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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异事酒吧-第194章

小说: 异事酒吧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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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见我不回答了,便觉得我是虚张声势,一边冷笑着一边走来。我心想只有挨这一下了,就在我一闭眼的瞬间,感觉身上立即轻松了许多。睁开眼,一道强光自窗外袭来,通过巨镜将我的周围全部照亮了。而手持闪电的宗研则被提到了半空中,一个低沉宛如闷雷的声音说道:“妖怪和神仙都还没有弱到让你们人类去研究呢……”
  满身放着雷光的雷公神站在了我的面前,因为他的光芒和巨镜的反光而使得整个屋子里连一块影子都不留,我在这强光之下,只能眯着眼睛,对雷公说道:“谢谢您了。”
  “这样就两不相欠了……”他话一出口,手顺势向墙上挥去。“咚”的一声,宗研的脑袋被撞晕了。  

 第二百五十四话 雷公 
   第二百五十四话 雷公
  雷公的出现算是在我预料之中,毕竟如果接下来要是倒霉了的话,魔眼至少会提示我的。此刻他将宗研扔到地上,然后看了看我,打趣的说道:“你的仇人倒是不少啊……”
  “人怕出名猪怕壮嘛,呵呵,对了,电母怎么样了?”
  “没有大碍了,只是……”
  “只是生存之力不够,消失是早晚的事情?”我带着一副看穿一切的眼神说道。
  他似乎未能想当我竟然知道这些,脸上除了悲伤以外还多了一份惊讶。而对我来说,这样的故事不算新鲜。老鬼说过,神的存在,是依靠人们的信仰。但如今的科技如此发达,连小孩子都知道看天气预报了,谁会相信雷公和电母的存在呢?雷公还好一点,在《封神演义》的那本书里有过对雷震子的描写,而且在电视剧里也有足够的戏份让许多人熟知。这便使得他可以继续生存下去,因为还有人相信他的存在。
  雷公叹了一口气,将他的故事娓娓道来。阔别已久的故事听起来是那么怀念,但是这个故事里却透着丝丝的悲凉,令人神伤。
  「我相信你对神仙已经很了解了,也许比我都了解。因为你是老鬼的人,而老鬼是三界里的大名人。关于他的事迹也可以说是神仙界共知的伟事。他为了写那本《神源》,几乎走访了所有知名的神仙妖怪,就连我这样的落魄神,都没有放过。不过听说他总是觉得这本书还没有写全,因为消失的神仙已经很多了,那些不为人们所提及的上古真神已经在人类的记忆中永远的逝去了……而即使是我们,也不一定能了解全部。
  说起来,我也是封神计划时期出现的人物,可以说曾经也是大神正神的一类,但是和其他神仙不同,作为正神,雷公是最早失去资格的,因为雷电很快就被人们彻底的科学化了,只有在偏远山区的人们哪里,还可能会在打雷的时候,提及到雷公电母的名字。
  电母,朱佩娘是我的妻子,她的死,原本就是我一手造成的。我们都知道,打雷之前先有闪电,但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有些傻了,现在的孩子们都很聪明,他们都可以用很科学的话来解释,这是因为光的传播速度快。但是在早年间,雷鸣之前其实是不会有闪电的。
  从前有个寡妇,丈夫早死,又无儿女,家里是一贫如洗,堂上只有一个老姑。她很孝顺服侍着老姑度日,不肯改嫁。
  有一次,她的老姑病了,很想吃肉。但是她家里那么穷,哪里有钱去买肉孝敬她老姑呢?在左思右想之后,这老实的姑娘竟然想起了古时有“割腕供姑”的故事。于是她就跟傻帽一样也毅然地把手股上的肉割了下来,煮熟去孝敬她的老姑。可是她的老姑年岁以高,牙都不全了,哪里能够吃得下这坚韧的手股肉呢?孝者有心,食者无意,这老姑并不知体谅她侄媳妇的孝顺,反而以为她的侄媳妇是不孝敬,把买来的好肉留起来自己吃,将那近皮的肉煮来给她。于是,她就叫骂起来,还咒她最好被雷劈死。我司掌雷电,惩治世间之善恶,得知此事,自然以五雷轰顶,猛然地一声,将她的媳妇打死了。
