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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异事酒吧-第35章

小说: 异事酒吧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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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和院子就消失了,我们出现在了河边。塞巴斯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便带着我沿着河边向上游走去。大概走了十几分钟,我变见到了一座汉白玉桥,桥的中央有个台子,台子上面撑着一把红伞。那下面应该就是孟婆了,我们走到桥口,塞巴斯递给我一张符纸,说道:“这是还阳符,您打算回去的时候,把这张符咒扔到河里,然后跳下去就可以了。我虽然负责对您在地府的一切安全,但个人不喜欢探听别人的隐私,所以就不打搅你们了。”说着他向后退了一步,微微鞠躬,然后转身消失了。
  我揣好还阳符,向桥上走去。红伞下,露出一双白色秀美的腿,看的我是心潮澎湃,然而我还是极力克制了自己的欲望,走到伞前,伞下传来女人的声音:“您要喝口水吗?”我答道:“我不是过桥的孤魂,是专门来见你的。”
  伞下的女人听后,收了秀美的长腿,从伞下走了出来,我仔细一看。她身穿一身红色的绸衣,款式自然是那种古代的宽衣大袖,然而却有些类似旗袍,有前襟和后襟,由于下摆十分短,于是便露出那雪白的大腿。往上看去,这孟婆长得好生俊美,巨乳童颜,长发飘飘,身材是没得挑剔了。而最要命的是她的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澈的眼神,仿佛就像更生下来的婴儿一样。人的最开始也像是白布一样,但是被这个色彩纷杂的社会所染上了各种颜色,所以人们的眼神不是带点忧郁,就是带点狡狭,而她的眼神却给人一种是纯洁之感,纯到感觉她十分无知。她看着我疑惑的问道:“您是谁?为什么找我呢?”
  我问道:“请问这封信是你寄出去的吗?”说着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她接过信左看右看,然后对我说道:“不知道,可能不是我寄的,也可能是我寄的,我没有这件事的记忆了。”听到这样的话,我不免一愣,我觉得就算忘记了寄信的事,至少笔迹多少还能看出一些吧,但是她给的答案确实如此模糊不清,我问道:“为什么这么说?是不是你写的,看笔迹看不出来吗?”
  只见她微微一笑,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她说道:“我的记忆是不完全的,而且在不断忘记,我只知道自己是孟婆,是让过路的人忘记一生记忆的存在,而当他们忘记的时候,我也会忘记,忘记到不知疲倦的永远在这里呆着,这便是我……所以我能记得自己会说话,会想,知道名字,知道使命,这些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恐怕除了这些的其他事情,我都会很快遗忘的。”
  她的话,明明是让人感觉悲伤的话,然而她的语气却完全不显得凄凉,也许什么是悲伤也被她忘记了吧,我突然感觉十分心疼,我终于明白黑无常所说的二十四小时当班是什么状况了,她可以忘记所有的疲劳,忘记时间的存在,所以便不会有任何怨言,而因此受人摆布,终日坐在这里。我好可怜她,看着那纯洁的眼神,我终于明白,这块白布不是无法渲染上其他的颜色,而是染上的一切颜色都会被遗忘的一干二净。
  会遗忘的她,怎么可能是我的读者呢?我只得把信重新放回口袋,那么对于可怜的她,让我做点什么吧。我开口道:“你有什么愿望吗?”她眨了眨眼,似乎在努力思考,最后说道:“我想出去玩。”
  我笑了,笑她就像个孩子,也许忘记了那么多的她就是个孩子。面对着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完全没有任何见到陌生人的距离感。虽然是第一次见面,我却觉得,她的要求,我必须做到。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杂七杂八的顾虑全部甩掉,对她说道:“那我带你去人间玩一趟,好吗?”说着,我向她伸出了手。
