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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天才狂小姐-第166章

小说: 天才狂小姐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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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ミ蛇傻摹T偌由匣褂懈鯞OSS级别的人物,都没使出他的必杀绝招,夜袭的人一个不漏的被处置光了。

因为官路畅通外加道路平坦,原本十五日的行程,十天就赶到了终点,只要进了上官霆的封地,也就等于是回了自己的家。

皇上知道百姓如此偏袒莫兰,他终于懊恼了,当下丢出虎符,命镇北大将军,率十万人马,围堵北辽,与此同时,驻守在双城以北的柏傅崟接到圣旨,皇上命他集结三万军队,伙同镇北大将军,把上官霆的封地,彻底围堵起来。

皇上虽然知道莫兰手里有火枪,但他一点也不害怕,他要利用人海战术,把这丫头,彻底镇压。

柏傅崟接到圣旨后,连夜写了封密函给莫兰,告诉她,她若想逃亡北寒,就从他那儿通行,他愿意给她打开一条通道。这封信,可以看得出,他的心,依然在她身上!莫兰很感激柏傅崟,所以回绝了他的好意。

十万军队远征北上,大致需要一个半月的时间,等到达目的地后,还需要花一个礼拜左右整顿士气,所以莫兰也有就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准备自己的军队。

因为上官霆不在,所有远东罗丰桦南都归莫兰管辖,军队直接听她调遣。

上官霆的私家军,也就一万多,再加上皇上给他的配额五千,和莫兰手里的五千,顶多就是两万人马。

两万人马,想防御十三万的军队?想想都是不可能的任务。

回城后,莫兰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来次舒舒服服的淋浴,哗啦啦的冲把澡,把所有烦恼都洗到九霄云外去。

洗完澡,抹好乳液,做了次面膜,换上她最喜欢的职业装,乐滋滋的巡城去也。

这次回乡,还拖了条尾巴回来。

那个路易三世,竟然厚着脸皮跟着她走,怎么赶也赶不走他。

路易三世跟着莫兰来到新尚海后,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这里的马车,竟然和他们国度的马车,有几分相似?而且总感觉,这里的马车,是在他们马车原有基础上,做了改进似地。

还有,上次他路过学堂的时候,进了学堂看了一眼,听见里面有人在教书,教书的内容,竟然都是英文。

奇了怪了,为什么这么多孩子都学他们国家的语种?难道,他们早就预谋着,从小培养进军他们国家的娃娃军团?

关于这个问题,路易三世纠结了大半天,始终纠结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实在忍不住,巴巴的跟在莫兰屁股后问理由。

“莫兰小姐,您就直接跟我说了吧,你为什么非要教他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你是不是早就打算入侵我们国家?”

莫兰白了他一眼,“我是和平人士!战争什么的,能免则免,入侵你们?老娘还没这么多闲工夫!”

“那你教这些孩子们学我们国家的语种干嘛?”

莫兰走去保险箱,打开保险箱,端出一台机器,放在书桌上,说,“挪!你看这个!”

“这是什么?”路易三世惊呆了。

莫兰解释一句,“这个叫打字机!最最古老的那种打字机!用二十四个英文字母打出来语句,十分容易便捷。想用汉子组成打字机,那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电脑的原型,就是在这打字机的基础上创建出来的!我让孩子们学你们的语种,就是希望他们以后能用上这东西!”

路易三世嘴角一抽,轻声问,“最古老的?这个玩意儿在你们这儿,是最古老的东西?”

莫兰懵了两秒,一句话也不说,抬起打字机,又塞回了保险箱,锁上。

路易三世惨叫,“啊!你怎么把它收走了?我都还没看清楚呢!莫兰小姐!您。。。。。。”

莫兰做了个手势,说,“我现在根本没时间和你多废话!等我把战火平息了,再和你详谈吧!”

莫兰理了理文档后,甩头就走。

路易三世瘪嘴,无可奈何着只能徒步跟上,巴巴的想着,说不定还能从她屁股后,又发现什么新鲜玩意儿呢。

这几日,天上信鸽飞个不停,有时候飞鸽无辜消失,消息就要断裂,然后从飞信鸽,虽然不怕机密外露,因为莫兰教他部下学了摩尔密码作为联络,信鸽被人拦截了,也不会泄露军机。可是这种通信方式,真心不方便。

不过几日,路易三世天不亮就从旅馆出发,守在莫府大门口,等她出现,继续当他的跟屁虫。

没想到,他瞧见莫府门前,还蹲着另外一个男人,那男人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在莫府门前徘徊了好几十遍,莫府大门一开,那男人却像是做贼心虚似得,赶紧跑去角落里躲起来。

莫兰出了大门口,路易三世走前一步,说道,“那边有个男人,在你门口走来走去的。”

“谁啊?”莫兰随口一问。

路易三世摇头,“不认识,没见过。”说完这句话后,路易三世叽咕着说,“啊,不对,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似地!嗯——好像在梦里,就是上次我受伤的那次,我做梦梦见过他,我还在奇怪,我堂堂大男人,受伤昏迷了,为什么不是梦见自己心爱的女人,却梦见了一个大男人?”

