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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倾城战记-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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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静舔拭伤口。

紧那罗还是交了很多朋友,甚至成了劳工们的首领。连他自己都不得不相信,新名字使他从里到外焕然一新。他变得热情、大方,讲义气,学会了说脏话,习惯了和骨瘦如柴的兄弟扳手劲,并偶尔假装认输,和最卑贱的奴隶称兄道弟,一起喝酒,打牌,看着月亮流泪,数永远数不完的星星。

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原来那个“解放奴隶”的伟大愿望是多么幼稚、单纯。试图拯救自己完全不了解的群体,还有什么比这种自以为是的救世主更可笑?

“想做什么?能做什么?”这两个他毕生孜孜求解的问题渐渐明朗,紧那罗知道,“现在身为奴隶的自己,比当初的史克尔更幸福。”他在用自己的手养活自己,平日触摸的只是厚实的土地,没有半分血腥气。

然而,命运之神也没打算让他就此终老,寝陵完工那天,油头粉面的小菲恩在侍卫来工地视察,直到这时,劳工们才知道等待自己的不是解放,而是死亡。

“全部给我活埋!”小菲恩一开始就打算要他们死鬼老爹的殉葬品。

“畜生!”抛弃月光之名的紧那罗再次出刀,等他率领劳工赶走卫队,冲进侯爵府中后,才惊讶的发现,红苹果姑娘已经砍下了小菲恩的人头。

“我是个杀手,接近你的目的就是为了混进来刺杀小菲恩,可是……”紧那罗不需要她解释,“没什么,还是朋友!”

小姑娘破涕而笑,丢开人头飞也似的扑到他怀中,“我就知道,就知道……”说罢奉上甜甜一吻。“记住哦~我的名字是瓦上霜……白虎清华瓦上霜!”

紧那罗带着劳工离开韦尔斯,按照瓦上霜的指点,前往“圣山”塔西罗尼亚。

沿路队伍不断壮大,奴隶与贫民纷纷加入到这支赤贫的军队。瓦上霜甚至还搞到不少战马和武器,帮紧那罗建立起了象模象样的正规军,他们一路向西,沿路受到众多势力阻挠、攻击,可带来的结果却是使这支年轻的军队不断成熟、壮大。扯下韦尔斯堡的一字军旗,当中又加了漆黑的一道竖线,白底黑十字成了他们的旗帜,紧那罗的黑十字军就此诞生。

紧那罗没有接受手下的建议,他不称王,不抢领地,他要这支不足万人的队伍存活下去,他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也知道自己的军队目前能干什么。他要兄弟们都活下去!

进入圣?塔西罗尼亚山脉后,瓦上霜必须要回清华门复命,洒泪而别的刹那,紧那罗似乎也感受到某种似曾相识的心动。

月光?断?史克尔这个名字从此消失,紧那罗和黑十字军的则在这片烽烟四起的大陆上迅速崛起,创造着新的传说,多年之后,这支骁勇善战的军队将加入到神王军“八部众”中,在世界末日来临之时与黑暗中的邪恶力量展开殊死战斗……

而在万里之外的孔雀帝都,就在史克尔逃离帝都当天,另一场悲剧也在上演。

奉春江飞鸿之命,武思勉率军围住翰林院,自称奉旨缉拿乱党,要将三百翰林卿绑送元帅府盘查诘问。

众大人闻讯皆赶赴议事堂,大家都清楚,武思勉摆明了是受春江飞鸿指示,妄图趁乱控制翰林别院。不管是否从命,顺者昌逆者亡在所难免。翰林诸卿出身稷下,人人武功高强,当下有血气方刚者提出动武,“宁可战死,不愿受辱。”说着就要去准备武器、铠甲。

“诸公万万不可轻举妄动!”首座欧阳多闻忙起身阻拦:“不要中了春江飞鸿的狡计,倘若反抗,武思勉大可诬蔑我等造反,名正言顺的加以屠戮,进而殃及稷下。我等死不足惜,怎可教宇明公蒙羞九泉?”沉吟良久后,他放出话去:“倘无圣旨,恕在下等不敢从命。”

片刻后,院外传来武思勉气急败坏的叫骂:“翰林诸卿听着!一刻钟内在不出来,老子就活活烧死你们这群书呆子!”