  知道入殓之时,这老姑才发现她侄媳妇的股上割下了一块肉,尚有血疤。这时她才猛醒反悔,可人已被我五雷击死,又怎能将她叫活过来。这老姑一直啼哭哀求于我,希望我度她的媳妇超生,而我也十分后悔自己的不审慎,竟然听了这老妇人的一面之词,错击死好人。于是我就上奏了玉皇,请受处分。
  玉皇大帝知此事之后,虽然知道是我犯下了过错,但是天上不能没有打雷的人,这工作也不是谁都能做的。于是便让月老给我搭了红线,让她下嫁与我。许我一生一世照顾她,算是还她的性命。并且还赐予了她电母之职位。每当我未发雷之前,电母可以用她的电母镜放出光亮,照亮这世间的善恶,以明黑白,以免我再错击人。
  虽然天庭不在了,但是这个照顾她的许诺我会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我雷震子生来不似人样,面如青靛,发似朱砂,眼睛暴湛,牙齿横生,出于脣外,若不是姬昌认我为子,云中子认我为徒,恐怕我也就是个遭人唾弃的野孩子,早不知道葬在哪个坟头里了。亏得这份造化修得仙班,而佩娘自从做我妻子以来,总是悉心照料于我,从未有过任何嫌弃。我亏欠她太多,只希望能一直陪伴她的左右。不求其他,但是现在的我却……无法拯救她……
  为了救她,我们下了凡间,开始学着人类一样生活。每日我都在走访各个小说家,撰稿人,剧作家,希望他们写一些雷公电母的故事。但是无一例外的,都觉得这个题材没有钱赚,便全都拒绝了我。我依靠着每日在发电厂的工作,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那点钱全都补贴在了房子和水费上,家里的用电都是只能靠我自己。好在神仙是不用吃东西的,否则我们早不知道饿死多少回了。但是神仙并不是不可以吃,有很多次,她在街上看到那些可爱的蛋糕,都会像个小女孩一样的跑过去。盯着看了半天,又转过来,傻呵呵的对我笑,说只是想看看罢了。
  你知道这种感觉吗?我觉得自己真的非常没用,曾经贵为正神的我却连自己的妻子都照料不好,想吃蛋糕竟然只能是想想而已……这对我来说,是多么的耻辱啊……而更加耻辱的是我……是我现在竟然要去陷害别人,只为自己在生存大会上多一点机会……而自己的本事还不够,竟然被她保护了……还害她受了伤」
  雷公说着,“砰”的一声又一砸墙。好在宗研的脑袋不在了,不然这一拳过去,定要头破血流。那砖头墙都已经被打开了,对面的男人正发出剧烈的呻吟,而他身下的女人看到了这边的我们,便发出了尖叫。没想到这里的隔音做的还是不错的,如果不是把墙打烂了。恐怕我根本想不到隔壁的男女此刻正在做着这样的事情。雷公一指他们,便将他们电晕了过去。他摇了摇头,走到了巨镜子面前,说道:“虽然,我也觉得自己卑鄙,但是,我必须在这里让你停下,否则在生存大会上,我毫无胜算。”
  “不,就算我现在不去,生存大会上你也赢不了。因为这家伙的老板可不是等闲之辈,吴天的名字,你听过了吧?”我一边指着脚下的宗研,一边问道。
  雷公思索了一下,然后答道:“吴天?没有听过这号人物啊……”
  “没有?那关于我的事情呢?”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对,怀空寺的事情对于妖怪来说,应该是一件很大的事啊。雷公看了看我,说道:“《地府月刊》里全是你的版面,就连在神仙中广为流传的杂志《异仙闻》里也有你的事迹。并且《异仙闻》还单开了一本增刊,专门是为了写你的故事的。所以不知道你的人,恐怕……有很多。但是不知道你的神仙和妖怪,应该是没有的。”
  雷公这么一说,弄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还是真成了大名人了,这感觉比哈利波特在魔法世界还出名。毕竟中国的神鬼妖怪就算失去了一半也得有个几亿个吧,我这一下子就红了,简直比上春晚的速度都快。
  可是这出名带来的可不是什么好事啊,当年和秦广王闹着玩的一拳和现在我的一拳可是差了十万八千。而现在来找我的也都是真刀真枪,准备取我性命的妖怪。但即便如此,为什么吴天方面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呢?难道说,《地府月刊》在包庇他吗?