路易三世其实是在自言自语中,莫兰却突然打住了脚步,生生回头,问,“你嘴里说的男人,该不会是?”

“谁啊?”路易三世反过来问她。

路易三世受伤那次,他自己为梦见的男人,肯定就是给他动手术的冒牌南宫羽三。

莫兰上前一抓,急切着说,“他人呢?他在哪儿?”

路易三世顺手一指,“挪!就在那转角处!”

一说,莫兰拔腿就跑,“混球,给我死出来!”

身后,一堆秘书狂喊,“小主!别乱跑!您老是路痴啊!迷了路,咱们怎么找你!”

莫兰又喊,“死混球!赶紧给我死出来,老娘心情好,今天不杀你!”

某货,终于抓着后脑勺,扯着尴尬的微笑,走出角落里。

莫兰上前,狠狠拎起那男人的衣领,喊道,“李长阁!你对得起我么?”

“呵呵呵,好妹子,斯文点!”

“斯文你奶奶!若不是你这戳货,我这一整年的科研成果,怎么会付之东流?”

“三妹在说直升飞机么?呵呵,那可不是我弄坏的哦!是你家男人弄坏的!你可不能怪我!”

“不怪你怪谁?谁叫你炫耀给他看的?”

“好吧,哥是风骚了点!哥认错还不成么!”李长阁笑得寒酸。

莫兰奇怪,“你会这么坦诚?”这丫的是那种明知故犯也不认错的欠虐性子,怎么可能会这般老实?“说!你又闯了什么货?”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就是赌输了钱,欠了他们一屁股债嘛!”

“哈!”莫兰一声讥笑,“赌输了才来找我?那你这次可真的是输到棺材本都没了吧?来,说给三妹听听,你欠了人家多少债?”

“哦,不多,也就三千七百八十二。。。。。。亿万两黄金。”

莫兰静默了三秒,又冷冷眨了三下眼睛,轻声一句,“是不是念错计价单位了?”

“应该。。。。。。。应该没念错的,三妹,你大哥我别的不好,数学,顶呱呱的!”

莫兰依然轻声细语着说,“别说叫老娘把身家性命全部掏出来给你抵债不够,就说整个国家把所有财产都送给你,也不够你抵债一个零头!大哥,就凭你这逢赌必输的霉手,你哪来的胆子和人家赌这么大?”

李长阁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三妹,咱就别废话了呗,咱开门见山着说话,借哥点钱呗!”

听听他这声音,是有多淫荡?

莫兰刷拉一下,松开他衣领,双臂一抱,说道,“还剩一个多月时间,我要四驾直升飞机,和二十套通讯设备。”

“啊!通讯设备嘛,这个哥我早就给你弄好了,你看!”李长阁拿出随身携带的包裹,当众打开。

莫兰眼睛瞬间放大,喜道,“大哥!你太牛逼了!”

“呵呵,妹子,大哥没坑你吧!你的钱,可不是白借的哦!”

莫兰脸蛋瞬间一落,“你妹!这些东西再值钱也不需要花我亿万两黄金吧!要不是因为我不精通电子器材,不然我早就叫人研发出来了!”

“妹子,你就不能夸我几句么?这些玩意儿,我可是花了好几月的时间给你做出来的呢!”

“哦,也就是说,你的债,是在好几个月前赌输掉的咯?”莫兰卷起包袱,踹了他一脚,“赶紧滚,别碍着我的眼。你没事干就去给我建几十个基站来抵债!没建成就别死来见我!”

