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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包光光-第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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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跟咱们这要学车,你首先得有车是一个道理;当然专门学骑术的地方也不是没有,但那都是贵族们娱乐用的。一个连“车”都没有的人,入得起“名车”俱乐部吗?

而且这个世界,马蹬都是单边的,只是为了让你方便上马而已。

因此老包挑来挑去,好不容易才凑到了六个当过骑兵的,剩下的选手,仅仅是“骑过”而已。

若不是被绳子捆在马上,单是一根刺枪的重量,就足以让他们身子总往一侧歪了,作战?你开什么玩笑?

好在从黄金山军营里缴获的战马不多,只有十几匹——这对于一个大队的驻军来说,已经算多的了——老包矬子里面拔大个,总算是给这十几匹马都安排了骑士。

当然缴获来的马,不可能都是黑的,但老包可以染啊!

马,染黑!武器盔甲,染黑!披风和马鞍上的毡子,一样全部染黑,结果一个个,都整得跟刚从烟囱里爬出来似的。其实他这样做,一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这些“骑士”——毕竟自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但这些人,以后还要留在这边混啊,万一被认出来,以后岂不是连家都回不去了?

但是被其中某位“黑哥”的小白牙吓了一跳之后,老包突然又有了新的想法:反正连巫妖都有了,何不再弄出点“死灵骑士”出来耍耍?

说干就干!

与是马鬃和马尾上,被他涂上了荧光药剂,只不过老包做了点手脚,让光芒变得发红而已,甩动起来,还颇有几分烈焰翻卷的样子。至于四蹄上的火,倒是真火,只不过先用石棉包裹(本来他带这玩意出来,是为了让努尔瑞拉训练“电刀客”的,结果在这里先派上了用场),再外面最底下,是一个装满了酒精的囊子。

上过物理实验课的都知道,酒精灯的火焰层次很明显,最里面的“内焰”其实只有六七十度,人体完全能够承受,你甚至可以让酒精在你手上燃烧,就是时间别长了,否则一样会烫伤。

而裹了石棉就不同了,老包亲身感受了一下,发现只是暖烘烘的,一点都不灼人。

唯一的问题,就是酒精的火焰偏蓝,于是老包在酒精中,还加了一把食盐,这下子火焰就变成了橙黄色,也明亮得多了。

据说在电影特技中,那些人在火里滚来滚去的镜头,就是这么拍出来的,也不知是真是假。不过他如此执着地在这里用酒精,而不是像鬃毛处那样用荧光药剂凑合,还真是中了电影的毒。

你想那尼古拉斯·凯奇骑着大摩托,一路燃着火上房的镜头多酷啊!

可是这一酷,却酷出了问题:要知道马可不是摩托,畏火的天性,哪能说抗拒就抗拒?虽然腿上的火只是暖烘烘的,但眼看到自己腿都着了,那还有不惊的道理?

无奈老包只好先把马眼给罩起来——用夜辉石。这也是为什么那拜恩斯玛特,不敢肯定“梦魇”的眼睛是不是喷火的原因所在了。

正文 第七百零八章 魔将之名

好在那些马。都是经过训练的战马,蒙上眼睛也没什么了不起——事实上重骑兵冲阵的时候,通常都要蒙住马眼的,否则很难让马也做到视死如归。

当然,给马吃红茶或者“刺血”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但前者红茶的价格不菲,不是什么人都买得起;后者则是以马完全失控为代价,而且马匹的死亡率,甚至比把它的眼睛蒙上还高。

所以“蒙马眼”的法子,还是最为流行的,平时的日子里,骑兵们也会给战马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训练——至少这比训练让马直面如林的枪尖而面不改色要容易得多。

但无论怎么训练,蒙上眼睛的马,都不可能跑出最高速度来(当然骑兵冲阵也不需要最高速度),而老包这边,由于骑者大多都是新手,也不敢放它跑得太快。

——反正是驱赶平民嘛,万一跑太快撵上了,你砍还是不砍?

虽然一刀下去,比什么都更有说服力,但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包某人,显然还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而且就“忽悠”这门艺术而言,有人流血,总归是落入了下乘。

为此他还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追得太急,如果有人动作慢或者有反抗的意图,不要动手,等身边的同伴聚过来,三五人就足够造成“碾压”的威势了,那时再缓缓地逼过去。

谁知道那白痴城门官一句“放箭”,就让他一切努力都成了泡影。

不但流了血,甚至还有人丢了命!——在那种情形下被人撞倒,几乎是不可能活下来的,而错手不及的老包,除了远远地用感知看着事情发生之外,竟什么都做不到!

