红。

“红儿,你怎么了?”霸天赶紧推开百事通抱住她

一丈红半天才缓过这口气,等着不敢置信的双眸,又一次问道:“几万两黄金啊?霸天,我们发财了,日后不用抢劫了!”

霸天嘿嘿的一笑,道:“红儿,你今日收获太多了,可是我担心虎威镖局的神秘主子——”

一丈红一下子站起,好像刚才熊猫的那个不是她,大声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批货,我要定了——”

她的吼声,成功的将不远处树上小憩的赤云给吓醒了,“死女人,折腾了一晚上,不累么?”他安排好一切,刚刚想休息一会儿。

被金钱冲昏头脑的一丈红,突然想起,她的美男,她的萧逸来了,顿时跑到那边马车上,一把掀开帘子,道:“萧逸,我们又见面了——”

可是话刚刚说完,她就惊呆了,舌头伸到嘴边,半天没有缩回去。

霸天听一丈红没了动静,赶紧过来查看,这一看,也是惊讶得不知所以,只见赫然一个凤猷形状的稻草人,穿着一袭白袍,两只手各举着一面小白旗,浅笑嫣然,俊朗非凡,可是那嘴角的笑,怎么看都是讥讽之意。

而最让人喷血的是,那两面小白旗上面都有一行字,而一丈红看清楚那两行字后,险些又一口气上不来,再次后仰未遂,被霸天熊抱住。

左边旗子上写的是:五劫奇缘,此乃天意!

右边旗子上写的是:金银玉红,七日来取!

金银玉红,显然这指的就是那些金子、白银、玉器,还有她!一丈红眼眸瞬间变成赤红,她疯了似的撕掉那面旗帜,将稻草人撕了个稀巴烂,最后还十分疯狂的用脚踩了几十次。

“死凤猷阴魂不散,我想宰了他丫的——呜呜——”嘹亮的怒吼声响彻云霄。

躺在不远处树上的赤云,唇角微勾,轻声道:“主子果然厉害,即使不到,也算计周全!”

☆、第三十七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已年迈,力不从心,故禅位于太子凤猷,自明年起改年号昌盛元年!”

凤猷离开短短三日,铺天盖地的老皇帝让位于新皇帝的诏书,便漫天飞,想不知道都不行。

不走空耳聪目明,自然不会不知道这皇帝换了人的事儿,尤其是当听到那个“凤猷”两个字之时,老爹恨不得将眼睛擦亮,再擦亮!

“红儿,你看这告示上怎么说新皇帝叫凤猷呢?姑爷不就叫……”

“老爹,他原先就是太子,现在的新皇帝!”一丈红这几日也想明白了,凤猷一定在监视她,要不然自己的一举一动,他都了若指掌?

“什,什么?红儿,你敢招惹官府中人,关键还是即将做皇帝之人。”

难道这就是命?和她的娘一样?老爹心中一揪。

“老爹,我也不想的,可是,哎——”一丈红此时最烦恼的不是招惹了他,是他仅仅给了她十日之期,如今也只剩下不到七日了。

老爹满脸的皱纹,此时陡然舒展开,“红儿,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玲珑山招惹了皇上,如今之计,只能跑了!”

“跑?”一丈红眼睛瞬间增大,是呀,她跑不就行了?难道凤猷还敢明目张胆的寻人不成?“哈哈哈,爹!还是老爹最聪明神武!跑!”

“呵呵,红儿,虎父无犬女,你也一样!”

于是,一丈红开始准备逃跑事宜,要说玲珑山好歹也一百多号弟兄呢,可是如果真是逃跑的话,一定会引人关注,不如分散着跑。

她将上次劫来的凤猷准备七日后运走的金银,拿出一部分,给每一个弟兄分了二百两的白银,这可是普通百姓十年的生活费用,不管他们将来做什么,总好过做土匪,这不是长久之计。

“弟兄们,玲珑山可能要大难临头,所以给你们一笔安家费,都好好找个地方过日子去吧,娶个媳妇,做个平凡的百姓,日后如果我一丈红还能回来这里,有愿意的再回来!”一丈红站在后山顶高处,看到下面相处如兄弟的上百人,眼眸有些湿润。

“大当家的,我们不走,生死与玲珑山共存。”齐齐的喊声,让一丈红更加的难受。

“不行!弟兄们,来日方长,如果这次我一丈红度过此劫,必定会再相见!你们各自回家务农,手中还有置办田地宅院的钱,生活就好过了,不用非得做土匪,这也是迫不得已!”

“好了,弟兄们,暂时回家避避风头,如果一年后这里没有事,你们大可以再回来找我和一丈红,我们一定收留!”

霸天威严的扫视了众人,他虽是二当家的,可是威慑力却很足。

当玲珑山上的土匪纷纷提着小包袱各回各家之时。

在距离祥云镇十余里,阗国皇宫中,凤猷的贴身暗卫赤云,风尘仆仆站在一袭明黄龙袍的凤猷前禀报:“主子,一丈红要逃!”

☆、第三十八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凤猷自父皇禅位登基以来,几乎没有睡个安稳觉,各种关系需要理顺,各种明枪暗箭需要提防,偶尔的小睡一会儿之时,梦中赫然会闯进那个没心没肺的女人的笑容。

每每一想到她举着一个竹杖,到处喊“劫色”时,他嘴角就隐含笑意,那个没脑的女人,竟然视劫色如家常便饭?