李长阁瘪瘪着说,“我家三妹还是小时候最乖巧懂事可爱听话,长大了一点都不好玩。哎。。。。。。。原本我只是想带你们回到童年时代,享受天伦之乐,哪知道一不小心就穿到这个年代来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光年的按钮,你直接按在远古时代的好不好!我差一点就得跟着那些兽人穿皮毛裹胸了!”莫兰越想越生气,忍不住又拿脚踹他。

李长阁脚跟一收,赶紧拎着衣摆跑人。

莫兰拿着布包包,分给秘书们,开始教他们如何使用这宝贝。

边上,路易三世眼睛一红,果断抢走了一只,死也不放手。

莫兰咬牙切齿的说,“这东西我得派用处。”

“就送我一个嘛!”

“我也不够用啊!”

路易三世鼓着腮子说,“你叫你大哥再多做几个嘛!”

“你觉得这东西说做就能做出来的么?要花时间的好不好!”

“你不要这么小气啊!就送我一个嘛!”

“你脸皮怎么这么厚的?我都说不送了!你还。。。。。。”

路易三世果断把东西塞进裤裆里,就藏在最关键的位置,“亲爱的,要不这样吧,今晚我去给你暖床,你就把这玩意儿送给我呗!”

“暖床?”莫兰一听,脸都黑了,“你从哪里学来的字眼?”

“呵呵,前阵子我住在宫里,皇上经常这么问我需求,一学就会了。亲爱的!”

“停!不要再喊了!”莫兰苦恼了三下,抬头说道,“这样吧,我把那台打字机送你,怎样?”

路易三世拧了眉头,“感觉还是我兜里的宝贝稀罕。我不要打字机!我要这个对讲机!”

莫兰捏紧了拳头,深呼一口气,“你这丫的是不是不知道我家男人的手段有多猛?信不信我把他叫出来,三下五除二,直接电死你?”

路易三世听了,一吸气,忙从裤裆里掏出宝贝,轻声说,“那咱们就说定了哦,你得把那台打字机送我!”他终于肯妥协了。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上次就是因为看见他亲了莫兰的手背一下,那家伙只是伸手搭在他肩头,他就被麻得口吐白沫,昏了一天,醒来后,又被他麻得口吐白沫,又昏了一天,他被那男人,麻了起码有七天,一路从皇宫麻到桦南那边才放过他。

莫兰拿食指拇指,捏着对讲机一角,嫌弃的扔给下属。

那些下属也嫌弃的捏着对讲机一角,就是不肯用。这玩意儿,刚刚放在那男人那个地方的呢!总觉得像是被他强奸了似地,这么脏的东西,谁还敢用啊?

路易三世得到了宝贝后,回了旅馆往死里研究,研究完打字机后,他决定了,他不走了!他死也要留在这个国家!国王继承人的位置,谁爱做去做吧!那对金毛,找机会遣送他们回国,带着所有的仆从一块儿回国,就独独留下他自己,窝在这儿当奴当仆都行!

从那天起,莫兰屁股后,就跟了个帅气迷人的棕发帅哥,当她的私人秘书,任她差遣。

皇上的军队,已经逼近北辽封地的山脚下,深根驻扎,养精蓄锐中。

为首的镇北大将军,觉得十分奇怪,往日,那些百姓一听说要打仗,全都吓得落荒而逃,可是大将军派了斥候去北辽封地看了一眼,发现封地城内,除了有不少士兵巡城之外,别无异样,封地的百姓,照常吃喝玩乐,一点都没有慌乱的心态。将军派人乔装打扮过去探听口风,这才知道,原来这些百姓,都被告知了,这次,两国交战,皇上这边属于守卫战,莫兰是属于攻城战,作为守卫战,皇上是不可能绞杀自己的百姓。而莫兰作为掠夺者,却绝对不会动杀到臣民,所以,九皇妃说了,叫百姓们照常生活,除了对战的那几日,关门闭户躲上几天即可。

大将军不禁佩服九皇妃安抚民心的本事,尤其是她的传媒手段,报纸,报童,瓦舍说书人,外加乞丐帮,凡是能利用到的,她都利用个彻彻底底。

镇北大将军连同其他五位将军,在召开军事议会,探讨着要如何进攻。

他们之所以不敢贸然出兵的唯一理由,不就是因为九皇妃手里有火枪,那种按下按钮就能射杀人的奇特武器。

“照我说,咱不用怕她那武器,咱十万军马,一人吐一口口水就直接淹死她了。何必纠结成这样?”某货提议。

“不妥,我们还不知道,她的军队是不是人手一把枪支,若是人手一把,咱们十万军队,还没冲到城门口,就被她给射杀光了!”某货反对。

“我觉得,应该用盾罩车!让军队躲在盾罩车内,避免还没跑到城门口就被射杀死!”某货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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