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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黑色皇朝:弄权四小姐-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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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人聚到了盈雪和盈霜的房间,像过节一样热闹。

她要的就是钱!(2)

“今天真是值得庆贺,大家干杯。”

“可惜盈雪和盈霜不能喝酒。”

“那我们姐妹俩就以茶代酒敬大家一杯。”

水莲连忙给盈雪和盈霜倒茶,盈雪和盈霜行动不便,只能在□□喝这一杯了。

大家为什么这么高兴?

只因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一个讨厌的人,大家不用再过那些担惊受怕的日子。

舞蝶郡主终于走了,他们怎么能不高高兴兴地喝一杯庆祝呢。

高兴之余,盈雪也没忘记小柔公主,问道:“水莲姐,公主现在怎么样了?”

“公主现在好多了,王爷每天都有去看她,玩她玩,她现在跟王爷不知道多亲。我刚刚才看过小柔,她睡得好香,王爷在那里,我才过来的。”

“大家喝酒,喝酒,庆祝我们的苦难日子过去了。”

大家尽情地喝酒,举杯尽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幽幽叹道:“要是王妃在就好了。”

顿时,屋里寂静一片,大家都缓缓放下手里的杯子。

原来,大家都想念着有王妃的日子,只是大家都不敢提起罢了,一旦提起,那浓浓的想念,就像潮水一般凶猛地涌来。

突然,一个声音从屋外传来,打破了屋里的沉默。

“都在这里干什么?都没事情做了吗?”

大家齐刷刷地往门外看去,一个紫色的窈窕倩影伫立在门口,来人,竟然是舞蝶。

“我这是在做梦吗?”盈雪不停地搓揉着眼睛,谁来告诉她,这只是她的幻觉啊。

有人狠狠地掐了一下她的水臂,她尖叫起来,挣开她的手大喊道:“会痛!”

水莲回应道:“会痛就不是梦了。”

“你们还傻呆呆地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快点去干活?”舞蝶用命令的口吻说。

“都在这里干什么?”一个醇厚的男声从外面缓缓传来。

“王爷!”

一见到崔墨耀前来,所有人都突然跪了下来,大气都不敢喘。

舞蝶用娇柔的声音道:“王爷,这些下人得好好管管,不然成何体统?”

“蝶儿,你怎么在这里?”看到舞蝶,崔墨耀惊呼出声。

“我早就说过了,我不会走的。”

两人之间对话,却有一大群人看着,崔墨耀的横目冷扫了屋里一眼,大声道:“你们还都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干活?”

“是。”众人一哄而散。

“你跟我来。”崔墨耀拉着舞蝶的手就走。

表哥第一次主动握自己的手,舞蝶心里甜滋滋的。

走到了门口,舞蝶急急问:“表哥,你要带我去哪里?”

崔墨耀淡淡地道:“送你回去,你可别再胡闹了。”

舞蝶甩开他的手,望着他哀求道:“表哥,我已经知道错了,你别送我回去好不好?一旦我回去了,就再也没有自由了。”

“蝶儿,我始终认为女子得有女子的样子,你懂吗?”

“我懂,女子就应该三从四德,除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个,我什么都可以做得到,我现在比以前淑女多了,你没感觉到吗?”说着说着,泪水就涌了出来。

她要的就是钱!(3)

崔墨耀最不能看见泪水,一看见女人的泪水的便心软,他不耐烦地挥挥手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表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打你的丫头,我去给她们,求她们原谅好了。”

见她诚心改过,崔墨耀也不忍再责备,便道:“算了算了,要你郡主给她们道歉,她们也受不起,你爱留就留吧,别哭哭啼啼的,回头给舅舅写封信送过去,让他老人家别担心。”

“我出来时,已经给他们留过信了。”她根本就没打算离开王府,所以早作的准备。

“我有事出去一趟,你在府里好好呆着。”

“府里就交给我行了,你放心去吧。”她感觉自己已经是王府的女主人了,站在门口与他挥别,那感觉就像妻子送丈夫出门,感觉真好。

她深情的目光令崔墨耀鸡皮疙瘩都起了,逃似的离开自己的家。

……

洛遥城那么大,要找一个没姓没名没地址的人,简直是大海捞针,连百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傅雅轩跟着路秋红四处打听,饥肠辘辘,脚也磨起了水泡,现在,连鞋底都磨穿了。