没人答复,悠扬琴音却悠然的响起,不急不徐的飘出高墙外,那清雅的琴音,正是对刽子手们刺骨的嘲笑。武思勉脸色铁青,开始还道是欧阳多闻作怪,再后来竟又加入了箫管之音,三百翰林卿就这样用自己的方式,温文儒雅的直面死亡,即便是无情的烈焰,也在这从容不迫的气度前黯然垂首。

“呸!自己找死,还拉着别人垫背。”武思勉毫不犹豫的丢出了火把。

“哟~挺不错的篝火嘛。”郡王府天台上,大瘟皇与春江飞鸿相对而坐,望着翰林别院内外的冲天大火举杯小酌。“如果烧的是稷下学宫,定会壮观百倍……”“呵呵,王爷不必心急,本座不远千里赶来此地,就是为了对付阴阳明镜那老巫婆!上次给她逃出‘八百万神魔都天破劫’纯属侥幸,绝无再漏网之理!”

春江飞鸿红光满面,举杯高声道:“只要除掉学宫一脉,先生就是孔雀国师!”

匆匆赶到翰林别院的倾城只看到了满地瓦砾,烧焦的房椽、梁柱兀自冒着清烟,孤零零、空荡荡的匍匐在着焦土上,仿佛古代巨兽风干的骸骨。暮色将近,几只春燕好奇的落在废墟前,叽叽喳喳的争论着,不知是否在慨叹沧海桑田的巨变,这一切,在它们眼中不过是兴衰迭代的寓言。

掬起一捧焦土,那如此浓烈的,是血与火,信念与抉择的气息,触景生情,倾城随口作出四句感怀诗句。

春风撩暮过王城,落日吝晖冷画屏,

燕子无心解人意,腥风血雨亦归宁。

三百翰林卿魂归火海,劫后余生的帝国将相也重新登上饱经兵火洗礼的金銮宝殿弹冠相庆,静候擢迁事宜。

“从一品大将帝国独立军团长埃尔?科波拉救驾有功,擢枢机右相,拜紫衣侯,加奉十五万石。

“皇叔飞鸿公剿匪平乱,居功甚伟,特擢枢机左相,兼元老院首座,加奉三十万石。

“参政官叶卿至诚至孝,孤身救驾功不可没,特擢枢密左使兼首席翰林卿,拜天香君,加奉三万担。”

内无可柬之臣,外无可战之兵,飓风过后,帝国朝野军政体系顷刻崩溃,身在风眼的倾城清醒的认识到,“重新洗牌的时候到了,要想掌握王牌,必须拥有更强大的实力!”

枢机卿一拆为二,位居其下的枢密左使明升暗降,翰林卿只剩下他最后一人,所谓首席,更无任何意义。至于这“天香君”的封号,也不过是多了几担奉廪钱粮。

钱粮……灵光突现,倾城脑中浮现了一条思路,一条将自己送往帝国之主的晋升之路。

“恭喜少君~”一脸假笑的春江飞鸿走过来庆贺。

“噢?”

“今日喜蒙陛下赐奉擢升,少君若有所思,想必正计划大展宏图,哈哈哈哈。”

“哪里!”不好意思的笑笑,倾城低声答道“翰林别院遭了火,在下正在想今晚住在那里才好…”见春江飞鸿脸色微变,他忙又补充道:“当然,宏图也是有的,先师颇有资财,尽数留给在下~反正留着也没用处,就先,哈哈哈哈~就先盖栋大房子好了!”

“果然人不风流枉少年,少君筑好了金屋,接下来就该藏娇了吧?” 春江飞鸿陪着干笑了几声,不再把倾城放在心上。

第一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孔雀历121年。

3月的朱雀外海残冬固执的盘踞着大陆,却无力将触手延伸到海岸线。早春的阳光涂满难得温顺的大海,仿佛平底锅中摊开了蔚蓝的煎蛋,海鸥定是嗅到了香味,锲而不舍的盘旋在海面上空,盘算着如何才能美餐一顿。

隶属于新?雅兰斯黑胡子联合商会的巨型商船——泥鳅丸——就航行在这只巨大的煎蛋上。

实在是个倦怠的午后呀,“泥鳅丸”也打起了瞌睡,做起停泊在风平浪静的港口,舒舒服服整修一番的美梦,或者干脆退休——毕竟是旧式战舰改造的老家伙,已经不再受到主人欣赏,否则也不会被领主胡克不负责任的以泥鳅命名罢。

与泥鳅丸相比,水手们显得格外憔悴。整整三个月没有女人没有新鲜蔬菜没有淡水澡的航行,朱雀香料、白虎皮货、新?雅兰斯土产龙骨换来了昆仑瓷器、生丝和红茶……都是利润百倍的紧俏货——还有那个半路捡来的穷小子。

“嘿!奥森大叔,说谁呢?穷小子?鄙人可是堂堂昆仑学者哦。”穷小子不高兴了,无视商人头领奥森怨毒的目光,昂然走上甲板,面向大海美美的打了个哈欠。“还没开饭?我要吃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还有……”

