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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天长地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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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才知道那种凄凉,在当时,只是一股真气。



可是有夏为春,那时候多开心。



那个晚上之后,夏为春看似没有两样,但在我的感觉里,他看我的眼神里有了一丝温柔,那是以前没有的。他象以前一样拉着我从各种闹事场合跑走,但会用手掌紧一下松一下地捏我的手,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他会把手反到身后,我便在手心吹一口气或者用力打一下,看不到他的表情也知道他嘴角不羁的笑。谁都早就知道我是夏为春的女友,可是其实是从那天晚上之后,才算是开始。



可是那是开始么?到现在我不禁有些怀疑。一直到后来绝决,他从来没有吻过我,没有过甜言蜜语,没有任何明显的亲昵。这和我了解的爱情有区别。不错我们经常在电话里聊天,我心情不好他会用很长时间整夜跟我通话,我们在学校里同进同出,但他从来不回答我某些问题,从来没有同我说过他喜欢我。



后来我在大学里一个学期换一个男朋友,他们每一个都不一样,但至少有一点是一样的,他们会想尽办法让我知道他们喜欢我,那不是夏为春给我的感情,于是我困惑,夏为春究竟是不是根本没爱过我?



尤其是当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我亲眼看到他的笑容。



那样英俊明亮的笑容,那种明亮,他从未给过我,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给这个笑容的人,是我唯一的好朋友。林千红。



林千红家教极严,性子温柔随和,我们是同桌。我当时铺张扬厉,一向只和男生们混一处,特别是同夏为春一帮人的缘故,自命正人君子的同学也不来接近我,而我捉弄的那些喜欢夏为春的女孩子大多是人气高的人,事实上高中生活,我虽然成绩优秀,却相当孤立。只有林千红眼睛一直清澈温和,不理会别人眼光,象普通的好同桌那样与我有商有量,说笑谈天,很多时候会站出来维护我,我们最终成为好友。



也因此,夏为春和林千红成了朋友。很久以后回忆,那个时候夏为春看向林千红的目光便有那种明亮,只是当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可能夏为春也不知道。而林千红,她的眼中,众生平等。



真好笑,我有这种感觉。我到事后才知道,无论在我离开之前还是离开之后,林千红从来没有接受过夏为春,她一直拒绝着他。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当我知道并相信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无可挽救。



但是我同夏为春开始不和,却并不是因为林千红。我想那时候夏为春尚不知道他对林千红的感情。



高二的暑假,我在黑夜街头看到夏为春的小轻骑后坐着一个浓妆漂亮女孩,她靠在他的背上,笑着说话,夏为春哈哈笑着,英俊的脸在霓虹下流光溢彩,如黑夜魔鬼。



他没有看到我。她有没有看到我,我不关心。



我去问罗见,罗见有些困惑:“那些女孩子一直都围着夏哥啊,偶尔夏哥也会和她们出去玩玩,你不是知道的吗?”



我说:“我不知道。”



罗见说:“那我去问夏哥。”



我拉住他:“现在我知道了,不要紧,只是玩嘛。”我装作笑了一笑,仍然坐着看小说,脚翘得高高。罗见说:“你放心,夏哥对你跟对她们可不一样。”



我说:“不稀罕。”



罗见那时候才初二,他很快便忘了这件事。我也再没有向他提起。



接着,我有意识跟踪夏为春,看到了更多更漂亮的女孩子,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他们在一起所做的事,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心,竟然是又惊又痛。



我决意报复。



第十四章(上)



第十四章



多年以后,当我在省城偶遇身光颈靓、自信自如的赵美宣时,心中的庆幸无以复加。为她庆幸,更多的是为自己庆幸。



赵美宣可以说是被我赶出学校的。



她是夏为春众女伴中最美最亮的一个。当年她骄矜、高傲,因家境优裕、成绩良好。倒是从来没有对我耀武扬威过,甚至连胜利的微笑都不曾给过我。并不象其他女生以为从我这里夺了夏为春。然而恍若不识的神情表示了更大的轻视。我不动声色,那段时间十分沉默、用功,成绩更加成异。但老师们并不会象表扬其他学生一样大肆宣扬,尽管有私底下的欣赏惊叹:我在校外的劣迹就象纸里初燃的火,虽未烧透纸张但在纸外也清楚看到内里的火光。



