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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降仙奇缘-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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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然而此人实际上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平庸,而是个极为精明的人。他知道,要想官运亨通,就必须有一个坚实的靠山,而最大的靠山,当然就是如今朝廷一手遮天的摄政王朱传宗了。而要想得到朱传宗的欣赏和信任,就必须投其所好。

朱传宗权势通天,朱家富甲天下,朱传宗的夫人也个个都是绝色美人。而且朱传宗本人也是最恨贪官,因此很难找到讨他欢心的办法。许多官员见在朱传宗这里走不通,都退而求其次,转而去巴结水封良。

然而吴可兴却另有心思。水封良虽然如今是二人之下万人之上,似乎能呼风唤雨,但是他的一切都是朱传宗给的。没了朱传宗的宠信,他就什么都不是。也就是说,要想飞黄腾达,追根究底还是要靠讨好朱传宗。

吴可兴抱了这个心思,在礼部任职期间,除了公干,其余的时间便一门心思去琢磨朱传宗。他发现朱传宗最近沉迷诗词,因此虽然本来自己不爱好此道,也静心读经诵典起来。而且他打听到朱传宗最喜欢常乐公主,常常想念,于是花钱买通宫里人,抄录了常乐公主当年留下的诗词作品,全都背得滚瓜烂熟。

皇天不负苦心人,过了几年,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朱传宗兴致非常好,宴请了很多官员去府上喝酒,吴可兴借着父亲的面子,也有幸前去。席间,十数位歌女翩翩起舞助酒。刹那间,大殿内香烟袅袅、舞袖飘飘。朱传宗触景生情,突然想起一首小诗,脱口就吟诵了出来:「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袅袅秋烟里。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塘初拂水。」

朱传宗刚吟完,一位大臣马上站起来奉承道:「妙,妙!王爷的诗做得意境深远,又形象生动,真是足以流传的绝妙好诗啊!」

朱传宗心中好笑,瞟了他一眼笑道:「大人既然能体会此诗的意境,想必也知道这是何人所写?」

那大臣结舌道:「此诗……不就是王爷您刚写的嘛?」

朱传宗笑道:「我哪写得出这样的佳句来?大人要是不知道,还是坐下喝酒吧。」屋里的大臣们都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那大臣通红着脸,一边道:「下官无知,王爷恕罪!」一边悄悄坐下,再也不吭声了。

朱传宗向众人笑道:「各位大人谁能知道此诗的出处,本王有礼物相赠!」朱家富可敌国,送的礼物,肯定是价值不菲那是无疑的。这还没什么,要是能借机得到朱传宗的赏识,以后岂不是前程似锦?众人顿时都两眼放光,绞尽脑汁,却没有人站出来回答。

吴可兴见机不可失,当下站了起来,道:「王爷,下官无礼,试猜一下,请王爷指教。」

朱传宗转头,见是个不认识的小官,问道:「这位大人知道?请说无妨。」众人都看向吴可兴,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认定他答不出来,因此等着看笑话的。

吴可兴道:「这是常乐公主留下的诗句。此诗之妙,让下官过目不忘,因此有幸记得。」

朱传宗一怔,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答了出来,心中大喜,便命人取了两颗夜明珠给吴可兴做奖赏。吴可兴拜领了。朱传宗笑着问道:「大人是如何知道这诗是出自常乐公主之手呢?」

吴可兴道:「下官平时很喜欢诗词。本朝常乐公主诗才绝伦,下官拜读过几首之后,钦佩万分,因此搜集了很多公主的作品。正好今天王爷问起,下官这才能答得出来。」

朱传宗听见吴可兴称赞常乐公主,大为高兴,爱屋及乌,对吴可兴也颇有好感。

过了些日子,这天朱传宗打算外出踏青,想着如果遇见什么佳景,可能要作诗。一个人可就没什么意思。心中一动,想起吴可兴曾自称爱好诗词。当下就派人召吴可兴来,跟着他一同去踏青。能随摄政王一起出游踏青,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可兴欣喜若狂。

人马路过一座小村庄,庄上人似乎在办什么喜事,村边广场上聚集了许多人,也无非是猜拳行令。惹人注目的是,有几个十分清丽的小姑娘,不停地在人群中穿梭,她们时而站下和饮酒人说笑,时而又附在一些人的耳边低语,美不胜收。

