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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黑棺妖楼-第22章

小说: 黑棺妖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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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痴如醉。

我拿回来的生锈的匕首也被我研究了很长时间,但是始终得不到要领,按理说背篓的人身上不应该带无用的东西,况且这把匕首还是领头人身上的,更应该不是凡品,但是我还是找不到窍门。索性放在一边,等有空了再去研究。

大熊最近倒是一直往我家跑,看来他是下墓地上了瘾,天天要拉着我往外地跑,说要去实践一下书本知识,我魂还没安稳,可不想出去跑了。大熊就赖着,我闲来无事,也和他讲讲我书里学到的东西,他倒是也听的仔细。同时我们也保持着和王老头的联系,王老头由于此次消耗太大,基本就天天躺在家里了由女孩伺候他,但是从几次的谈话中,王老头还是表现出对以后情形的忧郁,不止一次的提出这次只是一个开始,由于不断的高架建设中打地基,把上海的生脉给打断,随后更可怕的事还会接连发生,上海恐怕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安宁了,我和大熊听了也是默默无语,毕竟,要发生什么事也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听天由命吧。

注:关于在湘西赶尸的研究中,很多读者给我来信询问是否真有其事,我访问到了一位解放军老兵,他曾经亲眼目睹了赶尸。以下就是根据他的叙述整理的情况供各位读者参考:1949年底,四川的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刚刚解放。当时我在这一带的岷江水运交通管理部门做事。一天中午过后不久,我走在彭山地界的马路上。后面有人擦身而过,我立刻注意到他走路的样子挺怪,硬枝戳棒的,很不自然。我不由得停下步来回顾,耳边响起一个轻轻的声音:“吆死人的!”这时赶上来的另一个行人,他见我满脸狐疑的神情,特意点醒我的。我恍然大悟,于是看得更加仔细:那“死人”穿着又长又大的黑袍,没有衣袖,有些臃肿气象,头上似乎有点黑而鼓,不知是衣领还是外包上去的,一顶草帽盖着,草帽稍向后翘。上身僵直,却一步步有节奏地往前移动。黑袍的前面又有一个穿短衣的人,左手腕上掩个竹篮之类的东西,手执一个旧灯,仿佛有点火光在前面亮着。这短衣人走路的方式也奇特:总是斜着身子,面对着黑袍;眼光紧盯住黑袍及其身后,时不时偏头朝前面看看。每走不多远,从他手里就飘下来一张“纸钱”,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跟踪着走了老远一段路程。遇到上坡下坡、上桥下桥,那短衣人还对黑袍呼叫;转弯倒拐,黑袍也听着短衣人的声音行动。那时,我想:说来是“吆死人”,其实称作“引死人”,倒更合符实际呢!

这算是我生平的一大奇遇。可惜当时有事在身,未能“跟踪”到底,探个究竟。然而说来也巧,第二天我从一个熟人那里,打听到黑袍和短衣人的下落,遂了自己的心愿。原来昨天的傍晚,他们就早早落了旅店。旅店行业遇到过这起客人的,便懂得他们这种职业——他们投宿甚早,普通旅客还未光顾,他们就先到了。短衣人来到柜前,嚷道:“喜神打店!”老板一看此人身后那被草帽遮了半截脸的黑袍,不免又惊又喜:惊的是个死人,喜的是这进项较之一般要丰;而况“喜神”光顾,运气会大佳的。于是立刻带他们到一处偏僻的房间。短衣人把黑袍引进去,安置在门角落处,把灯笼放在桌上,然后掏出钱来付与站在门外的老板,嘱他办一顿丰盛的饮食,买点灯笼用的蜡烛;余下的算是店号钱,数目也相当可观。一般旅客,老板只准备好柴火和水在那里就行了,是不管弄饭菜的;但遇到这起旅客,则非代办不可。饭食送上之前,先送茶水,并提来一只尿桶,因为短衣人要守死人,不上厕所。送饭食来食具要两套,其中一套用作敬“喜神”。老板照要求送到房门,由短衣人接进去。次晨清早离去,不再与老板接触。

那时,当地刚刚解放,有两位解放军战士被派往那里的警察分驻所。这天一位战士到旅店查夜,老板据实报告了。解放军战士就叫老板领去查此号。敲门起初不应,高声敲喊了“查号开门”,只答应了一句“吆死人的”,仍不开门。于是猛敲高喊,听得里面应道“来了”却又不见动静。如此周旋约数分钟之久,才开了门。这位战士跨了进去,果然在门角落发现那黑袍,揭开草帽,确是尸体一具,短衣人报了自己的姓名以及死者的姓名,并说是从北边(大概是陕西与河南交界的某地)来的。在电筒光下,桌上肴核已尽,杯盘狼藉,两双筷子还是湿漉漉的。再照各处,却也未发现什么。

战士回去琢磨了半天,觉得里面大有文章:首先,死人绝不会走路,走这么远更不可能!其次,两双刚刚用过的筷子,又作何解释呢?难道死人还会吃饭吗?笑话!他立即约同另一位战士,匆匆又赶回旅店,暗中进行视察。夜静更深,鼾声四起。那个房里,倒也不见声响,甚至连瞌睡的声音也没有,大概是经过查号之后,惊觉得睡不着吧。距天明不远,这起客伙便无声无息地开门出来。这时老板也早已开了店门,只见短衣人在前,用极低的声音导引着黑袍上路了。两位战士远远尾随在后……

天大亮了,两位战士快步紧跟上去。查号的战士这下才看清了短衣人的脸,立刻警惕起来:这是一张没有多少胡子的青年人的脸,而昨晚电筒下分明是满脸络腮大胡,看上去至少五十多岁。战士拔出手枪,喝令他们站住。

到了分驻所,这“吆死人”的秘密,终于彻底揭破:尸体是真的,但人则是两个,一个在前面打灯笼,明摆着,叫做“吆死人”的人;一个把尸体挂在自己的身上,整个儿一起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他挺起腰背,承提着这份重量,而手又是垂直的,想来也是用力分提着这份重量。眼睛看不见,凭耳朵听指挥以行使其脚。说实话,这样的劳动也算是惊人的艰苦!一天早歇早走,总得奔波八至十个小时吧,而且每天只吃一顿饭!提灯笼的人要轻松些,这种轻松同黑袍的艰苦相结合,一日一换,所以那位战士看到了两张不同的脸;旅店老板看不到,是因为他们走得太早;路上行人比他们走得快,也只能看到一个,看不到第二个人。多年以来(实在无从查证到底是什么朝代开始有的),在封建迷信的外衣掩护下,不知骗了多少人。(完)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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