没钱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现在,如果有一堆热腾腾的面包,有一桶牛奶,那该多好。她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她现在的食量,大概能吃下一头牛。

好想念家的味道,这个时辰,她应该在细细地品着茗,吃着美味的茶点,还有丫环在一旁捶背,日子逍遥自在。

可是,她不能回去,那怕是穷死、饿死、病死,怎么死都好,她就是不回去,一想到崔墨耀,她就满腹愤怒,这么多年的夫妻,他竟然为了一个外人而不相信她的话,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可留恋。

他现在,应该在跟舞蝶卿卿我我吧。

“喂,我好饿。”一个十分哀怨的声音从傅雅轩的耳畔响起,将她拉回了现实中。

“我也好饿。”傅雅轩抱着自己的肚子,肚子早就扁得前胸贴着后背了。

“我走不动了。”路秋红就地坐下,也不管这是热闹的市集街道。

“走不动就别走呗。”傅雅轩坐在她旁边,全然不顾淑女的形象。

本来,她是有武功的,走几天的路不成问题,但是肚子一饿,就什么武功都废了。

疲惫、饥饿,加上寒冷,路秋红立刻爆发了,她怒道:“都怪你,硬是拦着我,不然我去把钱拿回来,咱现在是吃香的,喝辣的,坐的是马车轿子,穿的是锦衣玉袍。现在可好了,我堂堂的女侠路秋红要饿死街头了,这不是千古笑话吗?”

“要是有那么容易死,这世界一天得死多少人。”傅雅轩不相信饿死这种说法。

“你还真没见过饿死的人?哎,很快你就知道有两个了。可怜我这一辈子都没享受过一天好的生活,难道我跟我的牛牛哥,真的无缘了吗?”仰首问苍天。

“胡说八道,人长着两只手,就绝不会饿死。”读过那么多年书,多少都在书本上刨过一些生存之道,怎么说她也是个大学生啊,在这里都是文盲的地方,找个文职的工作应该不难吧。

她要的就是钱!(4)

路秋红原本黯淡的眼睛一亮,眼珠子打转着,说:“你这话有理,有理,我们去向人‘借’一点来好了。”

傅雅轩微一迟疑,道:“借?你在洛遥城认识人吗?”

“谁说借钱要认识人了。你的武功这么好,再加上我的聪明机智,那咱们就是天下无双的劫富济贫的侠女了。”路秋红搓着手掌,蠢蠢欲动。

“是劫他人,济自己吧,这种事我可不做,打死也不做。”傅雅轩傲慢地仰着脸。

“饿死你你就会做了。”路秋红不屑地撇撇嘴。

嘿嘿嘿,这点心思都让她发现了,真是羞人啊。

“反正我是不会做的。”好歹她也是个王妃,怎么能做出偷鸡摸狗之事。

“行,只要你别阻止我就行了。”

路秋红的眼睛,已经转向市集上行走的人,三姑六婆、斯文书生、胡子大汉……看起来都不是好下手的对象,也有纨绔子弟,不过都带着两个以上武功高强的保镖,以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只怕连那人的身都近不了。

傅雅轩终于知道,一个人如果太饿了,自己的思想就不受控制了,闻到那食物随风飘散出来的香味,她疯狂地想着钱,她想要好多好多的钱。

以前,她以为自己跟路秋红不一样,原来人饿起来,都是一样的。

她的一双眼睛,负责看着市集的东面,只要有适合的目标,她们就会毫不留情地下手。

一个翩翩贵公子走入了傅雅轩的视线,他俊美的脸庞,此刻沉冷阴郁无比,好像别人欠了他十万九千七似的,然而傅雅轩一眼就认出他来了,他不是别人,正是他那应该千刀万剐的丈夫崔墨耀。

他看起心事重重,为什么呢?

他瘦了许多,又是因为什么?