“什么也没有!”矮胖的奥森愤怒的跳起来,高度绝不比怒火逊色。“混小子!黑胡子商队中没人敢吃闲饭,你也决不例外,甲板还是大海,自己选一样!”拖把和水桶早就准备好了,如果不想打扫甲板,身后虎视眈眈的大力水手们会毫不客气的把他丢进大海。

懒洋洋的擦拭着眼镜,穷小子丢给奥森一个不屑的白眼儿,“区区小事别来烦我。”

“……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鱿鱼丝拌黄瓜……妈的,惨遭殴打后饿着肚子干活,世上可还有更悲惨得遭遇?”踢开拖把,年轻人迎着海风点燃最后一支香烟。肚子咕噜噜叫个不停,正如脚下光滑如镜的甲板,干净的让人心慌。

“嗬!蛮行啊!”奥森端着餐盘钻上甲板,在少年身旁坐下。“鱿鱼丝拌黄瓜、奶油鱼生,还有正宗的新?雅兰斯葡萄酒,只有付出劳动的人才能真正品尝食物的甘美啊,年轻人。”

示意他放下托盘,年轻人没有说话,一丝不苟地吐着烟圈,视线则由远方拉回到掌心的不锈钢打火机上。黑T恤,红白格子棉布衬衣,洗得泛白的牛仔裤,普普通通的黑色旅行皮鞋,无边水晶眼镜没有破坏他的俊美轮廓,时常挂在唇角的淡淡冷笑恰到好处的修饰出年轻人的桀骜不训,20来岁,风华正茂,一切的普通营造出卓而不群。

“这个孩子不寻常”,当初带他上船时,奥森就有预感。

那时候,他远不如现在神气。徘徊在昆仑海港的他与肮脏的牡蛎霸道的海蟹浑然一体,像只撕破翅膀打落凡间的堕落天使。

那时候,他穿着黑布斗篷,脏得不能再脏,虽也背了旅行包,唯一的作用不过是想把自己由乞丐提升为流浪者。

那时候,他和现在一样不可一世,似乎认定了自己是出巡的皇太子殿下,褴褛的只是微服而已。

“我要上船,去朱雀。”他就这么不可一世的走到奥森面前,不可一世的宣称自己刚刚离开学校,一文不名。

“可我还是要上船。”他正色的说,“因为我没体力游过大海。”事实上,他不但要免费坐船,还要每天吃最精致的海鲜,除此之外,他也根本不会游泳,晕船晕得死去活来。想到他晕船时的惨状,奥森就说不出的开心。

尽管如此,大家还是让他留了下来。居住在次元裂缝彼端的“谜都”人素以神奇著称,奥森认为他也有不同寻常之处,身为胡克领主手下的内务总长、第一参谋官,奥森从黑胡子海盗时代开始就注重招募人才,想当初,北条龙之介就是他最先推荐给胡克的。

奥森并不因此而满足,他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到死之前,永远不会心满意足。

“五分钟内清理完本该打扫一上午的甲板和仓房!有了他,我们就是四神打扫甲板效率最高的商队。无论从实用还是炫耀两方面,都有相当高的价值——看吧,黑胡子商队连甲板清洁工都是世界第一,其他方面当然也无懈可击。”这样想着,奥森决定说服他留下来。

“以后就跟着我们,做个快乐的商船清洁工吧!吃住免费,还有一点工钱。”这么说当然是不行的,人家毕竟拥有皇太子的气质。

“我说,这么久了,我们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他决定这样开始。

“雷烽。”年轻人用字正腔圆的朱雀官话道出名字。

“啊哈,真是个好名字!年轻人就该像暴风雨般富有朝气。”大口喝着朗姆酒,奥森又问,“为什么去朱雀?那可不是个好地方,总不会是去参军?”

“当然不是!”雷烽开始厌烦这种谈话方式,以每分钟30转的速率拨弄打火机。

“之所以要去,自然有必定要去的原因。”

“原因?说来听听?”

“反正就是非去不可。”少年的口气冷漠中透着焦躁,看得出,他是个疯惯了的家伙,乏味的航海让他打心里不痛快。

奥森遗憾的耸耸肩膀。

为什么非去不可呢?这愚蠢的冷兵器时代有什么可留恋?特别是朱雀。朋友?同在一个世界的人们尚且不能坦诚相处,两个时代的人又怎能拥有真正的友谊?可他还是不止一次的想起倾城和龙之介,然后会心一笑,暖洋洋。

当然还有柯蓝。对于禁忌之恋这一古老命题,雷烽得不出结论,阅读该方面的专业论文也罢,咨询心理医生也罢,都没得到值得一提的启示,绝望中他决定把这个问题还给活着的伦理学家和精神分析大师们,或许某天一觉醒来,问题已经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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