朱传宗一见,诗兴大发,吟道:「桃花红,柳烟翠,侍宴美人姝丽。十五六,解怜才,劝人深酒杯。黛眉长,檀口小,耳畔向人轻道,柳阴曲,是儿家,门前红杏花。」

朱传宗吟完,有心考校一下吴可兴,问道:「吴大人,知道这首词是谁的作品吗?」

吴可兴道:「王爷这词,乃是前朝庄墨涵庄先生所填。只是……」

朱传宗点头笑道:「只是什么?但说无妨。」

吴可兴道:「原作的开头两句,好像不是桃花柳烟,而是锦筵罗幕。不知道下官记得对不对?」

朱传宗笑道:「吴大人记得一点没错。但是眼前这村景并没有锦筵罗幕,只有桃花绽放,柳烟层叠,所以我顺口改成了应景之物。这首词流传并不怎么广,吴大人竟然能记得一字不差,真是学富五车之人啊!」

吴可兴忙道:「王爷真是过奖了。下官这点学问跟王爷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以后只盼望能常跟在王爷身边,聆听王爷讲些诗词之道,就是下官的幸事了!」

吴可兴这话说的极为高明。他明明在奉承朱传宗,但是称赞的却是学问,让人听起来一点也不庸俗,他明明是想巴结朱传宗,但是说的却是想要请教学问,让人听了就没有恶感。而且他表现得不畏权势,敢于指出朱传宗的错误,这在朱传宗看来尤其难得。朱传宗不禁对此人越发赏识。

这吴可兴不但善于揣摩心思,会讲奉承话,而且心思机敏,反应很快。有一次他陪朱传宗出去游玩,路过一处美景,朱传宗提出让他做首诗来纪念一下。吴可兴只是为了迎合朱传宗所以才背了很多的古人诗词,真让他自己作诗,他哪有那个本事?

他灵机一动,道:「下官本来确实兴致大发,想要做首诗赋。哪知道想起古人一首作品,已经道尽了眼前的景致。下官顿时就没有献丑的心思了。」

朱传宗问是哪首,吴可兴当下就声情并茂地吟诵了出来。果然是一首古人的佳作,而且极配眼前之景,朱传宗赞赏不已。吴可兴不但掩饰住了自己不会作诗的真相,而且更让朱传宗觉得他学问渊博,真是一举两得。

朱传宗见吴可兴这人与众不同,便派人去礼部调查。得知吴可兴对于公事也是十分勤勉,朱传宗大喜,心想这人有学识,又有能力,又跟自己很投缘,确实值得提拔为心腹,当下就刻意栽培。不出半年,吴可兴连升三级,做了三品的太常寺卿,而且常伴朱传宗左右。满朝的文武,都是艳羡不已。

水封良见吴可兴很受朱传宗赏识,前途不可限量,但是不知道这个人是敌是友,因此就特意宴请他,想要试探一下。如果能结交,那就再好不过了。

吴可兴应约而来。两人喝了几杯,水封良笑道:「吴大人学识渊博,实在令人钦佩。以后还要多多亲近啊!」

吴可兴知道水封良是朱传宗面前的红人,正愁没门路结交,见水封良有意拉拢自己,自然是求之不得。拱手施礼道:「下官早就对水大人景仰万分了。以后还要请大人多指教啊!」

两人都是老奸巨猾的人,话里有话,彼此互相看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朱传宗手下有了水封良和吴可兴两个心腹,更加清闲,可以多专心于研究诗词了。又过了几个月,他的造诣更深,有时候做的一些诗词,也已经颇有意境了。

这天朱传宗在花园散步,听见一棵树后有人声。悄悄过去一看,只见冬雪坐在树下,看着花草,正在小声地吟哦一首诗,仔细一听,居然是自己最近的作品。

冬雪正吟到最后一句,朱传宗心中一动,抢先念了出来。冬雪吓了一跳,等看清是少爷,顿时脸上一红,又是欣喜又是羞涩,想起自己偷吟少爷的诗,自己的心事全被少爷发现了,不由更是害羞,脸红得像胭脂似的。

朱传宗看见她崇拜自己的眼神,加上娇羞怯怯的神态,真是可爱极了,笑道:「冬雪,喜欢少爷写的诗吗?」

冬雪又崇拜地看了他一眼,咬着嘴唇道:「喜欢。少爷的诗越写越好了。」

朱传宗道:「我新近又写了一首。不如咱们到个安静的地方,我念给妳听?」

冬雪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跟着朱传宗到了个没人的房间。

一进房门,朱传宗见冬雪星眸含俏,容颜俏丽,不由心动,搂住便去亲嘴。吐出舌尖,二人品尝一番。都是禁不住春心摇动,朱传宗几下扯下冬雪衣服。上前分开腿,阳物直挺,对准阴户,顶将进去,大力抽动,弄得冬雪十分动情,把腰股乱摆,双足齐勾。