  她似乎稍稍有一点迟疑,然后看了看我坚定的眼神,便伸出了手。我握住她的手,一阵激动。立刻将还阳符拿出,扔到河里,河面一沾还阳符,立即闪了一道金光,我拉着她的手便跳了下去,我们坠入河中,感觉周围混杂的环境阻碍着视线,然而身上却不觉得有水沾湿,随着慢慢沉入河底,当我脚踩到底的一霎那,周围浑浊的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STORYBAR的门口。我看了看SB两个大大的首字母,笑了一下,转头看她,她似乎对眼前的神奇感觉惊讶不已,嘴巴长的大大的。我看了看时间,还不到十一点,此刻的她是无法进去的,我们只能选择别的地方。
  要说这附近我也不算很熟,也不敢带她去太远的地方,所以选择了最熟悉的一条路,就是通往我原先住的那个小隔间的那条路。记得上次走那条路是引着一个尸凶,不过这次可是引着一个大美女。
  孟婆一直拉着我的手,不敢放开,仿佛就像是小孩子一样,不敢松开大人的手。我们只好像情侣般走在大街上,她看什么都稀奇,看什么都不懂,而我则需要像她做出各种解释,然而眼下最难办的就是,她的衣服。毕竟这种款式在现代人的眼里会显得十分古怪的,我看了看自己瘦小的钱包,只好狠下心来,带她来到商场里,去买两件合适的衣服。
  对于女人穿衣服的品味,我是不懂,但是既然带人家出来了,总不能让她穿着太不结实的便宜货,毕竟以她的身材来说,只是普通尺寸的衣服恐怕很难应付那对**。此刻我特别想打个电话叫人来帮忙,可是叫谁也不合适,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吧。面对各式的衣服,孟婆显得很开心。然而最麻烦的问题来了,内衣和内裤。
  一开始我并没有要买内衣内裤的打算,然而,那该死的服务台小姐,却对着孟婆说了一大堆蛊惑的话,我看她就是对孟婆羡慕嫉妒恨,不花憋了我的钱包不罢休。孟婆自然是新奇,十分想试试,我也只得由着她。她拉着我的手在众多内衣堆里转来转去,我感觉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仔细的去看内衣,脸一定红的和猴屁股似的了。终于在众多内衣中她选了一件白色的内衣内裤。这选完了,我以为心里就可以踏实了,赶紧转战别的地方吧,然而却没想到,更麻烦的问题来了,试尺寸。
  她不肯让服务台的小姐靠近她的身体,眼中只是盯着我,死拉着我的手,就像小孩子一样,不容许爸爸以外的人碰。服务台的小姐白了我一眼,便走开了。我只好钻进了换衣室,刚转身把帘子拉好再转身回来,她竟然就准备解开前胸,脱衣服了。
  我立刻扶住她的双肩,让她转过身去,我心中的想法自然是不占她便宜,但是可恨的镜子竟然戳在那里,告诉我,你不看不行。我只好目光对准她的肩膀,尽量回避。她真的脱了,然后问我如何穿戴,我只好闭上眼睛,凭借着脑子里的印象,一点点指挥道,然而途中是避免不了身体上的接触,我感觉自己的手有些欲求不满了,在微微的颤动着。几经磨难,终于她穿好了内衣和内裤,看着这样的她,我感觉胸中气血翻腾,鼻子不争气的哭了出来,我流鼻血了。
  俗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不知道我这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一道新的晴天霹雳劈中了我,穿好之后的她竟然告诉我:“太紧了……”
  我心中一念:“惨了,又要再来一次,还得换尺寸!靠!”  

 第四十六话 追捕 
   二十七年的光棍生涯是惨痛的,然而幸福来得太快也是一种悲剧。关于内衣的故事,我实在无法用正常人类的语言去描述。我只能说,当她并不觉得害羞的时候,男性也可以很快适应和习惯。当我第十次帮她戴上乳罩的时候,我甚至认为自己就是她的老公兼父亲了,几乎没有任何需要避忌的问题。折腾了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总算是搞定了内衣和内裤。
  女人对美丽的渴望是天生的,今天我算是领会到了,从进入商场,到走出商场,花了整整六个小时的时间,期间她换了超过两百件外套,七十多件内衣,还有一百三十多条连衣裙或短裙,以及尝试了牛仔裤,小马甲,白衬衣,条纹衫,运动装,高跟鞋,旅游鞋,腰带,发卡等等物品……好在她只是新奇,而不是有购物的欲望,比起带起来如何漂亮,她更好奇的是这些东西的用法,而我就一一给她解释。