夏为春也不大来找我。年来我故意透露群架地点让学校去抓、挑动另一帮团伙来校门口叫嚣、偷偷让人跟踪恐吓他的新女伴,他当然知道,但他从来没有半句微辞。他只是对我说:“一一,考个好大学,我们什么都不缺,就缺个正牌大学生。”他肆无忌惮地笑。本来想说,赵美宣不算么?她可也考得上好大学的。然而我们从来不提这些,我当然闭上嘴。



于是我减少了和他们的活动,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沉默用功。钱安平和张呈开我玩笑:“一一改邪归正了,糟糕,真要变成名牌大学生我们怎么办?”我笑:“凉拌。”张呈鬼笑:“不如争取做个五毒俱全的名牌大学生,比较另类,进去后吓坏那帮乖乖女。”我无辜纯洁地张大眼睛:“你吓坏我才是真的,什么叫五毒呀?五毒圣姑么?”他们暴笑。



事隔不久,是期中考,一片兵荒马乱,城里首富之女王秀抽屉被盗,内有从国外新买的手提电视和现金若干。当时这些物件非常昂贵,全校搜查,结果东西从同班的赵美宣抽屉中找到,同时找到的是她写给夏为春的尚未发出的热辣情书。



是极大的轩然大波。



因为王秀之父与赵美宣父亲有很深恩怨,王秀父亲坚持要报警,因被盗物品价值已够成判刑标准,我们也全已超过十六周岁。赵美宣父母惊乱无奈之下向王秀父亲苦苦哀求,学校方面为名誉着想也再三协调,最终赵美宣被开除,送到另外的城市,同时赵美宣父亲损失最大的一座工厂。



我看着这一场混乱,看着赵美宣苍白着脸再无半点骄矜,看着赵美宣父亲当众重重一个耳光打到她脸上,看着那封热辣情书广为流传。



我甚至看着赵美宣临走前去找夏为春,哭着申诉她的清白。夏为春沉默地听她说完,然后淡淡地说:“偷东西这类事情,我们是常做的。你来找我说明你的清白,可见你是真不了解我是什么人。”她睁大泪眼,一时不明白他的意思。夏为春并不再解释,只是嘲讽地笑笑看着她。



那是非常非常残忍的笑容和行为,只不过这种笑容和行为从未加诸于我身上,因此我要多年后才明白其中的折辱和绝望。



世界很小,后来我知道,那封可怕的情书紧跟着赵美宣很快流传到她去的城市学校里。那样的笑柄和黑影要怎样的努力和坚强才能抵抗坚持过去,并在多年后带一脸自信自如?



我并没有向任何人坦白整件事。但是我知道该知道的人全清楚。不错,王秀家与赵美宣家的恩怨全城鲜有不知,王秀买的东西全年级都知道,和骄傲的赵美宣不和的同学也不少,但会开一手好锁,故意撬开王秀的抽屉,却完整无缺地打开教室和赵美宣的抽屉锁并丝毫无损地锁上的,全校除了我,没有别人。小义?小义在另一所中学就读。我向小义学这一手好功夫本来只是贪玩,虽然没有几个人知道,从来不曾显露,但也不是没有一个人知道。



对于情书,我并不知情,它只是赵美宣顺手夹在书本里准备第二天交给夏为春的吧?而我也只是顺手把钱夹在了那本书里。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问我是否为当年所做的一切而后悔。罗见不太清楚,夏为春弃绝我,陆鹏并不知情,奶奶已经离去。



圣人“吾日三省吾身”,我不是圣人,我不问自己。



永远也不打算问自己。我已经为自己所作付出代价,虽有歉疚,但也不必再用往事折磨自己。



只是思念真是蚀骨毒药,只要有一点点由头,就春风吹又生,无法自主,刻骨铭心。其实已经清楚,我深爱的那个人,我以血肉相爱的那个人,他或者根本从来没有爱过我,但是,他待我好,没有理由不问情由的好,就算后来背弃了我,那样曾经有过的好早已刻在我的骨头里,只要我有回忆,就有他。不知道怎样去忘,不知道如何再开始。