“想跑?”凤猷坐在巨大的桌案前正在批改奏章,此时放下朱笔,双眸看向一脸疲惫的赤云。

“是,主子!并且您施计得到的那些金银,她已然动用了一些,用于遣散那些土匪了!”

“这个女人胆子不小,都说是我的了,她还敢动?不过也好,用钱解散总比用武力强。”

“是,她还自己打了一个大包袱,将金银装得鼓鼓的,准备明晚逃走!”

“赤云!从今日起,你在此替我处理政事,除了上朝,其他闲杂人等,一律不见就行!”

“主子?”赤云震惊,刚刚登基,脚跟还没有站稳,如果能够不管了,他扮皇上,找死么?“主子,如果想收拾那个女人,属下去就成,这个位子,属下不敢做!”

凤猷声音不容他人质疑,“好了,就这么定了,你去洗洗用膳,今夜开始替我!”

“是!”这就是赶鸭子上架。

眼看曾经的太子,当今的皇上约定的十日之期明儿就到了,一丈红赶紧趁着夜色漆黑,准备带着老爹不走空、霸天、百事通一起跑路。

他们仔细查探了一番,的确没有跟踪之人,老爹笑一丈红胆子越来越小,草木皆兵。

“老爹,你知道那个凤猷滑着呢,说不定就突然出现在身边了呢!”

“呵呵呵,当今皇上还真是有眼光,我就说我家女儿就是做皇后也屈了!”

老爹一脸的得意。

“是呀,老爹,要说大当家的就应该自己当皇帝,然后娶七十二后宫,那才叫壮观!”百事通死活都要跟着老爹和一丈红不可。

霸天则是不发一言,只是就着微弱的月色,小心的看着路两侧有没有可疑的情况。

“大当家的,我们背着的财物是不是少了些?要知道那些金子好可惜!”百事通想不透的是一丈红竟然不让动那些金子。

“不少,我们还可以再抢!可是我不想和凤猷彻底闹掰了,毕竟人家是阗国头儿!”

一丈红也心疼,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她也是一狠心才将那些东西都藏在了玲珑山温泉不远处的一处隐秘之地,如果凤猷想要,她还是会给他的,不想跟他有过多的接触。

虽然这些日子以来,一丈红脑中不时的闪现凤猷和萧逸的脸,但是,碍于地位和立场上的差距,她可是敬而远之的。

四人不到半个时辰便下了山,来到了一条四叉路口。

一条是通往阗国都城的要道,一条是伸向焱国的道路,一条是去凰国的道路,再一个就是回到玲珑山的路。

☆、第三十九章 错,识时务走为上策

四人站定,都看着一丈红,“红儿,我们去哪里?”

阗国?焱国?凰国?说实话,此时的一丈红都想去,因为周游列国是她的梦想,萧逸说是常在焱国经商,想必那里才是他的久居之地,“焱国!我们从此开始!”

“红儿,你还不死心?”霸天问道,焱国有萧逸!

“我这次一定要亲口问问他,是否喜欢我,如果喜欢,我就抢了来,如果不喜欢,那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一丈红也是第一次暗恋一个人,心里却总是放不下。

“红儿,好!霸天大哥陪着你找到你喜欢的人!”既然不能爱,那就做她身边的贴心人!

“哇——好感动!二当家的,你对大当家的实在是太好了——呜呜——”百事通做出一副感动流涕的模样。

一丈红和霸天对视一眼,同时无奈道:“关你什么事呀?”

“呃?怎么不关我的事?大当家的,二当家的,你们可是我的主心骨,你们好,我才好……哎,你们等等我呀!”百事通还在那里喋喋不休,一回头,看到三人已然骑着马向着焱国走去了。

去往焱国的路倒是平坦宽敞,只是两侧都是起伏的群山延绵。

走了**,霸天也紧张了**,天也亮了,除了他们四人,并没有发现有跟踪的。他紧张的心也稍稍松了。

焱国地处阗国南方,气候比较宜人,一路走来,九月份的天气,也是芳草萋萋、绿意盎然的。

骑在凤舞的背上,一到旷野,一丈红便如脱缰的野马纵横驰骋起来,“霸天,老爹——你们快走呀!”

一丈红骑着凤舞的身影,便离三人越来越远。凤舞是难得的宝马,他们三人的马无论如何也是追不上的,被她远远的甩在了后头。

一丈红正跑得畅快,突然前方出现一辆豪华马车挡住了去路,她陡然勒住马的缰绳,“喂!你走不走?不走让路!”

里面没有一丝动静,一丈红纳闷,又提高了嗓门道:“活着没?有气的话就吱一声!”

“……”

“莫非是空车?”一丈红下马,便走向马车,手脚麻利的掀开车帘,一双懵懂清澈的眼眸,正在直直的注视着他。面容清俊、皮肤白皙,那浓眉和大眼,以及那一丝怯怯的眼神,标准的暖男类型。

“嗬——有人啊,怎么不说话?你挡住我的路了!”一丈红看到这样一副我见犹怜的类型,心儿一顿狂跳。小正太!一定是母爱泛滥!

“你是谁?”暖男发问。

“我是,呃,我是你姐!”一丈红本打算说,我是过路的,要过去,可是一看到那小白兔的眼神儿,就忍不住发起了花痴。

“姐?你就是我失散十年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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