“混蛋哪……”原本完美的艺术,变成了一场闹剧,不,应该是惨剧才对,而老包本人也从一位“艺术家”,沦落到杀人凶手——起码也是帮凶;你说他怎能不怒,怎能不恨?一时间,包光光甚至都有了让那些“死灵骑士”真冲进去,挑了那个白痴城门官的心,但理智告诉他,这种想法并不靠谱。

而且那些“死灵骑士”们,也并没有如计划中那样,在一箭之地外盘桓,耀武扬威一番,然后再返回本阵,而是直接就跑回来了。

理由很简单,简单到让人喷饭:这些个威风凛凛、煞气腾腾的“死灵骑士”们……居然掉色!

首先就是马。

你想那四蹄上的火焰,再温和也是火啊!虽然有石棉裹腿,让马不会被烧伤,但那热度,可是实实在在的!肚皮底下时刻有这么四个“炉子”烤着,再溜达这么一大圈,马能不出汗么?

这一出汗就麻烦了。毕竟给马上色的,都是普通的墨汁——大陆上可没有防水的丙烯颜料卖,而赫里斯用来变妆的那种……开玩笑,你算算一匹马等于多少张脸?

于是骑士们不得不撤退了,再不撤,“梦魇”就会变成“斑马”,而“恐惧骑士”,也要转职“搞笑骑士”了!

好在这时候,后面的亡灵大军也到了,唬得对方不敢轻举妄动。

其实那所谓的“亡灵大军”,不过是几百个矿工化上僵尸妆,迈着经典的僵尸步蹒跚前行而已。妆很简单,就是涂黑了眼圈,再弄些破布红颜料地往身上披;头前的几排算是比较仔细的了,也仅仅是涂了点加了料“防晒霜”,让肤色显得黯淡……至于发绿,却是由于防晒霜本身纯度不怎么到位的关系。

“僵尸”们两两一组,用长绳拴起来,绳子当中,还穿了几具骷髅架子;这样只要僵尸们两头一拽绷起绳子,中间的骷髅架子就好像站起来一样,“哗啦哗啦”地跟着大队行动了。

一路走,矿工们还得一路喊口号以壮声色。口号很好记,就是一个字:“啊”,但想要喊出阴阳去入几种不同的音色,可就不容易了。

而且老包的要求,还不止这些。

尤其是被那白痴的城门官恶心到了之后。于是,一组碰巧从跟前经过的矿工哥们,就倒霉地被他拦下了。“我拜托你们,专业一点好吗?”包光光恨铁不成钢地训斥着,“我说了多少回了,表演,都是由内尔外,再由外而内的……你们是僵尸嘛,没有灵魂,所以声音也要显得空洞才行。来你跟着我做来——啊!”

“啊!”

“声音还不错,但手臂的动作也得跟上……不是说动作缓慢就行了,要记得你们是僵尸,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固,所以还要表现出那种僵硬锈涩的感觉。再来一次——啊!!”

“啊!!”

有导演亲自说戏,演员的水平果然是上了一个台阶。包光光颇为满意地点头道,“瞧,这不是好多了……”谁知道刚说到这里,身后一个声音就响起来:“好个屁!”

“你们杵在这旮不动弹,后面的还过不过了?”能这么跟老包说话的,眼前只有寇拉拉一人。

此时大雪飘飞,他自然不会再光着膀子了,而是套了一幅纯黑的全身铠。铠甲的外型极度狰狞,不论是关节,还是甲片的接缝处,都有尖刺嚣张地探出头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只黑呼呼的大刺猬。

也许是光膀子惯了,多了层皮让寇拉拉很不舒服,因此他说话时,身子总是扭来扭去的,活像生了虱子一般。而那顶造型夸张的牛角盔,也被他摘下来托在手上。

看到这里,包光光的脸也拉了下来:“喂,咋又把头盔摘了?戴上戴上!”

“你咋不戴呢?”寇拉拉不满地抱怨道,“这玩意有多憋屈你知道不?还有啊……你让俺套着这玩意过去挑战,万一人真出来了,这可咋打啊?