总不会是因为她吧?不可能。大概是美人在怀,纵欲过度吧,人都说:最难消受美人恩嘛。

路秋红转过头,发现了傅雅轩正发呆,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忍不住惊叹,哇,美男耶,目瞪口呆,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

过了好一会,她尴尬地擦擦嘴角的口水,才发出傅雅轩比自己夸张多了,一直盯着那美男看。

“喂,你光看就能看饱了?”路秋红嫉妒地用手肘推了推旁边一直发呆的傅雅轩。

傅雅轩这才回过神来,突然俯到路秋红耳边,轻声道:“我已经找到目标了,就是那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

“我知道你看上他了,可是他好像很不好对付。”光是目测身高,那个男的就比自己高出一个头,她可不想在饿死之前,被别人打死。

“没关系,你只管下手,我保证你能脱身。”傅雅轩胸有成竹地说。

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夫妻的财产是共有的,崔墨耀身上的财产,有她傅雅轩的一半,所以她取些来花花,也是理所当然。

两个人咬耳朵商量了一会儿,虽然路秋红仍是信心不足,但在傅雅轩的大力保证,和肚子的□□下,容不得她再犹豫不决。

……

崔墨耀走在大街上,其实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不在府里就好了。

府里,有太多和她的回忆,触景生情。

想出来喝两杯,却不知道该找谁喝,找谁倾诉。他生性孤僻,不善于跟别人交往,而且他是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亲王,跟他结交的人,无非都是想巴结他,所以更加寂寞。

一个人走在孤独的街头,漫无目的地走着,淡看身旁的繁华,习惯和陌生人擦肩也不惊慌,他不清心里爱与恨的迷茫,丢不掉记忆里甜与苦的过往,回忆是什么,说不清,看不明。

一个衣衫褛褴的少女轻轻地撞了崔墨耀一下,他感到自己的腰际被碰了一下,本来嘛,市集之中人挤人是很正常的,不过绝大多数的人见了崔墨耀不怒而威的神色都会自动避道而行,偏偏这少女低着头,八成是没感受到他的威严,竟欲从他身边挤过去。

等崔墨耀恍然自己丢了钱包的时候,猛地回过头去,那少女已没入了人群中,他连忙追了过去。

他并不太着急,以他的武功,想要追踪一个人,那个人一定逃不掉。

路秋红自以为得手,逃进了小巷子里,惦量着怀里的银两,这么多,应该有好几十两吧,呵呵,这回发了。

胜利的喜悦,已经把她偷东西的羞耻之心给淹没了。

就在这时,一只大掌扣住了她的纤腕,一个声音冷声道:“小朋友好快的身手。”

“你干什么?”路秋红吓得魂飞魄散,花容失色。

“拿来。”崔墨耀大喝。

这美男好凶啊,长得像菩萨,却原来是个阎罗王。

路秋红连忙护住自己的胸,颤声道:“我可是良家女子,你……你千万别乱来。”

崔墨耀冷笑,哼,以为这样,他就拿她没办法了,小看他了吧。

他一见你就追!(1)

突然,巷子的尽头,出现一个窈窕的身影,吸引了崔墨耀的目光,这个人,就算是化成灰,崔墨耀也是认得的,竟然是傅雅轩,他费尽千辛万苦找不到的傅雅轩。

不及多想,他甩开路秋红的手,追了上去,但追了两条巷子,人就消失在巷子的尽头不见了。

他大感上当,再回到原地的时候,那个少女小偷,早已走得无影无踪。

他呆在原地,感觉刚才的一切,像是做了一场梦一样,唯一能知道刚才那不是梦的,就是他的腰包不见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那个人,他虽然瞧不见她的正面,身体却和轩儿无二,只是,轩儿不可能穿得那样破破烂烂,更不可能跟那些三教九流混在一起。

是他看错了吧?是他太过思念,所以产生了幻觉。

钱没了,酒喝不成了,心也不在了,何妨走到哪算哪。

……

墙角下,路秋红不停地拍着胸口给自己压惊,那个美男冷峻的声音犹在耳边,她依然心有余悸。

一个声音冷冷地从后面响起:“喂,原来你在这里。”

妈呀,她吓了一跳,拔腿就跑。

一只手捉住了她的衣摆,笑道:“是我,你跑那么快干嘛?”

一听到是傅雅轩的声音,路秋红才松了一口气,回过头去,嗔怪道:“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傅雅轩戏谑地笑道:“谁知道路女侠竟然是这么胆小的,早知道如此,我就不干了。”

路秋红鼓着腮抱怨道:“你还说风凉话,你知不知道刚才多危险,我差点就回不来了。”

傅雅轩轻描淡写地道:“那还不是靠我帮你脱身。”

路秋红炯炯有神的眼睛突然盯着傅雅轩,认真地问道:“你是不是认识刚才那个人,他一见到你就追。”

傅雅轩连忙否认道:“怎么可能嘛,我要认识这么有钱的人,还用得着流落街头吗?”

“说得也是。”

“他也许是看我长得漂亮,所以想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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