那样悲哀。



我本是一个拥有太少的人,放纵的青春和情感浪掷一空,到头来一无所有,却仍然要微笑着生活。当我硬生生地扭转了自己的生活态度,从此成为一个规规矩矩的女孩,知道的人都认为我浪子回头,幡然悔悟,只有我自己清楚,不是的,不是的,那只是我明白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和事都已经离去,这世上已经没有了人容我放肆,容我不驯,再放纵下去只是笑柄,我那样自卑的心里有最高的自尊,放纵是放纵,但我不沦落,绝不会沦落。



何况,我在奶奶灵前发誓的,我会听话了,我知道错了。



第十四章(下)



我的脚伤养了半个多月,当中程天恩兢兢业业小小心心地侍候着我,那真是侍候,我真想不到看上去娇生惯养的程天恩竟连我的袜子都收去洗,虽然有洗衣机,可是袜子毕竟还是要用手搓一搓才干净。



我过意不去,对她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最近被扣工资了临时改做钟点女工?”她不好意思地笑:“一一姐,我答应了哥哥要照顾好你的。”我叹口气:“那也不必这么事必躬亲。天恩,你妈妈知道要心疼的。”



她说:“那也比我断了脚好呀。”



我微笑。



过了一会儿,她犹犹豫豫地说:“一一姐,我妈妈说想来看你,顺便来看看我,她可以在这里住几天吗?”我诧异:“程天恩,你是不是把我当作孤僻独断的老女人看待?”我温和地说:“我没有家人,不见得嫉妒别人有家人然后不许别人探亲,特别是你妈妈,有什么关系?没准还多一个人打扫卫生。”我笑着指着墙角:“程大小姐分明没有经过专门训练,且等你妈妈来彻底大扫除吧。”



程天恩捂着嘴不好意思地笑:“我老偷懒,可是角落里的灰尘是很难扫出来的。”



我笑:“那是,那是。”



她一拳头打在我身上,然后伏在我肩上嘻嘻地笑:“一一姐你明天要上班了哦?可是骨折不好走动太多的,我们明天打车去吧。”



我看她一眼:“一点常识也没有,骨折好了之后要常常走动锻炼,强度小一点,才有助于恢复。伤筋才不能多走动。”



她吐吐舌头,这时候电话铃响,天恩一边走去接电话一边眼睛骨碌碌转,然后拍手乐:“你的脚踝可不是拉伤的么?所以要少走动。然后你多活动活动脚趾头就好了。”一边又垂下眼睑,很歉疚的样子。



我不去理她,她在那边嗯嗯连声,然后说:“知道啦,我直接通知她得了,要不然她一定拒绝。”



我抬头,她挂了电话笑嘻嘻说:“陆鹏大哥说他明天来接你上班。”



我张大眼睛:“开什么玩笑,怎么我一下子变成姑奶奶了,真受不了,把电话拿来。”



程天恩笑,象小孩子哄布娃娃:“算啦,就一天嘛,看看脚的情况怎么样嘛。一一姐,好不好嘛。”



我禁不住大笑,这个程天恩,真是个宝贝,总能令我不住地笑。单纯的、感染的、快乐的笑。



我走过去拿电话,程天恩连连跺脚又不敢阻止,我微笑,冲她挤眼睛,然后对着话筒说:“我明天上班了,你怎么样?如果不忙的话咱们明晚找个地方吃饭吧,别,千万别来我家,你就是做得一手山珍海味我也再受不了这四面墙了。”



那边何真知笑:“好,明晚老地方见。不过我得带个人来,刚把人家骗到这边,忙得不可开交,犒劳犒劳人家。”



我大乐:“不是吧,吃饭也不放过人家,你这个吸血的资本家打手、帮凶!”



何真知啧啧连声:“高薪就要付出强劳力,罗一一同学,你在国家温暖的怀抱里呆久了,外面风雨交加还不知道呢吧?吃碗饭不难,要吃好饭好菜就难罗,必须付出昂贵的代价。”



我乐不可支:“包括什么?”



她恶狠狠地答:“包括一天二十小时面对我这铁青的脸和冒着绿光的眼!”



我诧异:“不是二十四小时么?包身工也要睡觉的么?你真仁慈,世道变了,真的变了。”



她好整以暇地笑:“为了给他更好的激励,所以明天把人家带过去见一见更仁慈的您。顺便让您那绝代风华的形象刺激一下他的脑中枢,让他以更饱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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