  最后,只是选择了一件红色的连衣裙和一双红色的小皮靴。我问她,这样会不会很冷,她却说她不会记得冷。当我们走出商场,我的肚子早就饿的不行了。而由于刚才的消费,我这个月的房租恐怕是没机会交了,剩下的一点零钱,也不够吃什么豪华大餐,最后我的目光放在了小区门口卖早餐包子的地方。吃小笼包子,恐怕是此刻最省钱而且能填饱肚子的最佳方式了。
  她对于食物也是一样的感兴趣,咬了第一口包子,便蹦蹦跳跳的说好吃。卖包子的大叔说:“带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来我这种小店,可真有你的。”说着多送了我们一笼包子,我心想这大叔多半也是贪恋孟婆的美貌,想让我们多留一会儿吧,可谁知道孟婆却起身向着大叔深表感谢的鞠了一躬。那**在双臂的紧夹下,又向下这么一低。我相信大叔对于她的胸部一定尽收眼底。大叔用大笑搪塞了自己尴尬的面容,因为蒸包子的大妈已经拿着了菜刀,并且站在了他旁边。我看到这种搞笑的情景,也不免大笑起来,小小的包子铺荡漾着我和孟婆甜美的笑声。
  就在我们酒足饭饱走出这包子铺的时候,外面竟然围了一圈人,他们一个个手持冷兵器,身穿盔甲,头带面具,黑袍裹身,显然这种扮相不会是人类。而站在中央的那位头领,见我出来便发话了:“拐带地府要员出逃,杀无赦。”
  三国杀玩的多了,听到杀字的第一反应是什么?那就是闪,我拉起孟婆便向旁边跑去,然而他们的速度可绝对比我们快,总是可以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些刀枪剑戟都是冲着我来的,我一边拼命躲闪,一边在小区中乱转。但是这小区我并不熟悉,在围追堵截中,我便似乎被设计好的进入了死路,眼看着一大批黑衣战士堵住了唯一的来路,这叫我实在是无处躲闪了。就在此刻,空中响起一道惊雷,愣是在我们两人和那伙黑衣战士间劈开了一条裂缝。
  所有的黑衣人都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背心的胖子坐在窗台上,手中拿着一杆枪,对着下面的黑衣战士。他大声叫道:“上来,五层,502!”
  我拉着孟婆便冲进侧面的楼道门,众黑衣战士也紧随要追,只见另一道雷劈了下来,刚刚好擦着领头的那位黑衣武士胯间,只见他捂着裆部,痛声大叫,其余的黑衣战士也都退了下去。我拉着孟婆不敢多看,一口气爬上了五楼。
  按响了502的门铃,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打开了门,他问道:“叔叔,大姐姐,你们找谁啊?”只听里面传来一声:“儿子,让叔叔和大姐姐进来,你赶紧写作业去。”小男孩听到之后,立刻蹦蹦跳跳的跑开了。我推着孟婆便走了进去,顺手把门关好,只见里面传来关上窗户的声音,紧接着是一声砸地的声音。我猜是那个胖子大叔从窗户上跳了下来。不久,一个穿着背心大裤衩,脚上踩着拖鞋的中年大叔出现了,个子不高也就一米七,但是又白又胖,带着一副小眼睛。看到我以后,他突然大声说道:“我说大兄弟,又是你啊,上次没被那个怪物伤了吧?”
  我听此言,仿若从梦中清醒,原来是上次引尸凶,中途遇到那个以血锁尸喉,救我性命的胖大叔。我连忙上前和他握手,十分感谢他上次的帮助,他笑呵呵的回答道:“嗨,道术传到我这里已经不怎么样了,能想起来血锁链的事,也是不容易,这都是你人品好,你看,这次你又领上个这么漂亮的女仙来,多好啊。”说着,胖大叔也去同孟婆握手,孟婆看了看我,然后怯怯的把手伸了出来。胖大叔一把抓住那纤细的小手,好一阵抚摸。我看到孟婆的样子似乎显得有些不自在,刚要出手阻拦,小男孩就发话了:“爸爸,你趁着妈妈出差,摸别的大姐姐的手。等妈妈回来我告诉妈妈!”
  胖大叔松开孟婆,提起拖鞋就进了儿子的房间,说道:“你小子是不是又屁股发痒了,还敢打小报告,我要是告诉瑶瑶的妈妈说你喜欢瑶瑶,看她妈妈还让不让你跟她玩!”
  对于父子之间的感情我不做更多的评论,怎么想都是浮云而已。大叔教训完孩子,立刻出来请我们到客厅里去坐,他说道:“贫道姓曲,算是道家的后人,道号:黑匣先生,这是我自己取的。父亲是闲云居士,属火居道士,就是在家修行的嫡传那种。敢问您是何方神圣。”
  我笑道:“我哪里是什么神圣,就是一普通记者,只不过做了一件蠢事引来了不少是非罢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孟婆,眼睛一转说道:“拐带地府要员?被‘战魂’部队追捕?”
  要说高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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