朱传宗随即款款轻入,将阳具在外边擦移时,引得冬雪淫兴大发,骚水直淋,再也忍耐不住,将双手在朱传宗屁股上一按,把身子往上一迎,早已楞头没脑进去了。朱传宗乘势一鼓作气,彻底没根,狠提紧送,抽得一片声响,如鱼嚼水相似。冬雪气喘吁吁,腰肢乱摆,双足齐勾,洋洋得意,四肢瘫软,有丝无气,任凭情郎抽送研弄,顶得酥痒难禁,花心狂舞乱动,一阵阵丢了。

朱传宗取出随身带的帕儿,替她揩拭干净,低头看她阴户,只见丰隆突起,如镶美玉;上面细草茸茸,像馒头一样,一条缝儿,微露红心。

朱传宗伸手指进去,拨弄花心。冬雪在下面娇声唤道:「快些完了吧,恐有人来,羞死人啦。」

朱传宗笑道:「谁敢打扰本王的兴致啊?」提起她的双足,捏了一捏,放上肩头。提着鹅卵大的龟头,往内一顶,渐渐尽根,大抽小弄,直捣花心,足足抽有千余。干的冬雪津津有味,快活异常。顾不得鬓乱钗横,恣意儿呼抱接凑,鸾凤颠狂。

完事之后朱传宗又吟了首诗,引得冬雪更是迷醉。朱传宗文才越来越高,不但是冬雪,就是其他的小丫鬟对他也是更加的崇拜爱慕。常常偷着传抄朱传宗的诗作,有的干脆就绣在手帕上,日夜不舍得离身。朱传宗见了,轻笑之余,自然也是十分得意。

有时不禁心想:『要是紫纱知道我现在也熟读诗词,能跟她吟哦唱和了,会不会更加开心呢?』想象着能与紫纱仙子一起吟诗作赋的情景,不由想的痴了。

第十章 再访民情

转眼间,紫纱仙子已经飞升离开八年了。这一天,又到了她离开的日子,朱传宗触景伤情,难以自已。他怀念起以前跟紫纱仙子微服到街上游玩的日子,便也换上便装在街上走着,不觉就进了一家酒店。

朱传宗找了个角落的座位,要了一壶酒自己喝着。闲着没事,就听酒店里的客人们聊天。

只见不少人正围着一个中年汉子,听他讲笑话。

那汉子道:「要说那天真叫倒霉。早上出门的时候,看见一个老太太踩在一块西瓜皮上摔倒了!」

旁边几人都大惊道:「啊,那你可太倒霉了!」

朱传宗一怔,心想:『摔倒的是那个老太太,你不去扶她也就罢了,还自称倒霉,真是岂有此理。』可是听旁边几个人也这么说,不禁好奇,就仔细听着。

那汉子道:「可不是嘛,更倒霉的是,周围还就我一个人。我一想,扶一下就得给她一百两银,我扶不起啊。送她去看大夫?那不但得给她一百两,连医药费也得我出了。真是为难啊!」

朱传宗又奇怪,怎么帮忙扶人还要赔钱?这时只听众人问:「那你是怎么解决的?」

那汉子叹道:「没办法,我只好捡起旁边的一根木棍,咬着牙把左手和双腿打断,然后再一棍子打在头上,浑身是血的我倒在老人旁边。我心想,等会有人报官,我就说是老人把我撞成这样的,不但不用对老人作出赔偿,还能让老人赔我医药费。」

众人笑道:「高明。也只能如此了啊!那你赚了银子,今天请客吧?」

那汉子摆摆手道:「你们听我往下说啊!谁知道很多来来往往的人都看到我们倒在地上,没有一个人敢管。有的一看就跟见鬼似的跑了,有的人急得团团转,害怕赔钱,只好学我,拿起我旁边的木棍自己打断双脚倒在我旁边,有的直接吓晕了过去。」

他讲得十分生动,煞有其事般,听得旁边的人都捂着肚子笑。朱传宗却听不懂,一点也没觉得好笑,只是奇怪。

那汉子继续道:「还有更邪的呢!有个女的,吓得浑身无力,跑也跑不动,想拿棍子打自己也没力气,喊了一声『这么多人受伤,我得赔多少一百两啊』后,吐血晕了过去了。有两个年轻人,为了争夺那根棍子结果打了起来,两人最后都是重伤。最后有个老头最聪明,一手拿棍子一手立了个招牌,写着,木棍出租,打一下一两银子,包断手脚。很多人抢着花钱让他打呢!」

众人大笑道:「看来现在人们都变聪明,没人当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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