  这种感觉仿佛是让我当出头鸟,成为众箭之矢,而吴天倒是暗度陈仓,毫不费力。此时我的怒火在心中熊熊燃起,真想找转轮王来当面对质。我深吸了一口气,平稳了一下情绪,便对雷公说道:“我们做个交易吧?你的故事,我给你写,而且关于电母的故事我会着重的去写的。之后有机会也会进行大力的宣传,你看如何?”
  “你为我这么做,那我要向你支付什么呢?”雷公警惕的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信任。你只需要相信我。我在生存大会之后一定会帮你和电母。”
  “哼,听起来也太像借口了……不过,这面镜子里的你没有说谎。电母镜是照亮世界万物,黑白立分。如果你骗我,这镜子里面的你不会说话的。但是我看得出,你是个诚实之人。我雷公这辈子没佩服过什么人,但是你文芒,不论是书中所写还是我眼前所见,都是令我刮目相看的汉子。我信你了”他双手抱拳,向下一跪,竟然给我磕起了头。我连忙去搀扶他,说道:“你……你这是干嘛啊?”
  “佩娘的命,应当由我去背负,现在竟然要委托别人,我实在不甘心。但是生命面前,尊严可弃。我可以没有尊严,但是我不能没有佩娘。所以,我谢您的大恩大德,把我和佩娘的未来全都拜托给你了”说着他又继续磕头了。我知道,一个男人的下跪,磕头意味着什么,便不再伸手去搀扶他。
  虽然说是神,但是却是个连房租都难交清的神。可想而知,在人类的社会中,性格耿直,做事实诚的他,一定吃了不少亏,否则哪至于连个房租都交不起呢?而这样一个和平凡人无异的他,却为了爱情可以抛弃尊严。有多少男人,只是为了那虚伪的面子,而让自己的女人受尽苦楚。我看过太多这样的事,自己也做过很多对不起白无常,文静的事情。一想到这里,忽然觉得,他下跪的身姿并不渺小,反而高大了许多。
  那磕在地上的声音,和我的心跳声几乎成了一个频率。我知道,这份承诺我将放在心里永远不会忘记。  

 第二百五十五话 阻挠 
   第二百五十五话 阻挠
  为了赶路,我天一亮就向着舟山进发。其实这一夜也几乎没有睡。身上的现金全都陪给了旅馆,因为雷公砸坏了墙,而且差点惹祸上身。据说隔壁的男人是副县长,至于他身子底下的那个女的,想都不用想,肯定不是他的老婆,否则谁会来旅馆做这种事情。
  雷公问我要不要帮我处理宗研的问题时,我只是请他带着电母镜先回去了。宗研这个老头子虽然变态了一点,但到底是个人类,还是个杰出的科学家。如果走在正途上,一定能做不少有益人类的事情。但是现在,只要他离开我,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吴天杀掉的。我只好先带着他,走一步,看一步吧。
  七月份的清晨并不太热,而到了高空中甚至还是有一些寒冷,而我只能提着这个家伙,勉强忍耐着向东飞行。冉冉升起的太阳,还不算刺眼,但是没过多久,那万丈金光就刺的我无法睁开双眼,没有办法,我只好尽可能寻着山路,低空飞行。
  在城市里呆的久了,有时候真的不适应这种自然的感觉,但是我还是很向往这种感觉。耳边呼啸的清风,仿佛是天籁的乐章。尽管寒冷的空气让我有点发抖,但是心中的炙热化为口中的白气在徐徐勃发。我在山林间,平原上,云海中,自由的飞翔。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当一个妖怪也是不错的选择,至少自由,开心。我就这样飞着,飞着,忽然察觉到了其他的气息在向我袭来。我将速度放慢,用眼睛寻找着那来者不善的人影。
  前方飞来的,是几个穿戴十分一致的人。那蓝色的斗篷似乎是为了将自己影藏在天空中而特意制作的。我停了下来,左手提着宗研,右手则放在了血染之上。飞来的一共是四个人,他们停在了离我大约有十米左右的地方。
  我一张口,冷风就灌了进来,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爽,但是却不得不咬着牙把话说出去:“几位,有何贵干?”那几个人中走出来一个个子很高的男人,在我看来那纤细的身材真的和一根电线杆无疑。他对我说道:“我们是奉吴天大人的命令,带走你手里的那个男人的。我们并没有想给您添什么麻烦,所以您只要把他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说的也是啊,吴天丢了这么大的一个垃圾给我,害我提了一路,可真是把我累坏了。你们早该来把这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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