一边说着,他手上还一边敲打着身上的铠甲,只是敲击之下,铠甲发出的声音并不是响亮的“当、当”,而是沉闷的“笃、笃”。

从这声音你就能听出来,这铠甲显然不是铁的;只是用硬纸板和石棉糊起来,涂黑了做个样子而已。想想也是,大雪天的弄一铁疙瘩套身上,没病也有病了。

对于飞流直下的鼻涕,包光光可没有爱。

其实纸甲本身并不重,那些看起来渗人无比的“尖、刃、勾、叉”也都是软的,根本不会影响到人的行动。之所以寇拉拉说没法打,根源上还是在他的心理上。

当初老包为了骗寇拉拉洗澡,说什么“皮肤光滑”,可以避免被敌人抓住投摔,寇拉拉信了。是以他每次出战,都习惯于光着膀子并让老包往他身上拍点水……而这一身的累赘,显然与他的一直以来的格斗经验相悖。

如果是一般人,没准就被这“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形势给将在那了。但老包是谁,作为“忽”坛新一代的开山怪,又怎会被这点小事难住。“你猪啊!”他眼睛一瞪,反而声色俱厉地吼了回去,“别忘了你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不被人抓住而已……全身滑溜让别人抓不住,是‘柔’,而眼下你满身都是刺,哪个不开眼的敢上手去抓?这,就是‘刚’!不管是柔还是刚,只要用到了极致,作用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的‘阴阳相生,殊途同归’……”

摇头晃脑地一通神喷,让寇拉拉的眼神都开始发散了。包光光趁热打铁,推着他的肩膀催促道:“现在的你,肯定是想不明白的,等什么时候你真做到了刚柔相济,也就神功大成了……要实在不放心的话,喏,这玩意给你,到时候泼身上点着,我看谁还敢碰你一指头!”

说话间塞到寇拉拉怀里的,是酒精。末了包光光望着那有些失魂落魄的背影,还不忘叮嘱:“对啦!到时候别忘了用假名啊!”

……

……

这样一支由骷髅架子和“丧尸”“连锁”的军队,移动速度想来也快不到哪去,但漫山遍野白森森的骨茬从夜幕中现出身形,并在你视线中颤巍巍地蠕动时,带来的震撼,可就不仅仅是恶心了!

而且由于饮食结构的问题,大陆上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地,患有不同程度的夜盲症,即使是浮冰港这样相对富庶的地方也不例外。

因此你借他们个胆,也没人愿意在黑灯瞎火中,与不死生物组成的大军战斗。

在这种情形下,若还有人敢冲出来的话,那么不用犹豫,直接剁了吧……因为那不是疯子,就是狂人。杀疯子虽然犯法,但良心上,却不用背什么包袱,毕竟冯导都说了,“给一个垂死的人注射吗啡,那就是最大的道德!”

一夜无话。

倒是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史提夫·昆腾就亲自登上城墙,观察敌情了。当时正赶上寇拉拉穿着“无敌纸甲套”,在下面耀武扬威地溺战,不由得皱着眉头问了守城的士兵一句:“那家伙是谁?”

“呃,”那卫兵显然没想到,眼前的大人物居然会和他这种小虾米说话,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啊,回大人的话。那是天威大魔将寇维克思·假名……他自己说的!”

正文 第七百零九章 明狙

没错,是寇拉拉自己说的。

以至于老包在后面听到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喷出来:“让你报假名你就真的叫‘假名’啊,是真傻还是真傻?”

寇拉拉是真的缺心眼,还是故意要给他添堵,包光光不好说——毕竟被那混蛋骗过的人也不少,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家伙,绝对是他仇人派过来玩他的。

其实让寇拉拉去城下溺战,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这种阵前长枪大戟的PK还是该让乌鲁那类力量型战士上——一来,对手很可能身覆重甲,没膀子力气怕还真撬不开;二来你连跑带颠的打,士气还要不要了?

普通的士兵,可不认你什么“一击不中,远扬千里”。

所以即使是敏捷型人物,也不得不跟对手在一个相对较小的圈子里周旋,那还有不吃亏的?

而寇拉拉在力量方面,属实没什么优势。

也许在穿越者眼里,他那大绝——大绝——还是大绝,偶尔有次普攻,也是为了攒下一次大绝的战斗方式极其另类,但实际上,他却是最没有特点的那种。论力量,他不如乌鲁和布鲁斯;论速度和技巧,又不如赫里斯这种纯粹的敏战;论附魔攻击的效果,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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